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構家族治療取向進行輔導個案家庭互動之分析

杜榮興

高雄師範親職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家族治療是二十一世紀蓬勃發展的顯學之一,主要是探討個體行為與家庭互動之關係。從家族治療的觀點來看,個體的行為與心理問題其實是整個家庭運作所造成的副產品。產生的症狀可能會由家庭成員當中某一個適應力較差的成員身上發生症狀,這個發病的人叫做I.Pidentified patient),I.P的症狀顯示了家庭危險的警訊,告訴整個家庭,家庭的互動規則需做修正與調整。而在所有的家族治療理論當中,以結構學派的家族理論最為社會大眾所推崇,它不僅在臨床的實證研究上頗具效果,更因為其治療理論較容易理解,在家庭適應、學校輔導工作、社會、同僚關係上被廣泛的運用,而有不錯的效果(曾瑞真,1991)。因此,筆者提出一個曾經輔導過的案例,以結構學派家族治療的觀點來分析其家庭互動之關係,盼能學以致用,以更寬廣的心與眼光來看待孩子的問題

 

貳、結構派理論基礎與意涵

結構家族治療法(Structural family therapy)興起於1970年代,其主要的代表學者是米(Salvador Minuchin),他於1978年所寫的一本書<Families and Family Therapy>中指出大多數的個人或家庭問題症狀都是家庭結構有缺陷造成的副產品,因此在分析與了解家庭或個人問題時,會將焦點放在於環境下成長之個人,強調從家庭互動關係型態的角度來分析與了解個體的問題,協助家庭調整刻板的關係型態以及重新定義關係,進而重組家人的關係結構,改變家庭環境、調整家庭彼此間互動與溝通模式,那麼家庭的行為模式就會隨之改變,進而讓每個人在這個家庭環境裡經驗到獨立、單一、完整及家庭關係的安全感。

結構治療學派主要特色在於了解家庭的特性,顯問題所在,以及進行改變的歷程,其理論重要之精神意涵包括:家庭結構、家庭次系統、界限等,而各名詞的涵義分別列點說明如下:

一、家庭結構(family Structure

是一組掌管家庭功能的內隱性要求(demands)或規則(rules),掌管著家庭成員彼此的互動方式,藉著觀察家庭成員在治療間的互動,可以幫助治療者了解其家庭的結構。而觀察的重點乃是注意家庭成員中誰以何種方式向誰說了什麼,以及所產生的結果是什麼,這樣可以幫助治療者觀察出有毛病的互動情形家及透   露出家庭的結構型態。而好的家庭結構型態應有以下之特性:

(一)層級性:良好的家庭型態應有不同的層級,父母比孩子有較大的權力,而兄姐比弟妹有更多的責任。

(二)互補性:夫妻需求和能力切合的程度與彼此角色關係帶來的滿足感, 是家庭和諧運作的重要因素。家庭角色的互補(強的父親與柔弱的母親)提供家庭結構的一般規則,而允許家庭在維持家庭平衡的狀況下完成家庭任務(劉英蘭、許瑛昭,1994)。

Minuchin認為大多數的問題症狀來自於家庭結構的缺陷,唯有家庭結構發生良性改變後,個體的問題才能有所改變。

二、家庭次系統(subsystems):

家庭的結構乃是由許多次系統(subsystems)所組成,家庭中單獨或是兩個以上的個體,都可依其性質上不同的差異而組成子系統,如配偶子系統(妻子與丈夫)、父母子系統(父親與母親)、手足子系統(小孩)、祖父母子系統(祖父母)..等,各個家庭成員在不同的子系統當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因此就有不同的角色功能與責任,當某一子系統逾越邊界而侵犯到另一個子系統時,則會造成家庭或行為上的問題。

三、界限(boundaries):

界線(boundary)一詞包含了界線、範圍之意,結構派大師Minuchin在家族系統上所謂的「界限(boundary)」即指「規定個體誰可參與及如何參與該次系統的規則」,是家庭成員知覺到雙方該如何互動的依據。界線並非僵化不變 它是具滲透性、可改變性的,但他也有可能僵固難以跨越。從以下圖一的家庭界線圖可以看出Minuchin1974將線的兩端定義為僵固與擴散的界線,而中間是清楚的界線。

Minuchin1974)認為若家庭界限混淆不清,則易形成過渡糾結(enmeshment)的界限關係,成員間的關係容易缺乏自主性而彼此糾結;若界限太過僵化、固著,則又會形成過渡疏離(disengagement)的界限關係,成員間會顯得缺乏親密與連結。而最好且最健康的互動關係,就是界限適中,一方面可以促使個體具有獨立性與統合感,另一方面對家庭有隸屬感,家族成員能團結應付壓力同時又能彈性的調整結構,以滿足個人心理與生理發展所需,且在此互動中,成員間彼此試探與學習,「自主」與「親密」就成為每個體必須經歷的學習課題。

 

參、個案之分析

受訪學生的基本資料

姓名:安安(化名)

