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灣之子—外籍配偶子女教養問題

黃盟琇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自從政府於1980年代推動經濟南向政策、1990年代產業結構急劇改變,另外隨著兩性平等教育普及、女性主義抬頭,一連串政策、經濟及文化變化,致使在婚姻市場中被邊緣化的社經地位較差的男性,在選偶愈加困難、婚姻仲介的鼓吹和傳媒的曝光,轉而向外出口遠渡重洋選擇配偶(鍾重發,2004);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4年底止台灣郎娶東南亞女生外籍配偶(非大陸配偶)人數己超過12.2萬人,若以一位外籍配偶(註)平均生養1.5個小孩,那至少有18萬外籍配偶幼兒生於台灣,再根據衛生署的統計資料換算估計,每年出生的12個兒童中,至少就有1名是外籍配偶的子女。這些現在報章媒體所稱的「新台灣之子」,因其父親屬於中下收入階層、然母親又是非本國文化、語文同種族,他們面臨生活環境、父母教養及家庭等都有許多問題值得大家深入關切。

註:「外籍配偶」一詞在大眾傳媒等不當渲染已令人視為充滞標示、鄙視及不對等色彩,社會與民眾視為問題的製造者(夏曉鵑,2001);有鑑於此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大多以較不具意識色彩的「外籍配偶」取代上述一詞;另外內政部亦於200386正式將此台灣社會第五大族群正名為「外籍配偶」,希望能融入台灣社會並受公平對待。

 

一、外籍配偶家庭常見問題

1.      經濟問題

    根據國內相關文獻指出(王宏仁,2001;夏曉鵑,20002001),台灣迎娶外藉配偶之家庭大都為社經地位較低的人,其學歷為國中畢業、職業大都集中在工、農、司機及自營商(攤販);更有的為身心障礙、年邁、長年疾病或無工作能力者。另外,有些外籍配偶的夫家擔心其逃跑,而不協助辦身份證,使之無法工作。然有身份證,亦因文化及語言不同,許多外籍配偶根本找不到工作;在這些原本家庭收入就不豐厚,若因加入經濟不景氣或其他意外等不確定因素,使其經濟更是雪上加霜。也因此外藉配偶家庭其子女面對貧窮的比率要比一般家庭的兒童高出許多。因而常有耳聞許多外藉配偶在丈夫失業或重病無法工作時,自身也找不到工作,只好依賴社會福利救濟過活。

2.      婚姻問題

在婚姻仲介者跨大不實的廣告行銷手段下,許多外藉配偶當初是懷著夢想與希望嫁來台灣;但是有多人是嫁來台灣之後發現,丈夫並不如仲介講的多金且事業有成,而有受騙的感覺,然建立在謊言與金錢交易下的婚姻,自然是問題層出不窮;更重要的是語言及文化的差異,導致夫婦及婆媳的相處模式看法不一,甚至對及子女的教養方式亦有不同。在看法不同又缺乏有效的溝通模式時,因而洐生了許多家庭的問題,如婚姻暴力、離婚、逃婚等問題。

3.      子女教養問題

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來,最重要的任務即是傳宗接代。因此,外籍配偶在嫁到台灣不久,幾乎都被鼓勵生育,平均結婚半年後即懷孕,在適應新的生活習慣同時要為人母,可說是面臨很大的壓力;在教養子女方面,外籍配偶也常感到力不從心,通常外籍配偶皆是來台之後才開始學國語,故外籍配偶在照顧幼兒的同時,自己仍處於語言學習的階段,無法以流利的台灣語言與幼兒做互動;雖然外籍母親仍可以自己本國的母語與幼兒做互動。但是台灣夫家希望同化外籍配偶,使其能儘快融入台灣社會,因此常會禁止外籍配偶用其母語與幼兒交談,導致外籍配偶無法儘情地與與幼兒做語言互動。在缺乏文化 (社經地位較低)及語言刺激的情況下,外籍配偶的孩子,常常在發展上有較同儕遲緩的現象(王文瑛、李瑞金、邱方晞、謝玉英、林燕宗,2005)。另台灣社會普遍對外籍配偶存有族群及階級的岐視,因此外籍配偶在夫家中會遭到夫家其他家庭成員或是夫婿不平等的對待,故對於教育子女外籍母親是沒有所謂的自主權的。而在岐視、孤立及不平等的環境下,外籍配偶對子女的教養方式也常呈現二極化:極度地保護孩子或是極度地放任孩子。有些外籍配偶怕子女在學校受到同儕的岐視,會要求老師在處理其子女問題時特別關照,並對同學及老師的話語特別敏感;而有些外籍配偶則自認能力不足,而將子女的課業及其生活教養等問題全交給老師處理(吳柏姍,2004)。

 

