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數位化—從數位機上盒推廣開始  

 

李紫茵

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研究生

一、            前言

台灣有線電視自1993年立法院完成有線電視立法之後,民眾的收視習慣開始改變,從以往只有三家無線電視台可以收視的情形改變到能夠擁有70個以上頻道的選擇。據NCC「95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目前有線電視的普及率為81.6%,以北部地區(87.1%)最高,南部地區(81.2%)次之。中部地區(74.9%)與東部地區(70.1%)都在八成以下、七成以上,較北部地區與南部地區都低(“95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 2006)。

        有線電視在高度普及率下,成為國內強勢傳播平台。不過在民眾喜歡便宜「吃到飽」的有線電視收視習慣下,卻也讓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為了節省成本而使節目內容品質降低,以低俗、製作粗糙的頻道內容餵食民眾,使得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賺滿荷包之餘,卻未求在服務上、品質上的提升。

        隨著數位化科技進步,政府在1997年分別公告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的數位傳輸技術標準(DVB T/C/S),惟有線電視卻因種種因素導致其數位化過程一直處於落後狀態(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草案",2007)。直到近來無線電視、寬頻網路(IPTV、MOD)積極走向傳播內容數位化的態勢,才讓有線電視業者有所警惕。為了維持電視市場的競爭優勢,不該再安逸於現狀。

        有線電視數位化對有線電視業者來說是勢必要走的路,不僅是為了維持競爭力,也是為了因應科技潮流以及提供給民眾更好的收視環境。有線電視數位化其實對業者相當有利,因為台灣民眾的收視習慣是以有線電視為主。因此,當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從事各項媒體數位化之時,台灣更應該急起直追。

 

二、            有線電視數位化的好處

對於民眾來說,對於「數位化」的概念可能不甚清楚。數位化(digitalization)就是把聲音、電視、電話所產生的「類比訊號」轉換成「數位訊號」。數位訊號只有0與1兩個數字組成的「二進位」型式訊號(類似電腦系統中資料處理之訊號) (張登凱,2003)。而數位化對電視來說能夠產生下列好處:

 

1.                使雜訊降低:類比訊號在傳輸處理過程中會累積一些無法去除的雜訊使得觀眾在觀看節目時遭受干擾,但數位訊號可將雜訊去除,保持畫面的高品質與乾淨。

2.                傳送訊息量加大:由於數位訊號可以壓縮,以往一個類比頻道只能傳送一個節目,但一個6兆赫(MHz)的數位頻道可以就能夠傳送3-4個標準畫質節目或1個高畫質節目。

3.                提供多樣加值互動服務:有線電視數位化後可整合電信與網路業,除此之外,數位化也有互動作用,譬如可以提供隨選視訊、遠距教學、遠距醫療、安全監控等服務,讓電視的功能更多元豐富。

4.                使頻譜資源達到有效運用:以往所使用的VHF頻道可以因為傳輸數位化後而使用UHF頻道,將VHF頻道給予公眾通信使用,使頻譜有效利用。

5.                培養消費者「使用者付費」之習慣:雖然目前有線電視收視戶都是以繳費就能收視幾十個甚至百個頻道,但是大部分的觀眾習慣則以收視固定幾個頻道為主,並不會收看所有的頻道。一但實行使用者付費後,則將選擇權回歸消費者,除此之外,也能做到不浪費頻道成本的好處。

6.                廣告業者更能鎖定目標族群:數位化後的有線電視頻道將會進行分組,不論是依類型或者是收視戶年齡屬性來分類,都可以讓廣告業者精確的得知其應鎖定的顧客為何。譬如以旅遊頻道來說,會購買旅遊頻道的收視戶可能對旅遊有興趣,因此旅行社便可以在旅遊頻道上作廣告,吸引收視戶的注意。

 

三、            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之概況

雖然政府早於2004年開始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之工作,但卻因為種種因素使得台灣有線電視業者進行數位化的速度相當緩慢。以數位機上盒的推動比率而言,2006年有線電視收視戶安裝機上盒普及率為8.1%,只比05年的5.3%多了2.8%(“95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 2006)。有線電視業者數位化進行速度落後的原因不外乎有三大原因:

 

1.         法令適用性問題:譬如,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後勢必會牽涉到頻道壓縮後的節目付費問題,尤其是關於頻道分組付費之事宜,並沒有法律的相關規範,使得有線電視業者不知如何因應。另一方面,對於有線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業者市場佔有率不得超過經營區域三分之一,以免造成市場的壟斷之規定,業者也大表不平。原因在於,推動數位化之後業者所需擔負的成本例如機上盒的價格以及數百個頻道的購買,都會是相當大的負擔,若不能將經營區域開放,將會造成營運上的困難(賴淑惠,2003)

