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擁有滿意的婚姻

楊惠敏

嘉大家庭教育所

 

你們知道嗎?我常常有機會為新人證婚,

 也常常在婚禮中獻上我的叮嚀與祝福。

 雖說語重心長,但是現場的喜鬧及吵雜的音響,

 卻也將我殷切的交代沖淡了不少。

 我最最要向你們小夫妻說的一句至要的話,

 就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

 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

 「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高梁高,流水長,

 一年的四季不一樣。」

 在軍中的劇隊,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

 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

 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我們戀愛了,

 一年兩年直到六年多之後,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

 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

 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政府規定,

 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不得超過四桌,

 否則,主管記過。

 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同事們突發奇想,

 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

 非但不違反規定,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

 於是結婚當晚,大家都飽足而歸。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

 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

 看看時下,媒體常常報導: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

 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

 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

 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

 貧困時如此,小康亦復這般。

 近年來,我常在演講時向那些已婚多年的聽眾問一個問題:

 您們當中仍在與另一半戀愛的,請舉手。

 多年中,只有一次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高興的立即將手舉得高的,

 並且用另一隻手指著他旁邊的那位老太太,

 當時我看見這位老婦人從臉上綻放出的笑容,

 直到今天,仍然印象深刻,

 孩子的出生,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

當然,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

 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

 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

 我和孫媽媽,

 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

 在眾多的話中,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

 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

 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步入婚姻以後,

 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

 在(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

 這本書中寫著:「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

 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

 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

 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著實讓我工作、

 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孩子們:我真願意在你們夫婦新婚之初,

 向你們贅述我和孫媽媽的戀愛史,

 我要提醒的仍是那句老話「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聖經上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在過去孫叔叔還未信耶穌的時候,

 我也曾在婚姻上出過岔錯。

 還好,在我腦海中時時都會想到那天,

 那天的午后,

 我和孫媽媽(當時的女朋友)在一幢咖啡屋的二樓,

 我們雙方都感到可以談論婚嫁了,

 就在那時,我萌生了一個念頭,

 就是「如果我要結婚,就永不離婚」。

 過去的我,身體不好,常常在病中,

 是她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

 對孩子的教導上,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在角色的扮演上,

 她是嚴母,我是慈父,因此孩子有什麼問題,

 第一個知道的是我,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

 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

 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

 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

 我常想,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

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

 而人之所以為人,應當更有所望,有天夜裡,

 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

 我說:「我們夫妻如此相愛,令許多朋友羨慕,

 但是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先走吧!」

 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要走我先走。」

 她的語氣堅定。

 我問她為什麼呢?

 她接著就說:「你比我堅強,要是我先走了,

 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

 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

 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

 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

 我趕緊接著說:「誰先誰後,不是妳決定的,

 那是上帝事,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

 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孫越,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哭,我要以淚洗面,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吃飯,因為我食不下嚥,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出門,我要足不出戶,

 要是你先走了,我會 .....」 。

 我趕快搶著說:「算啦!還是妳先走吧!」

 你們不要笑,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

 說明她比我脆弱,我須在我有生之年不斷的讓她清楚,

 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如今,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

 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

 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 ,讓我們凡事謝恩、凡事禱告,

 真對不起,在你倆的新婚之際,

 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

 請允許我再說一次: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這是我收到的一封轉寄信件,標題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我想當時在場的新人一定十分羨慕這段話中的男女主角,也期許自己能擁有這樣美好的婚姻關係,因為這是一段開始就建構在愛情上,直至中年,甚至老年彼此依然相知相惜的婚姻,這不就是每對決定攜手共度一生的伴侶所追求的理想嗎?但是又有多少夫妻能真正做到如此!結婚是件美妙的事,幾乎每個人都要面對它;但另一方面婚姻似乎又是一件令人恐懼的事,因為實際上婚姻生活包括了一連串的互動與調適,來自於不同家庭的兩個人,要組成一個家庭共同生活,必須面對各項挑戰,所以越來越多的人難以維繫需要經營的婚姻,在離婚率節節高升的今日,早已有人對婚姻不抱有正面的評價,所以「樂在不結婚」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許多人不能白頭偕老,所以「夫妻」就很難成為一輩子的事。那麼到底要如何才能擁有一段讓自己滿意的婚姻呢?我認為:

1、幸福婚姻必須繼續不斷的經營

婚姻絕非「一勞永逸」的事。因此,除了個人的職業活動之外,舉凡家庭事務與子女教養等工作,都必須夫妻倆人共同投入,並在親密關係的氣氛下,讓合作與溝通同時進行。

2、不要把對方做的事視為理所當然

「你本來就應該負責接送孩子」、「你本來就應該負責把髒衣服拿去洗」,「你本來就應該………」,夫妻雙方視對方的付出為理所當然,一旦視為理所當然,就不會有體貼、感謝,但是夫妻雙方在家庭責任以及權利義務上,必須將對方和自己看得同樣重要;而且希望對方多關心自己,就先關心對方。因為維持夫妻關係的力量,是介於二人之間的感情或愛情,而不是靠傳統上硬性規定的角色理論。

3、容許並鼓勵彼此繼續成長

早期女性踏入婚姻就等於失去了自我成長的機會,所以會有「我為你犧牲一輩子」的遺憾。因此,夫妻間應該彼此鼓勵,讓自己與對方發揮自我潛能並追尋屬於自己的路;若有機會可以共同學習、共同成長將更好。

4、共享親密和自由

親密和自由之於人,就如同陽光與水之於植物,這兩者存在著衝突的

本質,夫妻雙方不能想把對方全部佔有,也不能全然依賴對方;親密

中而有適度自由,才能在婚姻關係中取得平衡。因此,在金錢、時間、

社交活動等各方面,讓對方擁有適當的彈性自主的空間,。

5、保持人知覺的敏銳度

而且必須隨時代而進步,隨年齡而改變。對人的知覺,常因個人經驗、閱歷,知識、年齡以及時代要求而改變,如夫妻二人相對的人知覺,因時間的改變而產生了差距,彼此間就難免會有「越看越不順眼」的危險。

6、不要將外面的煩惱帶回家來

雙薪家庭中,夫妻皆在職場上為事業奮鬥,在競爭劇烈的都市社會中求生活,煩惱與不如意是無可避免的,如果彼此把在工作上的煩惱帶回家中,而遷怒於他人,只會憑添夫妻間親密關係的變數,進而影響婚姻關係、家庭氣氛。

7、嘗試培養彼此間的共同興趣

屬於業餘的工作也好,屬於休閒的活動也好,找個彼此共同的興趣,只要是合於兩人的興趣,就會有助於雙方溝通,維繫並增進彼此間的感情。

 

結語

婚姻關係是一切人際關係的根源,是由兩個不同背景的人相結合所發展出來的共生體,而兩個具有不同價值觀念、生活習慣的獨特個體,要如何在婚姻關係中互相協調,且能和諧親密的共同生活實在是一大課題,所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唯有身在其中的兩個人共同經營、維護才能獲得雙方都滿意的結果,而讓夫妻成為一輩子的事,而且是一輩子「甜蜜」的事。

 

參考資料

Drs. Jordan & Margaret Paul1998/ 陳芳智譯(1998)。共享親密和自由。台北市:遠流。

Ernie J. Zelinski1997/ 吳幸宜譯(1997)。樂在不結婚。台北市:遠流。

Maureen Green1993/ 張乙宸譯(1993)。婚姻關係。台北市:遠流。

林亞寧(2003)。 新婚夫妻的婚姻調適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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