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校園:談校外教學活動之意義

蘇桂瑩

國立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一、前言

        近年來,在教育改革潮流的帶動及要求教學品質的提昇之下,各級學校除了對校外教學的需求日益增加,也使得校外教學的形式由過去的郊遊、遠足等休閒遊憩型態,開始轉變為具有教育意義的戶外教育活動。而校外教學是戶外教育的項目之一(王永賢,2000),其定義兩者可相通,相對於正規教室內的教與學而言,美國戶外教育學者Donaldson1958)就曾對戶外教育提出一個簡單且清楚的定義,他認為「戶外教育就是在戶外進行教育,進行有關戶外的教育,以及為了戶外而教育(education in, about and for the environment )」(引自Ford1981)。

而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希望學生學習到「帶著走的基本能力」,這十大基本能力包括:規劃、組織與實踐;瞭解自我與發展潛能;欣賞、表現與創新;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表達、溝通與分享;尊重、關懷與團隊合作;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運用科技與資訊;主動探索與研究;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等,以上所述能力也都能透過與校外教學相結合來達成學習的效果。

 

二、校外教學之教育意義

        依據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於台灣省各級學校校外教學參考手冊中明白指出(沈六,1997):「校外教學是一種達成課程目標的途徑,其特色包含(1)將教室內的學習延伸到校外;(2)在課程中的任何階段,提供所要獲得的一連串直接經驗,這些經驗將增進一個人對環境與人生的了解;(3)是一種能夠將學生、教師和參與工作的校外教學資源人物凝聚在一起,共同策劃與執行,以發展最適宜的教與學的教育環境及計畫。」校外教學既然是一種有目標、有規劃的綜合性活動,教學目標的探討即成為校外教學研究的重要一環。

(一)校外教學之目標

        所謂教學目標,係指在教學活動中預期學習行為改變的結果,為達成各種教育目的之工具(朱敬先,1995)。然而,也如同一般教學程序,校外教學活動也需要在事後詳加考核,以確認其活動達到預期學習目的或目標的程度(周儒、呂建政譯,1999)。所以,校外教學目標即是欲達成校外教學目的之具體陳述,而校外教學目的則是各項教學目標擬定的方針。

        國內學者王鑫(1995)提到,校外教學的目的有二,分別是:(1)配合學校的教學;(2)彌補學校教學的不足。而台灣省各級學校校外教學參考手冊亦指出校外教學是為了達成有效的學習、建立學生的基本概念、認識環境、提供休閒經驗及健康的休閒態度等目的(沈六,1997)。國外學者Dr. Willard Zahn.(1961)則認為校外教學是為了增加課程的豐富性(curriculum enrichment),且在戶外的環境中學習有助於達成:(1)增強觀察能力;(2)喚起學生的好奇心,激發學習興趣,提昇休閒時間活動的層次;(3)提供學習題材;(4)增加學習戶外生活技能的機會;(5)將教室的學習環境延伸至教室外;(6)提供探索和研究的機會;(7)加強學生表達和溝通的能力;(8)有助於知識的應用;(9)不再侷限於授課者才是老師,將老師的定義延伸;(10)增進社會人際關係的發展(引自Smith1970)。

        由以上所列校外教學的目的來看,校外教學主要在使學生能加強各種知識、技能的學習能力及興趣、發展人際關係、社會環境責任的養成及休閒觀念的建立,這些都與1938年國家教育協會的教育政策委員會所提出的四項教育目的:自我瞭解、人際關係、經濟效率及公民責任等互相符合(楊志誠,1993)。然而教學目的的落實需要教學目標的擬定,在台灣省各級學校校外教學參考手冊的校外教學課程設計原則中指出:教學目標的研擬及探討是行前工作準備的其中一項,且其擬定以認知、情意及技能三者兼具(沈六,1997),王鑫及朱慶昇(1995)在戶外教育的範疇一文中提出教學目標的範例包括:(1)認知領域:獲得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2)情意領域:接受、反應、評價、組織、品格之形成;(3)技能領域:知覺、心向、模仿、機械能力、複雜能力、創造。

