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大陸高等教育發展現況之比較分析

 

林素琴

 

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大陸的經濟突飛猛進,成為世界注目的焦點,重要性已不言而喻,而向來將大陸視為比對手的台灣,不只在政治也在經濟與教育上競爭,大陸經濟的提升帶動整個社會的改變,在教育上也不例外,因此本文的目的為討論台灣與大陸在高等教育的現況。高等教育的範圍很廣大,因此本文在比較的主題上是以台灣與大陸的高等教育改革、學制、學程、學位與招生制度上的分析為基礎。

 

貳、高等教育改革的比較

在全球化的影響下,上劇烈且快速的社會變遷,使的兩岸的教育面臨改革的衝擊、需求與壓力,分分提出高等教育的改革方案。台灣部分是從1994年修正公布大學法、1994921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於1992122提出總諮議報告書,針對我國各項教育措施提出建議,1999學年度公立大學校院正式實施校務基金制度(楊瑩,2002);教育部更在2001年提出「改革行動方案」,其中的方案項目五即為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以上可見台灣在九0年代以後高等教育制度與結構經歷重大的變革。而中國大陸,根據中共國務院於1993年發佈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與「國務院國家教委關於加快改革和積極發展普通高等教育意見的通知」決定設置「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即面向二十一世紀重點建設一百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1998年中共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教育部」,199911開始實行《高等教育法》,1999年教育部發出《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通知(楊瑩,2002)。從上述可之,不管是中國大陸抑或台灣都在1990年左右開始進行一連串的高等教育改革,目標都是建構出一流的大學,以下分成兩個部分來探討自1990年代以後的兩岸高等教育改革。

 

一、中國大陸九0年代來的高等教育改革(楊景堯,2005

(一)管理體制改革:為解決條塊分割辦學體制所衍生出的問題。

 1、共建:大學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同出錢。

2、合作:同一區域、不同類型的學校合作。

      3、合併:指的是兩所或兩所以上的學校合併

      4、劃轉:改變學校的隸屬關係。

      5、協作:高等學校與企業集團,或是科研單位合作辦學。

(二)收費制度改革: 各大學採行「收費上學」不再採行「公費」制,完全取

消「分配」制。1985開始,至1997左右完成。

(三)新的重點大學制度:

 1、「211工程」

2、「985工程」

(四)高考改革:採行「3+X」方案,除秋季高考,另增加春季考試。

(五)推動MBA教育:中歐國際商學院為上海市政府與歐盟合作。二○○五年

《金融時報》的全球MBA百大排行第二十二。

(六)專業學位制度:增至博士學位。

(七)擴大招生:從1999年開始擴大招生,至2004高考招生432萬人,2005

年計畫招生475萬人。整個大陸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已超過20%,即將進入

大眾化階段。預計2005年中國大陸將成為高等教育規模的第一大國。

 

(八)後勤社會化:為解決「學校辦社會」的問題

      1、大陸學生、教師的住宿、伙食等後勤生活由學校包攬。

      2、思考高等學校的的任務與職能,自1999年進行學校與後勤事務分離,

只管教學、科研、育人 ,而學校原有的後勤機構人員走向社會。

 

二、台灣九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教育改革行動方案(教育部,1998

(一)修正大學法:成立「大學法修法小組」,針對大學法實施後衍生之相關問

題研議修正,主要修正內容包括:大學校長遴選方式、學術行政主管資格

及其遴選程序、私立大學董事會與校務會議權責問題、大學自治法律範

圍、教育部依法監督範圍、公立大學設董事會或公立大學法人化等。

(二)研議設置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

      1、調整及加強現行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之組織與架構,以轉型為高等

教育審議委員會之準備。

2、成立專案小組研議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組織職掌、功能,俾配合納入教育部組織法修正。

