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偶家庭的婚姻關係探討

 

詹桂香

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一、前言

「家庭」這個自有人類社會以來就令人感到溫暖、安全、和諧與快樂的名詞,對個人、社會、國家、乃至對全人類的重要是古往今來全世界、全人類的共識,人類社會對家庭的歌頌讚美、懷念愛護從未間斷,同時也是數千年來人們的安樂窩和避風港。但是隨著社會變遷,家庭結構形態與功能亦均有重大變化,各種不同形態的家庭組合由之而生,諸如:不婚、單親、離婚、繼親、同居、未婚生子、隔代、雙薪、夫妻分隔兩地的家庭等家庭型態都在增加當中,尤其是分偶家庭;隨著資訊、科技、傳播、旅遊業的蓬勃發展與個人自我追求的需求,世界變小了,天涯若比鄰,這種家庭將會越來越多。

家庭是人類組織中最基本的單位,也是建構社會最重要的核心;對個人而言,家則是一處「愛」與「了解」、「信任」的所在,是每個人生活心靈的補給站。雖然在國人傳統觀念中,家一直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然而,近二十多年來,朝著經濟化發展的結果,整個社會結構起了很大的變化,也面臨許多衝擊與挑戰,使得家庭體系不再如以往那般牢固,分偶家庭即是此一改變下之產物,而由其衍生的婚姻、家庭關係的變動,更當為吾人所正視。

 

二、分偶的成因

 

  (一)外在環境因素

中國大陸自改革開放以來(1979),為吸引外資投資改善其經濟面,即以低廉的勞動成本與廣大的市場,吸引台灣商人帶著資本及夢想流入,而東南亞地區的低廉勞工與對外資的需求,也正好提供台灣各逐漸被淘汰的「夕陽工業」。再者,1989年政府開放一般民眾赴大陸探親的政策開啟了兩岸的民間交流。隨著越來越多的人赴大陸探親、旅遊,長期處於隱晦緩慢的兩岸流通開始頻繁快速起來。尤其大陸充滿商機的市場更是成為全球資本的焦點,而蓬勃的市場經濟使他們對大陸的發展充滿信心。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2005)統計,至2004年底,台灣對大陸及東協各國直接投資件數已達41,547件,投資金額為882億美元,其中台商對大陸投資總核准件數即達33,155件,總核准金額達412.5億美元。

隨著資本全球化現象的發生,台灣逐漸被納入世界體系的一環,台灣傳統產業外移,且因台灣具備文化、地緣之優勢,使得大部分分偶家庭選擇與其文化背景類似的大陸或東南亞國家來回。而充滿商機的市場形成一股推力,吸引一波波的台灣商人,因著地緣及語言文化上之便利,再再形成一股前進大陸的風潮。這股大陸熱潮開始後,台灣分偶家庭的數量便開始大幅度的增加,隨著赴對岸投資與工作趨勢日益明顯,這樣的家庭在我們生活週遭可說比比皆是。目前在兩岸間流動的家庭,即以先生常駐大陸或經常往返於兩岸的分偶家庭佔最主要部分。

(二)經濟因素

相較於中國大陸快速的經濟發展,台灣近十年來因面臨開發中國家低廉勞動成本與市場需不斷擴張的競爭壓力下,紛紛往人力資本低廉的國家出走,另方面跨國企業與高科技產業為因應國際市場競爭,開始逐步向海外擴展、投資海外市場。凡此種種皆促使台灣商人一股前進大陸的熱潮。

近年來台灣的高失業率及政經、社會環境的惡化,致使許多中小企業面臨無法經營的困境、工廠關門、失業者大增,許多企業為求永續經營,紛紛往海外發展。在此同時,越來越多需要常駐大陸的工作,迫使男性離家已成為不可逆的趨勢。雖然有許多的分偶家庭婦女肩負母親與職業婦女双重身分,但大多數的家庭經濟來源仍倚靠男性的薪資。受到外在現實(家庭經濟來源)的限制,為免家計負擔更加沉重,及考量赴大陸工作的流動性與不確定性,許多家庭選擇先生至海外工作,而太太帶著孩子留守台灣作為先生的後援支持的家庭型態。

 

三、婚姻關係的探討

 

(一)婚姻

婚姻係指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結合(不含同性戀者的結合):他們經過為社會所承認的、合法的(公開)程序,他們在性關係上結合,也在經濟面結合為一體。將來生育的子女亦享有合法的地位,婚姻的功能以滿足性需要、養兒育女、以及經濟需要為主。OlsonDeFrain1994)將婚姻定義為:兩個人基於感情與法律上的承諾(commitment),而願意共享情緒與身體上的親密感(intimacy),以及彼此的經濟資源。王行(1999)則指出婚姻是人類文化型塑的一種契約關係,是社會建構出來的產物。

