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夫妻間性別角色之改變

孫慧玲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傳統夫妻在性別角色的扮演為「男主外,女主內」,但是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女性意識的覺醒,性別平等的提倡,工業化與都市化的影響,夫妻間的性別角色也隨之而變,「男主外,女主內」的角色分工已經不再適用。

  然而,功能派的學者卻認為,男性扮演工具性的角色,女性扮演情感性的角色,也就是「男主外,女主內」的角色分配,有助於家庭的安定,但是,現代家庭為了維持一定的生活水準,多數的夫妻都必須兩人皆外出工作,處理家務及照顧子女的角色,不再是女性主要要扮演的角色責任,男性也被要求要分擔責任。好男人的定義不再只是會賺錢養家,新好男人必須能分擔家務及養育子女的責任。

  女性勞動力已經是社會所需,家庭分工不再像以往一樣,雙方必須在角色定位上重新找到一個平衡點,兩性平權是社會的潮流,家必須由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惟有兩性互相尊重,家庭才能幸福和諧。因此本文擬探討夫妻間性別角色的改變。

 

貳、性別角色的重要概念

一、性(Sex)及性別(Gender

    性(Sex)是生理學上的名詞,當受精卵形成時,由於男性與女性在第二十三對性染色體上的不同,因此造成日後兩性在生理發展上的差異(鄭淑芬,2002),也就是說一個人是男性或女性是由他們的性器官或基因所決定的(劉秀娟,1997)。

性別(Gender)是一個社會概念(Norman Goodman1993/1995),由人類文化所界定的,當男女雙方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而在心理上產生很大的差異(鄭淑芬,2002),不同的社會文化會給兩性不同的角色認定,例如,男性的攻擊性比女性強,男性的數理能力比女性佳等。

二、性別角色(Gender Role

性別角色(Gender Role)是指在社會化的過程中,社會文化依據性別的不同,為兩性各自規劃許多行為角色的範本,個人依循此大眾認可或接納的角色行為模式來行動,因此造成兩性之間的差異。例如,社會對於男女兩性行為的標準為「男性堅強,女性柔順」。

三、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乃指個體在認知發展及社會化過程中,大多會先確認自己生理上的性別(Sex),知道自己是男生或女生,然後,漸漸體會與性別有關的行為與特質,進而認定自己在不同社會結構中,所當扮演的性別角色,最後在心理上認同自己的性別是男性(male)或女性(female)。

四、性別刻板印象

    性別刻板印象(Gender Stereotypes)係指因性別的不同而對性別應該具備什麼特質,抱持一種既定的想法。一般人都認為男性化特質是工具性特質(instrumental traits),比較主動、具攻擊性、擔任領導者、喜歡駕馭他人等;而女性化特質則是情感性特質(expressive traits),比較被動、溫柔仁慈的、較會照顧人、會為他人奉獻自己等。在這個前提下,男女適合扮演的角色亦不相同。例如,男性在家中的角色屬於威嚴的領導者形象;女性則被認為較適合做一個照顧者、協助者。

 

參、性別角色的改變

一、傳統的性別角色

  早期的人類社會,男性必須外出打獵以獲得食物且要負責守衛的工作,家人才可獲得溫飽及安全,女性則留在家中料理家務及照顧孩子,原先是為了生存而依照性別來分配任務,久而久之,這樣的分配得到社會的認同,社會文化對男女兩性角色賦予不同期望。

傳統的男性被期望要有「男子氣概」、「英雄本色」、「功成名就」、「自信」等,在這當中成功是男性最崇高的表現,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都必須達成(蔡文輝,2003)。這個角色期望對男性造成很大的壓力,古代的男性為了求取功名而必須離鄉背井,或為了報效國家而戰死沙場;到了現代,許多的男性則為工作事業打拼,身上背負著沉重的負擔,心臟病、高血壓等病痛也隨之而來,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是造成男性壽命比女性短的原因之一。此外,為了成功,也容易忽略家人,與家人之間情感薄弱。

