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變遷下的親職教育初探

林于清

嘉大家庭教育所

 

壹、前言

家庭是人類生活中,最基本而且最重要的一種社會組織,也是人類社會中關係最為持久,並且乃是以情感導向為主體的「初級團體」。然而,正因為個體生命的最初始與型塑的關鍵都在家庭中發生,因此,有關於家庭中的各項體制與功能等應然面與實然面的種種議題,向來都是引起各界廣泛討論與研究的誘因。而家庭在社會性的作用中,主要的活動應是「下一代教養的社會化」(李玲惠,民89)。倘若我們將「教育的範疇」粗略地分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三類,則「家庭教育」往往是另外兩者的基礎(姜得勝,民86)。因為家庭是個體所最早接觸到的「雛型社會」,也可謂是與個體一生關係最密切的場域。因此,簡單來說,家庭教育是人一生教育的基石,而家庭教育中的「親職教育」更是家庭教育重要的內涵與根。所謂的「親職教育」,根據社會工作辭典的定義(1980)係指「家長提供有關兒童青少年發展及教養子女知識,以便使父母扮演適當職分的教育過程」。另外,藍采風、廖榮利(1984)則認為親職教育有兩個意涵:就目標而言,親職教育是指如何成為成功的父母親、如何扮演父母的角色;就方法而言,親職教育是指如何透過教育的方式來達到上述的目標。

然而,隨著婦女就業人口的增加、性別角色態度的轉變以及家庭結構的轉型,有關於家庭角色中的親職兩性分工的鐵律與既存價值觀念在現代社會中已逐漸地轉變。因此固有傳統中的父母親於家庭所扮演的親職角色亦面臨了新思潮與社會變遷的嚴格考驗。父母與子女互動的親職內涵應配合時代變遷下之兩性角色定位而作調整,以發揮父母對子女於經濟、教育、情感各方面之整合功能(彭淑華,民87)。因此在此情形之下,「親職教育」理念的推廣與實務的落實,更是在地圖顯了它的必然與急迫性。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價值觀念的改變,以及經濟ˋ制度結構的調整,人類的家庭結構與功能都發生了相當程度的改變。若以前者而言,家庭制度已由傳統的大家庭到折衷家庭,又從折衷家庭而致核心家庭的結構,現在更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嶄新家庭型態,如單親家庭、同性戀家庭等等;若以後者來看,過去家庭所肩負的各種功能已逐漸地被其他的社會機構所取代,例如:療養院、托育所等等

此外,在我們所生存的自然社會中,總是有諸多複雜而無法預數的因素交相刺激著這個社會大機制的運轉。例如,由於天然境的變遷、戰爭的爆發、外來文化的刺激、意識思潮的力量、科技資訊的高度發展與社會結構本身等等自然與人為因素的變遷林清江,民75;姜得勝,民87,致使社會結構中組成份子間的互動與藉由社會關係所建構而成的社會主要與次及結構中的結構本身及其功能在實空流程裡,持續不斷地變遷(姜得勝,民87)。綜觀近幾十年來的全球趨勢,人類社會由於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資訊社會的高度發展與無遠弗屆、全球文化的交流頻繁更甚者地球村概念的興起,種種諸如此類的快速變遷,造成了固有社會結構的轉型與重組。由李建興(民,88)所整理出當前國內外社會變遷的主要 特徵包括:(一)社會結構的轉變;(二)社會平等意識的抬頭;(三)社會價值趨向多元化;(四)政治民主化;(五)經濟自由化;(六)科技成果的普遍運用;(七)國際化的社會,等以上七種狀況。因此,這些變遷雖並不一定代表人類的進步,但卻是我們所必須正視的問題,因為它們是深植於我們的生活之中而無法獨立以待的。因此,光是將所謂的「親職教育」視為一個獨立的單位來進行觀察與探討,則不免流於偏頗而無法周全,因為它必須要被置於社會情境與歷史文化的整體脈絡之下,綜觀全盤方能知其所以然。而我們無否否認的是,社會是一具有生命的有機體,它是會持續變遷與流動的,而社會變遷乃是代表著社會現狀或社會性質的改變。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當中,社會變遷的型態各有差別,變遷的速率或有不同,但社會變遷的事實是普遍存在的。就某種觀點而言,社會變遷不僅代表著社會現狀的改變,並且更是反映出整體社會的制度形貌、結構形式及價值規範的轉變。於是,本文所關注的焦點便是希望能藉由分析社會變遷中的各種可能情境與結構性的改變狀況,是如何與「親職教育」發生關係,並產生交互的影響與作用。並試著藉以探討我國當前的親職教育當如何因應此種社會變化與需要,期以此作為一投石問路的探求,以便日後作更深入研究的基礎。

