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的自然主義思想與老子的哲學觀在教育上的意涵及其比較

施映

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

 

壹、    前言:

十八世紀後期,西方教育理論與實際,興起了一片傾向於自然的思潮運動。西方教育上的傾向自然思想,實是對十八世紀歐洲形式主義(formalism)的一項挑戰與衝擊,從十八世紀初期開始,一些哲學家、神學家、自由思想家、文學家,逐漸興起了崇尚理性以開拓人類自由思想的啟蒙運動。而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即為啟蒙運動中的重要思想家,也是自然主義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盧梭的哲學思想充滿了崇揚人性、歌頌自由、以「自然」為價值標準。在中國,亦有個偉大的思想家崇尚自然,這個人即是春秋時代末期的老子。西方的盧梭的自然主義與中國的老子思想即其異同之處,以下分別詳述之。

 

貳、    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思想:

一、自然主義思想要旨

(一)   自然為中心的思想

自然主義在起源上,與所謂感覺唯實論(Sense Realism)頗有關聯。盧梭在其思想體系中,對於自然的推崇、嚮往、尊敬、不難從他的論著中,得到了佐證。例如:「仔細觀察自然,進而追隨自然的腳步;是自然,它激動了兒童去活動;是自然,它提供了種種的艱辛工作,作為磨練兒童的試金石。自然很早就開始教導兒童。兒童早已知曉哪些是痛苦的,哪些是悲傷的。」「自然以它自己的法則,強化了個人的身體,容許其生長。人唯一所能關照的,就是不要妨害了此種自然的法則。」從這些引文中,不難使人認識到,自然主義思想家盧梭,認為自然即是教育所應遵循的原則,其包含了兒童成長、政治的運作、理想社會的型態、人類生活的目的等等,都是圍繞在以自然為中心的思想上。

(二)   人性本善的主張

盧梭是一為積極鼓吹人性本善論的思想家。在其《愛彌兒》(Emile,1762)一書中, 他開宗明義的第一句話,就提到「凡是來自自然之手的就是善的;一經人手則變墮落了」盧梭以為人的自然本性是善良的。人的行為在純自然的狀態下,是無由區分為善,為惡的。因為他並沒有善惡判斷的社會文化標準。是故,在順從人的自然本性下,就不會有惡的問題發生。

(三)   人為動物的一類

盧梭認為:「由於動物有感覺,所以每一動物都有其意念(ideas)。動物甚至可以將此等意念,作某種程度的聯合。就這方面而論,人與動物的差別,僅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已。」盧梭心目中的人,應該類似一位野蠻人:有著強壯而靈活的身手;行動敏捷、心地善良、思想單純。這就難怪他在教育上,希望先成為一個好動物,然後才能成為一個好人了。

(四)   否定超自然實在存在

自然主義的盧梭,由於生活在十八世紀,對於宗教信仰並未像今日因受到了科學、 技術的衝擊而受到了排斥。在《愛彌兒》中,他還是提到了愛彌兒年歲增長至十八歲之後,可以接受宗教問題時,才予以討論之。但他還不像近代的自然主義者,對神學上的一些論點,加以排斥。

(五)   重視非理性的因素

若從自然主義思想之興起來了解,自然主義思想可以說是對十八世紀過分強調理性,以期使理性成為人們思想的一個主導市立而終於淪為形式化的一項反擊。自然主義思想家盧梭的思想,就具有這種思想特徵。他從嬰兒發展到成人的這段成長歷程去觀察,認識到成長市有其一定的序階。在嬰兒、幼兒、兒童、青少年這幾年過程中,感覺的發展,情感(passions)的發展,都是先於理性而發生。這也就是說人所擁有的理性,不是初生下來時就具備的。而人所具有的非理性因素中,約歸為:經驗、想像、情感、良心、意志等。從這些非理性因素可得知,人不僅僅是一個理性動物而已;他也是一個情感動物。如果人只是拘泥於理性所制定的規則去行動,久而久之,規則會轉化成為形式的教條,而過份崇高形式化的規則,對人的真性流露,何嘗不是一種抑制和阻塞!

