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拿大新移民教育政策及其對臺灣新移民女性教育政策的啟示

珺婷

嘉義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究所

 

壹、前言

  近年來,臺灣與東南亞籍女性跨國婚姻盛行,許多異鄉的女子透過婚姻的管道進入臺灣社會。遠嫁來新移民女性通常早婚,且她們背負著臺灣家庭傳統的傳宗接代之觀念,在結婚第一年就懷孕的比例相當高,根據跨國婚姻家庭所做之統計,發現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新移民女性於婚後第一、二年便有下一代(黃森泉、張雯雁,2003)。此外,在多數家庭中,父親與母親所分擔的親職與家務並不均等,母親擔負較多教養子女的責任,父親則主要負責家庭的經濟來源(吳璧如,2003)。新移民女性來第一、二年即生下一代,使得她們在短時間內,除了要面對語言、文化及生活調適等問題外,還要承擔懷孕、生產與教養下一代的能力,若家庭經濟處於弱勢,還必須外出工作來維持家計。

在子女逐漸長成,進入國小就讀後,新移民女性對於臺灣的語言、文化及學校教育多半不了解,加上嫁入的夫家社經地位較低,家庭地位處於弱勢,使得新移民在子女教養方面產生了一些問題(張芳全,2007)。尤其新移民女性在子女入學後,「養育」的角色上,已從「養」較多轉為「育」較多,面對生活環境、文化認知與教育體系不同的情形下,新移民女性常在母職執行上產生困境(王光宗,2007)。

    面對新移民女性及其子女日增,他們在生活的相關議題引發各界討論,政府也因此為新移民女性及子女規劃許多相關政策及建立福利體系。內政部在2003年提出「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其中包含八項工作重點,分別為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等,由內政部、教育部、文建會、衛生署等十二相關部會協助執行,並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會」、「外籍配偶家庭教育中心」等措施,促進新移民女性儘快適應我國社會。且隨著新移民子女逐漸進入就學階段,政府為使新移民女性能在子女入學後,具備參與子女學習的能力,補助與委託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各項語言識字、親職教育、親子共學等活動。透過許多政策及措施,顯示政府積極協助新移民女性教養子女,期望增進她們教育參與的能力。

    根據許多研究顯示,新移民女性在子女入學後,在參與子女教育時遇到許多困境,其中最大的障礙就是受限其語言能力的不足江亮演、陳燕禎、黃稚純,2004;蔡奇璋,2004,而雖然政府及民間單位積極辦理識字班,研究亦發現新移民女性在學習中文後,在教導子女上有很大的成效,但新移民女性常常因為家庭背景、生活狀況、人格特質、交通不便等因素而中途放棄學習或無法參加學習(賴建達,2002),導致識字教育在推行時遇到許多問題。此外,隨著子女入學後,新移民女性由於價值觀的不同、工作忙碌、語言問題等因素,和學校老師在溝通上會受到阻礙,使得她們在參與子女學習時更加地無助。因此,隨著新移民子女就學人數日增,政府應如何協助新移民女性教養子女,是當前重要的議題。

    本文首先概述新移民女性在的人口結構及子女教育現況,接著就同樣擁有大量移民的國家,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例,分別探討美國和加拿大針對新移民家長的教育措施。最後介紹臺灣目前針對新移民女性所推動的教育措施,期望能藉由國外實施的政策作為我國制定政策之參考與啟示。

貳、新移民女性人口結構及子女教育現況

    探究臺灣社會東南亞跨國婚姻盛行之成因,主要是受到傳統婚配觀念的影響,視傳宗接代為家庭的重要任務(陳庭芸,2002),而在婚配市場中,隨著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就業普及,臺灣女性的價值觀已超脫傳統,很多適婚女性抱定單身主義,使臺灣男性要在國內擇偶相當不易,尤其是社會階級中的弱勢男性族群,從事農漁業產業的男性,由於他們經濟不穩定、教育程度低,因此難以尋找到合適的婚姻對象黃森泉、張雯雁,2003江亮演、陳燕禎、黃雅純,2004。就在南向政策明確後,臺灣與東南亞密切接觸之時,婚姻仲介與媒體的大量報導下,東南亞因地理位置與臺灣相近,形成一股臺灣男子迎娶東南亞新娘的風潮;而東南亞女性也因其家鄉生活貧困、經濟壓力大,希望藉由跨國婚姻的管道,改善家中經濟與生活環境,因此造就臺灣與東南亞通婚之熱潮。

