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國的HEAD START支援系統看我國國幼班之運作

 

許舒茜

國立嘉義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台灣的人口結構在近幾年來面臨了相當大的變遷,新住民的通婚、單親與隔代教養家庭的比率增高,促使弱勢兒童的比例也日益提高。教育部有鑑於此,於民國93年推動「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即所謂的扶幼計畫,以落實「弱勢優先、落實社會正義」之政策目標。扶幼計畫的階段性實施,在93學年以離島三縣三鄉的全體5歲幼童為實施對象。94學年再加入原住民54個鄉鎮的全體5歲幼童。95學年更將擴及全國5歲經濟弱勢幼童,希望透過計畫的實施,提供弱勢地區與一般地區經濟弱勢滿5足歲幼童充分的就學機會。

當中,為了能使五歲幼兒有更多機會進入園所就讀,因此廣設幼稚園,。

本文茲以美國Head Start方案及其支援系統做為參考,探討我國扶幼計畫當中國幼班設立與運作成效。並且提供建議供政府當局及關心此議題人士之參考。

貳、 美國Head Start方案之發展淵源及實施成效

Head Start」方案是美國政府在各種幼兒教育與兒童福利政策中,為貧窮學前幼兒所做最完整的計劃,該計畫的起因是由1965年詹森總統的大社會理念而來,主要內容如下(王淑英等,p78~84)。1965年,美國開啟了為貧困家庭34歲兒童提供教學、營養與衛生保健,為期8周的暑期計畫,後來擴展為Head Start計畫,其目的在對抗貧窮,是個強調以社區為本位的幼教方案,給予貧窮家庭及其幼兒綜合性服務。其中包括教育健康與支持性服務父母的參與,也是這個系統的目標之一(簡楚瑛, 2003)。此方案可說是美國規劃相當完善且成效卓著的幼教方案之一,約有2400萬兒童受惠。

Head Start針對的對象為黑人、單親家庭、少數民族、文盲等低收戶家庭幼兒。該方案之目標與內涵如下:

一、目標

(一)  擴大幼兒的心智、如加強幼兒的思考、理解力和表達能力。

(二)  幫助幼兒社會及情緒的發展,促進其自信心、自我表現和好奇心。

(三)  幫助幼兒得到較好的經驗,擴大其視野,並給予幼兒成功的經驗。

(四)  增進幼兒交談技巧,促使幼兒所住的世界。

(五)  幫助幼兒及其家庭負起責任,並推展至社區及社會的參與。

(六)  幫助兒童及家庭達到較多的自尊和影響力。

二、內涵

(一)  教育:Head Start的主要對為低收入家庭3-4歲的幼兒,而這些

家庭有部分是屬於少數民族的家庭,因此Head Start非常

重視兒童的個別需要。針對這些少數民族的兒童可能有的雙

語需求,Head Start特別僱用懂母語的老師提供母語教學。

此外,Head Start也強調兒童的學習應與其智力、情緒、

及社會發展配合,且師生的人數比例應該要盡量低。

(二)  健康:低收入的兒童的健康和營養常被忽略,因此參與Head Start

的兒童都得接受基本的健康身心檢查,如牙齒、視力、聽力、

心智檢查、及各種身心檢查。而且Head Start也非常重視

兒童的營養,僱用營養師來為兒童調配餐點。

(三)  父母的參與:Head Start鼓勵家長來介入與參與,如擔任兼職的

助理或義工,另外也鼓勵家長加入教育委員會,參與

對兒童教育的決策工作。並鼓勵半專業人士或社區人

士組成義工團體來服務。

(四)  社會服務:由社工人員介紹參與Head Start兒童之家庭有關社會

福利服務。

(五)  師資標準:參與此項方案人員包括老師、社工人員、家庭訪問員和

健康協調者。其並不要求工作人員具備傳統教師或社工

方面的文憑。但美國國會規定至2006年在Head Start

機構工作的老師學歷需達二專或大學程度(簡楚瑛,

2003)

美國總統布希在20021月針對教育改革所發表的演說中,提出「Good Start , Grow Smart」作為各州立政府實施幼教之方針,其中提到了三個重點,包含了「加強推動提早開始方案」、「建立各州推動幼兒教育的夥伴關係」、「提供幼教師、托育照顧者、及家長相關資訊」。其中「加強推動提早開始方案」一項,將建立評估系統,供各地Head Start發展中心評量幼兒各方面能力之標準。而新系統的實施必須讓專業人員受過培訓。因此也將進行全國性的師資培訓計畫,預計培訓50000Head Start教師相關的教學技巧。

