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交換理論之評析

施文玲

高雄師範工業科技教育所

 

摘要

社會交換理論源起於美國1950年代未期,是社會學四大流派之一,在社會學理論中佔有相當之地位,它從微觀的角度去探討人類的社會行為,運用行為主義之強化原則及經濟學之成本報酬觀念來解釋人際互動之行為,本文主要針對交換理論之義涵、思想源流及主要代表人物HomansBlau之學說及主要構念做探討,並對理論加以評述及分析。

關鍵詞:社會交換理論、交換行為主義、交換結構主義。

 

壹、緒論

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 SET)是社會學四大流派(結構功能論、衝突理論、社會交換理論、符號互動論)(蔡文輝,民91),在社會學理論中佔有相當之地位。Ritzer將社會學的研究典範分為社會事實(social facts)、社會釋義(social definition)、及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 三種典範。社會事實典範所主張的社會學研究題材,是大規模的社會結構與制度、及其對行動者和他的思想與行動的強制影響;社會釋義典範則以行動者建構社會實在界的方式為主要關切題材;社會行為典範之研究題材乃為個人行為,以及影響個人行為的增強作用與懲罰(馬康莊、陳信木,民84)。交換理論即為社會行為典範之代表,它企圖將心理學的行為主義強化原則及經濟學原理應用至社會學問題上,本文將針對交換理論之源流、發展、相關構念、及應用做探討與評析。

 

貳、理論義涵與思想源流

社會交換理論是從微觀的角度去探討人類的社會行為,與巨型理論從社會制度、組織結構去解釋人類的社會現象有所不同。此理論的中心議題是人,它研究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換關係,其中酬賞與互惠概念是交換理論的石。此理論主要的義涵是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互動,是一種理性的,會計算得失的資源交換,「公平分配」、「互惠」是理論的主要規範及法則,公平分配係指成本與酬賞的平衡,即個人所付出的成本或代價與所獲得的酬賞利益應是相等的,付出越多,酬賞也應越多,酬賞包括具體的物品,也包括抽象的聲望、喜愛、協助、贊同等,其價值因人而異;互惠規範則指個人在人際互動中所期望的禮尚往來的回饋(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編輯部,民82;蔡文輝,民78; 馬康莊、陳信木,民84)

社會交換理論源起於美國1950年代未期,哈佛大學的Homans教授 (George C. Homans)是理論的創始者,哥倫比亞大學的blau教授(peter blau1918-)、華盛頓大學的Emerson (Richard M. Emerson)、以及ThibautKelley等皆為代表性人物(蔡文輝,民78;孫思源,民90;王宜敏,民90)。其理論背景主要緣自於三方面,人類學、經濟學及行為心理學(陳秉璋,民74)

人類學家 Malinowski (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對托比安島(Trobriand islanders)的島民加以研究,發現互換、互恵,是社會整合的基礎。庫拉圈(Kula Ring)是托比安人一種特殊的贈禮儀式,Malinowski 發現庫拉圈不只是經濟或物質的交換網絡,亦維繫了友誼,它構成了社會關係網絡,而引起並維持交換關係的力量是心理需求,而非經濟需求。Mauss(1954) Malinowski的研究做重新解釋,他強調贈禮的本質帶著義務和利益,迫使互惠的力量是社會或群體,個體間的交換活動實際上是按著群體規則進行,同時也在強化這些規則及準則(孫思源,民90;陳秉璋,民74)

經濟學理論是試圖由個人的心理傾向來解釋其市場行為,交換理論採用了許多經濟學的假設來研究人類的社會行為,也強調邊際效用遞減率 、供需彈性關係等關念,如Homansblau的理論共同假設是:1.每個人都是理性的最大利益追求者,2.個人所擁有的某類物質越多,對它的需求越小,3.物品的價格由供需情況決定,4.壟斷、獨下的物資價格必高於自由竸爭下的價格(陳秉璋,民74)