(二)戴爾(Edgar Dale)經驗塔理論(The cone of experience theory

        教育學者戴爾(1967)依據Bruner認知學習的三個表徵時期:動作表徵、形象表徵及符號表徵時期,將學習經驗設計成經驗金字塔(Cone of Experience)。經驗塔說明學習的過程是由具體而抽象、循序漸進。其中,動作表徵期主以「由做中學」的經驗,包括直接或有目的的經驗、設計的經驗、演劇的經驗及示範;形象表徵期為「由觀察中學」的經驗,有參觀、展覽、電視、電影、錄音、廣播或靜畫;最高層次的符號表徵期,則以「由思考中學」為主,分別為視覺符號及口述符號(引自魏明通,1995)。

        戴爾的學習經驗塔告訴我們,最有效的學習是經由直接的、有目標而獲得的體驗。也就是說,若要增強學習的效率,就必須在活動的設計上採用較為具體且真實的事物,而且能讓學習者多利用自己的感官主動去學習。

(三)校外教學的優點

        校外教學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讓教師在自然的情境下,發現學生較為真實的一面,藉以改善一成不變的師生關係,其優點尚包括:

(一)達成認知領域之教學目標

        藉由校外教學活動,能讓學生加強其對教室中所學知識的記憶及理解,並能藉助活動的進行來展現其對知識的應用,從直接體驗中來學習相關知識的分析與組合。

(二)實現情意領域之教學目標

        對於學生而言,接觸不同於平常生活所面對的環境刺激,能使其產生好奇感,從而啟發其學習興趣,並從中培養其對事物的觀感,養成惜福愛物的價值觀,實現情意的教學目標。

(三)完成技能領域之教學目標

利用校外教學的機會讓學生增進對自己體能的了解,並學習生活應用的技能,培養將來適應生活的行為及能力。

(四)發展人際關係之教學目標

        校外教學場域即為同儕相處的最佳場所,在大自然的環境中,學生能從活動中學習到人與人的相處之道,藉以增進彼此的關係,而此關係的發展則會成為日後社會人際關係的基石。

 

三、提昇校外教學教育意義之具體策略

        校外教學是體驗學習的一種實踐方式,就課程的角度來看,校外教學應屬於學校中的非正式課程,其課程意義在於輔助正式課程的學習內容,提供學生豐富的生活經驗,讓學生在真實情境中操作與學習,最後並與正式課程的內容進行統整,因此,在校外教學的規劃上應注意到以下幾點:

(一)行前規劃適切且統整的學習方案

以統整的角度於行前擬定合乎認知、情意、技能之校外教學目標,因為校外教學的場所或事物,通常都是統整的,並非任何單一學科的學習內容,所以,特別需要各個學習領域或是學科教師的共同合作,將學習方案做一個統整性的整合。至於統整的項目,則包括學生已經有的學習經驗,及目前正在學習或是即將學習的相關內涵,如此,才能讓一個學習活動同時達成多項的學習目標,也可依此篩選出最重要的活動項目,使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並促進學習的正向遷移。

(二)活動要能引導與印證學生所學

        所選擇之校外學情境及安排的學習活動應與校內正式課程的學習內容相關,如此,可讓學生在增廣見聞、獲得新經驗之餘,實際運用平日在校內所學,操作與驗證課本知識,統整學習經驗,體驗有別於校內學習的事物,並經歷與學習團隊合作與人際互動,真正獲得帶著走的能力。

(三)師生共同參與行前規劃

        教師在行前準備工作上應包括教學準備及行政準備,如召開「行前準備會議」,評估校外教學的重要性,準備所需的教材與相關教學資源,擬定校外教學計畫向學校提出申請,安排各項事宜等,而學生則可針對校外教學主題收集準備相關資料。至於校外教學地點、主題的選擇上,則可透過師生共同參與決定,讓學生充滿學習的期待,唯行前的規劃必須合乎教育的認知性、價值性及自願性之教育規準,亦即規劃的內容需考慮是否為事實真理、是否符合社會正向價值,以及學生的身心發展狀況如何,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並願意去學習。

