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不能解決問題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林融達
根據報載,環保署決定明年1月起在台北市等10個縣市推行「垃圾強制分類」,分為資源、廚餘、一般垃圾3類,原則上1~3月為勸導期,4月起正式開罰;但宜蘭縣、台南市決定先跑,元旦起違規就罰,民眾垃圾包裡如混雜寶特瓶、鐵鋁罐、剩飯剩菜,要罰1200~6000元。
台灣近年來的環保意識逐漸的抬頭,不但是表現在許多如焚化爐、反核能等大型的議題之上,許多立意良好的環保政策同時的也深入的進入一般民眾的生活世界之中,如垃圾不落地、分類的倡導和禁用塑膠袋。但當環保署大張旗鼓的進行明確畫分時期推行垃圾強制分類宣導期和開罰期的同時,卻似乎好像選擇性遺忘的忘了前車之鑑的教訓,特別是禁用塑膠袋的取締問題。從這項政策強力取締開罰推行至今可以看到的是一個不了了之收尾的議題,開罰取締已經流於一種形式,塑膠袋的使用依然是大量的頻繁,而問題也就依舊存在。回過頭來看,垃圾強制分類開罰真的的能解決問題的真正重心嗎?亦或又只是一場雷聲大雨點小的荒謬?
從實際的執行面來說,該如何判斷該包垃圾是否分類不清除了垃圾車隨車人員的目測之外,也無其他直接的方式加以判別,更不可能強求每個執行人員都打開每包垃圾詳查,所以能憑的只有執行人員的自由心證。同時垃圾車的行進路線和經過的時間區段是大製固定的,一個地方延誤的話後面經過的區域所拖的時間也就越長。如真的遇到有人違規,又該如何開罰?執行人員跳下車來跟警察一樣對證件開罰單?而在這樣一個時間和空間均已經被固定住的場域中,實際的開罰情形均對執行人員充滿著不利條件,而這樣開罰又有什麼意義?充其量也不過是針對幾個個案做開罰的動作,而不可能完全執行開罰,然而這樣又會導致一個新的問題產生,行政強制力的執行不應該有例外,但其本身的結構條件卻已經導致了這樣的結果,而爭議也就勢必層出不窮。
迴避開罰的舉動可以有許多的選擇,例如將垃圾內容物”包裝”一下使目測無法看知,而這也使得開罰件數與實際情況總是造成很大差距,但為何行政官員總是拘泥強調於開罰的機制?開罰的原始用意在於警惕告戒,但卻不能做為解決問題的核心關鍵所在,罰單開完問題反倒依然存在,這種盲點也正就如同即使已經行之有年的對酒醉駕車進行開罰及處份,但酒醉引起的車禍卻依然屢出不窮,都是未能針對事情的真正核心著手,而意圖以表面的外在強制力來解決內在問題一樣。關注於環保議題的垃圾分類,應該是要為了倡導而進行開罰,絕非為了開罰而開罰,不然的話這樣也只是流於只著重在開罰業績的增長有無而已。但當各地環保局自信滿滿的大聲宣傳開罰的決心,卻不見半個單位是以”開罰零業績”為自許,而這所展現出來的不過又是一場規避技術與罰單執行之間的遊戲罷了!
新聞記者的熱情與血汗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紀佩君
新聞記者的主要工作在歷史的開端,是要將真實的事件報導在人們眼前,讓社會上的事件呈現於人們的眼前,累積人們的知識,或讓公眾作為判斷事件的裁判。報紙出現競爭後,新聞成了主要商品在市場上販賣,記者所挖掘的事實不但是人們想要知道的內容,報社也必須此維生,因之,新聞事件有兩種意義,一個是再現真實的功用,另一個是市場價值的功用。新聞記者必須肩負這兩種意義,生產社會事件,讓公眾與報社各自獲得自我的需要。
