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難為-----繼親家庭的壓力與因應方式

吳淑君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隨著社會變遷,家庭結構與家庭型態也呈現多元化,繼親家庭即為其中一類。所謂繼親家庭step-families是指父母親中的一方,與子女並無血緣關係的家庭(蔡嫈娟、郭春松,2003)

因著個人主義的高漲,夫妻雙方已不願委曲求全在品質不佳的婚姻裡,因此離婚率逐漸攀升,單親家庭逐年成長。而因喪偶而成單親的男女,更是非自願的成為單親家庭。

這些因離婚或喪偶而成單親的男女,仍渴望能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為了滿足個人情感需求尋找伴侶,通常也以照顧子女生活為考量而選擇再婚。據內政部戶政司所公佈顯示,民國92年每千有偶人口離婚率:男性為千分之12.7,女性則千分之13.2,而再婚率:男性有千分之54.0;女性則千分之17.9,換言之,離婚後選擇再婚的比率是很高的,尤其男多於女。因此,雖然繼親家庭在我國婚姻的人口中所比例不多,但隨著單親家庭的增多,此種家庭型態亦將逐漸成長(王鍾和,2002)

然而繼親家庭卻不如單親家庭受到重視,其實多數的繼親家庭不僅要度過一段單親的日子,在選擇再婚後,家庭結構的改變、家庭成員之間關係的建立,都需要一段重新適應的過程。

 

貳、對繼親家庭的迷思

繼親家庭與原來的家庭當然不同,雖然同樣是父母孩子的核心家庭結構,但這位後來的繼父母絕對不等同於親生父母,更非親生父母的替代物,因此家人關係勢必有所差異。一般對繼親家庭常有的迷思為:

一、邪惡的繼父母

從報章雜誌、電視報導、連續劇、童話故事中建立的刻板印象,使得人們常假設繼父母一定會虐待前妻()的小孩,孩子的親友也會對他們耳提面命,未來的繼父母不會善待他們,尤其有孩子的繼父母更是會像「灰姑娘」的後母,偏愛自己的小孩,欺凌他們。這種以偏全的誤解,使得繼子女對繼父母常很容易在一開始,就不自覺地抱持著防衛、排斥的心態(王鍾和,2002)。這種害怕與不信任的情形使得繼子女與繼父母關係的建立受到阻礙,繼子女因為擔心受到傷害所以選擇保持距離,繼父母因為擔心被貼上虐待的標籤而疏於管教。

二、難纏的繼子女

認為繼子女對繼父母一定是充滿敵意的,不願意接納繼父母成為家庭的一員。因為繼父母代替了親生父母在家中的位置,也就意味著生父母是被趕出去的、不被在乎的,繼父母是破壞家庭和諧的罪魁禍首。因此繼父母在剛進入這新家庭時,為了不得罪繼子女,只好處處討好,有求必應,以免落得他人口實;而繼子女為了不背叛、遺忘自己的生父母,只好故做冷淡,處處刁難。

三、繼親家庭子女的生活適應較差

父母是孩子社會化過程中,第一個模仿學習的對象,孩子從父母身上學到社會期望的行為。過去人們常假設,再婚對子女的心理造成衝擊,使得人們認為在那種環境成長的繼子女,多會在心理、情緒及人際關係上出現許多問題(王鍾和,2002)

在繼親家庭中衝突與失落是影響繼子女生活適應的要素,離異父母的衝突,喪偶夫妻的悲傷失落,生父母與繼父母的衝突,親子管教的態度,皆是繼子女生活的壓力源。因此婚姻的破裂和家庭的重組,影響著繼子女的身心成長。然而根據相關研究顯示,繼親家庭雖然對繼子女的生活適應多少有影響,但並未證實一定是長期負面的。

 

叁、繼親家庭面臨的壓力

一、父母的管教方式

由於繼親家庭裡孩子的成員可能是你的孩子、妳的孩子加上我們的孩子,來自彼此原先家庭的生活習慣、做事方法、家庭規定必有差異,使得繼父母在面臨管教上,常不知該採用嚴格要求或開明民主才算是適切的管教方式。

管教是否得當對維持繼親關係而言是頗棘手的。尤其管教技術不純熟,又沒有生育過子女的繼父母,要收買孩子的心確實不易,難怪容易造成「凶惡繼母」及「凶暴繼父」的刻板印象。

因此再婚夫婦應先做好心理調適,清楚自己扮演親職角色的立場與定位,特別是在對雙方孩子的管理與撫育方面,不管是生父母或繼父母每個人都要有管教其實是幫助孩子認識是非對錯、分辨善惡、協助身心正向成長的認識。並且努力做好溝通,有一致的想法,以營造和諧的家庭氣氛。

二、親子關係的建立

繼父母期許自己能對另一半的的子女照顧周到,繼子女也願意接納繼父母,然而關係的建立需要時間。

當單親家長在經營一段新感情時,容易忽略親子關係的經營,再加上缺乏與孩子溝通再婚的原因,以致孩子對繼父母產生抗拒,認為繼父母搶走了爸爸(媽媽),分走了愛。而突然加入的新父母在婚前缺乏相處互動,也會造成孩子生活適應的困難。

對離開的生父母來說,擔心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地位被別人取代,不再是孩子生活的重心,不安孩子喜歡上未來的繼父母而被遺忘,更憂心孩子會不會被忽視欺負,過苦日子。因此只好建立自己的悲劇形象,使孩子敵視不易接受繼父母。

對孩子而言,他們非理性的認為接受繼父母,代表背叛了生父母,也代表父母復合無望。因此喜歡繼父母使他們感到不安,只好築起一道牆與繼父母劃清界限;若是繼父母不如所願,更加深了原先不實的想像。