(六)   提倡發展論

自然主義的大貢獻,就是重新調整了人與自然的關係。一般而言,自然主義的思想家,已經修正了以往思想家採取二元對立論的觀點,即人與自然是兩個對立的存有。人既然是自然中的一部分,同時人也和其他自然界的動物、植物一樣,也是順應著自然的律則逐漸生長。人的成長和發展,不只是身體的,也就是心智的,也是逐漸成長的。這期間的各個階段、都會顯示在人的發展歷程中。

 

二、自然主義與教育

(一)   自然主義教育

法國不可一世的拿破崙(Bonaparte Napoleon 1769-1821)曾經說過,倘若沒有盧梭,也許就沒有法國大革命了。不過,從教育上來論,盧梭也引發了教育理論與實施上的大革命。因為,盧梭所倡導的教育理論,並不附和於啟蒙思想運動以來,闡揚理性的哲學觀。相反的,他從自然的角度,從新思考自然與社會、人性、道德、政治、法律與教育等重要問題的關聯性。盧梭認為人為方式的種種活動,都遠離了自然,對個體的自然傾向,形成了壓抑、枷鎖。個人天賦的本性,無從發揮。因此,他覺得教育的實施,必須返回到自然的本貌才好。

(二)   教育對象

教育對象即受教者,在文藝復興以前的教育實施上,可以說並未得到應有的,充分重視的,即是對受教者----兒童,欠缺充分的了解,而到了盧梭時代,開啟了教育上對兒童的關注,形成了以後兒童為中心的教育理論與實施,更奠定了兒童研究的新學術基礎。

(三)   教育實施

面對這樣一個生長、自由、活動、好奇的兒童,在教育實施上,就是儘量順期本性的發展,而不作人為的抑制,以防止扭曲了他的成長。至於可行的教育途徑是什麼呢?分別陳述如下:

1.消極教育

所謂的消極教育(negative education)並不是不實施教育,消極教育的反面就是積極教育。依照盧梭的評斷,當時社會所實施的語文教學、書本教育、與實際生活相脫節的教育---即是文化陶冶,就可稱為積極教育。盧梭主張的消極教育即是順應個人自然發展的教育。消極教育並不著重教以社會文化的內容,而是以個人身體的、官能的、實際生活的內容為主。兒童早期的教育,即是消極教育。故消極教育並不是反對教育,它旨在維護個體的純真本性,不使他有任何的傷害。

2.感官訓練

在自然教育的實施上,受教者初期的教育活動,主要的即在實施感官訓練,期望從自然的教育中,對感覺能力有所增進。而受教者從這些訓練活動中,形成了經驗,應用於生活情境上。

3.自然教室

盧梭心目中的兒童期教學活動,不是在學校裡的教室實施,而是走向大自然,在野外自然的環境中實施。他認為自然是一本最好的教科書,足夠兒童仔細地去研習了。

4.個別教學

盧梭認為,打從兒童出生之後,他或她就需要有適當的大人,隨時隨地給予協助,使個體的自然能力,得到最完善的發展。他對當時歐洲一般貴族家庭多是由護士及家庭教師擔任兒童的看護老師頗不以為然,他認為,最好的護士不是別人,就是嬰兒的母親;最好的家庭教師,不是別人,就是兒童的父親。故在盧梭的愛彌兒一書中,對受教者所安排的教學型態,就是個別化教學,此即因為愛彌兒不需要去學校接受傳統社會文化的教育內容之故。

5.以兒童為中心

盧梭被推許為教育界的哥白尼,因為他將教育重心由教師、教材轉移到兒童身上,重視兒童的興趣。再這個普遍忽略學生興趣的升學主義環境下,盧梭的觀點更值得我們省思。

6.因材施教

盧梭的《愛彌兒》雖然是一本想像中兒童的教育理論之作品,但是,至少啟發了我們應該以兒童為估量各種措施的基準,兒童的成長、興趣、能力、需求等等均應給予注意。

 

叁、老子的哲學思想及其教育觀

一、老子的哲學思想

老子的思想以「道」為本。事實上老子視道的本身是一個有機聯繫的整體,是最高的實體範疇、宇宙萬物的本源,也是人類生活必須遵循的總律,故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老子.第四十二章》。而道依循的法則就是自然,故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老子以為教的、學的、教與學的原則與方法皆由此而來。

「道」既以「自然」歸宗,這不僅再哲學上具有反天命的思想意義,而且與當時形式化禮樂教育相違背,這也顯示出老子在當時哲學觀念上的自然主義特色。

 

