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櫃子」裡的戲法---建立多元性取向家庭

劉孟珍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一、引言

去年(2005101日台北再次舉行同性戀遊行。在遊行隊伍中,有一對很特別的同性戀,他們是遊行工作人員,認識兩年,已經得到雙方家長的認同,雖然台灣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不過他們仍決定相守一輩子,決定要在1210日舉行訂婚典禮。

相對於這對受到家人祝福的同志伴侶,在台灣有更多遭受家人否認與傷害的同性戀者。台北縣一名劉姓女子與小她16歲的同性戀人私奔,家人為了阻止這段戀情,全家將對方毒打一頓(東森新聞,2005),結果劉姓女子為了愛,出面指控她的父母親與兄弟,而後判刑確定,一家有三口將入獄服刑。為了女兒一段不受祝福的同性戀情,一家人飽受煎熬。

面對多元發展的社會,傳統道德價值觀不斷地接受挑戰。在社會事件中,我們仍時常接受到許多關於同性戀的負面消息,如嗑藥、愛滋病、轟趴、自殺、殉情……等等。然而,當我們批評同性戀者是製造社會亂相的根源時,我們更應該了解因為以異性戀主導之主流價值觀的不認同,同性戀者在面對社會價值觀的批判,承受相當大的壓力。姑且不論如何挑戰社會主流的性價值觀,筆者認為對同性戀者而言,除了自身的認同之外,原生家庭的接納更是支持他們的原動力。

過去已有許多研究針對同性戀者進行輔導或諮商工作,在面對同性戀議題,筆者認為我們也要提供同性戀者家人特殊的親職教育課程。以下將針對同性戀恐懼、同性戀現身過程與阻礙以及如何建立多元性取向家庭等項目闡述同性戀之家人應有的新思維。

 

貳、何謂同性戀恐懼

同性戀的成因至今尚未能確定,研究從生物、心理、社會等向度進行分析,而同性戀係指個體在性與情感上的需求傾向於同性,不過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會隨時空不同而流動(劉安真,2000)。研究指出性傾向的改變雖然有嫌惡制約、自慰制約、賀爾蒙療法、心理分析、去敏感法等治療方法,但改變性傾向最重要的成功條件是因當事者本身有極高的動機與意願想要改變其性偏好(吳國慶,2000)。

儘管1972年美國精神醫學會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DSM-III)中正式將同性戀從精神異常中刪除,不再視同性戀為精神疾病(劉安真,2000;葉在庭,2001),美國心理學會(APA)也於1975年發表聲明支持這樣的行動(劉安真,2000),但一般大眾仍對同性戀者有著相當的畏懼。

吳秀碧(1995)指出同性戀恐懼(homophobia)是指對同性戀者害怕和憎惡的反應。這樣的情形在我們的社會中屢見不鮮,除了一般社會大眾之外,也存在於同性戀本身。由於文化中的同性戀恐懼,可能使具同性戀勢態而不一定是同性戀取向的青少年沒有充分的機會去試探、了解和統整自己對兩性的獨特情感,因而產生性別角色認同上的困難,甚至壓抑或否定自己的情感。

張耐(2001)根據PELAGParent, Families& Friends of Lesbians and Gays)在1995年的研究報告指出:(1)有55%的同性戀子女被父母所拒絕。(2)有26%的同性戀青少年因此離家出走。(3)有42%的遊蕩青少年是同性戀。(4)有30%的自殺者是同性戀青少年。(5)自殺者中同性戀是異性戀的2-3倍。(6)有45%的男同志和20%的女同志在高中時期曾被攻擊,更有28%因此輟學。(7)有15%的性取向不同的青少年在校遭受身體攻擊而受傷或住院。

許多同性戀者面對自己的性傾向與多數他人不同時,常感到自責、羞恥和焦慮,擔心自己性別認同有問題,造成性傾向困擾(sexual orientation disturbance),因而產生自我不協調同性戀(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根據1960年代之後美國的研究指出,假如同性戀者較能接納自己的身份,在他們的心理上會比較健康(劉安真,2000),相對地也不容易發生有酗酒、嗑藥、自殺……等問題。

 

參、同性戀現身過程與阻礙

邱珍琬(2000)指出「現身」(coming out)是同性戀者自我向他人吐露性傾向、表明自己是誰,也希望可以與他人更親近的一個舉動,可幫助同性戀者接納自己的性傾向,也可以減少許多因為性傾向問題引發的一連串困擾。筆者統整Cass(1979,1984,1996)所發展的「現身模式」以及Newman Muzzonigro1993)的說法,將同性戀現身分為四個階段:(1)感受期(sensitization---困惑迷惘,發現自己的與眾不同(2)覺察期(awareness---迷惑、否認,有罪惡感(3)接受期(acceptance---接受自己的同性戀傾向,並與自己相同的人有更好的聯繫(4)統整期(identity synthesis---終身持續的過程。

