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系統分析一位中輟學生的家庭關係

陳雅玲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壹、受訪對象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男

年齡:15歲(國中年級)

一、                家庭概況:

父母在他國二時離異,母親搬離原本居住地區,父親在外與歡場女子同居,大哥已婚,育有一子,在外自組小家庭。二哥原本是流氓,退伍後仍遊手好閒,三哥同為地痞,目前服役中。家中六人各居一處,該生獨自在外租屋,生活費由父親供給。

二、學校生活:

在校人緣不佳,時常捉弄同學、嘲笑他人,一、二年級時曾有學長看不慣他太囂張修理他,一年級至今上學天數不到一百天,只要到校必定惹事,舉凡破壞公物、抽煙、打架、鬧事、、、

三、交友情形:

大多以兄長的朋友為朋友,許多交往對象是社會人士與中輟生,最常做的休閒活動是飆車與網路,晚上生活才開始,玩通宵後隔天精神不濟,如此惡性循環。

四、受訪對象與父親關係:

1. 父親對當事人的態度:

由於外遇的關係,父親對當事人有愧疚的心態,平時無法陪伴當事人,所以給予大量的金錢彌補。

2.父親對當事人的管教:

平時並沒有給當事人正確的是非觀,常常在當事人翹課一段時間後,突然給予肢體上暴力的對待,視自己心情的好壞決定給當事人何種對待方式。曾經多次和當事人大打出手,而當事人也在與父親拳腳相向之後離家,離家後會借住朋友家。

3.當事人對父親的態度

覺得父親自己都外遇了所以沒有資格管教他,對於父親的管教心情好時回答「好、好、好」,心情不好時反過來罵父親一頓;對父親予取予求,很多事覺得理所當然。

五、受訪對象與母親關係:

1. 母親對當事人的態度:

母親一直認為自己與當事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偶爾會到當事人住處探望,看到當事人時會極盡所能的對當事人好,甚至當事人做錯事,母親也是一派溫和,不會有任何的反應,曾經還反過來訓斥是學校老師對孩子不夠熱情,沒有用心招呼、照顧他的孩子,所以孩子才不願上學;當學校老師邀請其母到校討論孩子的狀況時,母親卻說:「已經離婚了,監護權不在我身上,我不想管!」

2.當事人對母親的態度:

談及母親時,當事人覺得以前母親在時,雖然也會和母親有所衝突,但至少家裡有人會關心他,自從母親離家後,幾乎不太有人關心他的生活,尤其全家人解體後(六人分住六處),他覺得更沒有人在乎他的死活,以前有時會很想念有母親在的日子。現在覺得有沒有家人好像都差不多,曾想和媽媽一起住,不過媽媽經濟狀況不理想而且離現在的居住地太遠了,於是作罷。

六、當事人的手足關係

1.與大哥的關係:(冷漠、敵視)

大哥已婚遇有一女,大哥在修車廠工作,大嫂賣雞排,夫妻二人夜出晝伏,作息日夜顛倒,大哥平時不過問弟弟的事,大嫂也不會干涉,但大哥偶爾會打當事人,因此,當事人提起大哥時只說沒什麼好說的。

2.與二哥的關係:(友伴、同盟)

二哥是地方上有名的混混,平時會與當事人一起到處玩,只要當事人向二哥告狀,二哥會不分青紅皂白替當事人出頭,曾有一次還拿槍威脅當事人的朋友,並且到學校要找當事人的老師算帳。因此,當事人覺得二哥最「挺」他。

3.與三哥的關係:(友伴、同盟)

三哥是個小混混,目前服役中,只要放假就會帶著當事人到處玩,與當事人的關係最好,二人會一起通宵玩線上遊戲,一起飆車,一起聚眾喝酒。

貳、家庭概況分析

一、不穩定的系統

在家庭系統包含四主要次系統,分別為夫妻次系統、親子次系統、手足次系統與最小的次系統-個人(Turner,1996)。夫妻是家庭系統最基本的次系統,夫妻關係的改變或失功能,不僅將造成家庭結構的改變,也會連帶影響整個家庭。夫妻之間的改變,無論是離婚、分居、遺棄、或死亡,所帶來的衝突、緊張、壓力,將造成家庭體系的不穩定(翁慧圓,1995)當事人的家庭系統因為父母的離異帶來極大的變化,造成不穩定的現象,最後分崩離析。