2.         民眾接受度不高:一般民眾並不了解何謂數位化電視,且台灣有線電視收視戶早已習慣「大碗公」收視方式,貪小便宜的心態讓消費者不願意改變現有收視行為。再加上要觀看數位電視頻道,還要額外擔負數位機上盒(set-top-box)及付費頻道之費用,對於收視戶而言,若數位化後,加值服務的內容未能引起他們的注意,那麼,收視戶更不可能接受有線電視數位化,他們寧可接受現狀,因此對於有線電視業者來說,他們也不願意擔負這樣的風險,若付費頻道沒有人收看,那就會經營不下去(劉幼琍等人,2004)。

3.         頻道業者的上架問題:頻道業者與系統業者間對於頻道上、下架的協調一直是長久以來的問題。在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後,所擔負的是一個「平台」也就是便利商店的角色,讓各頻道或是加值服務進入。但有線電視數位化後所應提供的「基本頻道」究竟應該包括哪些頻道,則成為各頻道業者必爭之地,除此之外,未來的分組「付費頻道」又應該是哪些,則會由系統業者視收視戶喜愛來購買或取消頻道的訂購。但自有線電視開放以來,某些頻道與系統業者的早已關係匪淺,在不願破壞這樣的依附結構之下,有線電視業者的數位化程度也就緩慢了下來。

      

然而近來NCC已經開始著手推動「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之計畫,在2006-07兩年間也做了多項研究以及舉辦多場公聽會與業者、學者共同研討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之策略。其中,「數位機上盒的鋪設方式」成為目前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的當務之急。要徹底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最重要的就是要使收視戶接受。能接受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收視戶越多,則數位化的過程就會越快,業者也能越有信心。因此,在能收看有線數位頻道的數位電視出現之前,有線電視收視戶在目前過渡期必須先以加裝數位機上盒的方式收看數位頻道。唯有民眾加裝數位機上盒,才能讓有線電視數位化推行的順利。

又,數位機上盒價格,一直是有線電視收視戶在意的要點。再加上NCC「95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顯示,目前有七成的家庭其家中擁有一台以上電視機的數量(“95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 2006),若要購買多台數位機上盒,則需擔負過多機上盒的費用,造成民眾反感。因此,數位機上盒的價格要怎樣作才會合理,讓民眾能夠接受,則是日前NCC舉行公聽會的其中一個重點所在。  

根據NCC「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目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當中,有提供數位機上盒之業者在五家MSO當中有東森、中嘉、台灣數位寬頻,在獨立系統業者部分,則有天外天以及大豐有線電視系統提供。其數位機上盒的計費方式根據次級資料[1]分析後列表如下(對既有用戶來看):

 

有線電視業者提供數位機上盒之情形

收費情形

業者

第一台機上盒收費情形

第二台機上盒(或以上)收費情形

東森

(免安裝費)

1.      [2]買斷:4000元。

2.      租用:1200保證金+月租140 元(滿兩年後再以月租費扣保證金(共兩年八個月)滿後機上盒即屬用戶)。

3.      訂購付費頻道滿額:若用戶購買付費頻道三個月即免費借用機上盒,免保證金。

(免安裝費)

1.      採用租用以及買斷兩種,收費方式同左。

 

中嘉

(免安裝費)

1.      買斷:5000元。

2.      租用:1500保證金+月租150元(兩年十個月後機上盒屬於用戶)。

3.      押借:押金5000元。

4.      訂購付費頻道滿額:購買1年一套付費頻道,即享免費借用機上盒。

 

(免安裝費)

1.左列4項方式都適用,若要使用第四個方案則須另買一套付費頻道一年。

台灣數位寬頻

(免安裝費)

1.      第一台無償借用,不看時退回。

 

1.      買斷:3000元。

2.      訂滿1200元或訂一年付費頻道即可免費借用機上盒。

上述兩種方式均需收取800元安裝費。

大豐

(免安裝費)

1.      第一台無償借用,不看時退回。

 

 

 

1.      買斷:3500元。

2.      押借:押金4000元。

3.      租用:900元保證金+月租100元。(兩年九個月後機上盒屬於用戶)。

4.      訂購付費頻道滿額:滿額即借用機上盒。

上述四種方式均需收取800元安裝費。

天外天

1.      押借:押金6000元。

2.      訂購付費頻道滿額:購買一套付費頻道一年則只需付押金2500就可借用機上盒。

3.      優惠方案:繳半年收視費+買兩套付費頻道半年(5000元)只需再付押金1000元就可借用機上盒。

上述三種方式均需收取500元安裝費。

 