二、老子的教育思想

老子主張教育目的並非固定不變,因其提倡個體自發的自然生長,反對扭曲自然發展的外爍教育目的。蓋自發自然的生長,雖不追求外爍的價值,然其本身即具有各種價值,代表各種意義,即「上德無為而無不為」(第三十八章)之意。

雖然老子書中並沒有描繪完美的「哲學王」圖像,但其書中多處提及「聖人」、及「嬰兒」之語,如「聖人處無為之事」(第二章)、「專氣致柔,能嬰兒乎?」(第十章)等。由這些語句可以得知,老子心中的理想人格應是「生而不有,為而不恃」的「嬰兒」與「聖人」,嬰兒是初生無知的「純然」之善,而「聖人」則是能常保自然無為的「純樸之善」。老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應具有以下幾項特質:

(一)   崇尚謙柔,卑棄剛強

(二)   清心寡慾,知止不殆

(三)   抱樸守真,致虛守靜

(四)   無私不爭,無為不矜

 

三、老子的教育內容

()「道」是教育的主要內容

道以自然無為為特性,要認識並效法道的自然無為,只能經由自身生活的體驗或踐履,無法憑感官完成。在老子看來,經由感官經驗所獲得的知識,或者由聖智者所創制的一切知識與行為規範都是靠不住的。而「道」在教育上的啟示即是重力行而不執著;「道」是老子哲學的基礎,教育內容也由此而來。

()視禮制(仁義理智)為禍亂的根源

老子認為社會規範不是自然所本有,是聖人所創造,但時代不同、地域不同或學派不同,及價值標準亦因之而異,故個人心靈惟有拋棄外在虛榮,才能擁有真自由與真自在,使大道不廢,吾道不孤。而這樣的理念用至教育內容,老子指出的「絕學無憂」之「學」,乃特指那些已經形式化、虛為化,成為「固有」意識形態的學問,至於其他的學問當然不能不學,因此教育內容不應固守於僵化的教條式學習,更應該有別於常規且辨證地「學」。這應是今日研究老子有關教育內容觀點的較佳解釋。

 

四、老子主張的學習原則

一般人以為老子主張的學習原則是「絕學棄智」,視知識與私欲皆會阻礙人們「道」的追求。然而應釐清的觀念是,老子主張絕棄的「學智」主要是儒家的「人為」之學,而非「大道」之學,這點可由老子的「吾將以為學父」(第四十二章)中得知。

()「益」、「損」合一的學習方法

老子以為對知識的獲得,尤其是經驗之知,當然需下學問的功夫,總是越多越好。課是對知識的運用,卻要不斷反省體察。因此,則「日益」、「日損」二種方法,可以成為合而為一的方法。

()重視客觀態度與概念學習

老子強調學習時應屏棄一切本有臆測的先前知識,除掉主觀自我的心,去除先前錯誤概念的影響,使萬物朗顯其本來面貌;亦即強調在一種在無我的靜觀中體物事物的本質,方能達成真正的學習。由此可知,老子以為學習不可有成見,不自作聰明,才能「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

()強調唯心的直觀學習

老子對我國傳統教育產生較大影響的是它唯心主義和直觀主義,他以為「道」是不可言狀的,只能用超感覺的直觀去認識。換句話說,「道」既非感覺所能感之,又非理性所能思考,只有用一種靜觀的、內心直覺的教學原則和方法才能把握它。故曰:「故以身觀身,以家觀家,以鄉觀鄉,以邦觀邦,以天下觀天下。吾何以之天下然哉?以此。」

 

五、老子主張的施教原則

()順乎自然,無為而治

一般人誤以為老子是個消極的放縱主義者,實則不然;老子所稱的「自然」就現代教育心理學的觀點而言,與園丁論(unfolding theory)的精神有異曲同工之妙,因二者皆認為教育應尊重人自然發展的意義,以配合或等待的預備狀態進行,否則欲速則不達。

()勤奮力行,以身作則

老子重視教化並非徒託空言,事故其反對言教,認為言語不能傳述道體,強調教育工作必須以身作則,以收潛移默化之功。

()以曲求全,循序漸進

老子的觀念運用在教育情境中的話,可解釋為應鼓勵學生自我管理,自主學習,教師僅能扮演輔助的角色,以求發揮學生的才能與主動性。此外,老子亦主張教育工作應由淺入深、從易到難地循序漸進,亦即要從容易細小,未萌未兆之處著手,因持之以恆始終如一,方克有功。故曰:「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第六十四章)