依據內政部統計處97年統計資料,截至96年底,累計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三十九萬八千餘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十三萬七千餘人占34.45,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二十六萬一千餘人占65.55;其中外籍配偶國籍,以越南籍最多占57.23印尼籍次之19.05(內政部,2008)。如表1顯示87年至96年外籍配偶結婚登記人數占全國總結婚對數的比率。

 

 

1  歷年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配偶人數

年別

總結婚登記對數()

外籍配偶人數

(人)

占總結婚對數比率()

民國87

145,976

10,454

7.16

民國88

173,209

14,674

8.47

民國89

181,642

21,338

11.74

民國90

170,515

19,405

11.38

民國91

172,655

20,107

11.65

民國92

171,483

19,643

11.45

民國93

131,453

20,338

15.47

民國94

141,140

13,808

9.78

民國95

142,669

9524

6.68

民國96

135,041

9554

7.07

                                                      單位:對;人;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檢索網址:http://www.moi.gov.tw/stat/index.aspx

 

    新移民女性藉由跨國婚姻的管道進入臺灣社會,截至96年底已達十三萬七千餘人。因此,自87年來的新移民女性,其子女已進入國小就讀階段,而截至96年底移入的十三萬名新移民女性,其生產的下一代正大量湧入教育人口結構中,對於新移民女性及其子女的教育問題,是當前不容忽視的課題。

    而新移民女性的移入反而增加了社會人口的生產,尤其我國近年來出生率劇降,已於93學年反映出國小新生人數之銳減,新移民女性的高出生率反而緩和少子化現象。教育部自92年起著手蒐集各校資料,並自93學年起按年調查新移民子女就讀國小人數。有關93學年至96學年新移民子女就讀國小人數統計如下。

 

2  93學年至96學年新移民子女就讀國小人數統計

學年別

總計國小學生人數

(人)

新移民子女國小生人數(人)

 

新移民子女國小生人數所占比率

93學年

1,883,533

40,907

2.17

94學年

1,831,913

53,334

2.91

95學年

1,798,436

70,797

3.94

96學年

1,753,930

90,958

5.19

較上年增減數

-44,506

+20,161

+1.25

                                                    單位:人;%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檢索網址:http://140.111.34.54/statistics/index.aspx

 

    依據表2顯示我國國小學生人數自93學年之1883,533人逐年遞減至96學年之1753,930人,新移民子女就讀國小人數卻自93學年4907人至96學年增為9958人,比率從2.17%升至5.19%。也就是說近年來因少子化的衝擊,國小就讀人數每年呈現遞減的情形,但新移民子女就讀國小的人數卻逐年大幅增加,表示累積在的大量新移民女性人口,近年來其子女進入就學階段的人數已開始增加。根據教育部(2008)的統計,近四年來國中、小學生數自284萬人降為2707千人,新移民子女學生數卻自46千人成長為103千餘人,顯示出新移民子女就學人數之成長是相當可觀的。面對新移民子女就讀國小人數急遽增加,教育當局也為新移民女性及子女擬訂了許多教育措施,改善新移民女性家長在子女教育過程中的參與能力,並增進新移民子女的學校適應與學業表現。