二、新台灣之子教養

Bronfenbrenner 1979 提出的生態系統理論,他認為兒童的發展是受到環境中多重層面的影響;兒童是被嵌入在許多環境系統中,每個系統會彼此互動,也會與兒童產生互動,而以複雜的方式影響兒童的發展(引自張麗芬, 86)。他將這些環境中複雜的層面歸納為四個系統,這四個系統由最內曾到最外層分別稱為微系統、中間系統、外系統及大系統,可供本文為外籍配偶家庭子女教養提出了一個較廣泛、全面性的脈絡,其將本文論述重點敘述如下:

1.    微系統:家庭中建立尊重欣賞外來文化,維持一個溫暖接納的成長環境讓外偶用其母語教導子女,學校教育不應該是消極的擇英才而教,而是讓所有孩子都有被重視、平等對待的教育。

2.    中間系統:身為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應該是檢討教學措施,積極地讓他們融入學校生活,另外檢視相關的教育輔導措施,畢竟強制性的課後輔導對不需要的孩子來說,是另一種處罰而不是幫助。

3.    外系統:政府單位揚棄以管理外國人的心態對待外籍配偶,既而以照顧輔導措施—生活輔導,醫療優生保健,保障就業權益,人身安全保護,另外健全政策制度:1.建立婚姻仲介管理制度,合理及標準相親認識,提供正確,客觀訊息,來台前協助其認識台灣的語言、民俗、生活習慣及價值觀等。2.協助外籍配偶家庭規劃文化學程以利生活適應,另結合民間團體提供外籍配偶,丈夫及其家人可近性,適性的學習。3.建立支持網路,設立明確窗口,提供通暢的諮詢輔導管道。4.以東南亞各國語言印發兩性關係、婆媳相處秘訣、親職教育及其他相關宣導教材以其國文字編製的相關宣傳手冊,快速協助其認知台灣人民的生活習性。

4.    大系統:為外籍配偶正名化,媒體公正的報導「外籍配偶」太少,似乎只有逃婚、家庭暴力等偏激新聞才上版面,大部分外籍配偶家庭仍是努力地想過生活,教育下一代;社會應以多元文化胸懷看待而非以「同化」為基礎—不准幼兒學母親講母語,協助他們建立支持網路,接納他們的祖國文化。

 

三、建議

雖然外籍配偶已存在20多年,1994年以後政府才有相關的統計數據公佈,目前政府及社會福利機構逐漸聚焦注重原來屬於弱勢的外籍配偶家庭,例如家扶中心及內政部兒童局合作辦理「外籍暨大陸配偶弱勢兒童外展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家庭訪視 (親職教育、諮商輔導),心理行為治療 (生活適應問題、學習適應問題)及親職教育 (兒童發展、兒童保護與照顧)。另外應宣導外籍配家庭主動跨出來,善用社會資源,如教育部針對外籍配偶家庭所提供指施、都是能支持外籍配偶學習、建立家庭願景。

筆者認為新台灣之子已經是台灣人的一份子,不可否認的也發展成為台灣的新興的第五大族群,在瞭解歷史成因與現況之後,族群的融合是每個人的責任,唯有張開雙手真心接納他們才能使每個人由內心說出我以台灣為榮、我是台灣人;外籍配偶家庭相關環境之生態系統環環相扣,人人多一分熱忱、關心並協助外籍配偶家庭,今日用心做,才能延續台灣優質競力,自助、人助改善外籍配偶家庭子女教養問題,台灣社會生態系統定能安其居、樂其行。

 

參考文獻

Bronfenbrenner, U.(1986). Ecology of the family as a context for human development: research perspectives. Deveopmental Psychology, 22(6), 723-742.

內政部統計處(2005)。九十四年第五週內政統計通報93年底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統計。台北:內政部。線上檢索日期:200649。網址: http://www.moi.gov.tw/stat/main_1.asp?id=1497

王文瑛、李瑞金、邱方晞、謝玉英(2005)。外籍配偶家庭語文服務方案之實驗研究。外籍配偶家庭兒童發展學術研討會專輯,頁1-27

王文瑛、李瑞金、邱方晞、謝玉英(2005)。弱勢家庭語文服務方案模式之研究。台中:內政部兒童局。

王宏仁(2001)。階層化的「生產力」移動:婚姻移民與國內勞動市場。台灣社會研究季刊,4199-127

吳柏姍(2004)。外籍配偶子女幼稚園學校適應之個案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幼兒教育學系,台北。

林燕宗(2005)。田中地區外籍配偶家庭親子共讀對學前幼兒語言發展之影響。未出版之碩士論文,私立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嘉義。

夏曉鵑(2000)。資本國際化下的國際婚姻-以台灣的「外籍新娘」現象為例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3945-92

夏曉鵑(2001)。「外籍新娘」現象之媒體建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43153-196

張麗芬(86)。研究兒童發展的新觀點---生態學觀點。國教天地,12322-25

鍾重發(2003)台灣男性擇娶外籍配偶之生活經驗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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