(四)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

老子書中也可見一般儒家與現代教育思潮所強調的「有教無類」施教原則,「常善就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棄無物,是謂襲明。」(第二十七章)則是在陳述人人都有等同的教育機會,故教育工作者應對學生與所有成員,一律愛護教化。

 

肆、盧梭教育思想與老子教育觀之異同

一、兩人觀點相同之處

(一)   皆重視因材施教

盧梭的《愛彌兒》一書啟發了後代應以兒童為主要的考量,對於兒童的成長、興趣、能力、需求等等皆應注意。而老子則認為人人皆有同等的教育機會,教師應對學生愛護及教化。

(二)   皆強調自然的生活

老子盧梭分別是在中西歷史上,主張返回然的著名哲學家,他們最顯著的共同點皆是對理性的不信任。十八世紀的歐洲,是笛卡爾牛頓的學說風行的時代,他們使人深信理性的能力,但盧梭卻否定了他們許多的基本假設,發表他的原始人比文明人高超的理論,且認為科學和知識的進步,足以損壞人類天性之美。此外,盧梭反對社會對個人自由所加的種種限制,這與老子思想中認為禮制等外在規範是禍亂根源的想法不謀而合。

()皆重視循序的教育

盧梭根據愛彌兒自然成長的不同時期,將教育分成五個階段,分別是:嬰兒期(約零歲到兩歲半)、孩童期(約兩歲半到十二歲)、青少年期(約十五到十八歲)與成人期(約十八歲以後),不同時期的教育內容與教育目的各不相同。而老子亦主張教育工作應由淺入深、從易到難地循序漸進,這兩位哲學家的在這方面的觀點頗有相似之處。

 

二、兩人觀點相異之處

()學習方式的差異

盧梭強調的學習方式是實地觀察、研究的唯實教育,他更強調勞動及實作的重要性,感官的訓練是由其必要的;而老子強調的是唯心的直觀學習。老子的思想強調「道」,這樣的思想應用在教育上則強調一種靜觀的、內心直覺的教學原則,它不能用感覺去感之,只能用一種超感覺的直觀去認識。這點則與盧梭的唯實教育論有極大的差別。

()「消極教育」方式的差異

盧梭強調的教育方式在後世解讀之下有時則成了「消極教育」,盧梭認為當時社會所實施的語文教學、書本教育,為「積極教育」。他個人所主張的順應個人自然發展的教育及是消極教育。消極教育並不是著重教以社會文化的內容為主,而是以個人身體的、感官的、實際的生活為主。兒童早期的教育即是消極教育。而一般人會以為老子的「消極教育」是放縱主義,實則不然。老子認為一切順乎自然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對學生的要求亦不勉強也不強制,老子認為聖人只要「無為」、「好靜」、「無欲」便可使民「自化」,他認為在學習上老師不能強加干預。盧梭與老子在「消極教育」上的觀點是有些差異的。

 

伍、結語

啟蒙運動以來,儘管是人對盧梭的評價不一,但盧梭的思想依然繼續影響著人類文化,促進西方在各文化層面的變革。而老子的思想充滿智慧,即使千年之後的今日檢視之,仍可發現深具時代意義;老子認為教育要依循自然的法則,任其發展,不為人們自作聰明的禮教所殘賤,回返到真誠僕直的型態,才可能圓滿達成教育。今日校園內功利主義充斥,道德觀念薄弱,老子的教育思想及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觀的確可以作為目前教育界的借鏡,這對我國的教育縣況的改善或許有振聾發瞶的積極功能。

 

 

參考書目:

1.伍振(1992)。中國教育思想史(先秦部分)。台北:師大書苑。

2.除宗林(1990)。現代教育思潮。台北:五南。

3.何俊青(1996)。老子的教育思想再現代教育的意義。哲學與文化,23(11)2177-2186

4.張耀宗(1999)。老子思想對教育的啟示。教育資料與研究,2860-64

5.莊佩真(1990)。盧梭的自然主義及其教育上的蘊含。教育研究(高師大)8371-381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