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政策與台灣社會

許雅惠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

 

壹、前言

    語言的使用之所以引起爭議,主要在於人們對語言的價值有不同的觀點;一般說來,可分為「溝通工具論」和「社會文化論」。就語言工具論的觀點來說,語言只是一種溝通的工具,哪種語言可以最有效地達成溝通的任務就應該選用該語言;就社會文化功能論來說,語言不只是溝通的工具,它還是文化傳承、語族自我肯定與光榮歷史的一部份。美國社會語言學者Fishman1968)認為國族主義者傾向溝通工具論;民族主義者傾向社會文化功能論。兩者的對抗主要來自受殖民而造成的「個人母語」與「民族母語」不一致的現象。

就法治而言,從各國憲法中可以發現:採用殖民者語言為官方語言的國家,在憲法中對本國語言仍有一定的尊重和保障。而自從台灣被納入中華民國的統治範圍後,本土語言從未正式被納入中華民國的教育系統裡;其實,只要有人還在使用台灣本土語言,就應受到1996年世界語言人權大會公佈的「世界語言權宣言」[1]的保障,在台灣的各個族群有權繼續使用其本土語言、發展其語言文化,才是真正保障人權的民主台灣。

 

貳、統治威權下的語言文化

語言學者在研究語言死亡的型態時,常會發現一種語言轉移的現象,那就是當外來的語族侵佔一個地區之後,常常會透過法律或命令來壓抑當地的語言,宣稱自己的語言是唯一的官方語言,這種殖民地政府一貫採用的語言政策,往往是土著語言流失的主要原因。[2]台灣百年餘來的歷史是一部外來政權的殖民史,先是受日本政權的統治,又接受了國民黨政權的統治,由於這種特殊的政治現況,台灣的語言狀況一直都帶有濃厚的殖民地色彩,那就是統治團體透過法令制定、教育掌控、媒體宰制等手段,建立官方語言的合法權威性,壓迫其他語言的使用空間;而國民黨政府的語言政策-「國語運動」就是台灣母語教育政策問題形成的時代背景之一。

光復後台灣被國民黨政府接收後四十多年間的語言教育均被「國語政策」單一語言化,並配合「廣播電視法」的實施,使得民眾生活受到國語影響很深;也型塑出中產階級的官方語言,更使高知識分子需取得國語能力才能謀就高職位,並造成台語(閩南語)形成弱勢語族的社會地位。亦即經過政府當局緊密地推行「國語運動」,台灣人不僅失去語言的教育權、使用權和傳播權,也失去主體性。

 

一、國民黨政府的國語運動

1945年,來自中國大陸的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這個對台灣相當陌生的外來政權,為了有效的統治台灣,於是將「國語」作為語言統一的工具,19464月,派魏建功、何容等人來台成立了「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開始了國民黨政府在台灣五十餘年的「國語運動」。從此之後,不僅利用教育體系有系統的傳授,也運用媒體的力量,不斷深入人民的生活,還在一些法令中,訂定不合理的措施來打壓其他族群的語言,這種狀況一直要到解除戒嚴之後才漸漸獲得改善。而國民黨政府的國語運動規劃及行動策略,以教育為主,大眾傳播為輔,概述如下:

時間

措施

1946

接收台灣的國民黨政府便制定了「台灣省國語運動綱領」六條,其中第一條為實行台語復原,從方言比較學習國語,究其真正目的並不是要提倡本土語言,只不過是暫借台語來剷除日語,等到日語完全剷除了,再來消除方言。[3]

1947

二二八事件之後,國民黨政府對本土語言採取了更強力的打壓措施。

1949

 

國民黨退守台灣之後,語言政策幾乎與「國家統一」、「民族大義」等離不開關係,本土語言因為「語言不統一,影響民族團結」的迷思而大受壓抑,於是一連串提倡國語、壓抑本土語言的教育措施相繼被提出。

1951

教育廳下令各級學校應以國語教學,嚴禁以日語或方言教學;聘請教員時應注意其國語程度,如屬太差,應不予聘用。

1952

教育廳頒「台灣省國民學校加強國語教育辦法」,試圖把學校變成一個完全說國語的環境。

1955

教育廳修正「台灣省中等學校獎懲辦法」,規定不講國語者,應予記缺點或警告。

1956

教育部規定嚴禁以日語或方言教學,從此台灣的學校教育完全進入國語教學時期,直至解嚴後;同年12 月,教育廳頒佈「台灣省省立小學、國民學校辦理成績考核標準」,使「推行國語」成為考核學校辦學成績的項目之一。[4]