二、非完整的系統

當事人並沒有完整的家庭系統,家中六人各自為政,而且處於表面的平靜,只要有人出狀況,隨時會失衡,常以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系統理論常被運用在家庭系統中,家庭系統理論認為每家庭都是「一個完整體」(whole),以其獨特的結構、規則和目標來運作;每家庭也都是一個系統(system),由一群互異與互賴的分子組成,依著每家庭的動力歷程來面對種種難題,以維持家庭的平衡(彭懷真,1994;翁慧圓,1995)。然而家庭並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對當事人的行為問題,也不見各組成分子互依互賴,最常見的是互相指責,因此當事人沒有足夠的支持系統協助他去面對他生活上的難題

三、惡性循環的關係

家庭系統將家庭有關的部分,組合成為一個系統,包括幾個重要概念:家庭成員、成員角色、權力分配、互動關係、家庭規則、家庭與外在環境互動等。在家庭系統中,任何一個要素的改變,都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另一個要素與其之關係,同時也影響整個家庭的運作與平衡狀態。為了紓解家庭不平衡所帶來的緊張與壓力,家庭會做某些改變來達成系統的再平衡(翁慧圓,1995)當事人不滿父親的外遇與離家,他用極大的問題行為來表示他的憤怒而父親也以暴力來表達他對當事人的期待(期待他不闖禍),母親用極度的包容與溺愛來表示她對當事人的虧欠,二哥、三哥帶著當事人一起玩樂忘卻家庭帶來的傷害。一家人用這樣的生活模式進行表面上平衡的關係,但彼此的感情卻日漸被消磨掉。

四、不一致的管教規則

家庭系統也是一個有規則管理的系統。家庭規則是家庭系統的價值呈現,每家庭成員都必須學習什麼是被允許和期待的,同時也是建構和維持家庭關係的公式(Turner,1996)。家庭規則通常包括描述性與指示性兩種型態。指示性的規則是:指導成員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在健全和開放的家庭中,規則的建立有助於維持家庭的次序與穩定,同時也允許規則在變動的環境中改變。相反的,封閉的家庭系統,不僅家庭關係結構僵化,在管教子女的規則與溝通的運作,也顯得固著和缺乏彈性(翁慧圓,1995)父母完全是以情緒及感覺來決定如何管教孩子,當事人沒有一致的規則可循,久而久之,自然養成無法遵循規範的習慣,最後演變成無法適應學校生活。

 

五、負向的成長經驗,「適應」不佳

生態系統中有兩個重要概念,就是對生態各體系間所產生的相互交流及達到適應。各體系間的相互交流(transaction),即一個人與其環境形成的單位中,不斷的會有人與環境間互換交流發生,每一次的交流累積,使得人與環境得以互相模塑,互為改變或相互影響。所謂適應(adaptedness),是指人與環境之間各交流的情形,均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也就是說,個體與物理環境中的時間、空間等面向、社會環境中的組織、政治經濟結構等等,皆能正面地支持或提昇其成長、發展、生理及情緒地滿足感。生態中的每一個系統都試圖在交互關係中達到適應,其間某一單位所承受的要求(壓力源、緊張關係)就靠另一單位的能耐(資源、因應行為)予以滿足,而產生一種功能的「平衡」作用。也就是適應有賴於每一個系統介面-包括個人、家庭、社區、社會-均能達到「契合」(fit)的狀態(闕漢中譯,1999)。家人冷漠的關係,讓當事人不論在「家庭的空間感」、「家人的情感互動」上都無法獲得滿足感,因此在社會生活、學校生活上也同樣無法有良好的適應。

    

 

 

 