總之,繼親家庭親子關係的建立相當不易,為使家庭生活和諧與平衡,再婚夫婦、生父母、繼子女,勢必付出比一般家庭更大的心力,才有親密連結的親子關係。

 

肆、因應方式

對於繼親家庭而言,新的成員、新的人際關係、新的互動模式,都將與以往不同,若一味耽溺在舊日的記憶裡,將無助於新生活的建立,甚至成為家庭和樂成長的最大阻力。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一、及早因應家庭型態的轉變

(一)生父母方面

決定再婚的一方,應傳達訊息給子女,讓子女了解父母選擇再婚的原因,並且製造未來的繼親與子女相處的機會,以增進雙方的認識與感情,讓彼此有較長時間做心理準備與調適。而離家的一方,忌將自己的怨恨與遺憾強加在子女身上,製造子女與繼父母的隔閡與敵意,在不自覺中讓孩子成了恨報復的工具。

(二)繼父母方面

繼父母對子女而言,畢竟是中途加入的新成員,關係的建立需要一段磨合期,因此屏除要繼子女馬上接受自己的不當期待,取代生父母地位的錯誤想法,以愛心耐心運用適當的管教方式,縮短與繼子女的距離。

(三)繼子女方面

子女要試著同理生父母情感的需求,了解再婚對父母的意義與家庭的重要性,接納生父母的選擇,用行動和繼親和諧相處亦是支持生親的最佳表現。

二、強化親子關係

(一)開明權威的管教方式

繼父母或生父母應對子女有規範的要求,並給予他們高度的關懷回饋,避免缺乏關懷的嚴格要求與打罵,更要避免向孩子的生父母打小報告,由他們來嚴管,這樣反而會招致繼子女的反彈。

(二)管教的公平性

大多數繼子女都希望父母親在管教方面更公平,特別是父母雙方都帶來各自子女的家庭。繼子女的預設立場認為繼父母無法將自己視如己出,管教是挑毛病,不管教是故意忽視;而繼父母擔心管教失當發生衝突,常導致自動退出管教行列由生父母扮演黑臉的現象,失去許多和繼子女互動的機會。因此繼親如何在管教上獲得信賴與尊重,讓子女們相信「繼親管教的出發點乃是基於善意」,並主動了解繼子女的生活,而生父母則給予完全支持,使管教之黑白臉角色有所輪替,如此更可建構繼親親職角色之權威性。

(三)增加親子互動機會

根據Gongla & Thompson1987)提出的親子互動型態模式,其中構念包含心理靜態互動及身體動態互動,因交錯關係而形成的互動型態有「聚疏心離」、「聚頻心離」、「聚疏心繫」、「聚頻心繫」四類。

在生父母、繼父母的親子互動中以「聚疏心繫」、「聚頻心繫」為佳,這意味著親子間心理互動更勝於身體互動,在相聚時間很多或很少的情形下,更重要是彼此的親情交流與認同。

三、妥善處理家庭的資源

﹙一﹚家庭規則

繼父母要先弄清楚原先家庭的家庭規則,比如:吃飯時間和餐桌禮儀,起床就寢的時間,寫完功課才能看電視,夫妻先溝通好,再全家人做討論,不要一開始全盤改變規則,宜循序漸進,以免招致反彈。

家務分工

一起做家事,或討論分派工作。繼父母不要為了討好繼子女,替他們做完所有的事,更不要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威與地位,以命令的口吻指使繼子女,這樣才不會導致抗拒與衝突。

居住空間

剛搬入的繼父母往往會發現家裡一些空間已有特定用途,入侵這些地方會遭到不滿與抗議。因此討論清楚何處是繼子女的私人空間,何處是全家人的公共空間,實有必要。當然,由生父母來提議重新規劃較妥當。

財務管理

繼親家庭的夫妻,再婚時,雙方通常已有經濟基礎。除了膳養費的問題,哪些家庭開銷是屬於共同分擔的,子女的零用錢該怎麼給,夫妻間應有共識。

四、導正社會的刻板印象

﹙一﹚社會教育的宣導

負面的新聞事件,使繼親家庭被貼上家庭功能不佳、親子關係不良的負面標籤,因此透過社會教育或傳媒來宣導,打破一般人對繼親家庭的刻板印象,讓大家對繼親家庭有正確了解與認知。

﹚推展繼親家庭教育

此外經由學校及相關教育單位提供專業之教育場所,介紹專業的資訊,包括對繼親家庭結構特質之認識,家庭內的親子互動與管教方式,對繼親家庭生活的調適,繼父母與子女情感的建立與維持等,透過具預防性的繼親家庭教育來增進對繼親家庭的正確看法。

 

伍、結語

從以上論述可知,繼親家庭在追求幸福人生的理想與一般家庭無異,甚至面臨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惟有清家庭面臨的問題,充分溝通,同心解決,才能打破一般人對繼親家庭的迷思,並建立一個具有健康家庭功能的家庭。

 

參考文獻

陳莉榛(2003)。我出事時,你在哪裡?再婚家庭青少年的輔導。學生輔導88P.27-338

王鍾和(2002)。繼親家庭的親職教育。學生輔導78P.72-78

王鍾和(1995)。繼親家庭子女生活適應及親子關係之探討。學生輔導36P.34-45

蔡文輝(1998)。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台北市:五南出版。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2003)。家庭教育學。嘉義市:濤石出版

陳麗欣等(2000)。家庭生命週期的親密關係。台北市:教育部社會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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