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婚姻暴力從一個輔導個案談起

陳素秋

嘉大家庭教育所

 

前言

小真的媽媽又來到大門口,二個孩子的情緒也受到波及,無心上課,姐姐趕緊到大門口將媽媽帶進來,妹妹則到輔導室求救。這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孩子的母親有些精神恍惚,告訴我們,明明知道不該到校來打擾孩子上課,可是沒有地方可去,只好過來。忍受了十八年的婚姻暴力,她還要隱忍多久我們不知道,可是從這個家庭暴力的個案中能看到,暴力情形已非她們所能負荷,感覺她們三個已經快崩潰了。兩姐妹盼望媽媽早日清醒,脫離婚姻暴力的陰影,但是有沒有這麼一天?她們沒有信心,她們也想不透母親在這個婚姻中到底不什麼,為什麼每次報家暴後,就是撤銷,進入另一個循環,被打逃離報案返家撤銷。站在輔導工作第一線的我,除了注意孩子的狀況,對這個受者提供支持與輔導,似乎沒有任何辦法,我想就從這個案例來探索婚姻暴力受者之心態及婚姻暴力對子女的影響。

 

一、何謂婚姻暴力

婚姻暴力在十九世紀就是一個受重視的社會議題,在台灣由於中國人「勸合不勸離」的傳統思想,對此議題一直將之視為「私領域        」的一環,往往視其為別人的「家務事」而不願介入。在台灣有關婚姻暴力的議題的研究約近三十年的時間,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婚姻暴力之議題,已逐漸提升到社會問題的層次,因其影響所及,已非僅在一家之內,其生出來的社會問題,已趨於複雜。

根據陳若璋(83)指出「婚姻暴力是指配偶一方遭受到另一方以言語、肢體、性等方面的虐待。」就此定義中的虐待行為則分別涵蓋了二個層面:一、生理傷害:例如打、踢、揍、掐或使用器物傷害或被迫性性行為;二、心理傷害:例如言語恐嚇、威脅。法官高鳳仙(民八十三):「婚姻暴力係指在婚姻中所發生之暴力行為而言,而關於暴力行為的定義,係指恐嚇、傷害、強姦、妨害自由、毀損器物、不法之侵入、跟蹤、辱罵或妨害自由等行為。」

由此可知,婚姻暴力不僅是對受者身體之傷害,尚包含其他的心理傷害。在本案中,林父對林母除曾於喝完酒之後,差一點勒死林母,每次都將林母鎖在家中,如稍有不從即一陣毒打,並且經常以言語恐嚇:

「妳如果敢回娘家,我就把妳媽給殺了,我要把妳哥哥打成殘廢。」

「你只要把藏的私房錢給我,我就願意離婚,如果妳去報警,我被關回來還是找得到妳,我要把妳全家殺光光」

或是言語的侮辱:

「他到處跟鄰居說我的不是,我每天外出賣水果,他閒閒的到處聊天,常對人說我討客兄,到處跟人睡,很爛,我在鄰居面前被污的那麼不堪,一點都抬起頭來。」

所以,林母承受的不僅是身體的疼痛,還有心靈的創傷。

 

二、受者和施者的關係:

林父目前無業在家,偶而會到林母到市場載水果,或林母賣水果晚回家,會幫忙煮飯。患有心臟病、胃不好,比林母大十二歲,約五十二歲,他也曾有前一段婚姻,前妻也是因為被打到不行,才訴請離婚的。

林母是標準刻苦耐勞型的婦女,以小貨車載水果到處賣水果為生,生意還不錯,收入固定,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到底那些人格特質的人較容易成為受虐者呢?根據陳若璋的研究發現:1.有婚暴的家庭並非全來自低社經階層,甚至可說一半來自中上社經家庭。2.毆打者多傾向來自一個父母闗係不佳,且常有毆打情形發生的家庭。3.婦女亦非呈現被婦女症候群4.這些暴力家庭多為小家庭,家中事務決定權大多由丈夫控制,因此毆打者在家中多為權威者;同時被婦女對其配偶日常生活內涵了解低致被嚴重性高。故其發現被婦女的人格特質:被婦女大多個性被動不積極,特別在人際關係上總是被動,慣於自責,孤獨,朋友少,遇到挫折時難找到可以支持之朋友和親戚。

對於婚姻暴力加害人則有以下之特質(鄭秀津)1.人格特質是較具攻擊性的男性氣概,對自己的評價是正面的,有自信、有優越感的。而對妻子有較多負面的歸因。2.在認知上,視夫妻吵架(或暴力行為)為正常現象,可看出還停留在早期的傳統家庭觀念。3.有較多的受訪者有賭博、喝酒的不良嗜好。4.兩性的看法是互相尊重,互相幫忙。5.當發生暴力時,內心充滿敵意與生氣;又無適當的支持系統,較無法控制情緒及衝突。6.大多受訪者都不善與人做適當的溝通,欠缺問題解決能力。