參、國內外新移民女性教育措施

一、國外新移民教育措施

    跨國婚姻並非臺灣獨有的現象,在歐美地區,因為留學、移民、工作形成的跨國婚姻亦是常見的現象(陳志賢,2007),在美國也曾有「商品化的跨國婚姻」現象,這些買賣婚姻的問題也形成許多關注,而低度開發地區的女性嫁至高度開發的國家亦是全球化所帶來的現象之一,早期較多是嫁至歐美、澳洲等國,現今形成許多東南亞國家女性嫁至臺灣來(夏曉鵑,2000)。本文就擁有大量移民的國家,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例,概述美國和加拿大針對新移民家長的教育措施。

(一)美國

美國是一個由移民組成的國家,最大的移民群體包括菲律賓人、中國人、古巴和越南等。在2000年,美國平均17.6%的家庭不講英語,而在1990年時,這類家庭僅為14%。例如在加州有很多是來自亞洲和拉丁美洲的移民,其中就有近40%的人口不懂英文(郭春松,2004),使得美國各州政府開始關注新移民的教育問題,擬訂相關輔導措施。

陳玉娟(2008)歸納美國相關法案及學者研究,整理出目前美國針對新移民提供的教育及社會輔導措施,包括推動雙語教學活動、尊重多元文化、關注補償教育、提升教育人員素質、提供社會福利團體協助、使用適合新移民子女的教材及教法、加強社區及父母的教育參與性、鼓勵相關研究(討)活動等。其中2001年「帶好每一個兒童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更重申1965年以來《初等及中等教育法》主張,再次強調家長參與的重要性,特別是對於英語不利的家長而言。NCLB第三章「英語不利及移民學生語言教學活動」(language instruction for 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and immigrant students),其中為新移民家長推動的活動包括提供社區參與方案、家庭讀寫能力服務、父母支持策略等,以促進新移民家長參與子女的教育,並協助子女提高學業表現。

此外,一些州為了促進新移民家長參與子女教育,在移民大量移入後,先後實施「英語不利的家長參與」計畫(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LEP) Parent Involvement),提升新移民家長在子女入學後,參與子女教育的能力,如明尼蘇達州和維吉尼亞州,當地教育部並出版計畫指引。明尼蘇達州在1990年出版《LEP家長參與計畫概述及使用者指引》,內容可提供給成人教育機構(如識字班)、社區機構和家長團體,幫助家長主動參與子女的學習。此文件包含四個教學單元Pecoraro & Phommasouvanh, 1991):

1. 建構新的和舊的文化:主要在於使新移民家長學習本國及當地的文化,同時也保留自己原生國的文化。

2. 學校是文化的一部分:了解本國與原生國學校制度的不同,並增進對子女學校的認識。

3. 家長即教師:使家長體認自己是子女最重要的老師,加強其對子女課業指導的知識及能力。

藉由此計畫及指引,作為成人教育機構教導新移民家長的準則,指引的內容亦提供豐富的教學材料,可增加新移民家長學習的興趣及符合其需求。

    維吉尼亞州在2003年開始實施「增加英語不利的家長參與」計畫(Increasing Limited English Proficient (LEP) Parent Involvement)。此計畫主要針對LEP家長參與的困境(包括親師溝通問題、家長工作時間限制、文化差異、家長對學校有負面經驗等)提供具體作法及策略,使學校及教師能夠依照指引,促進LEP家長參與子女的教育。根據計畫的目標,實施許多LEP家長方案,這些方案主要在於協助家長學習語言、閱讀、電腦等知識,以利他們指導子女;以及增進他們參與學校,包含加強其親師溝通技巧、認識學校等Virgi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2005

在加州,於1994年的親職教育及家長參與政策中,更明確指出家長應該要以多樣的角色參與孩子的教育。此政策需要學校和地區發展廣泛的家長參與計畫,包含以下六個目標(Freedman & Montgomery, 1994):