參、家庭教育工作者的角色任務

工作者運用生態觀點時,扮演六個主要的角色,這幾種角色有助於不同的層面如個人、家庭、團體及社區:

1.評論者(conferee):在討論會中提出意見,這個角色是指工作者能用直接的行動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2.使能者(enabler):這個角色著重在行動,在工作者建構、安排及改變事件、互動及環境因素去協助及增強系統功能。

3.中介者(broker):這是社會工作者傳統的角色,連結消費者與社會支持及服務。

4.協調者(mediator):這個角色的行動是在社會工作者客觀的協調不同的意見及結合參與者一起行動。

5.倡導者(advocate):當資源或服務不足或不存時,工作者能去獲取資源或服務。

6.監護者(guardian):工作者在當事人缺乏能力保護自己時,工作者扮演社會控制或保護當事人的角色

肆、處遇策略

生態系統注重當事人的生活問題,經由對當事人的直接服務及環境干預,使當事人(個人、家庭、社區)能與環境達到良好的適應。生態觀點在實務工作中的重要是在評估與介入中能考量多層面因素。生態系統觀點也是一種動力的方法,因為他整合不同經驗基礎的理論,包括社會工作、心理學及人類學。

Germain (1973),Hartman(1976)and Siporin(1980)是生態模式到實務概念及發展的核心人物。這些理論學者提供策略,讓實務工作者從微視至視的介入去做改變,不只是心理治療,也包括倡導、政策、與計畫行動。

1. 人與環境、他人互動的能力是天生的。

發展當事人與他人互動的正向能力,協助改善同儕關係,以提昇同儕正向支持,澄清與兄長的關係,而非忽視彼此的存在。

2.在環境中,遺傳及其他生物因素會以不同的方式呈現。

尊重當事人目前的成長狀態,不以強制方式改變。

3.人-環境是一整體性系統,良好的適應是透過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而達成。

協助當事人遠離容易犯罪的場合,並營造適合成長的環境,例如:請父母其中一人與其同住,引導當事人生活作息正常。邀請父母參與改善關係的團體,即使離婚也能維持友善關係,不致於給當事人錯誤示範。

4.個人對環境的主觀認知是發展的關鍵。

改變當事人對學校的敵意,與學校老師進行溝通對話,協助當事人在自然的狀態下被了解。

5.人格是人與環境互動的產物,良好的改變可以由生活經驗中產生。

創造當事人良好的生活經驗,提高正向支持的力量。

 

伍、結論

在生態系統的觀點中人是受多元及互動因素所影響,重視人與環境的關係,強調與當事人是平等的關係,不將問題視為個人問題,注重環境轉換對個人造成的影響。強調系統的概念,注重系統間的互動,視系統為動態而非靜態,目的皆為使個人在系統互動中有良好的適應。並運用多種介入方式,包括認知治療、行為修正、心理動力、家族治療、任務取向等來達成介入目標。而工作者也皆扮演多元的角色,如使能者、評論者、倡導者等角色。視系統為一體的、整合的,對於個案、團體、社區並不特別強調哪一種干預方式,提供一個全面的觀點,工作者在評估當事人問題時,不再僅限個人改變,而能注重當事人相關的系統。並避免將行為或社會現象做直線式、決定性因果的解釋,因為相同或多樣的結果顯示能量的流動如何以不同的方式來影響系統。而互動關係、界限都是影響系統重要的原因。

參考書目

1.李聰明(民78 教育生態學導論  台北:台灣學生書局

2.金陽譯(民80 人類生態學 台北:遠流

3.漢中譯(1999)兒童青少年社會工作。台北:洪葉文化

4.翁慧圓1994)影響國中少年中途輟學因素之探討。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碩士論文。台中:東海大學。

5.Turner, F.J.(1996)  Social Work Treatment.(4th ed.).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6.賴秀玉(2004)系統與生態觀點比較分析(System and Ecological Perspectiveshttp://home.kimo.com.tw/socialwork_tw/socialwork/theory/theory-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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