(二)婚姻關係

婚姻關係是指兩性經過社會認可的合法程序結為夫妻,並彼此扮演著夫妻的角色,而建立兩性正常的關係(姜得勝,1998)。婚姻是兩個個體的結合,在婚姻的過程中,個體調整其所擔任的角色和他人對該角色期望的心理過程,皆屬於婚姻的調適程度,這個調適過程通常包括夫妻雙方意見的ㄧ致性和兩人在一起相聚時的感受(楊素珍,1999)。Basow1992)將婚姻關係分為四種類型:第一種為傳統分工型,是男主外,女主內,男性功用是提供物質上的需求滿足,而女性則著重情感上的支援,因此丈夫的情感滿足比妻子大,因此溝通就較為困難,也使婚姻滿意度降低;第二種是被迫分工型,來自現實壓力(如經濟壓力)所造成的分工型態,女性別無選擇要分擔家計,同時也要包辦所有的家務工作並照顧子女,這類型的夫妻,其婚姻滿意度是最低的;第三種為自願分工型,這類型的女性角色壓力仍大,不但肩負傳統要求,仍需兼顧現代所賦予的角色,同時做傳統女性和現代女性該做的事,這是大部分的雙生涯家庭常見的分工型態,男性滿意度與第一類型一樣高;第四種為平等分工型,夫妻雙方出於自由選擇及共識下各自發展生涯規劃,並且共同分擔家務工作,這類型的婚姻壓力最低,雙方的滿足感很高(引自劉秀娟,1998)。

由上所述,顯見婚姻滿意度與角色有關,如果角色期待得到滿足,且在家務上分工相似(平等型)或互補(如傳統型),則夫妻兩人都呈現對婚姻滿意的態度。

(三)婚姻中的親密關係

婚姻的最主要功能是提供親密關係。婚姻關係是一種非常高度、親密、分享的人際關係(藍采風,1996)。對於親密關係對大部份成年人而言,乃是步上紅毯,透過公開儀式宣佈在性關係與經濟上結為一體,並且其子女也擁有合法的地位,此種婚姻的結合,理想上是永久的。朱岑樓(1991)指出人類所有的人際關係中最親密的是夫妻關係,其中除了強調彼此的行為、感受、需要及關係外,尚伴隨有倫理力量的承諾、情感上的投契、情緒上的依附等因素(王純捐,2001 。兩性親密關係的影響因素,除了性關係之外,尚包括自我揭示、自我認識、情緒表達、接納及情愛(England & Farkas1986)。

近年來,研究家庭的學者從「關係」的角度來界定「親密」。廣義地說,「親密關係」是指人際關係中一種親近的情感關係(王純捐,2001),它可能存在於夫妻、手足、親子、和朋友等人際關係之中。心理學將其歸納為兩種觀點:(一)親密是一種狀態,其對象會隨著年齡的不同而改變,但必須都是雙向互通的。(二)親密是一種過程,以相互依賴分析親密關係互動的過程(柯淑敏,1996)。利翠珊(1997)針對25對婚齡626年的夫妻進行深度訪談,研究中國夫妻親密情感發展之歷程,指出親密感情的形成主要是由於個人之付出與共同的生活經驗,對於婚姻的期待與溝通表達也是重要因素,親密感情的內涵亦隨著夫妻面對婚姻衝突的方式及關鍵事件所影響,且經由時間的累積彼此相生相長。                                               

根據Simpson1987)的研究,談到親密關係時一定會涉及到愛情,男女雙方都將愛情視為結婚之要件,因此在婚姻關係中愛情佔有重要地位。Sternberg1988)提出「愛情三角形理論」來說明兩人之間愛的特性,他認為維繫愛情的三個元素是親密、熱情、和承諾。親密是愛的情感元素,它是一種彼此依附、投契及親近的感覺;熱情是愛的動機元素,它是雙方關係中激情的部分,熱切地勾起和對方聯結之意;而承諾是愛的認知元素,它是願意與對方長相廝守的決定,當激情與親密消失殆盡時,承諾是唯一僅存以維繫兩人關係的元素。Sternberg 認為,一份愛情需要三個元素的平衡發展及交互作用,若有其中一個元素的大於其它因素,它都不認為是完美的愛

JamesWilson(鄭懷超譯,1994)的研究指出:夫妻雙方若有較好的親密關係,在個體面臨壓力時比較不會有抑制消沈和憂慮的症狀。StinnettDefrain (1985)的研究也發現:夫妻間的承諾關係、感激的感覺、溝通的技巧、時間的分享、心靈上的寄託與處理事情的能力,也會影響彼此間親密關係的增進。由此可見,親密關係中快樂的情緒對夫妻是相當重要的,一個可以信任的婚姻關係,不但可以使人平靜並能減緩身心的壓力。當個體面臨人生困境時,親密關係提供夫妻在親密行為中相互的支持與鼓勵。