1963

教育廳頒佈了「台灣省公私立小學加強推行國語注意事項」,使「推行國語」成為校長與老師考績的一部份,而「說國語」則影響學生的操行成績。

1970

所頒佈的「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專業人員獎懲標準」中有關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中規定,推行國語確實有效,經考核成績確屬優良者,予以嘉獎;而推行國語不力者,予以申誡。

 

除了透過上述教育掌控的手段外,統治者也利用大眾傳播媒體來推動其語言政策,此乃因大眾傳播媒體往往可以決定語文或一些文化產品的價值,「創造」社會大眾的文化品味,甚至引導整個社會文化的走向。國民黨政府透過三個管道,來實現「國語」為主要播出語言的政策目標:1.廣播電台或電視自訂節目規範或原則;2.由政府頒佈行政命令或規章;3.由立法機關公佈法律。這三者基本上都是政府「明訂」的政策,但是在實際作法上,還可以透過政府與廣電媒體檯面下的「協議」來達成。國民黨政府在大眾傳媒的相關國語政策如下:

時間

措施

1946

開始「國語」示範廣播,並於同年頒佈「教育處國語讀音示範廣播辦法」,規定本省各中小學國語教師、民眾教育人員及國語推行員均應收聽。

1962

台視開播後公佈「台視節目規範」,也循廣播電台自訂語言比例的方式來進行電視語言的管制。

1963

行政院公佈「廣播及電視無線電台設置及管理規則」,其中規定電視節目所用語言,除因特殊原因經奉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以國語為主;同年10月,行政院再公布「廣播及無線電台節目輔導準則」,其第三條規定電台對國內廣播,其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節目時間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如分設國語與方言兩廣播部分,其方言節目時間之比例,合併計算仍以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為限。

1976

公布「廣播電視法」,該法第二十條規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佔比例,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

此外,另一與民眾生活相關的影響是地名的改變。1945年,台灣光復後是華語地名層,此時期的地名有兩個特點:一、自大陸來台的國民黨政府,將獨裁統治的方式用在地名上,受到中國文人典雅文化的觀念影響,認為台灣地名「粗俗」,因此利用政治統治的力量,大規模的更改舊有的地名,將原地名改為新地名;二、多以政治、道德、吉祥之字句來命名。[5]

(一)大規模的更改舊有的地名,改為新地名,形成政區地名

此時期地名的改變主要是政治力量以及人們心理等因素而改變,國民黨政府將原有舊的地名改為文雅的新地名,但民間口語間仍以舊地名指稱,因此人們在正式書面上,使用政區地名,口語上仍習慣使用舊地名的現象,形成一地雙名,有官方地名與民間地名兩套系統。如:

官方地名

民間地名

褒忠(po1 tiong1)

埔姜崙(poo1 kionn1lun5)

奮起湖(hun3 khi2 oo5)

畚箕湖(pun3 ki1 oo5)

大富村(tua7 hu2)

大埔厝(tua7 poo1 chu3)

御史里(gu7 sai2 li2)

牛屎里(gu5 sai2 li2)

 

(二)多以政治、道德、吉祥之字句來命名

政治理想方面

民權、民族、民生、民和、民榮、法治、互助、自強、博愛、中興、復興、平等、太平、公明、明正、行健、新生、真理、建國、五權、光復等。

道德方面

忠勇、忠孝、大忠、孝廉,仁愛、仁安、信忠、信義、義德,義和、義興、義仁、尚義、大義、正義、和平、建德、九德、成德、智勇、恭敬等。

吉祥方面

永德、永和、永樂、永昌、永慶、永安、永寧、永豐、萬安、瑞豐、新豐、五福、慶平、福仁、建興、興隆、長平、光榮、光明、泰安、平安等。

大陸城市名或已故總統名

北平路、濟南路、青海路、遼寧路、西康路、康定路、西藏路、南京東路、蘭州街、長春街、中正路、經國路等、洛陽街、開封街、武昌街、漢口街、峨嵋街、成都路、長沙街、貴陽街、桂林路、廣州路、昆明街、西寧路、康定路、梧州街、西藏路、重慶北路、敦煌路、承德路、玉門街、酒泉街、庫倫街、哈密街、迪化街、涼州街、北平東路、北平西路、青島東路、青島西路、杭州南路、杭州北路、濟南路、襄陽路、徐州路、晉江街。