2003年,美國議會通過該計畫多項改革,為期五年的重新授權法案。參眾兩院的一致高票通過、顯示這項有42年歷史、現有90萬幼兒,以服務貧困家庭兒童的學前教育法案獲得了兩黨的攜手合作,及鍥而不捨、再接再勵的精神。(教育部電子報)

重新授權的法案,在2008年財政預算中獲得73.5億的資金,其中包括新增8000名、為3歲以下低齡幼兒提供的「Early Head Start Program」,也增加了無家可歸、流浪、殘障及母語非英語幼兒參與的機會。另外,保障最需幫助者優先權的同時,提升了可參與貧困家庭之經濟標準:四口之家年收入由不足$20,650提至$26,845。它還規定,至2013年,任教的師資至少一半必須有幼兒教育之大學文憑。聯邦政府撥專款予宗教團體以聘用所需或解僱教職員的要求,遭到駁回。共和黨多項加強財政控制,有權關閉浪費、績效不彰園區之提議穫得採納。

參、我國國幼班之規劃與實施

國幼班的全名為「國民教育幼兒班」,其設立依據是「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即所謂的扶幼計畫。其設立目的是希望透過讓弱勢兒童及早接受教育,使這些弱勢族群的教育問題得到改善,有機會迎頭趕上其他人。以下茲分別說明國幼班的設立背景與緣起、招收對象、主管機關、辦理地區、課程內容及師資、實施期程、以及實施成效:

一、國幼班之設立背景與緣起

由於目前公私立幼稚園所區域不均、公私失衡、出生率下降、經濟弱勢比率偏高及家庭支應幼兒教育經費負擔沈重等困境,離島地區及原住民地區更因地理條件較差,且資源分配較少,因此學前階段之教育品質必然因此而受到很大的影響。

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民國九十五年度全國3,335所幼稚園當中,私立幼稚園計1,830園佔54.87%,公立幼稚園計1,505園佔45.13%,但就班級數,全國公私立幼稚園班級數共計10,294班,其中私立幼稚園7,260班佔70.53%(可招收217,800),公立幼稚園3,034班佔29.47%(可招收91,020),托兒所部分,全國總計4,302所,其中包括私立托兒所3,950所佔91.92%(招收209,271),公立托兒所279所佔6.49%(招收81,997),社區托兒所68所佔1.58%(招收4,259)。再就幼稚園()之區域分布來看,城市地區學前教育機構之供應量較為充足,但部分離島、遍遠及原住民地區,學前教育機構之供應量明顯不足。此外,我國94年之低所得家庭約佔全部約40%,生育率也從過去1.8人降至1.1人。可見出生率降低之外,經濟弱勢的幼兒也不少,更可以想見這些低所得家庭的育兒費用與教育費用將會是相當沈重的負擔。

2001年教育改革檢討與改進會議之結論建議,幼兒教育應列入學制之正規教

育。之後在2003年全國教育發展會議之結論之建議事項亦載明「五歲幼兒應納入國民教育正規體制」。因此,教育部於2004年訂定「國民教育幼兒班實施計畫」草案,預計推動國幼班作為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之準備。之後由於政府財政困境,因此將上述計畫修正為「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作為國教向下延伸之近程計畫,該計畫主要是針對弱勢兒童規劃符合其身心發展需要之學前教育,採非強迫、非義務、漸進免學費方式實施,朝準義務、強迫教育目標逐步推動。當中,為使弱勢幼兒能充分就學,並且有優良的教育環境,因此政府於離島及偏遠地區設置並補助幼稚園,此即為國幼班之設立背景。

 二、國幼班招收之對象

國幼班招收對象為滿五足歲,尚未進入國小就讀之弱勢幼兒。所謂的弱勢指的是地區上的弱勢,例如離島三縣三鄉及原住民鄉鎮市;或者是經濟上的弱勢,例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家戶年所得60萬元以下之滿五足歲幼兒。以下再詳細說明上述招收對象之身分:

(一)低收入戶:身分認定依社會救助法辦理,應請提供低收入戶證。

(二)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依中低收入幼童托教補助計畫辦理,

應請提供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證明文件。

(三)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或超過30萬至60萬元以下之滿5足歲幼

兒: 本計畫家戶年所得係以幼兒之父親與母親合計(或法定監護人)之總所得為計算標準,並由財稅資料認定之。

此外,針對試辦園所,政府亦予以補助相關經費:

(一)增班設園:新設園每園(一班)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百五

十萬元,每增一班補助二十萬元。

(二)學 費:就讀公立國幼班之五足歲幼兒,每生每學期最高補助二千五百元,就讀私立國幼班之幼兒,每生每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元;一般地區經濟弱勢(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家庭)之五足歲幼兒就讀公立幼稚園,每生每學期最高補助二千五百元,因公立幼稚園供應量不足而就讀私立幼稚園者,每生每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元。

(三)開 辦 費:試辦國幼班者開辦費,開辦前二班者,每班最高補助五萬元;開辦第三班以後,每增一班以補助三萬元為原則,並得視實際情況酌予調整。

(四)交 通 車:每部車以補助八十萬元(不補助人事費)為原則,並得視實際情況酌予調整。

(五)交 通 費:補助學生上、下學往返車、船交通費。補助金額由相關縣政府擬訂後,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核支。

(六)教師進修:補助辦理教師進修、研習,偏遠地區教師參加研習之交通費與膳雜費;補助金額由相關縣政府擬訂後,報本部核支。

(七)巡迴輔導:補助因試辦國民教育幼兒班設置巡迴輔導員之經費或輔導費用。

(八)人 事 費:補助因試辦國民教育幼兒班增置之幼稚園教師人事費(教育部,2005)。

三、國幼班之主管機關: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四、國幼班之課程內容及師資

    師資方面,國教班教師必須具有大學幼教相關科系或已修畢幼教認可學程,取得幼兒教師資格,並且適用師資培育法。

五、國幼班之實施期程

以下茲以表格整理列出國幼班之實施期程:

階段

實施對象

施行策略

具體措施

第一階段

93學年度)

離島三縣三鄉

推動國幼班試辦

1.    補助公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試辦國幼班

2.    公立每年最高補助5,000元。
私立每年最高補助2萬元

第二階段

94學年度)

加入原住民鄉鎮市全體5歲幼兒

第三階段

95學年度)

加入全國滿五足歲經濟弱勢幼兒

 

除維持上述經費補助外,弱勢幼兒還可優先入學

第四階段

待幼托整合後,再做整體評估與規劃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七、實施成效

(一)弱勢幼兒就學率逐年提升

針對沒有辦法就近就讀之幼兒,亦提供交通車接送或補助交通費等服務措施,使弱勢地區5歲幼兒之入園率由計畫實施前之44%,提升為計畫實施後之87%

(二)弱勢地區園所增加率逐年提升

96年度為止,在原住民鄉鎮市供應量不足地區,增設了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131園(共144班),使原住民鄉鎮市351所國民小學,由原來只有128校(36%)設有附設幼稚園,到96年已提高為259校(73.79%)設有附設幼稚園,成長率達37%

(三)經費

由於政府財政問題,加上試辦後引起多方爭議,包含私幼無法吸引合格幼師而使得師資不足,將使國幼班市場偏向公幼實施,對公私幼間的國幼班比例平衡將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原訂民國九十五年全面實施國幼班之規劃,已確定無法如期實施。

肆、政策省思

一、兩國政策相似與相異處之比較

比較美國Head Start方案與我國國幼班政策,有諸多相似之處,以下茲比較之(張櫻仔,2007):