性別:男                               

年齡:11歲(國小五年級)

一、家庭概況

父親是某一家冷氣廠的冷氣修理工程師,而母親是全職的家庭主婦,平時在學校擔任義工媽媽,父母親婚姻關係良好,家庭經濟狀況小康。安安在家中排行老大,小妹香香就讀小學年級,母親平時對這兩孩子極為呵護與照顧,因而造成兩個孩子生活態度及個性較依賴;對於任何家事,父母親都不讓她們做,父母親認為她們還小,只要將書念好就好,其他不用做,以免影響到功課成績,直到有一次月考,哥哥因為成績不理想(三科100分、94分)在班上排行第八名,當老師於課堂上告訴他名次時,居然嚎啕大哭,嚇壞了同學,於下課約談時才知道其心理壓力,老師也將這樣的事情告知家長,讓家長了解孩子的內在聲音與想法,也藉此機會邀請父母親到校了解孩子狀況,進而分析其家庭互動之情形。

二、學校生活

在校人緣不佳,較自私,擅與他人分享,偶而會批評或輕視成績較不好的同學。只要聽到要打分數的作業,孩子會非常的緊張,要求將作業帶回家完成。一年級至今,無論刮風下雨,上學天天皆是爸媽開車接送,同學長笑她是長不大的孩子,有時受不了同學的取笑,會出現暴力行為。再者,若有同學表現不好,當事人的父母就跟她說,不能跟對方當朋友,限制他交朋友的對象,深怕孩子會被帶壞,因此好朋友不多,只跟前幾名的同學較好。

 三、受訪對象與父親關係

1、父親對安安的管教態度

由於平時父親工作較忙碌,每天工作幾乎到晚上十點才回家,無法陪孩子,所以給予充分的金錢做為彌補或是利用假日時間帶孩子出去玩。平時並沒有給當事人正確的是非觀念,常常寬容個案以暴力對待同學的行為,且父親的想法認為:「他很忙,根本沒有時間管小孩,而且這是母親的責任,它應該多注意孩子的情形….」。

2、安安對父親的態度

覺得父親對自己任何事都會說「好、好、好或者沒關係,唯一的條件就是功課要好..」,剛好孩子的功課也不錯,因此孩子對父親予取予求,很多事覺得理所當然,但當事人其實是不喜歡這樣的感覺,因為不同於同儕的父親,而且會被同儕嘲笑說自己是長不大的小孩。

四、孩子與母親的關係

1、母親對安安的管教態度

母親對於孩子的生活極其照顧,每一節下課她會要孩子到義工媽媽教室找她,媽媽會為他準備小點心,深怕孩子餓著了。為了讓孩子受到老師的照顧與受到同學的愛戴,她時常會買禮物或小點心請班上同學。為了讓孩子有好的成績, 她會幫孩子寫回家功課、做美勞作業、甚至親自幫孩子完成所有老師務必孩子親自完成的事情(上網找資料、寫讀書心得…),對於孩子所犯的錯與暴力行為,極其包庇,她認為自己的孩子很乖,不會犯錯,母親會親自出面到教室找同學理論,完全不交由孩子自己去解決。 

2、安安對母親的態度

當老師與孩子談到母親時,孩子覺得:生活不能沒有媽媽,媽媽很重要,她會幫助我們處理很多的事情(洗衣服、煮飯…),我們都不用親自去做,而且只要有人欺負我們,她一定會保護我們,讓我們不會受到傷害。雖然功課退步她會生氣,但是她是為我們好,希望我們將來有好的工作和職業,所以我要好好的努力,因為只要我功課好,媽媽就會很高興。

五、安安的手足關係

1、與妹妹香香的關係:(友伴、同盟)

安安與妹妹的感情不錯,平時安安會教妹妹功課,妹妹只要有東西可以吃會分與哥哥分享,媽媽對於兩個孩子同等對待,對於兩個孩子的要求都一樣,沒有差別,時常教導哥哥要照顧妹妹,而妹妹要敬重哥哥,因此在家中她們兄妹倆是友伴關係。

 

肆、家庭結構分析

一、家庭次級系統的過度侵犯:

在結構學派的家族治療法當中,於「家庭結構」上提及一個重要的觀念:家庭由各種次系統(sabsystems)組成,家庭成員在不同的次系統中都有其有適當的任務與角色功能,當另一個次系統的家庭成員佔據或侵犯一個他不屬於的次系統時,結果經常的結構會產生某種麻煩,看一看「安安的家庭結構」,安安的父親是父母次系統中的父親,是配偶次系統中的丈夫,以及在其原生長家庭的手足次系統中排行老大。安安是爸媽的兒子,在手足次系統中是香香的哥哥,以及在延伸的學校次系統中五年○班的一員,每一環都與個體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仔細端看每一次系統時,會發現有些次系統是互相侵犯的,例如在家庭中,小孩的功課與孩子的人際糾紛都是屬於延伸次系統的工作與事情,一旦允許由父母代替完成時,他們就會不適當地捲入父母次系統中,便會間接造就孩子過度的依賴與缺乏負責任的態度,孩子永遠學不會如何自行平息糾紛、處理自己在同儕上的問題。