 

此時期將多舊地名全面改為新地名,但民間口語間仍以舊地名指稱,新地名多成為書面地名;新地名多數以有關政治理想、道德或吉祥的字句有關,反映國民黨政府求雅的心態及懷念大陸的心情。

其實,在台灣地名中以閩南人命名為最多數,影響也最大,此與人口數有很大的關係。台灣閩南語地名因這些先後來台灣的族群,以語言、文化之差異,產生不同時代,不同文化風格的地名,致使台灣閩南語之地名帶有原住民語地名、荷西語地名、客語地名、日語地名、華語地名,這些按著時間的層次被保留下來,顯露出地名的語言層次和文化層次,使得台灣閩南語地名展現出不同文化特色。

國語運動的成效造成了台灣語言與文化的大浩劫,台灣大部分的本土族群都面臨了語言人口及文化流失的命運。羅肇錦:「台灣推行國語的成效,不但可以說令人刮目相看,也可以說令人膽顫心驚。推行國語政策只四十年的時間,可以讓二十歲以下的人幾乎忘了他的母語,三十歲以下到二十歲的人無法說正確的母語,四十歲以下到三十歲的人已無法用母語演說,而五十歲以上的人卻又不會說國語。」[6]推究其主要原因,乃國語運動嚴厲的禁止學童在學校說母語,並對說母語的學童施以各種奇奇怪怪的處罰,除了造成學童自尊心的傷害外,也使學生誤認說母語是犯罪行為、認為自己的母語是粗劣低俗的語言。另一方面,國語運動的推行也把台灣人綑綁在教育文化的不利地位,並將國民黨從中國大陸來台的一百萬人口在台灣進入公教職,穩住其統治同化台灣的陣腳,也為後來的思想統治教育奠下基礎。[7]

    

二、威權政治的瓦解

語言的競爭也是遵循自然界中「弱肉強食」的法則。語言競爭力的主要項目有政治、人口、經濟、文化、認同意識,其中尤以政治最為重要,因為掌握政治即掌握了經濟、文化、認同意識,因此政治力所支持的語言,將會成為較有競爭力的語言;於是要拯救被壓迫的弱勢語言,削弱強勢語言所依恃的政治力,常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國民黨政府之所以能順利統治台灣,主要是因為美國在軍事、經濟與國際地位上的強烈支持。但在1970年前後,美國開始改變其地緣政治的策略,改採「連中制俄」,開始接受中共;1971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國民黨政府不見於聯合國,之後原來與國民黨政府有邦交的國家紛紛與之斷交,國民黨政府陷入孤立的狀態。國際情勢的轉變,國民黨政府在國際與國內的「合法性」出現了危機,為強化其正當性,維繫其對台灣的統治,國民黨政府乃試圖尋求社會的支持,在政治上開始一些象徵性的安排:

時間

措施

1970年前後

「黨外」民主運動逐漸興起。

1972

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大量起用台籍政治菁英,開啟了政治「本土化」的序幕;同年年底,亦舉辦了首次的「增額」的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不但緩和了民間社會對國民黨的壓力,也為台灣民主運動開啟了一條跑道,使反對勢力的競爭場域擴展到中央層級。

1977

地方公職選舉,黨外立委康寧祥與黃信介發起了規模龐大的全島性黨外人士大串聯,由於選情相當激烈,在開票當天發生了群眾暴動的「中壢事件」,而經過這次選舉之後,黨外不再像過去只是異議份子的單打獨鬥,「政團」的雛形逐漸形成,並開始有稍微地方行政的影響力。

1979

美麗島雜誌社的黨外人士在高雄舉辦紀念世界人權日的群眾大會,爆發了警民衝突的「美麗島事件」。[1]

 

