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和美國教改經驗比較~

一九八○年美國師資培育改革和台灣解嚴後師培改革比較

楊世璋

嘉義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

一、前言﹕

一九八○年代可以說是美國教育改革最引人注意的年代,首先有一九八三年的報告書「處於危機中的國家﹕改革之必要性」(A nation at riskthe imperative for reform)所掀起第一波教育改革,其次,從一九八○中期興起第二波教育改革,改革重點在師資培育改革上。在所謂三大報告書﹕「對師資培育改革的呼籲」(A call for change in teacher education)﹕「準備就序的國家﹕二十一世紀的教師」(A nation preparedteachers for the 21st century)、「明日教師」(tomorrow’s teacher)的推動下,各州紛紛採取行動改進師資培育的改革。(蔡清華,1997)反觀台灣,從二次大戰以來,師範教育穩定成長,培育了許多優良教師,為國家安定、進步奠定基礎,但從解嚴後,師範教育面臨挑戰,人們開始檢討、發聲,對於教育實務現場的老師、師培機構帶來衝擊。於是,一九八○年代末期後,83年公佈「師資培育法」、84年公佈「教師法」、88年「教育基本法」,法案的制訂及公佈徹底改變了師範教育的制度及結構,由封閉的師資培育走向開放﹔由單一師範院校培養走向多元﹔教師任用派任制改為聘任制。因此,本文將探討台灣和美國在師培改革背景、制度層面改革、改革所發生的爭議作比較。

 

二、美國師資培育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背景﹕

1.中小學教師供需失調﹕

在一九七○年代,教師供過於求的現象造成美國人對於教職失去興趣的原因,因為他門對於未來的就業市場毫無把握(蔡清華,1997)。到了一九八○年起,二次大戰的嬰兒潮,使的各學區發生對教師需才急切。此外,教育改革果結果,使的各學區紛紛採取降低班級數,以及增加取如英文、數學等學科的加強,以提高中小學教育素質,使的各學區需要增加請教師填補空缺。

2.師資培育機構的轉變﹕

二次大戰後,師範院校進一步改制具有多目標的學院大學,中小學師資培育為一般大學院校的功能之一。以單純培育師資的專門機構遭到淘汰。主要原因﹕受到蘇聯影響,美國輿論指向師範院校培育師資素質不良。二次大戰後,退伍軍人大量湧入學校,加上大學入學人口增加,將師範院校改制為綜合大學可以容納更多學生。(中正書局,1991

3.修習師培課程學生素質不佳﹕

美國師資培育課程的品質受到抨擊,因為負責提供師資培育課程的教育院、系在綜合大學的地位日益低落,其所享有的資源也低於其他學院。此外,師資培育課程過於偏重教學方法的教育科目,卻忽略了培養未來任教學的專門知識。而根據全國教育資訊中心的調查,申請修習教育學程的學生很少有被拒絕的情形發生。

4.教師授證問題﹕

美國尚無全國通用的教師證,除了訂有協議的州除外,各州頒發的證書只限本州才有效。此種僵化的授證制度常常造成各州教師不足,不合格教師充斥的原因。

5.教師待遇低﹕

美國中小學教師在十九世紀末期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為女性,其原因是地方學區特意安排﹔主要因為當時婦女為了能夠兼顧到家庭,通常不要求高薪。一九八四年的一項調查中顯示,教師離職的原因是因為和其他職業相比較下,教師薪資過低。其次,美國教師的薪水大約在服務十年之後就可以達到高峰,許多優秀教師會因為升遷無望,於是另謀高就。

(二)制度的改革﹕

1.擴充教師儲備人才﹕

提供教師進修研習的獎金設置或提高薪資,鼓勵從事教職工作,根據1985全美各州教育委員會的調查顯示,各學區會提供助學貸款鼓勵人們投入數學、科學等教師嚴重缺乏的領域,並鼓勵教師使接受第二專長的訓練。

