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雄性暴力

林珊如

 

總統府於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公佈家庭暴力防治法,目的是要「促進家庭和諧,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然而從八十七年施行至今,我們的家庭真的免於暴力的威脅了嗎?根據行政院內政部的資料統計,93年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次數,共為53044次之多,而92年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次數統計次數為42988(統計期間:92年1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平均每天都有接近150次的暴力,發生在我們認為應當最親密、最安全的家庭中,而這驚人的數據,還不包含沒有通報的次數。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至今已經七年多,家庭暴力發生的次數依然高的驚人,家暴、性侵,虐兒的新聞時有所聞,仍常憾動我們的心靈,從鄧如雯殺夫事件,到最近喧騰一時的王靜瑩家暴案,每個家暴案例都不斷在提醒我們,家暴問題在臺灣依然潛在埋伏於每個家庭裡。傳統社會認為,這是屬於家庭內的私事,通常在「家醜不外揚」的隱忍下而默許。除了家庭暴力,隱藏在社會各角落的暴力事件也不斷的上演,舉凡謀殺、打架、攻擊、搶劫,甚至擴展到國與國間、民族與民族間的戰爭、恐怖行動,皆在彰顯著人類社會上的暴力事件從未真正消失、中斷過。為何在一個看似如此現代、有理性、尊重人權、彼此講理的社會裡,依然有這麼多的暴力事件發生?本文將試著論述存在於靈長類動物,如黑猩猩、大猩猩之間的雄性暴力,是否可以推論到人類的暴力?而導致暴力的原因為何?是天生基因、賀爾蒙導致,或是後天文化、社會養成,抑或是兩者交互影響的結果?

不同於珍古德對黑猩猩溫和的描述,在雄性暴力-人類社會的亂源這本書中提到,存在於黑猩猩社群中的暴力時有可聞,在自然界,動物同類間的互相殘殺少之又少,然而與人類最為接近的黑猩猩卻與人類行為相同,會殘殺同類。當所屬的雄黑猩猩團體遇到落單的雄黑猩猩時,在完成勝利、失敗的機會評估後,團體中的雄黑猩猩群則會對落單的受害者進行殘殺,沒有理由,甚至在進行虐殺的情境中,興奮的又吼又叫。許多動物對自己的領土勢力範圍都有強烈的防禦行為,當領土被侵入時,總是上演頻繁又激烈的戰爭,但是這樣的戰爭不同於黑猩猩致命的攻擊行動,在防禦時,一旦敵人放棄了,通常就會放他們離開,而不是致於死地,多數的動物看到對手掉頭離去時,便心滿意足,而不再追究了。然而只有黑猩猩與人類相同,經常有殺害同類的攻擊行為出現,且除了暴力攻擊外,還有其他的罪行-虐待及強暴也經常上演。紅毛猩猩經常有強暴的行為,「強暴成為某一種動物的尋常行為,暗示著在這些動物的生理過程中,強暴已經是動物針對某種因素所產生的適應演化,而這更帶出了一個驚人的問題:人類的強暴行為是否也是為求生存的適應性表現?這種想法非常嚇人,有些人擔心,他悄悄吐露出罪惡的藉口」。

當科學家還在為了「強暴」是否是一種適應行為-為了受精繁殖成功,而討論時。不仿聽聽女性主義者長期的論證,女性主義者認為強暴是以宰制對方為主要目的,強暴是要讓雌猩猩知道強暴者有宰制他的力氣,而使雌猩猩心生恐懼,以使未來當雌猩猩最有可能受孕的時候接受他,以達到繁殖的利益。然而,我們無法得知,雌猩猩是否會真的因此害怕而接受,但在人類的強暴案例中,真是以繁殖為主要目標的加害者又有多少?強暴犯者是為了逞自己的獸慾?還是為了證明自己比對方更有力氣?藉此以達到心理與生理宰制對手的滿足感?

長久以來,都被誤以為與黑猩猩是同種的人猿-巴諾布猿,則表現出完全不同的社群特徵,巴諾布猿雌雄兩性的體型差異也與黑猩猩相似,但巴諾布猿團體中很少出現暴力事件,雄猿並不會像雄黑猩猩一樣的攻擊雌性,根據研究資料,巴諾布猿雌性的力量是制衡雄性暴力的主要原因,在巴諾布猿的社群裡,若有雌猿遭受攻擊,則其餘的雌猿將會組成一股強大的力量來協助他免於攻擊,於是,科學家訝異於巴諾布猿在遺傳上是如此相似於黑猩猩,卻發展出接近和平的生活方式。是否雌性的力量真的阻擋了雄性暴力的產生?抑或是因雄性巴諾布猿有較低的暴力基因?

