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台灣小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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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貪污的甜與毒 扼殺著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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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研究所謂的競爭力集中在洛桑管理學院(IMD)一年一度的報告書上,這兩天請來了「競爭力大師」波特教授,這比「一棵樹上尋死」要好,然而仍舊不夠多樣化。其實可以「上吊」的樹很多,其中有一個叫做CIPE,另一個姐妹花叫做TI,前者譯為國際私營企業中心,設在華盛頓;後者譯為國際透明機構,設在柏林。最近他們公布了「哪個國家貪污最少」的CPI調查(即貪污認知指數);絕無貪污的國家CPI定為十,絕對貪污的國家CPI定為零,紐西蘭是貪污惡習最少的國家,一九九六年CPI等於九.四三分,最糟的國家是奈及利亞,只有○.六九分,美國排名十五,獲七.七六分,高於日本而低於德國。四小龍中,新加坡名譽最佳獲第七名有八.八分,香港其次排名十八有七.○一分,南韓再次排名二十七有五.○二分,名譽最差的是台灣,排名第二十九只有四.八九分。至於中國大陸就更加糟,倒數第五僅得二.四三分。

  貪污在經濟活動中是一粒裹著糖衣的毒藥,其甜蜜誘人之處在於加速交易過程、縮短交易和談判時間。此丸一劑門戶洞開,小自海關通關,大至國家決策。八十年代初資本主義打開社會主義鎖國政策的鑰匙並非民主之工具,而是賄賂。然而它卻象毒藥,扼殺了誠實的企業和商人、敗壞了決策道德,最後使資源配置錯誤,使一國一地的競爭能力喪失殆盡。二十年前第三世界的官學兩界,主張「貪污是潤滑劑」的理論者眾,當時的受益者除開境內的貪官,自然包括境外的資本主義賄賂者,二十年後的今天,貪污毒素大發殃害全球正直的商人,他們根據幾十年來與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商業經驗,清清楚楚的感知到究竟何國何地貪污之毒最深,近年來組織了「國際透明」機構,開展學術性調查,他們的報告在相當意義上比理論大師波特,比瑞士的IMD更能擊中要害。

  許多人僅視貪污為道德的罪惡,由此出發,認為貪污並非競爭力的第一殺手。然而英國出版的「社會科學百科全書」對貪污的定義是「為謀私利而濫用公權力」,由此出發,貪污正是競爭力的第一殺手,原理安在?在於公權力的排私性,也因此百科全書並未把私人企業間的賄賂納入貪污。一旦公權力受賄賂的私利所擺佈,國家的決策就會失誤,最典型的例子是軍購案和重大基礎建設,與台灣相關的案例便是五年前的尹清楓命案和波特所謂的基礎建設失策。對於後者並非台灣沒有足夠的研究力量,而在於賄賂A誘惑決策甲工程,而賄賂B誘惑決策乙工程,而按照真正經濟發展的需要恰恰是丙工程。不去觸動痛處而隔靴搔癢地研究經濟成長的競爭力,有如扔掉西瓜揀芝麻。即使如此,經濟成長之競爭力在算術上也與貪污有絕對關係,一方面貪污或賄賂計入成本和得益,因而使現行GNP核算體系中之國民所得增加,使貪污有隱身之術;而另一方面卻使經濟活動中的每一次交易成本增加,由此肥了私囊並使誠實的商人走投無路,任何規範的行銷技術也敵不過百分之十的賄賂佣金,一個爛貨就可以打倒百年之老招牌,總之貪污和腐敗使低風險、高品質、高利益的商業走入高風險、低品質、低利益的歧途。

  十八世紀的愛爾蘭政治家貝克(E.Burke)說,在敗壞的人群中不能渴望自由的存在。難道不值得國人認真思考嗎?破除腐敗難道不是提昇競爭力的第一步嗎?再也不能停留在競爭力空泛討論的「清唱」階段,而要投入行動,政府如果做不到,企業家至少立即能做到,例如馬上報名參加「公司反賄賂行為國際條款協定」,抵制任何的貪污賄賂,簽約的總部設於柏林,網址為 http://www.transparency.de,這是不花任何本錢的提昇競爭力合作,何樂而不為。

(本文原載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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