 

貳、主要社會變遷的結構取向與內涵

(一)家庭結構面

家庭核心化

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改變,使得傳統家庭結構面臨了必然的轉變,尤其是傳統大家庭或主幹家庭的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以核心家庭為主流的家庭型態,因此家庭傳統功能中扮演主要照顧兒童功能的角色於現代社會中逐漸式微。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處的調查資料顯示:核心家庭為台灣地區目前的主要家庭型態,約55.72%(內政部統計處,1990)。另外,根據「戶量」統計資料,也就是每戶平均人口數來看,以台北為例,平均每戶人口數從民國57年的5.26人,到19903.96人,換句話說,今日的家庭組成型態,可能以小家庭或核心家庭為主軸(王麗容,民83)。因此,在家庭結構核心化的過程中,父母親之親職角色越見重要,然而父母所承受的親職壓力在角色的過度切割與無其他家人支援的情況之下,可能衍生出來的種種問題,例如可能出現的「忽略」或是「兒」的行為,實為在此狀態下應當關注的面向。

隔代教育支持的逐漸缺乏

由上而衍生出來的關聯是,在家庭型態核心化的趨勢下,傳統生活中上一代或親戚或鄰居等第三人所能提供家庭的支持性功能,尤其是協助親子角色功能的扮演,已是越來越不可得的資源了。傳統上代間的相互扶持和隔代之子女照顧功能,由於長一輩的家人無法或不願同住,加上可能存在的老年人休閒價值觀逐漸濃厚,依賴上一代實施兒童的親子教育功能,恐將隨著此類家庭結構的變遷越來越不易(王麗容,民83)。因此,隔代教育支持系統的式微,實則為現代家庭型態的潛藏危機。

單親家庭的日益增加

由於社會風氣的改變與價值體系的變遷,傳統的婚姻價值觀受到了兩性平等意識的流變,近年來台灣的離婚率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再加上其他因素的緣故,促使僅擁有單性親職角色的「單親家庭」日益增加。根據徐良熙和林忠正(民,73)的研究指出,台灣地區的單親家庭約為十年之一,其中包括了配偶死亡和離婚兩種主要家庭型態。然單親家庭由於父母角色一部分的欠缺,在父肩母職或母代父職的情形下,單親家庭家長常需承擔三種負荷:責任負荷、職務負荷、情緒負荷(彭淑華,民83)。同時單親家長之親職角色扮演一直是單親家長主要的生活困擾之一葉玉如,民81;林萬億,民81。因此,在缺乏另一種親職角色的狀況下,單親家長所必須承擔的親職壓力勢必加重,加上由於這類家庭中父親或母親角色認同的缺乏、子女之情緒衝擊以及適應的問題等,更加促使了該親職角色功能發揮的挑戰。

 

(二)婦女就業面──婦女勞動參與的普遍提高

隨著時代的變遷,女性受教育的機會與權力大大提高,因此由於教育的普及、就業機會的增加、家庭經濟的需求或自我實現等因素,婦女逐漸成為就業市場上的主力。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3)的資料顯示:女性勞動參與率在民國71年為40%,但在民國82年則接近45%,顯示女性勞動參與率的上升雖然緩慢,但已然成為時代的必然趨勢。然而在這個趨勢底下所代表的意涵則是:這種勞動力的成長趨勢,說明了女性愈難發揮傳統的居家照顧兒童之親職角色,在時間的切割分配或是與親子的互動上,可能面臨與工作需求平衡的困擾。已婚職業婦女在面對工作與家庭的雙重期待下,時間、精力與體力上的負荷甚重,連帶影響到生活滿意度、身心健康,且為最大的生活壓力來源王慧姚,民70;戴智慧,民74鄭忍嬌、陳姣眉,民83。因此,已婚職業婦女角色的擴展無可避免地會帶來相關責任義務的增加,也使的全力投注餘家務與子女照顧的傳統角色逐漸式微,甚至是帶來更大的角色衝突。在此層面上,母親之於家庭中的親職角色扮演亦會因其是否投入就業市場而有所影響。

