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郵局的代辦包裹業務
今天中午新聞已報導,說可以要求郵差打開包裹確認貨品正確與否,請勿忘記此項權利。如果郵局不同意,不付錢也不會有損失,損失的是郵局與商人。

這是真實的事件,發生在我朋友的身上,請大家多多注意:
目前郵局有一項的代辦業務就是,訂購物品之後,可以等東西到了之後再付款,不用像以前必需要先劃撥才能拿到東西,比較有保障的樣子,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88/11/9我收到一個不知名的包裹,要付 1500元的費用,我當然是沒有購買這樣東西,可是由於包裹寄送到住址的時間是白天,家的人以為是我所訂購的,於是不疑有他的先為我代付了款項,我也是回到家之後才知,平白被騙了1500元,而所留的電話都是語音地址在高雄,根本無從追討起來試想,如果這有心人士以成本 100元 的東西(甚至可以更狠!!包兩包面紙)在花100元去買一本通訊錄,然後寄給每一個人,只要 15 個人?有兩個人以上像是我家這種情形他就賺到了...
這算是一種新的詐騙方式令人防不慎防,建議各位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不要收下來,然後告知家裡的人或鄰居如有此類包裹的話不要代收,就由收件者,自己前往郵局領取,這樣才能避免受騙!請廣為轉告...謝謝!!
那個寄件者的地址跟電話是高雄市民族一路17號/07-3133372/0930191632.請大家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