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台灣小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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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兩岸新秩序要 IQ不要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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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關係換一種哲學說法叫兩岸秩序。秩序有兩種類別,一種由權力、法律和規則主導,可謂第一秩序(或原秩序),例如指揮棒(權力)、紅綠燈(規則)產生的交通秩序;另一種因外力或外部事件而誘發,可謂第二秩序(或誘發秩序),可舉兩例。一九八九年「六四」期間,北京並不存在「指揮棒」,然而全北京秩序井然,互相難得的彬彬有禮,凡「六四」在北京的人都有這段奇妙的回憶。第二個著名的例子叫「自組織」現象,一堆雜亂無章的鐵屑放在紙上,如果紙的下方有一塊磁鐵,並且快速移動,結果是雜亂無章的鐵屑十分規則的排成一條線。前一例說明外部事件(六四),後一例說明外力(磁鐵)誘發而形成第二秩序。真實世界往往是上述兩種秩序的混合,只是其中的比例結構因時空而改變,可怕的是既失去第一秩序又沒有第二秩序的「客餓死」(Chaos)──渾沌。國共半個多世紀的歷史是一部雙方爭做「第一秩序創世主」而使中國社會失序的悲慘史,他們的第二、三代領導人(現在雙方的執政者)如果繼承這條總路線,只能使兩岸漸行漸遠,應通過第二秩序的建立而營造兩岸良性的新秩序,為此必須調整政策結構。兩岸政策有宏觀與微觀之區分,宏觀策略(Strategy)服務於第一秩序,以整體目標為對象強調一貫與連續,微觀策略(Tactic)服務於第二秩序,以局部為對象,強調多元與靈活;如何以微觀(第二秩序)贏宏觀(第一秩序),這才是兩岸智慧型競爭(而非殺傷型競爭)的巧妙所在。

  以下幾種微觀策略提供討論。第一,走中間帶兩頭。就筆者最近走訪大陸的資訊所及,大陸的中層政治(省市級)既無高層政治(中央)「一國兩制」任務感,也無「一個中國」的使命感,也不像低層政治(民眾或經濟體)完全游離在政治實務之外,他們是一個以地方建設導向的而具承上啟下功能的中間政治層。例如重慶市最近已確定為第四直轄市,由於擺不平與四川省府之關係,北京擬以低調處理,是為外冷內熱,茲事體大,當局視為改善東西部不平衡的重要國策,台灣如果搶先於國際,官商聯隊向西南進軍必有一箭雙鵰之效果,可謂「中央」與地方皆大歡喜。在地方交流上許多人強調尊嚴與平等的前提,這種心理當可理解,可是如果有雙重標準,這種前提也就似是而非,請問最近成功的首腦「學術外交」,是私人身份還是有尊嚴而又平等的官方身分。

  第二,「小誘因大結果」,這是營造第二秩序的典型策略,外部世界的誘發事件,有如鐵屑下的磁鐵是「自組織」之源泉。例如國際經濟對大陸的「反傾銷」或其他名目的制裁是一個可以利用的誘因,實際上這樣的制裁有一成左右受傷害的是台商的出口品,如果兩岸政府聯手制訂類似關稅和產地聯盟的協議,「外敵」成了兩岸結合的最好誘因,這是經濟方面的例子,在政治或軍事上,最近發生的釣魚台事件,何嘗不是兩岸「自組織」的契機。

  第三,「賣經濟買政治」,各自利用比較優勢換回相等的邊際效用。台灣每年用以外援或外交活動的資金在幾億至幾十億之間,這筆錢若以國際上慣用的軟貸款(soft loan)方式轉向大陸,不僅可以爭取到一批工程項目(軟貸款常附有借方購買清單),而且作為條件交換「邊際」國際空間,例如以ADB(亞銀)模式(中國台北)參加或恢復相關的國際組織,近日「海協會」唐樹備先生呼喚政治談判,經濟換政治不正是一項可以公開的談判嗎?只要談就可以有喊價與殺價的交易過程,國家有幾分安全在交易過程中方可透明,珍珠港事件正是不透明的安全感的一種代價。

  其實重要的並非上述營造兩岸第二秩序的策略設計是否完整,重要的是吸取歷史的教訓。在現階段兩岸追求主控第一秩序,只能使兩岸陷入簡單的對抗與廝殺,畢竟兩岸都是IQ很高的中國人,並非非常阿Q的中國人。

(本文原載於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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