(三)加強提升大學水準之配套措施,發展各具特色之高等學府

      1、輔導各校重視通識教育以落實全人教育理念;促請各校規劃辦理校內

基礎學科評鑑,以提升學生基本學科能力。

2、鼓勵各校設置或指定專責單位,負責規劃及整合教學品質管制措施,

以建立教學品質管制系統。

3、輔導各校推動教師評鑑制度、建立教師教學研究獎勵制度及增加教師

員額編制等,以提昇師資水準。

4、依專業類別訂定單位學生基本教學資源指標,以為各校規劃發展規模的基準,並做為獎助公私立大學的依據,同時充實各校圖書電腦等。

5、強化國內大學及學術研究機構間資訊交流,並推動國內外學者與學生之交換或互訪,加強國際學術合作。

6.、規劃建立跨院 ()的教學研究中心,以整合校內教學與研究資源,同

時推動校際選課、遠距教學及圖書館館際合作等,以利各校校內外資源之

整合與共享。

7、蒐集人力供需相關資訊,供學生生涯規劃、學校增減併系所,及規劃

課程與招生名額之參考。

8、依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成立大學評審委員會,規劃推動多元評鑑制度,

並配合教育資源之合理分配,衡量我國高等教育發展趨勢,設置競爭性經

費,協助高等學府朝學術卓越發展。

9、加速推動公立大學校務基金制度,協調政府相關部門在人事及財務上,

給予充分彈性。

(四)辦理私立大學校院獎補助

      1、獎補助私立大學經費,期達私校經常收入百分之二十。

2、審核私立大學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及其執行成效,配合獎補助相關指標,

分配私校獎補助經費。

(五)辦理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獎補助

     1、獎補助私立技專校院經費,八十八年度達私校經常收入百分之十三.八;

八十九年度達百分之二十。

2、審核私立技專校院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及其執行成效,配合獎補助相關指

標,分配各校獎補助經費。

 

參、高等教育學制的比較

一、中國大陸高等教育學制,主要包括四類學生(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

(一)專科生:來源有兩個

      1、一般大學培養的專科生,專科教育以兩年為主。

    2、單獨設立的高等專科學校,三年為主。通常負有職業教育使命。例如,上海海關專科學校、公安專科學校。

(二)本科生:即台灣的「大學生」,一般就讀四年。

(三)碩士生:碩士入學考試是全國統一命題,共同科目為政治、英語及數理科

的數學,每人只能報考一個碩士點。修業年限三年。

(四)博士生:修業年限只需三年,主要撰寫博士論文,其所需要修課比碩士生少,跟隨博導作研究比較重要。

 

二、台灣的高等教育學制:

台灣高等教育廣義地包括專科學校、獨立學院、大學及研究所。專科學校教

育以教授應用科學、養成技術人才為宗旨,類科包括工業、商業、農業、海事、家政、藥學、醫技、體育、藝術、語文、音樂、戲劇,及其他等類。獨立學院、大學及研究所則是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為宗旨。以下依據沈姍姍(2000)將高等教育的類別分述如下:

(一)五年制專科學校:招收國中畢業生入學,修業五年。

(二)二年制專科學校:招收相關類科之職校畢業生或具該類工作經驗之高中(職)畢業生入學,修業年限2年,建築工科則為三年。

(三)大學一般學系:招收高中職畢業生入學,修業四年,但建築系為修業五

年,牙醫系修業為六年,醫學系修業為七年。

(四)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二年制招收專科學校相關組畢業生入學,修業二年;

77 學年度恢復招收高職畢業生入學,修業為四年。

(五)學士後醫學系(中醫系):招收大學院校畢業生,修業五年。

(六)研究所碩士班:招收大學校院畢業生入學,或是招收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

驗之二專或五專畢業生,修業一至四年。

(七)研究所博士班:招收有碩士學位者,或具有醫學士學位並受有關醫學專業

訓練二年以上者入學,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

 

從上述,可知與台灣不同的是,大陸的專科學校屬於大學教育的一環,台灣的一般大學是不培養專科生;在碩士生入學考試上,台灣是各校命題,獨立招生,所以考生可以報考許多學校,而中國大陸則是由全國統一命題,所以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只能報考一個碩士點(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

 

肆、高等教育學位制度的比較

一、中國大陸的高等教育學位制度

中國大陸的學位制度始於1981年,開始培養中國自己的博碩士人才,頒佈「學位條例」,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98;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隨著學位制度的實施,每個人都可以拿到兩張證書,一張畢業證書代表著學歷,只要依規定修完課程通過考核就可以獲得校長署名的畢業證書,另一張學位證書代表榮譽,由學會評定委員會主席署名發給(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

 

二、台灣的高等教育學位制度

    依據學位授予法(1994),台灣高等教育學位制度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前項各級、各類學位名稱,由各校定之,報教育部備查。

 

   從上述可知,中國大陸的學位制度分為三級,而台灣則是四級,但在頒發證書上,台灣只有畢業證書代表著學位與學歷,而中國大陸還多了一種代表榮譽的學位證書,「一個學位兩張證書」這是其他國家少見的特色(楊景堯,2005)。

 