隨著科技發達,電視出現後,記者非但要滿足閱聽者的好奇,將事件報導出來,還要有影像的支持,讓人有親臨的感覺,所以記者捕捉各個角度的鏡頭,使新聞媒體更負多樣性。許多的新聞從業人員被這樣富有冒險性與挑戰性的工作性質吸引,進入媒體工作的行列,肩負著無冕王的頭銜不斷挖掘社會各個角落的事件,呈現在鏡頭前讓社會大眾面前。不過,也因為新聞台在資本主義之下的兢爭,導致新聞記必須將最為聳動的話題呈現在閱聽者面前,才能獲得較高的收視率。記者想要依照自己的熱情,將最真實的事件現象呈現在大眾面前似乎成了困難的事情,因為有公司的壓力,有收視率的壓力。因此衛了滿足人們對於真實的了解之外,還要滿足人們的好其心與窺視感,新聞記者日常的集體生產著轉向聳動、不重要的事件,因為這些事件成了重要的事件。在這種狀況之下,新聞記者必須讓最獨家的、最戲劇性的畫面呈現出來,就如同戲劇一般在螢幕前面呈現。
我們可以發現,不只是台灣的記者,全世界的記者都一樣,想要將最能夠獲得收視率的事件與鏡頭在電視上播出、在報紙上、網路上刊載,而記者也以為他們是在進行最能將真實表現的任務,藉此提升收視率。只不過記者的熱情必須帶著血汗,要負著風險追社會事件。颱風來了,唯一勇往直前到海邊的是記者;大水來了,涉水拍攝訪問的是記者;戰爭發生了,同軍人一起到前線的是記者;所有危險的工作中,最不怕危險的勞動者是記者。對記者而言,別人可以知道的,他就必須要知道,才能使推出的產品(新聞)趨向同質性,才可以使收視率不致相差太多。
以上看來,在自由主義競爭的社會中似乎是必然的,不過,就民間團體保護記者協會發表報告稱,2004年全球共有54名記者死亡,達到10年來最高水平。在1994年因為阿爾及利亞、盧安達和波斯尼亞等衝突地區失去66條記者的生命,10年後的今天,又有54名記者死亡,其中有23條寶貴的記者的生命在伊拉克戰爭區被奪走,這些記者大多都是反叛武裝奪走生命。在台灣10月份因為平宗正事件,也熱絡討論過媒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性問題。這樣的悲劇發生在收視率隱匿之神的手下,他統治著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的意識,對媒體從業人原來說,收視率掉了一個百分點,就像是定了死刑,所以他們必須將自我的熱情與血汗融合,將風險視為生活之必然,把新聞的可看性增加,最好造成獨家,便有成為英雄的偶然。身為閱聽者,一時之間總是無法察覺自我的好奇與窺視會對新聞業造成如此嚴重的影響,也忘記有扭轉情事的可能。閱聽者應該對抗收視率的惡質化,保護可貴的記者的生命,讓記者能夠盡力生產新聞事件的同時,也不需在最危險的時刻,冒著生命危險抓取鏡頭,就為了一個百分點。
當父母的罷工有理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王叔楨
當家裡的髒碗盤、垃圾、待洗的衣物,堆積了好幾天,卻都沒有人幫忙清洗打掃,兩個十幾歲大的小孩子又懶得幫忙父母親的時候,這時候該怎麼辦?在美國的佛羅里達州有一對父母親選擇了:罷工的方式來做無言的抗議!
根據《美聯社》九日報導,住在佛羅里達州中部小鎮郊區的巴納德夫婦,這星期來搬遷到院子裡,在車道上搭帳篷住。他們拒絕煮飯、打掃以及接送十七歲的兒子班潔明、十二歲的女兒姬特到學校上課。他們表示:罷工會一直持續到兩個小孩子願意幫忙做家事為止。
美國佛羅里達州巴納德夫婦的此番舉動,真可說是替全天下家中有不肖兒女的父母出了一口氣。實際上,他們要求的不只是「合作」,最根本的,應該可以說是發自內心深處的一份「尊重」。其實,如果套句現代年輕一輩的新世代小孩的說法,這對父母應該也是受夠了,被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被這一群大少爺大小姐當傭人般使喚的鳥氣!