1.協助家長發展親職技巧,以符合其在家庭生活中的基本責任和義務,並強調營造教育和學習環境的重要性。

2.促進學校與家庭間的溝通,了解有關學校的計劃和學生的學習進展。

3.藉由適當的訓練,期能促使家長在學校和其他場合協助學校和學生達到訂定的

目標和標準。

4.提供家長更多的策略和技巧去協助孩子在家中進行學習活動,並支持學校的教育計畫。

5.促使家長積極參與學校的決策過程,並且發展家長在學校經營及支持的領導技巧。

6.提供家長更多的技巧去進入社區和支持社區服務,而這些活動可以用來強化學校方案、家庭實踐和學生學習及發展。

根據以上親職教育欲達成的目標,設立家長訓練及協助中心。藉由中心、地方和學校職員,家長及社區成員不僅可受訓練,更可以獲得資訊和教育的材料(書、影音教材、雜誌),作為協助家長成為孩子良好的教學者。此家長訓練及協助中心著重於提升家長的讀寫能力、親職知能及生活技能。中心主任和訓練導師與學校社區及地方行政部門一起設計親職教育計畫,使社區機構和地方行政部門間共同努力及合作。此外,為了使家長能夠參與子女教育,此訓練中心教育家長成為子女教育的夥伴,增加他們有關學校政策與課程的知識,且加強他們能夠在家進行有策略的學習。還提供家長廣泛參與子女教育的知識及能力,包括數學、閱讀、書寫及藝術等科目,使他們能在家中教導子女課業(Freedman & Montgomery, 1994)。

新移民設計的教育課程,除了讓他們學習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外,還包括其他主要學習的課程,例如了解學校教育(包含學校組織、入學資訊、親師溝通方法、認識子女學校、成績評量方法等);親職教養(包含教養知識、建立和諧家庭生活、利用圖書館及其他大眾機構獲得資訊);數學課程(包含基本數字概念、錢的概念、基本加減乘除法);以及營養和健康照顧、公民權等課程(Holt, 1991)。

綜上所述,美國屬分權制度,各州政府依照其移民的需求來制定相關教育措施,不過以各州實施的情形來看,可歸納出主要實施的重點為以下幾項:

1. 政策的目的為促進新移民參與子女教育:

    各州的新移民教育措施,主要實施重點為提升新移民家長在子女入學後,參與子女教育的能力,使其成為子女教育過程中的夥伴。

2. 新移民教育課程涵蓋廣泛知識:

    除了基本的語言及識字教育外,為增進新移民家長參與子女教育,辦理的新移民教育課程教授許多知識,包括了解學校教育及文化、加強其親師溝通技巧,以利他們參與學校活動或與老師互動;此外,為使新移民家長能夠參與子女學習,指導子女課業,課程內容還包含閱讀、數學、藝術、電腦等知識。

3. 提升教師素質,出版教學指引:

    出版家長參與計畫指引,內容提供教學原則與材料,作為成人教育教師在教學時的參考,使教學人員更為專業。且針對新移民家長參與子女教育面臨的困境,提供學校教師具體策略及改善方法。

(二)加拿大

加拿大同樣是擁有大量移民的國家,在這些移民中,除了部分是來自英語或法語系國家外,絕大部分的新移民是來自母語非英、法語的國家。因此,加拿大政府為幫助新移民適應生活,先從語文教育推廣,協助他們儘快學會官方語言,即英語或法語(吳顯光,2008)。

在語言教育方面,加拿大政府與各省政府、學校委員會、社區大學、移民單位及社區組織合作,提供全國永久居民之成人免費語言訓練,在大多數省份,此種機構稱「加拿大新移民語言中心」(Language Instruction for Newcomers to Canada (LINC)),並為新移民編製小手冊,列出各地LINC評鑑中心,這些中心

會評估個人的語文需求,並提供正確班別的建議(吳學燕,2004)。

此外,亦有「社區本位語言訓練」計畫(Community-Based Language Training (CBLT)),如Manitoba省的CBLT,是由聯邦政府公民與及移民事務部與省政府一同合作的,並接受LINC的資助。此CBLT計畫以非全天上課的、彈性的語言訓練,提供給需要學習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新移民女性,協助她們適應生活及教養子女。且CBLT教室的教師擁有專業的知能,需具備了解新移民的語言及風俗文化的能力,此外,為使新移民女性能積極參與語言教育,在新移民女性接受語言訓練時,CBLT教室還要提供交通運送、代為照顧兒童等功能,鼓勵新移民女性參與學習,因此,教師需要熟悉兩種語言,才能擔負起重責Kenny & Cap, 2002