1986年成立「民主進步黨」,民進黨的成立是統治政權的轉捩點,突破了國民黨政府的最大禁忌,也代表著以本土意識及中下階級為基礎的政治反對運動蔚然成形,執政當局對反對運動的容忍度增加。此外,解嚴前一年當中有許多的政治、社會運動,執政當局表示開放的聲明與措施也一一公布。1987年,世界實施最長的戒嚴令終於解除,以往許多政治禁忌與敏感議題,均在這種威權政治鬆動瓦解的情況下一一湧現,台灣母語教育政策問題就是其一。

畢竟,雖然受到「國語運動」影響而減少台語的使用,但卻不減其流通性;台灣民眾使用語言大多和其年齡層、工作性別、人際關係有密切關係,不僅符合語言社會學裡所指涉的語言生態關係,也說明語言實則和族群的文化認同較為深遠。官方語言在教育體系和廣電語言的影響,是屬於中產階級和既得利益者的政治手腕,對於一般老百姓而言,台語既是生活語言也是人際溝通的媒介;更多時候,台語較有鄉親、土親的感覺。只是,台灣普遍慣用台語的社群,一般仍普遍存著希望政府制定一套多元文化的教育政策,使其下一代和自己能在不受壓迫的語言環境下生存,並傳承母語。

而且,時代變遷,不僅讓語言興盛也會促使語言消弱。隨著本土化與多元文化的推動,台灣人尋找自己的母語,許多不諳台語的政治人物,其為顯示熱愛鄉土與跟上時代,不僅紛紛學「台語」,以彰顯他們立足台灣、關懷在地文化的態度,更是利用選舉時猛打「台灣牌」,高喊:「愛拼才會贏」、「咱攏是台灣人」之類的口號。

 

三、文化霸權

綜上所述,於是,在國民黨統治下,台灣推行國語運動的文化意涵或許可以利用Gramsci提出的「霸權」(hegemony)的概念來說明;他認為存於社會主流文化的是階級權力鬥爭,統治階級之所以能維持優勢地位與主宰社會,不但靠政治與經濟結合的利益,尚須開創一套得廣為社會接受的霸權文化,諸如知識、道德等,而這也幫助我們分析國家權力如何形成,並了解文化如何強化統治階級的權力,以鞏固不平等的社會關係。

陳伯璋評析台灣四十年來國民教育的政策,便認為其中隱藏「民族精神教育的『文化霸權』」的意識型態:「我國國民教育自始以民族精神之恢宏為最高指導方針,雖也有文化認同的考慮,但似乎染上泛政治的色彩。因此『一元化的標準』,成為一種『文化霸權』,無法使文化的創新多彩多姿,而逐漸失去其生命力,而成為徒貝『形式』而無內容的『古董』。」[9]

以領導的意義來說,國家是以警察和軍隊形式出現文化霸權這一強制力量的所在;而經濟是表現在工作紀律、現金交易關係和貨幣控制方面。社會學者Perry Anderson曾主張不能視文化霸權為道德和哲學的領導,它應該包含強制的成份;我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我們是被限制、被控制的,有一個明確的強制力量強勢地告訴我們該如何去做,且不可違反、是被壓迫的。

   而在另一種形式的文化霸權的行使表現上,行使文件霸權時教育和法律制度有絕對的重要性。Gramsci:「在國家的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把廣大居民群眾提高到符合一定的文化和道德水平,即符合生產發展的需要從而符合宰制階級的利益這個水平或標準這個範圍而言,每個國家都是倫理的。起正面教育作用的學校和起負面鎮壓性的教育作用的法庭,都是國家最重要的這類活動;可是實際上許多其他所謂的私人的主動的行動和活動,也有助於達成相同的目的,這就構成了統治階級政治和文化的文化霸權機器了。」[10]Gramsci強調文化意識型態對權力的影響,他指出文化霸權決定了統治權力的維持;我們被教育、規範為統治階級所需要的人,在這當中我們卻沒有感覺自己是被操控的,被教導、規範成願意接受統治階級的統治。

 

參、意識覺醒後的語言文化

一、本土文化的振興

1970年代起,受到日本佔領釣魚台、美國與中共關係改善以及被排擠出聯合國等一連串的外力衝擊,知識份子警覺到過去一味追隨西方文化的失策,於是便開始回過頭來認識自己,建立屬於自己的文化。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一股來自台灣本土社會的力量,開始在尋找「台灣社會的現實本質」,這股力量表現在文學上,則是出現了所謂的「鄉土文學論戰」。