 

四、分偶家庭的婚姻關係

 

來自全球、兩岸的超經濟競爭,讓台灣人的家處於高度動盪的狀態。社會學家對傳統婚姻本質的定義在於「彼此是經濟共同體,傳宗接待、共同生活以及親密關係」,現在已因這種家人沒辦法共同生活-「候鳥、分偶家庭型態」,已一樣樣被抽離和挑戰。因工作地點不同所形成的分偶家庭其實早已在台灣社會存在著,不論是先生在台灣工作,太太孩子在國外生活,或是夫妻兩人在台灣不同城市工作,這些長期分離的夫妻雖然也都可能面臨婚姻關係感情維持上的困難,但並未形成社會對其家庭婚姻是否發生危機的關注。但是報章媒體諸多台商包二奶的普遍報導,卻使得分偶家庭不得不去面對生活周遭所給予的集體壓力及親朋好友所給予的過度關心。       

成為夫妻是人生最複雜、最困難的一個歷程,婚姻是一種人們互動的過程。經由婚姻,人們創立家庭及互相給予伴侶與愛。人們希望藉由婚姻尋求心靈的慰藉,並能與配偶在情感上建立親密關係(林如萍,2001)。長期分隔兩地的現實首先影響到的就是夫妻關係的疏遠,除了生活上出現差異外,身體接觸的缺乏亦使兩人的親密關係發生變化。生活習慣的差異與心理上的怨懟亦是造成夫妻身體陌生的因素,在心理與身體上都慢慢疏遠之後,彼此的關係可能就只是維持表面的婚姻形式缺乏實質的親密互動了。       

婚姻是動態的。為了滿足新的情境、情緒、任務及許諾,人們必須不斷的適應婚姻關係,以在個人及家庭間取得平衡。婚姻與家庭息息相關。婚姻關係的改變也同時影響家庭傳統的模式。家庭就像所有的系統,他們總是會隨著成員的需求,以及環境的壓力而改變。今日的婚姻可說是高危險性的,婚姻本身充滿著矛盾--結婚易,要維持美滿幸福婚姻則難(藍采風,1996)。如前所述,婚姻本身是動態的,要將兩個一直在變化的個體融合在一起,加上情境及外來因素,要擬定一個成功婚姻的方程式並非易事。

 

五、結語

 

綜而言之,美滿的婚姻需靠兩人真心誠意的互相許諾來維繫這種關係。在他們的關係中,夫妻互相欣賞、體貼、信任、尊重、了解,而能使信息自由傳遞。而對家庭與婚姻的了解等於是對人的了解。因為由家庭與婚姻關係中,我們經驗了人生的歷程。人生的各種經驗--舉凡愛、惡、恨、生育、成長、疾病、恐懼、勇氣、毀壞、犧牲及死亡等,均可由家庭與婚姻的親密關係中體驗。人的一生就是一連串的危機,有些危險是漸進且可以預防,有些則是意外與突發的;同樣的,家庭的親密關係既然是週期性的,當然也就會面臨危機。兩地家庭因長期的分離容易造成婚姻、家庭關係的疏離,這種聚少離多的現象同時亦隱含了許多家庭危機與可能,分偶家庭的特殊性,使這類家庭的功能維繫比起一般家庭型態來的艱難,對從事家庭教育者而言更有深入探討的必要。

 

參考書目

 

中文部分:

王行(1999)。愛情的墳墓、天堂?婚姻與家庭。於王雅各主編:性屬關係(上)-性別與社會、建構,頁177-202。台北:心理。

王純捐(2001)。婚姻與親密關係。教育部社教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朱岑樓(1991)。婚姻研究。台北:東大。

利翠珊(1997)。婚姻中親密關係的形成與發展。中華心理衛生學刊104),101-128

林如萍(2001)。家庭生活教育:婚姻教育議題。載於中華民國家庭教育學會主編,家庭生活教育(頁29-55)。台北:師大書苑。

姜得勝(1999)。社會變遷中的夫妻關係危機及因應之道。諮商與輔導,1477-10

柯淑敏(1996)。親密關係分手的研究。學生輔導雙月刊,43108-115

楊素珍(1999)。父親對甫餵母乳態度、父子依附關係及婚姻調適程度之相關性研究。私立高雄醫學院護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鄭懷超譯(1994)。婚姻輔導的藝術。台北:遠流出版事業公司。

劉秀娟(1998)。兩性關係與教育。台北:楊智。

藍采風(1996)。婚姻與家庭。台北:幼獅。

 

西文部分:

Olson, D. , & DeFrain, J. (1994). Marriage and the 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