對社會交換理論影響最深遠的,要算是行為心理學了,其中尤其以Skinner(B.F.Skinner)的實驗研究影響最大,交換理論從行為主義借用了增強作用、報酬、懲罰的觀念,主張人類是追求酬賞reward)的個體,他們追求那些產生最大酬賞卻最少懲罰( punishment)的方案,「酬賞」會增強或滿足個體的需求,「懲罰」則會迫使個體付出成本以避免痛苦,當酬賞與懲罰改變時,個人的行為就會隨之改變 (蔡文輝,民78;馬康莊、陳信木,民84)。它強調個人的行為可以經由環境的改變而隨之改變,個人的動機才是真正決定個人行為的主要因素(蔡文輝,民78),某一行為的過去後果,將主導其目前的行為,因此如果知道某一行為往昔發生的結果,將可預測個人未來的行動。

 

參、理論發展及主要構念

社會交換理論至今發展出的流派有交換行為主義Homans1958)、交換結構主義Blau(1964)、交換結果矩陣Thibaut and Kelley(1959)、及交換網絡理論Emerson (1972a1972b) 等,這些理論派別陸續對社會交換理論的發展有所貢獻,也促成了現代社會交換理論的蓬勃發展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編輯部,民82;楊棍智,民91) ,本文僅討論主要人物Homans的交換行為主義及Blau的交換結構主義。

一、Homans的社會交換行為主義(Exchange Behaviorism)

Homans(George C. Homans1910~)生於美國波士頓,早年在哈佛大學修習英國文學,畢業後留校任教,後轉入社會學系,曾任系主任,及美國社會學協會主席,他的代表著作有:1958 年發表的「交換的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 as Exchange)1961 年出版的《社會行為:其基本型式》(Social Behavior: Its Elementary Forms)

Homans所提出的社會交換行為主義可以視為是對社會事實典範,尤其是結構功能論的反動,他強調小群體研究的重要意義,認為社會是個人行動和行為交換的結果,社會結構是個人行為的集合,社會事實會引導個人反應,而個人反應則進一步引導出新的社會事實,其中重要的因素是「個人行為」,而非「社會事實」,因此他主張社會學的焦點,不應放在社會結構制度,而應由研究個人行為出發,所以,他極力反對社會事實主義結構功能論的大規模結構與制度控制個人,及涂爾幹視個人係受社會事實約束,受集體意識決定的論點。

社會行為:其基本型式一書中,Homans 明白表示,他的交換理論衍生自行為心理學及經濟學領域,他試圖從酬賞和成本代價之角度來解釋基本的社會行為。其理論之基本命題有六(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編輯部,民82;馬康莊、陳信木,民84; 蔡文輝,民78,民91):

1.成功命題(The Success Proposition):個人的某種行為越能時常獲得酬賞,他將更可能重複該一行為。某一行為的獎賞越多、越快,重複的可能性越大。

2.刺激命題(The Stimulus Proposition):相同的刺激可能會帶來相同或相似的行為,此即「概推(generalization)的觀念,個人有將行為延伸至相似環境的傾向。

3.價值命題(The Value Proposition):某種行為的後果對個人越有價值,則他越有可能從事是項行動。

4.剝奪-滿足消滅命題(The DeprivatrionSatiation Proposition):個人重複獲得相同獎賞的次數越多,此一獎賞對他的價值就越小,或個人因其行動結果獲得的利潤較大,他越有可能從事該行動。

5.攻擊-贊許命題(The Aggression-Approval Proposition):該命題包括兩方面,一是個人的行動没有得到期待的獎賞或受到未曾預料的懲罰,就可能產生憤怒情緒,而出現攻擊性行為。二是個人的行動得到預期的獎賞或未受到預料的懲罰,他會愉快喜悅,就會贊同這種行為。

6.理性命題(The rationality Proposition):個人會選擇較能帶來有價值結果及較能獲得有價值結果的行動。

    Homans將六個命題看成是一組命題系列,彼此之間相互關連,他強調將六個命題綜合起來,就能解釋一切社會行為。Homans雖以人際交換行為為研究中心,但他深信其理論可擴大到對社會制度的解釋,他指出社會制度只不過是一種較為複雜的交換行為而己,就個人而言,交換行為之發生,乃是個有所需,就社會制度而言,交換行為則是應付滿足其份子之需求。其理論構念如下

1.贊同與社會肯定:同一社區之居民因地理環境接近及友誼的培養,會對彼此行為有相當程度之接受,即贊同,而贊同會導致社會肯定,而形成社區規範,人為維持友誼及接受肯定,會繼續依這套規範行事。