「我常常在想,為什麼每個人回家都可以好好休息,我就要去面對那種隨時爆發的狀況,全身緊張」

「其實有時候也很好啦,像我去賣水果,他都會去幫我載芭樂,晚回來,他也會幫我煮飯」

「我也想離開,但我走了怎麼辦,他的健保費沒有繳要怎麼看病,家裡的水電費誰要繳,我也會煩惱他,如果我不在了要怎樣過日子?」

從訪談的過程中,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林母的無助感及無力感,她或許很想解決問題,可是卻不知從何去著手。而根據梁淑娟(93)研究指出,施暴者易將暴力發生的責任放在女性伴侶身上,認為暴力是自尊與面子被傷害的回應。他們沒有同理心也無能控制情緒,施暴是為了要阻止自身在關係中地位的下滑或者為控制與征服女性。所以林父或許因本身在家中經濟的弱勢,欲靠著暴力來展現其權力。

 

三、對孩子的影響

看著這一對姐妹,姐姐是屬於凡事發洩出來,所以自懂事以來,就不斷因父母的關係與父親發生爭吵,而妹妹可能因為年紀較小,有種感覺就是大人好像都不在乎她怎麼想。

在高一時,姐姐明顯出現很叛逆的情緒,她沒有辦法理解,為何母親要一再隱忍生活下去,經常與母親吵架。對於父親則採取不理會的態度,但是對母親很不諒解,導致情緒波動很大。這種情況在搬離家在學校外租屋後有改善。對於母親的態度轉為擔心,轉為支持母親離婚,並向學校老師求救,要如何協助母親。

妹妹的心態:小時候,我覺得每次家暴事件發生時,他們都不把我的感覺當做一回事,好像姐姐反應較大,所以導致他們對我的忽略,這種感覺很不好,好像我很不重要的樣子。

而輔導室的老師在訪談時,明顯的感覺到,妹妹在初期,因年紀小,產生「認同父親行為」的想法,「一定是媽媽那裡不對,爸爸才會打她」。由於大家都將重點放在情緒反應較大的姐姐身上,所以將這些事情長期放在心上的妹妹己經出現「偶爾會自言自語」、「情緒不懚定容易躁動」的情形。

至於林母對孩子的想法:

「我也想給他們一個正常的家庭,至少有媽媽,有爸爸」

「如果爸爸打電話來,不能不接,這樣是不孝,因為他是你爸爸」

 

四、受虐者的支持網路

林母隱忍家暴事件十八年了,自家暴法通過後,別人告訴她被打的話可以去警察局申請保護令,林母前前後後大概也去報了快十次案了,可是每次都在林父的祈求下,去撤銷。

根據陳源湖(民八七):受虐婦女無法離開施虐者的原因相當多,主要是因為缺乏有力的社會支持,導致個案的擔心和遲疑。因此,即使受虐婦女開始尋求協助時,顯現出強烈的離去動機,一等到情緒稍加緩和,暴力情境略有改善,加上現實壓力的考量,這些個案的離去決心便開始動搖,終究無法離開施虐者。 他並提出Walker(1979)建議,有關婚姻暴力介入服務的第一個步驟,是去說服受虐者離開施虐者或切割與施虐者的關係,去尋求家庭及朋友的支持。

「我(林母)媽媽有去算命啦!他說他(指林父)明年就會死了,叫我忍耐一下」

「社工員每次都聽我先生說,好像被洗腦了一樣,我也不想跟他(指社工員)說什麼,感覺沒什麼用」

「上次我去緊急安置,可是在山上那麼遠,那我要怎樣做生意,連交通工具都沒有,不知要躲多久,我覺得很麻煩。」

「我沒有什麼朋友,娘家也不敢回去,就算逃出來,也不知道要到那裡去。」

所以,林母因為缺乏個人社會網路的支持,又怕連累到娘家的親人,雖然曾向社福機構求助,但因經濟問題及沒有別人可以幫助她,只好在發生家暴時向警局求助,可是幾天之後,忘卻了家暴的陰影之後,只好再回去那個家,重複其另一循環的家暴生活。

 

結論

家暴法已於民國八十七年通過,但七來來,國內的家暴事件似乎並沒有減少多少,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九十二年全年所處理的家暴案件就有42,409件,其中婚姻暴力約佔百分之七十五,而傷害類型則以肢體傷害及精神虐待為最多。這些受虐婦女何時才能找出自己的一條生路,在『承擔不起生命的重擔』之後,她們的選擇是什麼?這條漫漫長路,有誰可以給予協助,家人?社會?朋友?還是只有她自己。

 

參考書目

周月清 (84) 婚姻暴力理論分析與社會工作處置。 臺北市:巨流。

胡美齡 (89)  婚姻暴力家庭互動狀況探討。<輔導季刊>, 3期,頁  37-42

胡美齡 (89) 婚姻暴力家庭互動狀況探討。<輔導季刊>, 3期,頁37-42 

梁淑娟 (93)  婚姻暴力與婚姻諮商。<輔導季刊>,第40卷,頁 40-47

郭玲妃、馬小萍(91) 。雙重家鎖:受虐婦女的母職經驗。<女學學誌:婦女與性別研究>,第13  47-90

陳若璋 (81) 。台灣婚姻暴力之本質、歷程與影響。<婦女與兩性學刊>,第三期  117-147

陳若璋 (81) 。台灣婚姻暴力高危險因子之探討。<台灣大學社會學刊>,第 21期,頁123—160

陳源湖 (92 ) 婚姻暴力與社會支持之探討。<社區發展季刊>,第102期,頁 277-292 

鄭秀津 (93) 婚姻暴力知多少:加害人之生態系統篇 。<透視犯罪問題>,第三卷,頁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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