傳統女性角色是假設女人需要男人保護,以情感的支持來回報男人(蔡文輝,2003)。女人被認為是「美麗的」、「溫柔的」、「勤快的」、「賢內助」等。傳統的女性總是為了家庭或家族而犧牲自我,而這樣的犧牲卻也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有句話說,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常有一個偉大的女性,而這個女性大多是妻子或母親,但是在這位偉大的女性背後也隱藏著許多的悲傷。女性的自我犧牲,是壓抑的結果,因此,傳統的女性常有不滿足、消極、空虛或無聊的感覺(蔡文輝,2003)。

二、現在的性別角色

性別角色是社會所認同的性別行為範本,隨著社會的多元化,女性意識的覺醒、女權運動的提倡,女性社會地位提高,改變男女兩性的關係,傳統的兩性角色模式已經不再適用,雖然傳統的性別角色有其發展的歷史背景及當時存在的意義,但它已經不符合現代社會的需求,彈性化的兩性角色觀點是必要的(陳皎眉,1996;蔡文輝,2003)。

現在的人們不再把男與女劃分的那麼清楚(蔡文輝,2003),男性與女性同樣要外出工作及照顧家庭,兩性角色不再以「男主外,女主內」來劃分。傳統男性是不進廚房的,現代的男性則是偶而下廚煮些拿手菜;傳統男性必須負擔養家活口的責任,現代的男性則是夫妻共同承擔這項責任。傳統女性是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完全沒有自己,但現代女性則是堅持做自己,獨立自主是現代女性的特徵。雙性型角色已獲得社會的許可(蔡文輝,2003),工具性角色及情感性角色不再分別由男性及女性來扮演,兩性可以同時具備男女兩性的特質,男人是可以掉淚的,女性也可以勇敢有自信。

但是,兩性角色的改變也帶出來一些問題,例如家務工作的分配不公,男性認為處理家務是女性的工作,偶爾幫忙就行,但是女性卻認為自己也在外工作一整天,家務應該一起承擔。然而,根據研究顯示,雖然男性參與家務事的時間增加了,但是女性依然負擔大部分的家務工作(蔡輝文,2003)。不過,要改變傳統兩性價值觀並非一蹴可及,傳統兩性價值觀是長久歷史演進的過程,因此未來任何兩性角色的改變與發展,也必須經過一段持續、漸進且人性的量變與質變的歷程(徐西森,2003)。

 

肆、性別角色轉變與夫妻關係

一、工作與家庭

國內外在傳統上,主要以「男主外,女主內」為範本,做為男女性別角色分工的依據。美國在1980年和l990年,分別有研究結果顯示,成年男女(包括職業婦女及其先生)仍理所當然地將丈夫角色繼續視為家庭中的財務支持者。而一項在1989年針對高成就、雙薪家庭配偶的調查中,發現一半以上的丈夫及妻子仍然相信賺取薪資是丈夫的責任,也有超過半數認為,去工作來支撐整個家庭,是丈夫在家庭角色的主要義務 (Steill ,1997,引自莊彗君,2003)。顯然,男性依然被認為是家中的供應者,必須扮演帶肉回家的角色。因此,男性在家中擁有較大的權利,有理由可以從家中的責任中抽離,只要負責賺錢養家。

而女性在外工作則被視為是「貼補家用」,或者是為了自我理想的實現,不是非常必要的。只是,絕大多數的女性外出工作是「生計所逼」,因此,對於工作沒有選擇的餘地,收入也較男性低。女性雖然也在外工作,但是家庭責任並沒有相對減少,養育子女及料理家務依然被視為是女性的主要責任,所以女性常是「蠟燭兩頭燒」,操勞過度,現代女性的工作量大過其他時期的女性。

    性別角色工作的分配是由文化所決定的,通常男性是家庭「供應者」,提供家庭生活所需,而女性則是「家務管理」的角色,養育子女與操持家務的管理者。不過在某些社會文化中,同樣工作有的會分配給男性,有的則分配給女性。許多研究顯示,兩性在能力與才幹上的生理差異,對所從事的各種工作並無影響,男女兩性的才能在各方面都很相似,大多數男女都可以做好絕大部分工作(戴靜文,2002)。因此,男性也可以當個「家庭主夫」,在家照顧孩子、料理家務,支持妻子在外發展。女性也可以為自己的理想在外打拼,為自己在工作事業上獲取成就。