國民黨撤退來台灣之後,在文藝方面提倡「反共文學」、「戰鬥文藝」,然而在1960年代中期開始,本土作家便開始試圖衝破此禁忌。1964年,吳濁流創辦「台灣文藝」;1965年,葉石濤於「台灣的鄉土文學」一文中提出了「台灣」與「鄉土」相互關連的觀點;1970年代初期,鍾肇政繼他的「濁流三部曲」之後,陸續完成「台灣人三部曲」。1960年代末、1970年代之間,許多作家如黃春明、陳映真、王禎和、王拓、楊青矗等人都紛紛投入台灣社會寫實文學的創作,許多反映當時台灣社會的作品開始多了起來。[11]

後來,關懷本土、回歸鄉土的主張,形成一股風潮,除了對文壇創作產生影響外,其他的電影、美術等文化活動也都受到了影響。例如1973年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推出一系列鄉土民俗與社會問題的報導,把對生存土地的認同、關懷與積極參與的理念散播開來;之後,人間副刊大肆報導了畫家洪通與雕塑家朱銘,掀起了一股鄉土藝術的熱潮。音樂與表演藝術上也有本土藝術覺醒的痕跡,例如校園民歌的創作,台灣民謠、童謠等的挖掘整理以及「雲門舞集」的成立。凡此種種正象徵著過去飽受壓抑的本土文化活動,在知識份子的覺醒與有心人的推動下已逐漸振興起來。

1980 年以後,台灣更逐漸展開一個全面的、大規模的文化運動,無論語言、文學、歷史、藝術、電影等方面都有一群熱心的文化工作者試圖為台灣文化注入新生命,像1987年,一群關心台灣文化前途的作家成立了「台灣筆會」,提出了包括尊重台灣地區各種母語等八項文化改革訴求。解嚴之後,更多的文化工作者從現實生活中擷取題材,許多以台灣本土為論題的書籍紛紛出現,形成一股「台灣熱」。根據統計,19871992年間台灣至少出版了一千種以台灣為書名或對象的書籍,內容廣及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歷史、傳記、文學等層面,台灣文化的黃金時代似乎即將來臨。[12]

 

二、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的盛行

就台灣過去的教育而言,無疑的是具有高度同化傾向的;過去的教育內容設計的基本前提,是以灌輸一致的價值,達到國家社會的統整為目的,因此偏向靜態、保守,強調一致和控制,無法提供多元的選擇和途徑。

到了1970年代在國際局勢的變動,以及國內政經勢力的變遷下,台灣社會力量逐漸抬頭,尤其是台灣文學上的「鄉土文學論戰」與「美麗島事件」,更讓台灣民眾給予社會運動者認同與支持。隨著戒嚴令的解除與各族群意識的覺醒,族群要求尊重各族群語言,並給予平等地位,不僅有語言法的訴求[13]、也有要求開放廣播電視頻道,並解除電視節目的語言限制,以及實施母語教育或雙語教育的聲音;到了教育部推動「九年一貫」的「鄉土教學」課程後,台語在教育上與傳播權上才有新的展望。

隨著台灣政治的轉型,1990年代的台灣亦開始重視並討論多元文化教育。1992年,李登輝總統召見原住民各族代表時曾指出:「少數民族最嚴肅的問題是文化問題,最切身的問題是生活環境改善的問題,這都與教育問題息息相關,如何從教育著手才是提高少數民族地位及改善生活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而前行政院長連戰也曾明白表示:「文化建設應走均富路線,並採取文化多元化的政策,也就是既有源遠流長的中華文化體系,同時也應該注重地方本土性文化」;當時的教育部長郭為藩也強調:「要多推廣多元文化特色,並拯救瀕臨衰微的弱勢文化」,可見1960年代興起於歐美並盛極一時的多元文化教育理念已於1990年代在台灣散播開來。

    綜合以上觀點不難發現:一個公共問題的發生通常都有其特定的時空背景;同樣的,台灣母語教育政策問題的形成也絕非出自於偶然,解嚴之後台灣母語教育政策問題之所以會形成,主要是因為國語運動的壓迫、威權政治的瓦解、社會運動的興起、本土文化的振興以及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的盛行等背景因素所造成。

 