 

(三)社會價值面──性別角色態度的轉換

「性別角色態度」(sex-role attitudes)係指個人對男女角色或兩性角色期望之偏好與取向(彭淑華,民83)。在傳統的家庭型態中,家庭中之兩性角色常被賦予不同的期待與規則。例如:「男外女內」、「父嚴母慈」甚或是衍生出的「男尊女卑」的既存價值認知體系。然而隨著婦女就業人口的增加,以及近年來婦女運動與女權思潮的影響之下,兩性的性別角色分化與態度已愈趨「向中間靠攏」的狀態。現代的性別角色態度已日趨平穩,男女兩性在家務或工作上都有平等、互換、或不區分的地位(伊慶春、高淑貴,民85)。然而,在實際的社會體制中,對於男性與女性的角色與所扮演的職務仍普遍存有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兩性平權中的觀念與實際所呈現出來的做法,之間仍有相當程度的落差。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有較現代化之性別角色態度,伊慶春等(1986)分析就業婦女之性別角色態度發現:當及「對女外出工作的看法」時,男性的性別角色態度教女性為傳統,亦即女性的性別角色態度較具現代性。而當考慮性別及資源之分配時發現:女性的教育程度對女性的性角色態度有最顯著的影響,即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其性別腳色態度愈趨現代化,但男性的性別角色態度與教育程度的關係並不明顯。另外,雖然雙工作家庭比單工作家庭夫妻傾向兩性平權之性別角色態度,但不論是單工作家庭或是雙工作家庭,丈夫之性別角色態度均教妻子傳統,因此已婚職業婦女之丈夫家事參與行動受到性別角色態度轉換的影響仍屬有限,且若丈夫的傳統態度較高,則其參與家是的可能性較低(叢肇祥,民87)。而許多的研究亦已證實:婦女依然是家是與子女教養工作的主要承擔者Coleman,1988Covermen,1985Covermen & Sheley,1986Crouter et al,1987Shelton,1990;伊慶春、高淑貴,1985;高淑貴、伊慶春,1988曾溫純1986

 

(四)社會問題面──青少年犯罪問題複雜化

台北市主計處(1992)指出,台北市青少年犯罪人數從1968年起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至1989年達到最高人數,共4106人,其中又以國中教育程度者最大的比率,其次是高中教育程度者,再其次則為國小畢業者,這些犯罪案件中又以竊盜最高比率,其次ˋ是搶劫和恐嚇,而涉入賭博者更有顯著成長(王麗容,民83)。於是,這些數據與資料透露出幾個意義,一為青少年犯罪有日益嚴重的趨勢;其二則是這些青少年的犯罪形式亦有日趨複雜的傾向產生。然而,這些青少年的犯罪行為其實成因是相當複雜的,但仍與社會變遷中的各種結構性因素有關。因此當面臨了這日ˋ趨嚴重的青少年犯罪問題,一般而言仍會以親職功能之缺失或不足作為主要的歸因,此歸因雖然有時太過,但仍多少透露出普遍社會中對於親職教育功能的期待。因此,如何透過親職教育,以協助父母親扮演親職角色,發揮親子教育功能,仍是因應青少年犯罪趨勢中,極為重要而不可忽視的課題。

 

参、因應社會變遷下之親職教育策略

家庭是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具有增進子女身心健康、傳授知識、培養正確道德觀念以及輔導行為發展等多種責任與功能。而家庭中的親職教育更是扮演著掌舵航行的重要關鍵。父母往往是影響兒童正常社會化之關鍵所在,親職教育也因其而被突顯了極重要的地位。但,當面臨著如此流動快速的社會變遷與結構性的改變,我們究竟應當建立怎樣的親職教育觀以因應這個無法被阻停的時代潮流與趨勢,以滿足與協助家庭發揮應具的社會化功能?以下將分述四個層面來探討:

(一)、落實親職教育之理念與意涵

親職教育的首要目標及在培育為人父母者或將為人父母者瞭解親職角色的意義和重要性。親職教育的實施不僅有助於家庭中之父母與子女,且對國家社會有長遠而積極的正面效應。然而,親職教育的內涵應開始於父母準備孕育新生命的階段(即成為父母前),並隨著子女年齡的發展皆但而適時調整(成為父母後)。因此,親職教育應自家庭、學校以及社會方面同時著手。在家庭方面,身為親職角色的父母雙方都應以扮演適當的親職角色為自許,積極地參與及渉略與親職有關之進修活動或資訊,期以發揮親職之正面積極功效;而學校方面,可透過與親職教育達成相關的方式ˋ,如家庭聯繫、訓練課程等協助家長正確的認知其角色,ˇ家庭與學校教育中之內涵趨於一致;就社會層面而言,一般的宣導活動應擅用社會資訊網絡或是大眾傳媒與舉辦專題等活動,促動一般大眾熟悉取得資訊與請求協助的管道,而其他民間團體的社會資源整合亦為相當重要的支持網路。

(二)、發展兩性並重的親職教育

傳統的價制認知上,男煮外兒女煮內似乎型之有年,而且根深蒂固。男性以扮演「工具性」的家庭角色為主,而女性則被歸類到「情感性」的角色取向。但女性隨著加入就業市場的競爭,雖負擔了男性員有於家庭中的工具性角色功能,但卻仍是家庭中唯一或大部份的家庭工作者,肩負兒童照顧和家務工作。,而男性家庭角色變遷卻甚不明顯(高淑貴、賴爾柔,民75)。親職教育是身為父母善盡父母親之職憤而接受之教育。過去親職教育相關之講習、活動或方案往往多以母親為主要之訴求對象,或內容之設計多以母親為主,在此忽略了家庭中另一關鍵性的角色──即父職,但父職角色仍是無法替代且不能預設立場而加以排除。因此,親職教育應考慮兩性共同參與之課程與活動方案,同時應持續加強推廣父職角色,使得男女兩性在工作與家庭的分配上應同時肩負起責任,此種平權的概念將又助於夫妻間與子間的良性互動與成長。

(三)、加強社會支持體系以協助親職功能

傳統上親職教育的實施工作幾乎都由學校為主體,運用學校人力、物力以及其他資源來是個滿足親職教育之需求,但仍不免頭重腳輕而為多頭馬車。但近年來,除了學校之外許多其他的政府組織也如同教育部門的推行策略,包括社政、司法、醫療及文化建設部門均有規劃親職教育相關活動的動作,而各地方的親職教育中心,尤其是專責的組織,甚至是許多民間團體和基金會組織也多不斷提供親職教育的活動和設計方案,這種多元取向的親職教育提供模式實為未來應發展的有利方向,為當前國基政府對於此領域中之親職教育重視層面,仍有相當多的促動空間。

(四)、促動重視親職教育的社會政策

一個全面性的社會政策應重視父母親職教育的議題,因此,政府於擬定社會政策時實應考慮各種可能增進親職教育的方式。例如隨著婦女就業的比率日見升高的當下,這是社會勢之所趨,因此對於雙生涯家庭的親職功能應於工作階段開始著手。該內涵中相對應的政策配套應顧及全面,如育嬰假、家事假、產假..等諸如此類的提供則有助於親職功能的正面提升。另外,政府應輔導或鼓勵工作場所舉辦之員工協助方案或工業社會福利方案等加入親職教育的課程或提供相關資訊,以協助員工親職角色的落實。

 

肆、結語

在大環境底下的各系統間,彼此相屬而不停流動,。而「社會變遷」可謂是人類歷史演進的常態過程,而這種過程在任何社會情境或是任何生活狀態與任何社會結構當中都可能存在。因此倘若要深切瞭解「親職教育」的意涵與最終理想,則勢必要將其置於社會變遷的情靜脈絡底下,方能綜觀其來龍與去脈。本報告試以社會結構性的變遷因素置入其中,蜿蜒其脈絡來分析與探討我們當前社會可能面臨的社會事實與社會現象。因為這都是預推廣與落實親職教育功能的首要認知。而通常這些外部的變遷因素往往都是決定其未來發展流動的常態過程,然這種過程在任何社會情境或方向的絶要關鍵。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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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松(民89)。家庭親子間關係的變遷:社會創新與子女發展階段對代間關係的交換影響。應用心理研究,第五期 , 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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