在「現身」的過程中,同性戀者最常選擇向好友現身,最擔心向家人,尤其是向父母親表露自己的性取向。因為對於大多數的父母而言,當他們得知自己養育多年的孩子與他們原本的期望背道而馳,而且如此與眾不同,在心理上與情緒上,他們將陷入極度地痛苦、驚訝、挫折、羞愧、失落……等。普遍的反應常常都是否認、批判、羞辱與企圖壓制這些事實與改變,反應激烈的家長更可能把孩子趕出家門、斷絕來往,使得孩子完全孤立無援。因為同性戀空間在現代社會中被窄化,使得許多同性戀學子即使在國高中階段可能已經對自己的性傾向有所覺察,但仍不敢表現出真正的性傾向,顧慮家人的反應以及可能的對待,所以常常選擇當自己有足夠生活能力時,延後現身(邱珍琬,2000)。Brown1989)指出這種逃避,與家人保持最低度的聯繫,不對家人表明性取向的舉動是「在櫃子裡的戲法」(juggling in the closet)(引自邱珍琬,1990)。

 

肆、如何建立多元性取向家庭

許多父母親在發現孩子表露自己是同性戀者時,常常都認為是「孩子跟朋友學壞了」,直接以否定事實來反應,未能真正地了解什麼是同性戀,也沒有了解孩子為什麼會認為自己是同性戀,造成同性戀者現身後發生離家、逃學、性濫交、嗑藥等等偏差行為,來宣洩壓力與焦慮,更嚴重的狀況可能會企圖以自殺來結束這些痛苦。筆者從維護家庭功能,減少同性戀者現身後面臨的難題與阻礙,進一步為現代家庭增能(empower),提出以下幾項觀點:

(一)尋求外在資源,澄清自己對於同性戀的觀感

在接受同性戀之前,我們要先面對自己文化中所帶來的同性戀恐懼。同性戀等於愛滋病嗎?同性戀是變態行為嗎?同性戀者多半性行為泛濫?

我們可以透過許多管道去了解同性戀,破除刻板印象:

1)網路:如同志諮詢熱線網站 http://www.hotline.org.tw/;真情酷兒http://www.helloqueer.com/

2)相關書籍:姊妹戲牆同女出走……等。

3)參加同志、生命教育等相關研習。

4同志諮詢熱線:內政部立案的全國性同志機構,諮詢電話:(02)2392-1970

5)同志廣播:Fm 95.3真心之音廣播電台,時間:每周日晚間10 11點。

(二)跳脫傳統道德規範,面對並接納同性戀家人

對絕大多數的父母而言,面對有同性戀取向的家人是一大壓力與挑戰,因為傳統異性戀主導的社會價值觀,將同性戀者視為嚴重違反社會道德。不過,當我們從多元管道去了解同性戀者之後,更能掌握一般大眾對同性戀者的迷思,進一步我們就需要真誠地去面對同性戀家人:

1.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

2.性取向不是可以任由個人所選擇的。

3.個人並非因為接近同性戀而成為同性戀。

4.性取向在青春期便已顯現。

5.同性戀並不是因為父母的病態關係或婚姻問題所導致的。

6.不同性取向的人一樣能夠擁有幸福、成功的生活。

在家人的溝通進行中,應以互相尊重為前提,彼此提出相對的困擾與疑慮,進一步也可尋求家庭諮商的支援。早期的糾正、矯治的觀念應被屏除,開放與接納才能讓家人關係重新建立。

(三)建立多元性取向家庭

「性取向多元化」是希望同性戀者與家人之間經過了淚水、面對與懇談之後,能夠凝聚家庭力量,讓家人互相扶持,彼此接納、共渡難關(張耐,2001)。建立多元性取向家庭,將對親子雙方都具有下列助益:

1.家人間自在地討論性取向,並接納不同的價值取向。

2.彼此互相訴說與傾聽關於性傾向的心事、疑惑與困擾。

3.父母能敏感地覺察孩子的行為,能夠適時地關切與指導。

4.以積極處理的方式,代替消極性的處罰。

5.面對性取向議題,家人表達正向的支持與接納。

6.能夠善用資源服務與求助管道。

 

伍、結論:面對挑戰,不變的思維---「愛」

同性戀者與其他一般社會大眾一樣,在生活與情感上都需要被尊重與關懷。近年來同性戀者面對社會的壓迫也逐漸抬起頭,提出人權平等的訴求。在台灣,從90年開始,每年在由官方主辦的台北「同玩節」中,我們可以看到成雙成對的同性戀者共赴盛會,並且大方地邀請支持他們的親友共同在陽光下歡笑,展現出正向、健康的一面。

變動的社會,帶來多元的挑戰,而面對挑戰時,我們擁有的智慧:「普天之下唯有尊重,才能真實感受到愛;唯有愛,才能找到自己;而人間有愛,才能在各自生命中活得更有力量。」(徐藝華,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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