二、限網狀態的家庭界限:

保護與提昇個體、次系統,及家庭之完整性的情感障礙謂之界限。界限(boundaries)掌控著與別人之間的接觸量。Minuchin1974)認為家庭的界線就像光譜,如前面圖一:Minuchin的家庭界線圖所示;光譜的一端是僵化的界限(脫離狀態),僵化界限在次系統與次系統之間,以及與家庭外的次系統之間築起一道不能逾越的障礙,在某些情況下,會造成親子間的代溝,使父母與子女無法彼此瞭解及進而形成互動關係。在這種脫離(disengagement)的歷程中,個體或次系統變得孤立,對外的關係會受損或甚至惡化。家庭成員不僅彼此孤立,而且與社會系統也會疏離。

而光譜的另一端是擴散的界限(陷網狀態),此種界限模糊得其他人都可以任意地入侵,其特徵是家庭成員彼此捲入對方的生活,雖然支持性最高,但是也須付出太多的適應。例如,在安安的家庭當中,由於愛子心切的母親在子女身上投資許多時間與精神,不僅造成子女的依賴性,使他們難以跟外界的人們建立起關係,更使得父母與子女雙方彼此都損失了獨立性。

結構家族治療法中有兩個目標:一是減少功能不良的症狀,二是藉由調整家庭的互動規則及建立更適當的邊界來導致家庭結構的改變,唯有適當地柔和了僵固與擴散界限的特點,意即(清楚、健康)的界限,才會使得個體得到統合感,在整個家庭系統裡及擁有隸屬感,有自我獨立的空間,全家一體的團結感才能有效地應付各種壓力,同時又因具有彈性,故能不時地調整結構,以滿足各個成員個人成長的需求。如同Minuchin1974)在書中<Families and Family Therapy>提到:「在這個架構下,治療方向是改變家庭的組織結構。當結構轉化之後,成員們在此團體中的定位也會隨著改變,解果每一個成員都體會到改變。」(p2

三、家庭的失功能分析:

Rosenberg(1983)曾對結構取向家族治療的觀點下結論說:「當一個家庭陷入麻煩的時候,人們可以假定它必然是在失功能的結構中運作。」,而失功能的家庭,其中可以區分為(1)糾結家庭(2)疏離家庭(3)父母單方不管事的家庭(4)父母雙方不管事的家庭(5)父母為未成年者的家庭,每一種家庭似乎是承受某種壓力或遇到危機及阻礙。如以安安的家庭來說,應屬於糾結家庭,次系統混淆、界限不清糾結成團,致使家庭面對壓力時,增加溝通模式及界限的僵化性,而阻礙了探索其他事物的可能性。

 

伍、結論

Minuchin為人所津津樂道的,或許是其臨床的技巧,但是就其結構性家庭理論,更是家族治療領域當中最廣為運用的概念模式,在了解其基本的結構概念(界限、次系統、家庭結構)之後,讓我清楚的明白家庭成員「獨立」與「自主」的重要性與需求,要創造一個更有效的家庭層級結構,是需要家庭應努力於改變那些掌控互動型態的規則,使成員們有清楚與暢通的邊界,給予更多獨立的機會與自由,支持家庭成員們的成長,同時也激勵著家庭的成長,增進成員間的互動,以達「健康」家庭之終極目標,是父母應該時時提醒自己的。

「結構學派的家族治療」對於我而言最大的收穫,並非理論與技術的實際運用,而是我能在進行輔導工作時,以理論的觀點來分析與看待學生的家庭問題,「家庭」可能是造就不良行為問題的主因,面對學生心理與行為問題,在一味的責怪與處罰之前,不妨以更多元的角度來看待與評量學生問題,或許能找出問題所在,也許我們能更清楚明白孩子行為背後的主因,進而協助她解決問題。

 

參考書目

曾端真(1991)。婚姻與家族治療。台北:天馬。

劉英蘭、許瑛昭(1994)。我不是唯一生病的人結構論家族治療。學生輔導,第34期,88-99頁。

Colapinto, J.(1991). Structural family therapy. In A. S. Gurman& D. P. Kniskern(Eds.), Handbook of family therapy(Vol.II). New York: Brunner/Mazel.

Handbook of family and marital therapy. New York: Plenum.

Irene Goldenberg, Herbert Goldenberg1999.家族治療理論與技術(翁樹澍、王大維譯)。臺北市:揚智文化。

Minuchin, S. (1974). Families and family therap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inuchin, S., Rosman, B. L. & Baker, L. (1978). Psychosomatic Family: Anorexia

Nervosa in Ccontext.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Rosenberg, J.B. (1983). Structural family therapy . In B. B. Wolman& G. Stricker(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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