(一)目的方面:美國方面(Head Start)主要是對抗貧窮,是個強調以社

區為本位的幼教方案,給予貧窮家庭及幼兒、家長綜合性

的服務。滿足弱勢幼兒的情緒、社會、健康、營養及心理

等需求,並期望幫助幼兒建立自信、自尊及自重,也藉此

協助家庭打破貧窮圈。我國則以五歲弱勢幼兒為主,建構

優質的幼教環境,保障弱勢就學與受教權益以及受教品

質。

(二)實施內容:Head Start實施內容是完整及全方位的,以兒童的需為

中心,整合了教育、福利、健康及社會服務(結合社區資

源與力量),而Head Start是美國資本主義社會為彌補不

幸家庭的兒童所實施的福利政策(王淑英等);而本計畫

內容則是建構國幼班課程、設備及針對教師資格與待遇等

加以規範與琢磨,以政策的達成為中心,能做的部分做,

做不到的部分則不談,不見具體協助弱勢幼兒提昇能力的

各種其他措施。

   (三)入學資格:美國方面以家庭收入多寡為審定依據,而我國則除收入外並將地域弱勢亦涵蓋進去,如:離島三縣三鄉及原住民鄉鎮市。

   (四)對象方面:美國主要為3-4歲幼兒年齡層較小,對象是黑人、單親家庭、少數民族、文盲等低收戶家庭幼兒,甚至有身心障礙幼兒。而我國則針對弱勢幼兒,包括弱勢地區與一般地區經濟弱勢之滿五足歲至未入國民小學的幼兒。

   (五)入學時間:但美國方面上學時間為半日制,我國則提供全日制的服務,這對上班族的家長來說,較不用擔心孩子下午的扥育問題,提供了較方便的服務。

   (六)工作人員:美國方面包括老師、社工人員、家庭訪問員和健康協調者。我國則設置有幼教師及巡迴輔導員。

    整體而言,我國透過國家由上而下整體性政策規劃,無論在計畫期程、補助基準及原則或長遠目標上(為未來國民教育全面向下延伸一年做準備)都有詳細的規劃,而美國方面由於憲法未賦予聯邦政府管轄教育的權利,因此並沒有一個全國性的幼兒教育或保育的教育政策,各州也未建立一制性的標準(簡楚瑛, 2003)。現今社會貧富差距擴大,經濟弱勢的幼兒,的確需要政府的介入,制定保護措施以保障其受教機會,並其協助家庭脫離貧窮。因此不管美國的Head Start方案和我國國教班政策都可見此政策規劃之精神。至於如何界定誰是需要幫助的幼兒?以及政府介入的方式、配套,以及長期的進行所需的經費預算來源等等,都必須要審慎規劃與考量,否則一個立意良好的政策也可能無法走得長遠。

二、針對我國國幼班施行之省思

國幼班是政府規劃將國教向下延伸之準備,其精神具有落實幼小銜接之意涵。而國幼班試辦推行至今,表面上在園所數、弱勢幼兒入學率都提高許多,然尚有很多困境與爭議待探討,也引起各界正反面意見。

未來在幼托整合政策實施後,國幼班部分的幼兒將是由教育部管轄,但五歲以下幼兒則仍由內政部社會局管轄。同樣是學前階段的孩子,主管機關卻不同,這是否會造成混亂或隔閡?

在師資方面,國幼班的教師任用必須具有幼稚園教師資格,對我國幼教科系培育的專業人才的大量流失現象似乎有所助益。但試想未來在同一園所內有來自不同培育機構、適用不同法規的師資,園所管理者將如何統整師資水準、建立公平的待遇與福利制度,將會是一大挑戰!

目前國幼班已暫緩全面實施,但未來若全面實施,是否會造成偏遠地區的合格教師又流向都市,造成弱勢地區的師資不穩定,又是一大考驗!

例如,在國教班的實施對象將所謂的「弱勢」界定為地區弱勢和經濟弱勢。但是,用地區來劃分弱勢究竟公平與否,但非絕對,例如離島地區不一定全部都會是經濟弱勢,全部納入為扶助對象於公平正義難謂合理。其次,本計畫對於經濟弱勢的定義似乎侷限在低收入戶幼兒及中低收入戶幼兒,然以目前國內經濟條件與結構改變,貧富差距愈來愈大,雖不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戶標準,卻是社會上經濟及文化的弱勢,如單親幼兒、新台灣之子,這些幼兒卻未納入在本計畫之內。

而中國幼教學會理事長陳漢強指出,幼托整合方案把06歲幼兒的教保業務分由內政、教育兩部主管,根本就定位錯誤,而且違反學理和實務。這個方案最大的錯誤就是把幼兒園定為成兒童福利機構,而非學校教育機構,所以主管機關變成內政部,而不是教育部。這樣縣市政府主管教育業務的變成社會(引自http://www.ettoday.com/2004/02/19/330-1588966.htm 2004/02/19)

國幼班試辦推行對象,在離島及偏遠地區實施,有些質疑的聲音認為這些實

施的結果並不一定能類推到都市地區,畢竟都市與鄉下的教育需求並不一樣。因此,應該依據政策的精神與原則,針對離島及偏遠地區的實施成效,研議出一套適合全國性推展的政策,使都市與偏遠地區幼兒都能享受到相同的政策推行品質。

國幼班的全面實施尚需要考量其他配套措施,包含師資培育、課程標準規

劃、以及幼教相關法令配合等等。在幼托整合遲遲無法拍板定案下,國幼班的未來走向該如何規劃,才不會讓幼教界陷入更大的災難,這需要政府審慎評估,更需要各界共同來關心!