伍、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比較

一、中國大陸高等教育招生制度

中國大陸高等學校的招生單位不是系也不是所,而是專業,每個系都可能包含很多個專業,例如在教育系,可能有高等教育、教育管理、學前教育、教育社會學等等專業,而不同大學間,各系所包含的專業可能不盡相同(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這項招生單位,在研究生方面便稱為碩士點、博士點,以招收碩士生、博士生,所以碩士點、博士點可謂是本科專業目錄的延伸(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

高考即為高等學校入學考試,將高考視為國家的事務,一切考試事務由政府承擔,一年共有分為春季高考與傳統大學秋季高考兩次,由教育部的國家考試中心主導,共劃分31個考區,考生不能跨區報考,考科實行「3+X」方案,即三科共同科目語言、數學、外語,X為選考科目(楊景堯,2005)。

 

二、台灣高等教育的招生制度

    台灣大學入學考試則由「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研究改進大學入學制度與技術並辦理大學入學考試,而在招生事務上則由各大學(含獨立學院)所成立的「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商訂招生策略、協調各校年度招生事宜與其他招生相關事項,而教育部則負責監督的角色。

 

從上述中國大陸的招生制度可知其分科過細,所以在199876公布調整後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以矯正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劃分過細範圍過窄的情況(楊景堯與黃三吉,2003);而在高等教育機構入學考試上,中國大陸是由教育部負責,在台灣教育部只是監督,試務由各大學輪流承辦。

 

陸、結論與借鑑

臺灣與中國大陸,兩者在歷史上與地理上的錯綜複雜關係,有許多可以比較探討的問題,而本文主要是以高等教育為比較的範圍,所指的高等教育,在臺灣是指大學校院(不含專科學校及空中大學),在中國大陸則是指普通高等學校(不含高等專科學校及成人高等學校)。誠然,有關高等教育改革的議題眾多層面亦廣,受時間所限,本文比較分析的著眼點或主題項目,是以台灣與大陸的高等教育改革、學制、學位與招生制度上的分析為基礎。

由於台灣地區高等教育正面臨關鍵之改革階段,對台灣未來高等教育之改革提出參考建議如下(楊瑩,2002):一、高等教育的改革需從健全法制。二、中央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調整應做前瞻性的規劃與調整。三、高等教育的經費應有適度的增長。四、追求卓越、提升高等教育素質,使國內大學能提升到世界一流的水準。

高等教育大眾化與市場化之後,教育的質與量如何兼顧是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其他如改革高考制度所造成的問題、教育經費不足或補助問題等等,相同問題兩岸之間倒也可互相交流與研討解決方案。近幾年中國大陸高等教育發展快速,不可忽視的是中央領導改革的決心以及多樣性改革措施。高校的擴張及合併,不但反映出中國大陸高等教育逐漸走向大眾化及普及化的趨勢,更反映其改革的特性。雖然目前中國大陸高等教育依然停留在菁英式的教育體制,但因面臨著國際競爭壓力,中國大陸高校生卻秉持著兢兢業業的學習精神,儲備未來的競爭力,這樣的現象應讓台灣有所警惕(藍琇玟與黃子峻,2003 )。

二十一世紀是新的世紀也充滿了新的挑戰。面對國際市場的競爭壓力,中國與臺灣的高等教育都面臨了WT ○ 的衝擊,高等教育必須經過改革為新的挑戰籌備新的動力。台灣高等教育環境必須不斷地蛻變,藉由中國大陸的經驗,提升高等教育的質和量。經由兩岸雙方的交流互動,台灣須向中國大陸學習兢兢業業的精神,讓台灣的高等教育能擁有面向新世紀挑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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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98)。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線上檢索日期:200717。網址:http://202.205.177.12/edoas/website18/info1426.htm

沈姍姍(2000)。國際比較教育學。台北縣市:正中。

教育部(1994)。學位授予法。台北:教育部。線上檢索日期:200718。網址:http://epaper.edu.tw/059/important.htm

教育部(1998)。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台北:教育部。線上檢索日期:200717。網址: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E0001/EDUION001/menu03/sub02/03020201.htm?TYPE=1&UNITID=3&CATEGORYID=9&FILEID=73874#

楊景堯(2005)。中國大陸高等教育的歷史發展。載於成群豪、陳伯璋、蓋浙生主編,新世紀高等教育政策與行政(頁39-66)。台北:高等教育文化出版。

楊景堯、黃三吉(2003)。中國大陸教育制度。載於王家通主編,各國教育制度

135-177)。台北市:師大書苑。

楊瑩(2002)。台灣與中國大陸高等教育改革之比較研究。新世紀的教育遠景121-170

藍琇玟、黃子峻(2003)。從中國大陸高等教育流變看臺灣高等教育。今日教育,(68),1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