肆、母語教育

一、「鄉土教學活動」中的母語教育政策內容

在「國民小學鄉土教學活動課程標準」中,規定鄉土教學活動實施的年級為中、高年級,也就是國小三年級到六年級,實施時間為每週一節課四十分鐘。在此課程標準中,將鄉土教學活動劃分為歷史、地理、自然、語言以及藝術五大類,換言之,若一堂課的時間平均分給這五大類,每週鄉土語言教學的時間只有八分鐘,況且教育部在鄉土教學活動的實施內容上給予學校很大的彈性,有些學校在此狀況下可能會放棄母語教學。而且在此課程標準中有關母語教學的活動內容綱要中,只就母語的聽說讀教材做了語焉不詳的規定,故此時期的母語教育政策可說是象徵性的應付措施。

 

二、「九年一貫課程」中的母語教育政策內容

19995月,母語教育被納入規劃中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成為語文領域中的正式課程,而不在只是依附於鄉土教學活動,任由地方政府和各級學校自行決定與規劃的一個教學項目。其中,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與「國語」(北京話)同列為「本國語文」中,顯示教育部已逐漸承認台灣母語的法定地位,不但大大的提升了台灣母語的地位,也為將來立法明訂台灣各族群母語與北京話同為官方語言奠下基礎。

教育部於2000930正式公布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中,將台灣母語列入語言學習領中四種本國語文中的其中三種,並在實施要點中規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自九十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一年級開始實施」,「語文學習領域佔領域學習節數的20-30%」,「每節上課以40-45分鐘為原則(國小40分鐘、國中45分鐘)」,「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必須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三種鄉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國中則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學校亦得依地區特性及學校資源開設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以外之鄉土語言供學生選習」。另外學校亦得依地區特性及學校資源開設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以外之鄉土語言供學生選擇學習。

由於很多社會大眾,尤其是家長仍不能完全了解母語教學的重要性,加上母語的社會位階比較低,所以短期之內母語教學的時間不可能增加;若要完全達到目標,學習年限的往上或往下延長以及學習節數的增加勢在必行,當然這一切都要有良好的教材、師資以及教學的配合,而這些正是目前所最欠缺的,有待教育當局做詳盡的規劃。

另外就課程暫行綱要所規劃的三種母語政策內容而言,三種母語教學規劃雖然均提出了其基本理念、課程目標以及實施要點,但仍有差別。首先就政策內容的相似性來說,台語以及客家語可能是由於同屬於漢語系,所以明顯的看出在政策內容上頗為相似,可見在政策規劃上被視為類似的政策;而原住民語則可能是因為屬於較為特殊的南島語系,所以其政策內容明顯的與前述的台語及客語不同。其次就政策內容的詳略而言,台語文以及客家語文在實施要點上,分別的詳列了教材編選、教學方法以及教學評量的原則,在內容上較為詳盡,尤其是客家語文,在實施要點的各個原則中,還特別針對聽、說、讀、寫以及識字等能力分別說明;反觀原住民語的政策內容,在實施要點上僅簡略的對教學實施與教學評量提出原則性說明,這是可能是因為原住民語其實仍包含至少十族不同的語言,不容易做詳盡的規劃,所以只做原則性的規定,其餘的則交由各校視實際的狀況來決定,這或許正是原住民母語教育政策在規劃比台語或客家語困難的原因。

 

伍、結語

我們習慣把語言的使用當作是一種基本人權,然而,由於語言能力影響到政治權力、經濟資源、社會地位分配,所以從個人而言,語言也可以當作是一種能力、資產或資源;而從組合的角度來看,語言更是關係族群福祉,因此領導者必然會以政治角力來決定語言的使用,以求維持現有的政治結構與權力關係,所以語言也是政治力的展現。

從小,跟長輩講閩南語,到學校說國語,「雙聲帶」切換的理所當然,也感覺不出長輩們對於所謂「官方語言」改變的不適應,或許正是因為一般民眾使用閩南語較大的壓力來自媒體娛樂被剝奪;例如家境不好,沒有電視機又沒有廣播,當野台戲被改為國語發音,會比較不適應外,基本上並沒有太大的問題。這樣說來,國語運動的成效顯現在新生代的教育思想,對於三十歲以下到二十歲的人只是說的一口不甚標準的「台灣國語」,四十歲以下到三十歲的人較無法使用母語演說,但五十歲以上的台灣人甚至保留美麗的台灣諺語。