2.改善教師培育過程﹕

中小學師培課程,畢業學分數有增加的趨勢,一九八四年的調查,發現教育學是學位的平均學分是127學分,到了一九八六年,則增加為135學分。此外,越來越多州以大學學位為申請學程的基本條件。並加強未來教師和出任教師的實習經驗,如將教育實習設為必修、實習參觀教學時數增長等。在教師檢定部分,各州要求教師通過教師能力測驗,才能發給教師證。

3.改善教師授證﹕

建立全國適用的教師證書,各州間靠著簽署「州際教授協定」(Interstate certification agreement),以承認其他州所核發的教師證,讓教師能夠跨州去擔任教師,以彌補教師缺額。

4.重建教學專業﹕

建立教師職級制(career ladder),「教師職級制度」是提供教師一個升遷的管道,使其在教學生涯中能因其能力、特殊貢獻或服務,而得到職位、地位與薪水之酬賞,以提高教師留任的動機並促進教師專業的成長與發展。

(三)改革所發生的爭議﹕

各州在一九八○年所進行的師培改革幾乎都是由州長、州教育行政人員、工商民意代表所主導,至於基層教師團體、教師工會通常是被動的根據教改人員所提出的方案作反應而已。並且,各州的教改方向並非和國的發展一致,例如,有些偏遠地區會擔心無法聘到足額的教師,就會自行規劃獎勵措施。此外,行政人員和民意代表擁有較多的資源,因此會比教育人員或師培機構更能爭取更多的優勢。譬如,在紐澤西州,州長會利用會透過和上級長官的交情,減少大學師培學程中的教育學分數等(中正書局,1991)

在教師能力檢定部分,由於能力測驗都仰賴測驗機構,大學的師範教育可能因此出現考試領導教學的現象,因為學生要求學校依據測驗內容來教學以方便通過考試。針對教師職級制部分,由於各州為強迫所有中小學一率參加新制度,而對於是否教師評量制度的客觀性也受到懷疑。

 

三、台灣師資培育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背景﹕

台灣師範教育的改革來自外在社會(如﹕解嚴、教改團體)和教育內部(教育相關人員、學生家長等)兩方面壓力,兩方都要求開放和卓越。開放是指教育鬆綁﹔卓越是指專業發展。隨著社會的邁向多元,教育以外的學術界,強烈要求教育鬆綁,並打開教職市場,讓一般大學院校參與師資培育工作,打破師資培育封閉和孤立,和傳統師範院校競爭,提升專業發展。而師範院校受到輿論壓力,不得不打開師資培育的市場。因此,台灣師資培育改革受到外界壓力而加速改革的腳步和政策的制定。

(二)制度的改革﹕

1.師資培育多元化﹕

從師資培育法公佈以來,師資培育呈現多元化發展,一般公私立大學、甚至技術學院,只要師資、設備、資源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設立教育學院、教育學程,參與師資培育工作。修畢教育學分者,和師範院校畢業生依樣,有申請擔任教師的資格(歐用生,1996)

2.檢定和實習﹕

由於新制師培法的公佈,教育實習和檢定和以往舊制不同,教育實習從一年改為半年,不再發給實習津貼。這半年的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才能畢業,由於身分是學生,還需繳交實習學分費。通過教育實習的師資生,如欲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國家舉辦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考試通過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檢定考試的形式,規劃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負責命題。考試科目共四科,每科滿分一百分,四科平均成績達到六十分及格,且沒有一科零分,至少三科分數達到五十分,就算通過檢定。

3.教師聘任﹕

以往中小學教師採派任制,但教師法已經規定中小學教師改為聘任制。由學校教評會公開甄選教師,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三)改革所發生的爭議﹕

1.師範院校何去何從﹕

師資培育新制對於現有師範院校、師範大學衝擊很大。因為過去師範院校憑藉著在學擁有公費待遇,畢業後又馬上有工作做,競爭激烈、吸引不少人前來就讀。如今,師範院校已經喪失過去的吸引力,能否招收素質良好的學生,未來擔老師的人才,令人憂心。而各師範院校為了應付目前的困境,有的改制一般大學、和其他學校合併等,師範院校的未來令人憂心。