上述社區本位的成人教育,值得探討的一點是,這些英語不利的學習者可以決定語言課程的上課頻率、持續的時間及上課時數。且在課程開始與結束時,他們有發言權,可以討論關於課程實施的意見。透過非正式的討論,課程參與者可和政府員工做意見的交流Kenny & Cap, 2002。傾聽新移民參與者對於課程的看法,能夠了解他們在學習上有哪些需求,進而作為政府改善課程的參考。

而除了官方語言教育,為使新移民能精通其中一種官方語言外,加拿大在發展多元文化的理念下,為保存新移民自身的文化,而非只以同化的過程,將新移民納入加拿大的文化中,因此實施「文化維繫計畫」(cultural maintenance programs)。在此項計畫裡,有意願的族群文化團體,可透過非官方語言教學機構,來獲得政府支助並開設文化維繫課程,以保留其族群重要的文化資產,延續文化的傳承。針對非官方語言背景的移民者而言,若希望其第二代能學習自身母語,以免增加對自己文化的疏離,就能透過此計畫來保存文化(李承傑,2004)。

開設文化維繫課程不僅保留新移民的文化,更能夠在新移民子女入學後,增進他們接受家庭和學校文化的相容性,對於增加新移民自身文化背景知識,以及提升他們自我認同感皆有很大的幫助。

綜合上述,加拿大在新移民教育措施方面,主要實施的重點歸納為以下幾點:

1. 提供語言訓練,設置專業的教學人員

    在各省設置新移民語言中心,提供諮詢及服務,且補助各省實施社區本位語言訓練計畫。在語言訓練課程裡,設置專業的教學人員,具備兩種以上語言,了解新移民語言及文化的能力。

2. 語言訓練課程依新移民需求作調整:

    在社區實施語言訓練課程,提供新移民女性學習官方語言。而語言訓練課程的實施時間、方式與課程,尊重新移民的意見,會依新移民的需求來作調整。並提供交通接送、托育等功能,鼓勵新移民女性多參與。

3. 傳承新移民文化:

    透過政府補助,在學校裡開設文化維繫課程,讓新移民子女能學習新移民女性原生國的語言及文化,不僅延續新移民文化的傳承,子女了解自身文化背景後,也能增加自我認同感,促進親子關係良好。

二、國內新移民女性教育措施

新移民女性在人數逐年增加,她們遠嫁來後,面對不同風俗民情、語言、文化等社會環境,常衍生許多生活適應、經濟扶助、親職教育、就業輔導、人身安全、支持性網路等需求。近年來,政府與民間已陸續提供許多服務措施與方案,以促進新移民及其家庭的生活適應(內政部社會司,2006)。

為因應近年來大量新移民女性的移入,政府主要推動的措施有2003年的「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2005年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會」,以及教育部依據「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所推動的「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加強國人的尊重不同文化。此外,為落實家庭教育法,強化新移民家庭的功能,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

    以下概述政府為新移民女性制定的照顧與教育政策,並針對協助新移民女性參與子女教育及提升其親職教育知能的相關措施加以整理。

(一)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

    政府為使新移民適應臺灣的文化與生活,於2003年提出「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由內政部、教育部、文建會等十二相關部會執行。包含八項重點工作,分別為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其中與協助新移民女性參與子女教育較為相關者,包括生活適應輔導、提升教育文化和協助子女教養等三個部分,以下概述相關措施。

1.生活適應輔導方面:

    協助新移民解決因文化差異所衍生的生活適應問題,使其能適應臺灣社會與文化。具體措施包括辦理生活適應輔導班、編印在生活資訊手冊及影片、設置新移民生活適應輔導諮詢服務窗口、結合民間團體,發展社區新移民服務措施等。

2.提升教育文化方面:

    具體措施包括議強制新移民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可行性、鼓勵新移民就讀國中小補校、辦理成人基本教育班、加強新移民及其子女教育規劃,培育多元文化課程師資、成人基本教育師資研習及教材的研發、辦理新移民家庭教育活動等。

    其中辦理成人基本教育班,按等級分三班,主要針對不熟悉中文字的新移民女性進行語言及識字教育,並依新移民女性背景、社區及當地文化來設計課程。在辦理新移民家庭教育活動方面,教育部積極輔導各縣市辦理,並補助民間團體協助推動相關教育活動,亦委託學校以田野調查和行動研究的方式,了解新移民家庭教育需求,建構有效的家庭教育推展模式和課程架構(徐美漪,2007)。上述措施主要是提供新移民女性適當的學習課程,提升其能力,有助於參與子女教育。

3.協助子女教養方面:

    輔導協助新移民處理其子女之健康、教育及照顧工作。具體措施包括兒童發展篩檢及早期療育、提供子女課後輔導、結合法人機構及團體,辦理新移民弱勢兒童外展服務及親職教育研習活動、編印多國語文之親職教養秘笈手冊等。

(二)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會

政府提出「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後,為使措施能有效推動,於2005年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會」,結合各級政府及民間團體力量,加強推動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服務。此基金會核定補助案提出四項具體計畫(內政部,2006):

1. 辦理醫療補助、社會救助及法律服務計畫。

2. 辦理鼓勵外籍配偶就學、子女托育、扶助措施及多元文化推廣、宣導計畫。

3. 辦理家庭服務中心及籌組社團計畫

4. 辦理輔導服務或人才培訓計畫。

在經費編列方面,2006110月計核准中央政府1113,0912,500元、地方政府446,4616,882元及民間團體371,3408,350元,共92案總金額28937,732元(內政部,2006)。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會,並編列完備的資金預算,顯示政府積極改善新移民的家庭生活,並使新移民女性在參與子女教育時,能有管道與資源提供協助。

(三)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

依據「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教育部(2008)提出「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提供新移民語文學習、子女教養、家庭教育、技藝學習等,並引導國人友善、欣賞新移民原生國文化。期程為2005年至2008年,整體實施策略如下:

1.在組織方面:

    推動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國中小補校提供識字課程與國民義務教育,另利用高職推廣教育班提供技藝學習課程、家庭教育中心提供親職教育及婚姻教育等課程,且設立新移民學習中心提供相關諮詢與輔導服務。

2.在策略方面:

在完備之推動體系下,擬定實施策略為幾大重點:(1)辦理多元文化交流及教育成果展示活動;(2)建立新移民女性終身學習體系;(3)了解與傳承新移民女性母國文化;(4)辦理新移民子女課後照顧班;(5)提升教師教學及輔導知能;(6)設置新移民女性專題網站;(7)督導各縣市政府落實新移民女性之教育服務等。

3.在資源方面:

人力方面採用家庭教育中心、社教館、文教基金會的志工,包含新移民女性有意願擔任志工者,凡表現優秀,可培訓為教學助教或講師。經費方面除於各地方政府及本部年度預算內支應外,如有不足得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申請。

(四)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

內政部社會司(2006)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落實家庭

教育法,辦理親職、子職、兩性、婚姻、倫理、家庭資源與管理等家庭教育事項。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運用專業人力與個案管理方法,並建立執行績效評估指標,統整與建置新移民女性資源服務網絡,提供整合性之全方位服務,以及加強社區對新移民家庭的接納與服務,強化新移民女性及其家庭運用資源的能力與意願,並積極滿足新移民女性及其家庭之多元性需求。