1.      與第一台收費方式相同。

上述方式均需收取800元安裝費。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由上表可得知,目前在數位機上盒提供上,第一台無償借用的業者有台灣數位寬頻以及大豐有線電視系統;採買斷與租用的業者有東森集中嘉;提供押借方式的為天外天及中嘉。不過奇怪的是,根據法條規定,業者在幫收視戶安裝第一台機上盒時應無償裝置,但天外天有線電視系統卻對收視戶收取500元裝機費,此舉是否有欺瞞消費者之情事,有待商榷。

根據表格可發現另一有趣之處,就是業者們不管是在第一台或第二台機上盒的收費上,都有利用「訂購付費頻道滿額或滿時間」即借用數位機上盒的方式來促使收視戶購買機上盒。此舉有點類似購買手機但須綁約的行銷手法將用戶套在某家電信業者手中,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希望藉由以購買定額或額滿期限的付費頻道方式來讓民眾養成收看付費頻道的習慣,對於消費者來說,只要多買一個頻道就能免費享有機上盒,感覺相當划算。這種促銷手法的展現,也能解決業者擔心付費頻道沒有人收看的困擾。

目前台灣家戶中,有七成以上家庭擁有一台以上電視機,因此未來在收看數位頻道時,勢必需要安裝一台以上數位機上盒。而上列業者對於安裝第二台數位機上盒的收費方式,大多採取收費,以買斷、租借等方式再加上安裝費來進行。且若要安裝第三台數位機上盒,業者們目前並沒有優惠方案,計費如同安裝第二台機上盒的方式。

 

四、            各國數位機上盒提供方式

在這部分,僅參考行政院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委託劉幼琍教授等人於2004年所從事之世界各有線電視數位化研究計畫,列出八個國家有線電視數位化之機上盒設置情況,給予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一個參考。隨後,再針對目前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較為成功的美國,其機上盒提供方式稍做說明。

八國機上盒提供方式列表如下:

 

美國

加拿大

英國

德國

荷蘭

日本

韓國

大陸

機上盒提供方式

多數業者採簽約後,免費提供用戶使用。

1.      出租

2.      購買

 

多數業者採簽約後,免費提供用戶使用。

1.      出租

2.      出售

 

市場零售

1.      出租

2.      出售

 

 

租借較多

1.      買斷

2.      租用

3.      押借

4.      自備

 

資料來源:劉幼琍等人,2004

 

美國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提供之方式是採系統業者間簽約後,提供收視戶第一台數位機上盒免費之方式,讓收視戶可以從類比有線電視逐漸移轉到數位有線電視。不過,若收視戶家中有第二台電視需安裝機上盒時,此時第二台機上盒就要以租用或者是購買方式才可以使用。用戶不論加裝幾台數位機上盒,凡觀看基本頻道只會收取一次收視費,也就是所謂的以「戶」計費。不過,若收視戶要在某一台機上盒上收看付費頻道,則要在收視費上多收取額外費用(劉幼琍等人,2004,第十章)。

而目前台灣有線電視並未隨著數位機上盒的安裝數量增加而對收視戶作額外的收視費,收視費仍然是以「戶」計費,以每個月[3]六百元為上限。

 

五、            NCC版本之機上盒提供方式

NCC在參酌國外例子以及與學者專家、業者們研討過後,在網路上公開之「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草案」公聽會的文件內容中指出,NCC為了促成業者以消費者最能接受之方式儘速鋪設數位機上盒,目前所採取策略為(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草案",2007)

1.                業者能至少免費借用第一台數位機上盒。

2.                第二台以上機上盒由業者依規格及成本研擬合理收費規劃,惟訂戶若加購付費頻道或任一項加值服務者,應免費借用。

3.                第二台以上機上盒採押借、租用或買斷之價格,應依台數成倍數遞減。

依據NCC的策略來看,目前有提供數位機上盒的業者當中,只有台灣數位寬頻以及大豐有線電視系統提供既有用戶無償借用數位機上盒,其餘業者都以收費方式來販售機上盒;在第二台機上盒加裝方面,中嘉、台灣數位寬頻、以及大豐都有採購買付費頻道或加值服務即免費借用機上盒之策略,然而,關於東森等業者是否有研擬合理收費規劃來對收視戶提供機上盒的方面,則還有待討論。至於訂戶安裝兩台以上機上盒之收費方式,目前業者並無提供任何優惠方案,更別說要收費價格要依台數成倍數遞減。

不過,日前(2007/07/18)NCC所舉辦的「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向草案公聽會,在會中NCC也已經與五大家MSO系統業者初步達成共識,未來將以第一台數位機上盒免費提供給收視戶的方式,來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的發展(黃晶琳2007)

 