此外,若是以為動物界中只有雄性才存有暴力又顯得太狹隘,不是只有雄性才有暴力行為,斑點鬣狗就是其中一個例外,根據生物學家的估計,四分之ㄧ的鬣狗寶寶會被手足殺害,在出生之際,第一隻出生的寶寶會將第二出生或是比較瘦弱的手足與以殺害,以維持自己的生存權。然而科學家認為雌鬣狗之所以有如此強的攻擊性,是因為雌鬛狗體內有高濃度的雄性荷爾蒙,而雄性荷爾蒙是讓雌鬛狗維持高攻擊力的原因,真正與她們的暴力行為有關的是雄性荷爾蒙而非雌性荷爾蒙。

綜合上述,似乎都把暴力指向男性,且起因是因為雄性身體構造較雌性適合戰鬥,並有較高的暴力基因所致。究竟暴力的原因為何?在雄性暴力-人類社會的亂源這本書中,藉由觀察充斥著雄性暴力的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這些與人類基因接近的物種社群中,來推論在人類社會-「男性亦應為社會的暴力付出較高的責任」,這樣的推論是否過於簡單?在人類社會中,男性的暴力犯罪率確實是女性暴力犯罪率的好幾倍,然而存在於人類的暴力中,單純只有因為基因或是賀爾蒙的影響嗎?雖然有研究指出,被收養的孩子,其犯罪比例與原生父母較為相似,但社會文化、教育制度是否也是助力之一?以台灣為例,每年的性侵害犯罪及家庭暴力次數仍居高不下,根據93年度台閩地區性侵害犯罪統計,性侵害嫌疑人男性就佔2509人,女性嫌疑人則為26人;而性侵害被害人男性佔80人,女性被害人則有2823人之多,而家暴更高達五萬多次。性侵與家暴大多是男性與女性的關係,更多是男性施暴於女性,是因為男性擁有較多的暴力基因?或是社會的默許?認為男性可以隨意宰制女性甚或懲罰女性?

人類自詡為理性的動物,認為我們與動物最大的差異,在於人類會思考, 可經由理性來判斷,但人類理性的發展才區區幾百年,而情緒則是自古皆存在於動物當中,從有歷史記載以來,人類社會中的戰爭、衝突、暴力從未消失,柏拉圖的烏托邦社會,陶淵明的世外桃園至今仍在尋找。「理性思考」真的替人類做出適當的決定嗎?曾有研究指出,腦傷的病人,當大腦無法連結情感價值時,竟然也喪失了做決定的能力,由此可知,人類的頭腦幫助我們分析事件的合理性,提出理性的想法,但是做決定的,仍必須仰賴著情感來決定行動方向。

還記得以前對強暴防治的教導,是要求女性不要穿著暴露、不要在夜晚獨自行動、不要在男生面前露出對對方的興趣,所有的教條,都是指向女性,應該如何,不應該如何,一旦不幸遇到,社會對被害者不是關懷,而是質疑,更令人不捨的是,許多的侵害案件,都是發生在周遭親人的身上,前不久才發生兩女兒遭受繼父性侵,而作為母親的,為了維持婚姻,卻是希望女兒原諒父親,甚至希望忽視。在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常把妻兒視為自己的財產,因此,造成現在社會常會發生父母帶著孩子自殺,或是虐妻兒的案件層出不窮,這難道不是對加害者的縱容嗎?

藉由了解動物來反觀人類雖然可以知彼知己,然而,動物與我們的共同點,即使可以讓我們更了解自己,卻不能替任何事辯護。遺傳在人格特質上似乎扮演著極大的決定性角色,尤其,在天性與教養: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的交互作用這本書當中,甚至認為,除非極端的教養方式,否則遺傳佔人格的極大影響力,若真是如此,站在教育的立場上看來,還真是令人灰心。然而,在現今的社會中,教育還是有它存在的必要價值,價值在於釐清彼此的權利與責任;價值在於教導彼此尊重;價值也在於對人類有較高的自我期許、自我追尋,期許我們有一個更包容、更和平的社會。

 

參考書目

行政院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網站:http://www.moi.gov.tw/violence/

林秀梅譯(1999):雄性暴力:人類社會的亂源。台北:胡桃木文化。

洪蘭譯(2004):天性與教養:先天基因與後天環境的交互作用。台北:商周。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