其實,國民黨政府雖以政治力量的優勢統領國語為官方語言,但是台灣閩南人挾其大量的人口優勢與經濟優勢,逐漸在各個領域的工作崗位佔有一席之地。影響所及,台語雖過去被禁止但是由於其人數的優勢,仍能以人際網絡與工作環境稍微可以抗衡。所以,人口競爭力、經濟競爭力、文化競爭力、政治競爭力均使語言族群得以在社會變遷中互為消長,繼續傳承文化和習慣。


 

參考資料:

 

書籍

1.方師鐸,《五十年來中國國語運動史》,台北:國語日報社,1969年。

2.李筱峰,《臺灣史100 件大事(下)》,台北:玉山社出版公司1999年。

3.李筱峰、劉峰松,《臺灣歷史閱覽》,台北:自立晚報社1994年。

4.施正鋒編,《語言政治與政策》,台北:前衛出版社1996年。

5.黃宣範,《語言、社會與族群意識臺灣語言社會學的研究》,台北:文鶴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

6.羅肇錦,《語言與文化》,台北:國文天地1990年。

 

期刊、論文

1.陳美如,〈多元文化社會的語言教育〉,《國教輔導》,台中:台中師範學院國教輔導月刊社,355期,19966月。

2.黃瓊華,〈在地的文學研究-台灣的語言政策〉,《台灣文藝》,台北:台灣文藝雜誌社,163/164 期合刊本,19988月。

3.李惠敏,《國族主義影響下的語言政策與華語教學》,台北: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

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

4.謝麗君,《戰後台灣語言之政治分析(19451997)》,台北: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

5.蔡淑玲,《台灣閩南語地名之語言研究-兼論其文化意涵與演變》,新竹:國立新竹師範

學院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網路

1.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index.shtml

2.國教專業社群網:http://teach.eje.edu.tw

3.台灣意識的探索(上):http://www.taiwannation.org.tw/republic/rep1-10/no10_15.htm

4.語言公平網站:http://mail.tku.edu.tw/cfshih/ln

 


 

[1] 宣言之成立在199666日於西班牙巴塞隆納經來自九十個不同國家、數百個非政府組織及國際筆會中心的二百二十位代表共同認可。本宣言以語言社群而非國家為其出發點,並且在實際內容上也將被視為對有能力確保全人類持續且平等進步之國際組織的強化。

[2] 黃宣範,《語言、社會與族群意識臺灣語言社會學的研究》(台北:文鶴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頁258

[3] 張博宇,《台灣地區國語運動史料》(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4年),頁51

[4] 王順隆,〈從近百年的台灣閩南語教育探討台灣的語言社會〉,《臺灣文獻》,第46卷第3期(19959月),頁141

[5] 蔡淑玲,《台灣閩南語地名之語言研究-兼論其文化意涵與演變》,(新竹:國立新竹師範學院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6] 羅肇錦,《語言與文化》(台北:國文天地,1990年),頁137

[7] 黃瓊華,〈在地的文學研究-台灣的語言政策〉,《台灣文藝》,163/164 期合刊本(19988月),頁40

[8] 李筱峰、劉峰松,《臺灣歷史閱覽》(台北:自立晚報社,1994 年),頁187-188

這次事件使黨外政團幾乎瓦解,但其後的軍事大審不但引發國際的高度關切,更為全島人民上了一課「政治教育」,促使人民對臺灣的政治問題做重新的思考;日後黨外勢力更依賴美麗島受刑人及其家屬,以及在大審中的辯護律師、知識份子等不斷的投入各項選舉而傳承下去,並逐漸形成國民黨的一個組織化的對手。

[9] 歷史教育半年刊第二期:http://www.ntnu.edu.tw/his/book/  民國97925日擷取。

[10] 波寇克,《文化霸權》,田心喻譯(台北﹕遠流,1991年),頁37

[11] 李筱峰,《臺灣史100 件大事(下)》(台北:玉山社出版公司,1999 年),頁94-96

[12] 黃宣範,《語言、社會與族群意識臺灣語言社會學的研究》(台北:文鶴出版有限公司,1993年),頁4-6

[13] 施政峰,《語言權力法典》(台北:前衛,1996年),頁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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