伍、結語及建議

一、在政策方面

(一)籌畫國教向下延伸的可行性

幼小銜接對於幼兒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多年來,幼小銜接一直缺乏著力點。此外,近年來因為少子化的衝擊,國小一直面臨減班壓力,教室閒置逐年增加,因此,可藉著國幼班的實施,評估國教向下延伸之可行性。

(二)訂定長期的幼教發展方向與規劃,建立評鑑機制

我國仍無專以幼教領域為主的TSSCI學術刊物,僅散佈於教育與心理學門,若無足夠權威的量話語質性學術研究,難以評鑑幼教行政方案的有效性。因此,建議於國家教育研究院或國科會等單位下,發展專責幼兒研究組織,以系統性的研究我國幼兒教育相關領域研究。(教育年報)

(三)立法提高幼教經費

幼教經費雖在有3%的保障,但自國幼班運作以來,屢屢因政府財政困難而使政策無法持續推行。而幼教乃是國家教育中最基礎的一環,政府應就國家長遠發展考量,立法提高保障幼教經費預算,與確保幼教政策與改革之運作得以順利,而不是消極的用補助園所或家長的方式。

(四)制訂完善的師資培育與福利制度

目前在私幼及托兒所之師資為不合格居多,教育部應研議辦理相關研習與進修管道,提升師資素質。此外,對於福利制度的建立也該全盤規劃,使有心投入的幼教專業人才得以兼顧理想與現實,對政策的長期推動必然有正面的助益。

(五)建立幼托整合等配套措施

國幼班之劃分須與幼托整合政策相扣,使學制規劃更具整體性。此外,目前所依循的「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在未來都將面臨修法的必要性以符合政策需求。建議政府在修訂法規的同時,能夠多舉辦相關的研習活動、公聽會,讓幼教人員瞭解法規的內容,才能有所依循的目標。

二、在執行方面

(一)善用媒體宣導的力量

好的政策與方案需要透過有力的媒介加以宣導與推廣,例如透過電子媒體或電視廣告、網路等方式,或像公視等教育性質之電視頻道製播一系列幼教改革的探討,使外界可以更瞭解幼教的改革腳步,也可無形的導正民眾對於幼教的一些誤解。

(二)調整巡迴輔導策略

巡迴輔導的精神應是協助園所及國幼班教師,瞭解並協助解決他們面臨的困境,釐清教師及園所的迷思。此外,更有義務向辦理國幼班之園所宣導整個國幼班課程的內涵與精神,提升園所的專業知能,如此,他們在面對家長及社會大眾的時候,才能更有自信、更篤定的站在第一線推動政策。

教育是百年大計,教育政策必須經過審慎評估與規劃,才不會因匆促施行下最後又宣告失敗,致使很多學子成為教育實驗下的犧牲品,可憐的白老鼠。幼教的現況

參考書目

中華民國教育年報九十五年。台北:國立教育資料館。

簡楚瑛(2007)。淺談幼兒教育政策發展趨勢及其對我國之意義性。教育研究月刊,161145-151頁。

王朝貞(2006)。淺談國幼班的實施契機與措施。國民教育,46:646-51頁。

何婉玲(2006)。花蓮縣國幼班之實施現況及輔導省思。幼教資訊,18916-19頁。

高誼婷(2005)。幼稚園園長及教師對幼托整合及國幼班政策意見之調查研究

林妍玲(2007)。澎湖縣國幼班巡迴輔導之行動研究。2007嘉義大學幼兒教育教學與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

林妍玲(2004)。澎湖縣實施國民教育幼兒班之政策分析。國立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http://www.whitehouse.gov/infocus/earlychildhood/earlychildhood.html

http://epaper.edu.tw/e9617_epaper/windows.aspx?windows_sn=852

http://www.ece.moe.edu.tw/under5.html

http://epaper.edu.tw/news/961029/961029_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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