(四)邀請家長參與活動

        家長的參與,不論是在學生的秩序維護上,或是學習態度上,對活動本身而言大多具有正向的幫助。因此,家長必須建立起對校外教學的正確觀念與態度,方能在活動中扮演稱職的角色。如能在行前給予家長適切而充足的訓練,將能避免家長只注意自己的子女,或是急於提供標準答案給學生,因而剝奪了學生自己探索的學習機會。

(五)設計與正式課程相結合的活動學習單

        針對校外教學活動內容,設計可引導學生當場檢核的學習單,如提供選項供學生勾選,以確認已經注意到有關的事物,而不必浪費時間在抄寫上;也可以佐以適當蒐集到的圖片,來方便學生比對了解;其他比較高層次思考類型的題目,則適合在參觀後,經過思考深慮後,再請學生做答。然而以上校外教學活動的學習單,均應與正式課程的內容相結合,讓校外教學活動與正式課程之間做統整,引導學生與學習環境進行良好的交互作用,使知識與經驗互相增強,達成培養實際運用知識的能力。

(六)安排事後的檢討活動

        在校外教學結束之後,可實施多元評量,或製作學習檔案,來瞭解學生的學習狀況。與學校教師、行政人員、學生及參與的家長在事後共同檢討實施成效,以及提出未來的改善計畫是有其必要性的,如此經過討論和修正後,將可為下一次的校外教學活動尋求更好的思考途徑。而教學資源及資訊交流的缺乏常是造成教師進行戶外教學活動障礙的一項因素(楊志誠,1993)。因此,建立各種不同層級的合作形式,由熟悉戶外教學活動內容的人員來設計,提供給其他教師參考;或是建置全國性的校外教學資料庫,由各地方的專業人士來設計教學素材,提供給有需要的教師選用及修改,將能對校外教學活動的進行有很大的助益。

 

四、结語

        校外教學是由教師、學生和參與工作的校外教學資源人物共同發展的一種課程,是有目標、有規劃的綜合性教學活動,在學校以外的社區、田野、大自然裡,進行有助於學生學習的活動,是一種走出學校,在校外的場所-不論是室內或室外環境,進行已規劃好的教學活動。校外教學的目的並不是用來取代教科書的學習,其教學設計的重點是提供直接的體驗,注重態度、鑑賞、瞭解與表達的學習,協助學生印證平日學習的理論與事實,及增廣見聞與擴展學習經驗,而不只是精通技術和熟知一堆事實而已,所以完善的教學計畫將使得校外教學更具意義性,不然來衝衝、去衝衝,走馬看花,將易空手而歸,毫無所獲。

 

參考資料

王永賢(2000)。高中生團體旅遊行為之研究-以台北市立建國高中校外教學為例。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研究所博士論文(未出版)。

王鑫(1995)。戶外環境教育參考手冊-「自然中心推動計畫」。台北: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

王鑫、朱慶昇(1995)。戶外教育的範疇。教師天地,752-11

朱敬先(1995)。教育心理學(頁33-50)。台北:五南。

沈六(1997)。台灣省各級學校校外教學參考手冊(頁1-46)。台中:台灣省政府教育廳。

周儒、呂建政翻譯(1999/Donald R.Hammerman, William M. Hammerman, Elizabeth L. Hammerman原著。戶外教學(頁169-220)。台北:五南。

楊志誠(1993)。國中教師戶外環境教學現況與障礙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魏明通(1995)。科學教育。台北:五南。

Ford, P. M.(1981).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of outdoor/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Inc.

Smith, J. U.(1970). Outdoor Education. New York: Prentice 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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