三、具體實施方法
由通識中心統籌,請各系依其學系特色規劃出「學習地圖」,並鼓勵學生依照地圖模式,劃定出個人之四年學習路徑。首先由通識中心研擬出一全校性之學習地圖,並指出「通識課程」修習流程,再交由各學系搭配上「專業課程」修習流程,統合成各系之完整學習地圖。其施行重點如下:
(一)根據校訂之學習地圖,搭配以「核心課程」為主軸之「通識課程修習流程」,訂定出系上專屬之「專業課程修習流程」,統合出該系學生之學習路徑。
(二)輔導學生訂定出個人之最適、最佳學習路徑。
(三)調控學分數比例分布,強化學生「通識能力」、「專業技能」並重之學習成效。
(四)引導學生衡量個人能力和學習需求,決定是否依據π型教育選擇修習「輔系」和「第二主修」。
除了全校性之學習地圖外,三年內亦將要求通識中心及全校廿一學系完成專屬之學習地圖。其進度如下:
(一) 第一年(十個月):完成全校、通識中心及六學系之學習地圖。
全校學習地圖由通識中心統籌規劃,第一年參與之中心、學系分別為:「通識中心」、「生死學系」、「幼兒教育系」、「應用社會學系」、「自然生物科技學系」、「應用藝術與設計學系」、「電子商務管理學系」。
(二) 第二年(十四個月):除持續修正上述之學習地圖外,另將完成八學系之學習地圖。
(三) 第三年(十二個月):除持續修正上述之學習地圖外,另將完成七學系之學習地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