2.權利與地位:權利是能提供報酬的能力,且只在報酬是多數人需要且有限時,才有相對的高價值。地位源自於不平等的交換關係,地位的獲得是一種累積的附加過程,地位高者,意味他能給予社會需求上較稀有之報酬,而回收社會供給上相當充裕的報酬。

3.公平分配:公平係成本與酬賞兩者之配合,付出之成本越多,酬賞越大。Homans指出利己主義、趨利避害是人類行為的基本原則,人人皆想在交換中獲取最大利益,致使交換行為成為一種相對的得失,而個人投資的大小與利益的多少,基本上是相對的,且是公平分配的。

 

二、Blau的社會交換結構主義(Exchange Structuralism)

Blau(peter blau1918-)出生於維也納,後移居美國,畢業於伊利諾州的艾姆赫斯特學院,先後任教於康乃爾大學、芝加哥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出任過美國社會學會主席、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系主任、美國科學院院士,代表著作為《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力》(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一書。

基本上Blau同意並採取Homans的觀點,但不同的是Homans 的目的只想處理社會生活的基本形式,但Blau則企圖超越Homans 對基礎形式的社會生活之關切,而進入複雜結構的分析。亦即他試圖結合社會行為主義與社會事實主義成為另一理論,將小團體和大規模結構之間的交換問題整合。在《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力》一書中Blau針對Homans只能解釋小團體的社會互動,無法解釋錯綜複雜的社會結構之缺失加以改進,並提出修正之道,以擴大社會交換理論的應用領域,其研究範圍包括解釋交換過程中所產生之社會秩序、社會衝突、權力關係等類型之社會結構(蔡文輝,民78;孫思源,民90)。其理論構念如下所述(陳秉璋,民74;蔡文輝,民78):

1.信任與互惠:Blau認為社會交換是一種具互惠性質的自願性回報行動,回報即酬賞,可分為內在性酬賞(internal reward) (如愛、情感、敬仰等),或外在性酬賞(external reward) (如金錢、體力勞動等)酬賞會因人而異,無實際計算單位,也無法確知可能的回報是什麼,人們藉由彼此的回報維持和強化連,但未獲期待的回報,連會減弱或瓦解。因為社會交換具有互惠性質,既然無法確知回報為何,交換過程就需要某種程度的信任,信任日增,互惠及交換模式才會加深、擴大,因而整合了社會。

2.權利:權利是個人或團體不顧他人反抗而強加其意願於他人能力,Blau認為社會交換是一種有互惠義務的行為,交換的結果有可能產生不均衡狀態,當交換之一方無力付出同等價值物來交換時,只有放棄某些自身的權力,因之社會就產生支配與被支配者兩種人,Blau認為這就是權力的來源,而在大社會結構中,權力源自於個人所在的結構位置,從屬者認為權力的行使正當公平且可獲整體利益,便贊同領導者地位,反之,則會引起集體對立行為。

3.承諾:人們會去尋求最大利益的各種可能方案,當找到最佳方案時,對交換夥伴就會產生承諾,且停止繼續搜尋其他的方案。

4.社會分化:人們對威望及權力的希冀,會努力使自己有相當的交換能力,但若太多人積極的爭取交換能力,將導致競爭或社會分化。

5.理利求利與分享:Blau 指出每個人都是理性的最大利益追求者,社會交際及友誼,甚至對愛情、婚姻的選擇亦同,但不論在個人或團體的交換或利益追求,酬賞必須與其他份子相當或與他人分享,否則將引致排斥,而此種分享就造成社會的整合與穏定。

 

肆、理論評析

社會交換理論強調人類的理性、相對利益的衡量、互惠的交換模式,在社會學的領域中影響深遠,它由行為主義的觀點切入,從個體之行動結果來檢視人的決策與行為過程,並對人類之社會行為提出解釋,最適宜分析面對面的小團體人際關係,發展至今,己被廣泛的應用在探討組織階層、兩性關係、家庭關係、行銷關係及知識分享等各種領域上(孫思源,民90; 王宜敏,民90; 楊棍智,民91),可見,基本上社會交換理論對社會現象乃有極大的解釋力,但它亦遭受某些批評,故其理論仍有其可思改進之處。

