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齊默爾的<互動形式-秘密>來批判說謊應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

 

林怡秀

南華大學社會所研究生

 

一、  前言

 

從小父母親、教師、周圍的親朋好友總是告訴我們,說謊是不對的,他們總是用恐怖的地獄來嚇止我們說謊或是用懲罰的方式來禁止小孩說謊,而這樣的類似的結果,只會造成小孩心中的不安而已。我試圖想要批判這個主題,主要是我覺得現在的社會裡,並不是單純的環境,而是人不爲已,天誅地滅的社會環境,而從小告訴我們不能說謊的人,都是身邊最好、最親近的家人、朋友,這些人都是真心的為我們好,但是當踏出這個社會,說謊是不是是一種防身保護自已的武器呢。

我想試著用齊默爾他的秘密(secrecy)之研究,來批判這一個主題,而我想從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間去探討,每一個人都有秘密,而Simmel的秘密被界定為一種情境,在其中某人試圖要隱藏某些事物。而當另一個人則企圖要去揭露該被隱藏的事物時,一定會引起緊張關係而說謊,而每一個人都有權力擁有秘密不是嗎?這個秘密不管是好的秘密ex:考取好學校、藏私房錢,或壞的秘密ex:偷東西、搶劫,或另人難堪的秘密ex:做愛、手淫、談性…等等的秘密,如果有人企圖去揭發他人的祕密,說謊就成為保護自已祕密的手段,而每一個人都有權力擁有屬於自已的祕密,除非當事人願意與人分享,不然祕密應該視為自已的財產,他是屬於自已的東西,是他人:既使是最親近的父母親、兄弟姐妹、朋友。都不能強迫我們與人分享的東西。

 

二、  某些慌言只是針對某些人

Simmel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必須知道其他人的一些事情,與人互動須知道他人的一些基本背景,例如:我們必須知道正在面對的人是誰,是父母親、是朋友、還是老闆,而我們對不同的人擁有不一樣的祕密,有些祕密是對某人需要保密,而對某人卻能侃侃而談,例如:對父母不容易談性,而對朋友卻能大方的談性,而我們自然就對某些人說謊。

 

Simmel認為說謊是一種互動的形式,說謊者有意地對他人穩藏真相,在謊言中,不僅是給他人留下錯誤的概念,並且,這個錯誤是源自於說謊者有意使他人受騙這樣的事實。有些慌言只針對某些人,這慌言也許是善意的,例如:當我們做出讓父母親難過或難堪的事情時,總會對父母說謊,是擔心父母親擔心或難過。也許是一種驚喜前的惡作劇,例如:某些人要幫某人慶生,在之前治製造一個惡作劇慌言,讓這個慶生能更加驚喜。或是有意的慌言,例如:對老闆說謊,只為了保握吃飯的飯碗。

 

        我們生活在這社會中,處處都充滿了慌言,而某些某言只針對某些人,而這些慌言是必要的,慌言可以帶給一個人驚喜、可以保住飯碗、可以少一點挨罵,可以少一點恐慌、可以多一點安心與祕密。

 

三、說謊是包裝自已,使自已有良好的形象

 

Simmel用距離這個關念,Simmel的觀念中,我們最好能接受與我們保持距離的人之慌言,ex:相對於政府官員的謊言,夫妻、情侶或小孩的慌言會帶我們較劇烈的衝擊。

 

Simmel認為某人之所以認識某人,僅僅只是認識他所表現出來的外在部分,這部分或者是純粹地社會表現,或者僅只是就某人表現給我們的感受來了解。

在社會與人互動中,總是有很多事情不願意也不肯讓別人來揭發,但是就像Simmel說的秘密是某人試圖要隱藏某些事物,而當另一個人則企圖要去揭發該被隱藏的事物時,慌言是必要的,慌言常常使這個互動能順利進行,人如果不懂的說話的態度或太誠實,這互動往往會讓雙方或大家都受到傷害,使這互動中斷ex:當一個成功的事業家或演藝人員,總是有很多祕密不願意被人揭發,而必要的時候,慌言是保護自已及包裝自已的祕密武器。

 

我們認識的人,既使是父母親,也是每天不斷的在改變,因為人的思想、態度是隨著時間、環境而不斷的成長與改變的,今天認識了一個人,他給予我們的態度是這樣,而過二天卻又改變了,人也是善變的、心意搖擺不定,容易改變的,人也是善於慌言的,而這慌言也是必要的,是隨著環境而不斷的改變自已,使自已能夠在這社會中立足。

 

Simmel告訴有們,愈親近的人的謊言,當被揭發時,愈有可能造成傷害,但愈是我們親近或在乎的人、事、物,愈可能為了隱藏某些事情而說謊,只希望留給他人心中一個良好的形象而說謊,而這是在這社會中必要的事情,例如:當學校或工作面視時,也要裝的很鎮定的把自已包裝成好形像,有些就必須要用慌言去包裝一切,能踏進去某些領域,說謊就是其中一種手段。

 

四、慌言使互動能夠進行

在現在社會中,我們無法也不可能知道與我們有關聯之人的許多事Simmel認為信賴是作為一種互動形式變得逐漸重要ex:上班的工作時間,公司的同事就一定會在這時間聚集在辦公室中,一起討論工作、一起忙工作,做屬於自已工作的事情。

 

而這種依賴關系突然有一天消失了,有時坦白並不是最好的理由,而這時說謊成為為了使互動能夠進行手段,就是希望自已能在他人心中能符合他人的需要而能使這互動能順利的進行,才有可能有持續的互動,不然這個互動隨時可能會中斷或消失ex:社會中是現實而殘酷的,當我們在他人場所之下工作時,通常老闆或上司不準我們犯任何的錯誤,而要我們犯的錯誤付出很大的代價,如果丟了飯碗,不僅傷害只有你一個人而已,家裡有妻兒要養、父母親要孝順,說謊是為了保護身邊重要的人,例如上班遲到,也許是因為最近趕報告或是自已賴床睡過頭,但是自已並不能這樣跟老闆說明,為了少點責罵或保住飯碗,這時也許會用身體不舒服、家裡有事情,用慌言來代替事實,為了使自已在這個圈子中的互動能夠進行。

 

我們的社會已經不像以往傳統機械聯帶,是靠感情來維繫<這只有在父母親與子女之間還看的到這樣的關系>,而現在的社會是一種契約關系,而社會中互動的關系就像Simmel說的一樣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是建立在依賴關系之上,當這樣的依賴關系不見時,事實比慌言更讓這種依賴關係消息或會傷害你最親近的人或讓雙方人都很難堪時,慌言是維持這種依賴關系的必要手段之一。

 

五、說謊的不是罪過

說謊在這個社會中,是必要的,它用來來隱藏自已的缺失與表現自信,有些宗教中或父母親告訴我們說謊的人,會下地獄,這種使人內心恐懼而尊守的規範,這樣因為害怕而內化的價值觀,孩子心中是不是有一個陰影存在呢?而這樣在做事方面是不是都要顧東顧西而不敢踏出一步呢?而這樣是不是在社會中是適用的呢?我們應該好好的去思考。

 

六、結論

        說謊也許對每一個人來說,都覺得不是很好的,但是有它的存在,卻可以做很多事情,讓我們事情都能順利進行,而它是必要的而也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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