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一學期
 
 
黃雅筠
 
 

大家好,我叫黃雅筠。
我來自台中。
請大家多多指教!!

隨和的人。

 
     
 

     
                   
 
     
 

學校:南華大學

我想說的主題:
  嗜血的媒體

 

嗜血的媒體

10月25日獅象總冠軍戰打完,統一獅拿下隊史首度3連霸,當晚也沒看多少家新聞台有播報總冠軍戰結果;頂多是主播念一念不到10秒的口白,連畫面也沒有。
結果今天爆出檢調搜索的消息,結果,每一台新聞媒體總算都播出那精美的總冠軍畫面啦!而令人憤怒不平的是,把總冠軍新聞刻意放在疑似放水、組頭操控…等新聞後頭,記者的稿子也不是放在戰況上,反倒是在講場邊不明人士聚集、有多少警察監控等等,明眼人都知道 就是刻意要把冠軍戰與負面消息掛勾,再加上主播若有似無加上的"評論",更證實了媒體對總冠軍的抹黑不遺餘力,更讓那些平常不看棒球只看新聞製造業的閱聽人,愈加深信中職都在打假球,明明還沒成為事實,你們這些新聞媒體卻為了收視率,在那邊嗜血地大放嚼詞,像上面舉例的新聞報導標題;"曹錦輝、張誌家被列為被告"簡直是為求標題嗜血而誤導群眾!!
如果本來曹錦輝就是被用犯罪嫌疑人的身分被調查局傳訊,那麼這個不叫做「改列」被告。他在調查局那裡的身分是犯罪嫌疑人,移到檢察官那邊去,就會成為被告。因為到檢察官那裡,就是只有「被告」跟「證人」這兩種。所謂「改列」是指本來是證人,檢察官覺得這個人嫌疑大,改成被告來偵辦他。
這是刑事訴訟法上的用語問題。事實上,從犯罪嫌疑人變成被告不代表他的犯罪嫌疑變大。到檢察官那邊就改稱「被告」這一點已經被刑訴學者批評過了。明明就還沒有被起訴,怎麼可以稱人家「被告」?
有些記者不懂專業術語,還懂得去請教專業人士。但有些記者不懂,卻愛專懂!做些誤導人的標題還報導!

TSNA記者水準就只是這種程度罷了!

唉~媒體對棒球發展的戕害,簡直惡劣到極點!

 

TSNA新聞
〈CPBL〉假球案複訊結果 曹錦輝、張誌家列為被告
更新日期:2009/10/28 17:20記者:陳志彥

眾所矚目的職棒假球案今天(28日)進行關鍵約談,下午板橋地檢署複訊結果傳出,除了La new熊球員蔡宗佑列為證人外,包括曹錦輝、張誌家等8人都列為被告,檢方接下來的處置動作相當關鍵。包括象隊曹錦輝、李濠任、王勁力、柳裕展、汪竣泰和吳保賢,熊隊張誌家、蔡宗佑,以及牛隊謝佳賢,今天上午抵達台北市調處協助了解案情。經台北市調處約談以及板橋地檢署複訊之後,目前確定除了La new熊球員蔡宗佑列為證人外,其餘包括曹錦輝、張誌家等8人全部從嫌疑人列為被告。

兄弟象前投手莊侑霖(原名莊宏亮)昨晚向檢調坦承與「雨刷」蔡政宜合作打假球,並指出今年9月9日象熊大戰有多名象隊球員配合;李濠任、吳保賢與柳裕展當天都有上場。李濠任先發3又2/3局,投出8個四死球、2暴投狂丟10分;吳保賢也接手1又/1/3局被敲4安,送出1保送2暴投。

此外,熊隊前投手黃俊中也坦承,曾安排曹錦輝和組頭4度餐敘,也讓曹錦輝的情況越來越不利。經過約談與複訊後,曹錦輝也從嫌疑人改列為被告,僅蔡宗佑以證人身分飭回。

 

投稿的媒體單位:
自由時報

網址或是地址: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nform/complain_1.php?typ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