首先,Homans認定人類與動物並不存在任何差異,因此他拒斥李維史陀所說:「社會交換是獨特的人類過程,動物無法如此」的主張,事實上,就生物我(Bilolgical Ego)而言,人類的基本生物特性與其他動物雖無兩樣,然而人類在社會化的過程中能超越動物性的本我(Libido),發展出會遵守道德規模、文化價值的超我(Super-ego)並形成具獨立人格的自我(Ego),而成為社會我(Social Self)Homans忽略了人類的理性思考、價值判斷、道德觀念、創造發明、語言溝通等能力,而這些正所以是人類能夠主宰地球、駕馭動物之處,因此對人類行為的解釋與動物相較應是迥然不同的,如同Parsons所言,Homans過度專注於外顯行為,漠視個體的內在心智發展。其次,社會結構或制度,在某些情況下對社會體系的維繫實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Homans忽視了社會結構所形成的共同價值對人的態度、選擇的影響,也未能適當的解釋心理學的原則如何應用至整體社會的大規模結構上,更無法依此瞭解錯綜複雜的社會現象。再者,Homans認為個體會根據以往行動的後果,來做理性的選擇,然而事實上人們所遭遇的情況有許多是無法適用「理性原則」的,例如讀書與享樂對考試成績的影響眾所周知,然而有人選擇讀書,有人選擇享樂,有人在交換時對得失、代價、利潤會做精密的計算,亦有人憑感覺做事,不計較回饋。最後,交換理論的概念如價值、酬賞、成本等,實際上難以測量,且標準亦因時、地、人之不同而異,很難有一共同之定義。

Blau深信社會交換對社會整合的重要性,但強調不能只重人際互動行為而忽視了社會結構對人的影響力,他在理論上雖然修正了Homans的缺失,但此點也成為其最為人所批評之處,他指出當認知失調發生於團體中時,個人會加以合理化及強化,並轉變成共同價值或規範,此即團體的影響力,此一論點己跨越了交換理論的範疇,加入事實典範行列,亦即他為了將交換理論擴展至整體社會層次,將交換理論由社會行為典範轉型至社會事實典範,因而不再被認同為是行為主義取向者。

 

伍、理論應用

知識分享是一種藉由資訊傳播媒介進行的知識移轉,對教育人員的成長與專業交流非常重要,思摩網站(http://sctnet.edu.tw)是一個提供專業教師知識管理、經驗分享的網站,其成立目的在於讓國民教育教師可以分享彼此的專業知識與經驗,並建構教師專業社群。它的虛擬學習環境及網路社群讓教育人員得以跨校、跨區的彼此交流分享知識與經驗,網站內容包括SCTNET建置與經營模式簡介、活動訊息公佈欄、新手FAQ、資源搜尋、及資源網站連結。從交換理論的觀點而言,知識分享可視為是一種人際之間的社會交換行為,應用社會交換理論學者所提如信任、互惠、酬賞、權力、理性求利、相互依賴等構念,以思摩特網站的網路社群為研究對象,來探知影響教育人員知識分享的因素。

其研究可訪談法,以歸納出影響教育人員知識分享的相關因素,並據以發展問卷,進行問卷調查,再以徑路分析法處理資料, 便可得知影響教育人員知識分享的徑路分析圖,將可作為推動與提昇教育人員間知識分享的具體參考資料。

 

陸、結語

綜言之,交換理論係以人類學、經濟學及行為心理學為理論基礎,來闡釋人際之間社會互動的理論,其理論基本上認為個人在人際互動中會衡量互動時所需付出之代價及可能產生之後果,從中理性的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事物,其中互惠與酬賞概念是交換理論的基石,代表人物HomansBlau皆深受行為主義的影響,Homans著重於小團體的互動研究,Blau則意欲擴大交換理論的範疇至社會制度與結構。

交換理論介於結構功能論與衝突論之間,走極端,未來的發展仍有可為,但能否成為未來社會學之正宗,則端視其是否能夠超越傳統的疆界,補正目前理論未含蓋心智意識及完善解釋大規模結構之缺失而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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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編輯部(82)。中國大百科全書-社會學。台北:錦繡。

孫思源(90)。由社會交換理論探討資訊系統委外合夥關係之影響因素。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博士論文(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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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棍智(91)。知識分享之研究以社會交換之觀點。義守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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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ans, G. C., (1961). Social Behavior: Its Elementary Forms,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World.

Thibaut, J. W. and H. Kelly, (1959).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Groups, New York: Wi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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