雙薪家庭已經逐漸成為現代婚姻關係的新面貌。因此,男性與女性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必須重新取得新的平衡,夫妻的角色必須重新分配。外出工作不再是丈夫的家庭責任,妻子外出工作相對減少丈夫的負擔,同樣地,家務事也不應該再由妻子全部包辦,丈夫也必須分擔。現代的丈夫應該能與妻子一起分擔家務、養育孩子,且能支持、協助妻子在外的事業工作。現代的妻子也不再只會做家事,凡事依賴丈夫,她除了替丈夫及孩子著想外,也要為自己著想,她不再是丈夫的附屬品,能擁有自己的成就。夫妻間角色已經與以往不同,夫妻間要靠彼此協調,雙方諒解、相互尊重,協調出最適合自己的角色分配。

二、婚姻中的兩性平等

  婚姻是生命史上的大事,然而婚姻對男女並未建構平等互惠的基礎,男性在婚後依然是獨立個體,女性則必須提供生育及料理家務給男性,家庭及孩子是女性生命的核心,女性需仰賴男性提供物質及地位,因此必須為他人而存在,而非自己。

  此現象,不論婦女本身所抱持的性別角色認知傳統與否,丈夫對妻子傳統或現代化的角色期待,均可能影響妻子爭取工作的動機或夫妻間婚姻關係的滿意度。雖然目前女性就業的情形不斷增加,但傳統女性角色特質依然影響現代女性。

然而,在兩性角色觀念逐漸變遷的情形下,當妻子進入平等觀念,而丈夫在家庭中的主要地位開始下降時,若夫妻雙方對於彼此所扮演的角色沒有共識,隨之而來的可能是家庭不斷的紛爭。所以,夫妻對性別角色扮演非常重要,將影響家庭決策的過程,夫妻觀念想法相近,決策過程簡短,婚姻滿意度高,反之,則婚姻滿意度低。

莊彗君(2003)認為婚姻型態可分為三種,傳統的、參與型及角色分享型婚姻,其中角色分享的婚姻象徵兩性平等,夫妻雙方皆有工作且都樂於教養孩子,兩人一起負擔家務工作與責任。家務分工與家庭決策是家庭主要的權力,傳統上男性擁有家庭決策而女性則多做家務,兩性平等主義希望男性多參與家務事,並讓女性平等擁有家庭決策權。也就是說,男性參與家務分工且家庭決策平等分擔,是兩性角色平等的具體表現。

 

伍、結論

  性別角色是社會文化所認定男性與女性分別需要具備的特質或應該扮演的角色,性別角色工作的分配會因為文化的不同而有差異,研究顯示,並沒有任何一項工作專屬於某一性別。隨著社會的進步,價值多元化,性別平等的推動,兩性角色的範本已經與以往不同,男女雙方皆可同時擁有工具性與情感性的角色。而雙薪家庭的逐漸增加,促使夫妻之間必須相互協調,找尋最適合雙方的角色分配,家務分工與家庭決策共享,讓兩性擁有平等的權力。夫妻間彼此尊重、相互協調,家庭權力共享,才能共創幸福家庭。

 

參考書目

徐西森(2003)。兩性關係與教育。台北:心理。

陳皎眉(1996)。性別認同與性別角色。載於陳皎眉、江漢聲及陳恵馨合著,兩性關係(頁1-27)。台北:空大。

莊彗君(2003)。家庭中的性別議題。載於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著,家庭教育學(頁213-245)。嘉義:濤石。

劉秀娟(1997)。兩性關係與教育。台北:揚智。

蔡文輝(2003)。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台北:五南。

鄭淑芬(2002)。性別關係。載於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著,婚姻與家庭(頁25-71)。嘉義:濤石。

戴靜文(2002)。家庭的建立。載於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著,婚姻與家庭(頁199-241)。嘉義:濤石。

Norman Goodman1995)。婚姻與家庭(陽琪、陽琬譯)。台北:桂冠。(原著出版於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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