2.教育學程前途堪憂﹕

師培法公佈以來,師多元化發展,由於修習踴躍,各校都以成績優者優先考慮,再透過面試篩選學生,有一半以上均為研究所學生,這對將來師資素質提升,可以樂觀其成,但是,目前中小學教師缺額有限,教師供過於求的情形慢慢浮現,各大院校所設置的教育學程勢必面臨停招、錄取名額不足,因此,未來學程修習的動機是否降低? 教師供需平衡,應該如何輔導實習教師的心態? 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3.教育實習流於形式﹕

由於新制師培法的精神需經過初檢、複檢、實習和檢定等過程,以提高專業能力,但制度上的設計卻出現落差,首先,舊制實習生只要修滿職前教育學程,加上實習一年成績及格,實習時又有每個月八千元的津貼,就可以領取教師証證﹔而新制的實習教師,修滿職前教育學程,實習半年又得繳交學分費,並通過教師檢定考試,才能獲得教師證書。此外,教師在各個性質、校風不同的學校實習,如果沒有良好的輔導機制,輔導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只有協調,但缺乏合作,任由實習教師嘗試錯誤,自生自滅,教育實習將流於形式,有名無實。

4.教師甄選花樣多﹕

每年到了六七月,總有一群人身扛著六七大卡的皮箱,穿梭於台灣東西南北,他們不是要出國,而是要去參加教師甄選。而甄選又分為聯合甄選和個別甄選,甄選要考筆試和試教外,還得付一筆教師甄選費用,這段時間,報章新聞會報導某校放水洩漏考題、教甄委員回收紅包等事情發生,使的教師本身為人所批評,也讓社會民眾懷疑教師的專業性到底在何處?

 

四、台、美師資培育改革比較﹕

從以上的說明,台灣和美國針對師資培育改革在改革背景層面,都是受到教育內外部的壓力,而進行一連串的改革運動,美國是因為二次大戰及蘇聯的影響,內部原因是因為教師供需失調,重新深思師範教育的師資素質。台灣師範教育的改革來自外在社會(如﹕解嚴、教改團體)和教育內部(教育相關人員、學生家長等)兩方面壓力。

而在制度改革上,中小學師資培育開放由一般大學,美國師範院校受到社會大環境的變遷及輿論壓力,傳統師範院校紛紛改制為一般大學或學院,當時,主要因素之一,是師範院校希望藉由改制綜合大學,來提升地位和名聲,以吸收優秀的學生。而台灣的情形也是受到解嚴後,教育內外的壓力,開放師資多元化,並且由於教師缺額的供需問題,導致師範院校改制一般大學來轉換師範生的未來考量。至於教師檢定考試,美國在施行教師能力測驗的檢定的背景在於教師素質低落,地獄低有關,而台灣則是因為師資培育管道多元化,儲備教師過多且師資素質的考核,藉由檢定考試來淘汰素質不良的教師。大致上來說,台灣和美國針對師資培育改革的制度面有異曲同工的情形。改革問題上,在教師檢定部分,台灣和美國都有爭議之處,都反映出教師檢定的實質成效及公平性。

從台灣和美國的比較,美國地廣大,各州對於改革的實行各有一套做法,因此,也導致各州學區的教師素質差距不一,而美國由於教師社會低、待遇差。造成教師師資需求甚急,反觀台灣,有些制度的改革也是移植美國的做法,如教師職級制的實行、教師能力測驗。然而,由於民俗風情的不同,這些制度上的實行在美國本土已經有問題產生,台灣卻還想躍躍欲試,我門應該反省思考在制度上各個層面、社會大環境的考量下,是否合於台灣,提升教師專業的素質、培養師範生的教育熱誠,或許才是當前台灣師範教育所值得關切的。

 

五、參考書目﹕

中教司(1991)。世界各國雌資培育制度比較研究。中正書局。

蔡清華(1997)。美國師資培育改革研究。高雄﹕復文書局。

歐用生(1996)。開放與卓越- 台灣師資培育的改革與發展。初等教育學報。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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