六、            結論

在看完業者、國外、以及NCC對於數位機上盒的提供方式後,發現目前我國對於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機上盒提供方式其實已有雛型,惟業者與政府還在做有效協調,以業者角度來說,當然是希望獲利越多越好,但不能忘記的是,民眾,必須是最大的贏家,我們不能忽視這個重點所在。因此,筆者對於數位機上盒的提供方式以及未來有線電視數位化有幾個小小建議:

1.                加強宣傳:在政府方面,必須透過媒體加強有線電視數位化的宣傳,讓民眾了解數位化是什麼以及其所提供的服務有哪些。經由政府相關的推廣後,相信能讓民眾了解,進而去接受數位化的有線電視,讓有線電視數位化加快腳步。

2.                施行補貼:政府也可仿照義大利模式進行對機上盒的補貼,政府可依業者資本額及營業額、訂戶數的比例來做不同金額的補貼,此補貼的金額將用在第二台數位機上盒的補貼之上,減少民眾以及業者負擔,且依照比例而有不同的補貼也可避免政府有利於大財團之嫌。至於在兩台以上機上盒方面,應可鼓勵業者以加送付費頻道或是加值服務方式提供收視戶購買機上盒。此舉不僅可免去政府在訂定所謂依台數成「倍數」遞減的定義問題,也可讓民眾藉由多觀看付費頻道之習慣對這些頻道或服務產生好感。

3.                業者方面:業者應該要以「免費提供第一台數位機上盒」給收視戶為服務準則,因為免費提供將可使收視戶從類比轉換到數位的意願增加,也才能使有線電視數位化的速度加快。另外,業者也應提供對弱勢族群的優惠服務,例如機上盒以及付費頻道的費用都可予以折扣上的優惠,讓每個人都有收視的權利。

4.                最後,媒介「內容」的精采與否將是決定有線電視數位化成功的重要關鍵。將來落實頻道分組付費以及加值服務後,如何要讓民眾花錢花的值得而且也願意成為忠誠顧客,就要靠內容產製者製作出好品質的收視內容。若沒有好的節目內容,數位化發展將會岌岌可危。所以,政府應在全面數位化前,也要給予數位內容產製者鼓勵,讓他們願意投入成本製作,以「內容」來成為吸引用戶的最終手段,同時也使有線電視數位化順利發展。

 

七、            參考資料

(一)  網路資料

 

NCC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2007年7月4日)。「促進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策略方案草案」公聽會議內容。2007年7月18日,取自:http://www.ncc.gov.tw/chinese/files/07070/52_2530_070704_1.pdf

賴淑惠(2002年9月25日)。數位電視開放 有線電視業者摩拳擦掌。新台灣新聞週刊。2007年7月20日,取自: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339&bulletinid=2623

黃晶琳(2007年7月20日)。數位機上盒股 下半年好樂。經濟日報。2007年7月23日,取自:http://www.udn.com/2007/7/20/NEWS/STOCK/STO3/3935506.shtml

 

(二)  中文書目

 

NCC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2006)。【95年度有線電視收視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  究】。未出版之研究報告。

張登凱(2003)。從單向到互動、從節目收視到加值服務-有線電視數位化的理想與現實。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幼琍、陳清河、王郁琦、王鴻智、徐敬官、吳佩諭、宋冠容、王正德、程明、王振濃、劉家興、陳偉玲(2004)。世界重要國家有線電視數位化策略之比較分析暨我國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可行策略研析。行政院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委託之專題研究報告,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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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級資料分析法(secondary research),為一種節省時間及降低成本的研究方式,資料來源包括期刊、論文、訪談資料、網際網路資訊等等。透過獲取原始資料,對原始蒐集的資料作新的分析。

 

[2]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第七條說明:系統經營者除採無償借用或贈與外,應以下列方式提供具有定址解碼功能之類比機上盒 (以下簡稱類比機上盒) 供訂戶使用:
一、買斷:係指由訂戶向系統經營者付費購置類比機上盒 (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 。
二、租用:係指訂戶以繳交保證金,並每月支付租金方式租用類比機上盒(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 。
三、押借:係指訂戶以繳交押金方式借用類比機上盒 (含主機、遙控器、中文使用說明書) 。
系統經營者依前項提供類比機上盒供訂戶使用時,應無償裝置、設定並維護之。訂戶自備與系統經營者系統規格相符之類比機上盒時,得自費要求系統經營者裝置、設定並維護之,系統經營者不得拒絕。
[3]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第三條說明: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 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臺幣 (以下同) 六百元為上限。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同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系統經營者認為前項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不符成本者,應檢送經會計師簽證之相關文件,申請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為系統經營者之申請有理由時,得不受前項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