    綜合以上有關新移民女性的教育措施,可歸納國內實施的重點和特色為:以語言、識字教育為主要課程、培育師資及研發新移民教材、成立專門基金會,作為活動經費、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提供諮詢及服務、了解與傳承新移民文化等。

肆、對臺灣「新移民女性教育措施」之啟示

綜合前述美國、加拿大及臺灣的新移民女性教育措施,儘管各國移民背景的不同,但可看出國內外政府皆積極擬訂相關政策,提升新移民女性的教育文化。大體而言,國內外為新移民女性提供的教育輔助措施,呈現一些共同的傾向,以語言教育為優先,運用學校、社區及民間團體等管道來進行新移民語言及識字訓練,並培訓專業教學人員,研發新移民參考教材。此外,國內外政府也為促進新移民女性教養子女的能力,提供相關親職教育課程,且協助新移民女性教導子女認識其原生國文化,將新移民文化延續。而以美國和加拿大實施的政策作為我國制定政策之參考與啟示如下:

一、新移民教育課程應涵蓋廣泛知識

    就美國而言,針對新移民家長實施的教育措施,主要目的在於協助新移民家長在子女入學後,增進其參與子女教育的能力,因此,不僅提供新移民女性親職教養的資訊和協助,為了使其能夠在家中及校內皆參與子女教育,為新移民女性規劃的教育課程涵蓋許多知識。以美國的經驗作為我國之參考,新移民女性教育可由識字教育擴大至包含數學、自然、社會等科目,使其能夠指導子女課業。而除了在家參與子女學習外,新移民女性多半對於臺灣的教育制度和學校文化感到陌生,再加上文化差異、語言阻礙等因素,導致她們常常不敢踏進校園,也疏於和老師溝通及聯絡。因此,為了讓她們也能夠在校內參與子女的學習,必須讓她們認識子女的學校教育和文化,以及增進親師溝通的技巧,使她們也能多參與學校活動。

二、課程的實施重視新移民女性的需求

    近年來,政府及民間單位積極開辦成人基本教育班、識字教育班等,新移民女性在參與識字教育班後,為其生活帶來許多便利,也能夠教導子女學業。雖然新移民女性參與學習的人數漸增,不過她們卻常因工作時間、忙於照顧子女等家庭因素而中途離開學習,更有許多新移民女性即使想參加,但受限於種種因素而完全無法參加。因此,透過加拿大社區本位的成人教育課程給予我國的啟示,首先,應了解新移民女性無法參與學習的原因及阻礙,以及她們對於教育的需求和期待,依照她們的需求來調整課程實施的時間及頻率,並在課程實施時,提供新移民女性交通接送、照顧兒童等額外服務,增加她們參加教育學習的意願。

三、促進多元文化交流

加拿大政府透過學校裡開設的文化維繫課程來保留新移民文化,而臺灣目前根據教育部提出的「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逐漸開始舉辦多元文化交流的活動、新移民文化等相關活動,促進國人尊重並欣賞新移民文化。隨著新移民女性及其子女在台人數日益增加,若能將新移民文化的知識帶進校園裡,透過一些正式與非正式的課程來實施,不僅可讓學生們認識新移民文化,學習尊重他國文化的精神,更能夠增進新移民子女對自身文化的了解,提升其自我認同感,也可達到親子關係良好。

 

伍、結論

    面對新移民女性及其子女漸增,政府於2003年提出「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並由十二相關部會形成網路體系,協助執行辦理各項工作。自此之後,各有關單位積極為新移民女性規劃福利和教育措施,涵蓋了生活適應輔導、醫療優生保建、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等方面,顯示出政府相當重視新移民女性及其子女在生活適應和教育等問題。然而,根據一些研究顯示,新移民女性在子女入學後面臨了許多教養上的問題,因此,透過美國和加拿大的經驗,可作為我國在制定政策之參考,藉由吸取他國政策的優點,再配合我國新移民女性的教育需求來作調整,增加新移民女性參與教育的意願,使提供給新移民女性的教育措施皆能發揮最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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