試想:其實這對父母做出這樣的抗議行動,是需要多大的一番掙扎和一股勇氣。或許,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爸媽在心中已經偷偷的這樣盤算多少年了!但是,卻始終跨不出那一步。想想看:在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的年代,為人父母的負擔是多麼沉重,除了家庭該有的固定支出外,還要負擔小孩的高額學費,甚至還得額外擔負起上網哈拉打屁、講手機的費用。然而,有時當你想和你的小孩多說幾句話的時候,他們可能還會覺得你們很煩、很囉嗦。而當小孩要向爸媽要零用錢的時候,卻又要得那般理直氣狀。但是當父母親要求小孩幫忙做一些家事時,卻又做的心不甘情不願。
其實,東西方的思想觀念確實存在著很大的差異。西方社會強調個人主義,父母雖然有養育子女的義務,但是當做為一個人的時候,就父母或者小孩本身而言,都是獨立的個體,各別本身都是平等存在的。然而,東方社會卻不是這麼認為,在傳統觀念: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小孩是整個家族傳宗接代的命脈,孩子是父母的自我的再延續。因此,父母有權力幫孩子決定他們未來的命運,甚至視子女為自己的私人財產,這種觀念和西方社會實在存著相當大的差距。
天下父母心!這場父母與子女的抗爭,其實有可能並不會是最後的一場。最值得深思的:應該用什麼樣的方法,重新建構起子女對家庭的認同,為人父母者,該用什麼態度來重新教育子女,不僅只於滿足子女的物質生活而已。當是重新來扭轉整個以物質基礎為出發的現實社會的心態,或許才是可行之道。
消逝的童年?童年的消逝?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李怡青
在17世紀和18世紀的時候,家庭是一個生產單位,家庭中的每個成員,包括兒童,都得參與從事生產的活動。然而,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則改變了此一勞動模式,雇主不再以家庭為單位雇用勞工,而且雇用童工也被視為是違法的行為。同時中產階級的家庭生活形態,日益對勞工階級產生影響。中產階級的家庭生活形態,即料理家事和照顧小孩等大小家務變成是女人的任務,而且這些家務不再被視為「工作」,只是一種沒有酬勞的生產活動;而兒童原本也是生產力的一員,如今則是被分配到學校接受教育。到學校接受教育看起來似乎是對兒童好的,然而,其實在經濟上他們變成依賴者,沒有自主權;在社會地位上他們被劃分為受「保護」的一群,這種「保護」同時也是一種「限制」與「矮化」。
成年人在這過程中,擁有了控制兒童的權力,像上個星期兒福聯盟所公布的,大眾傳播的節目大都不適合兒童觀賞,然而什麼電視節目才是好的?兒童應該是被教導有自主、判斷能力,自己做決定,而不是成年人假「為他們好」之名,而行「控制」之實。康德曾說:「啟蒙是人之超脫於自己招致的未成年狀態。未成年狀態是無他人指導,即無法使用自己的知性的那種無能。」(Kant, 1988:3)「…..這種啟蒙所需要的不外乎自由,而且是一切真正可稱為自由之物中最無害的自由,即是在各方面公開運用其理性的這種自由」(Kant, 1988:5)。在這則家庭集體自殺的新聞中,我們便可以看到,兒童連最基本的生存權力,都被成年人剝奪殆盡,更遑論他們是否有「自由」能夠行使理性,成為一個具有自主性的個體。
要避免這樣的悲劇再發生,除了解決經濟層面問題,如降低失業率、增加勞工就業機會等等之外,更重要的是改變舊有的價值觀。童年,是成人們建構出來的,兒童應該被平等的對待,同時幫助他們成為獨立的個體,尊重並傾聽他們的聲音,讓「童年」這個名詞消逝,而不是更多「童年的消逝」。
「鄭先生」、「愛洨會」校園走紅不無道理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劉明欣
在校園BBS走紅的話題人物「鄭先生」,因在板上吃自己精液的對話與其簽名檔造成BBS板上熱烈的討論,甚至成立其後援會與鄭先生系列撲克牌,在同學間鄭先生成為開玩笑的特別用語,此話題在台大校園與BBS發燒著。
鄭先生話題會流傳於BBS與校園間絕不是因為「吃洨」這樣的行為,如果單只因如此只會因噁心而來宣揚,主要還是因逗趣的對話來陳述鄭先生的行徑,才得以使鄭先生的封號流傳著,因為以有趣的方式表現出來的吃洨行為變成了年輕人認為的「猛」。但一般人可能會認為這樣的行為有什麼值得好宣傳的,更可能以「無聊」二字來回應,甚至也把此歸咎為七年級生的無理頭而不加理會。
的確,使這事件造成轟動以話題流傳開來如果只有一個有趣的暴點是不夠的,但也不能以年輕人喜歡搞怪來一言以蔽之,使這事件引人注目的起始或許是驚奇、有趣的行為,但使這事件持續一陣子代表此事件能引起群體的共鳴,大家共同認同一價值觀念,陸陸續續有人注意此甚至擴大,因為這屬於此世代的脈絡裡,那怕這在五、六年級生眼中是無意義的事,但此價值觀不是純粹惡搞、整人、甚至破壞,這樣的聚集代表的是一種活力、趣味的奇想、無傷大雅的。
相對於五、六年級生來說,仍在就學的七年及生並無特別的成就與資本,但他們有想法、有創造力,鄭先生的走紅並不是一時的惡搞可解釋的,但隱含著青年人的奇想與創意,再不九的將來他們也將這股活力注入社會。
兒童人權不及格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張松露
12月9日中國人權協會發表2004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結果,其中兒童人權部份總平均2.75,未達及格3.0的標準。是該協會自86年起針對台灣區兒童人權狀況進行調查,至今連續八年兒童人權不及格,近六年分數都在2.75分上下,顯示整個兒童人權的改善似乎呈現原地踏步。
根據調查指標,得到最高分的前三個項目為,「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情形」、「兒童接受預防注射施打之情形」與「兒童出生後,能立即透過戶籍登記,獲得姓名、國籍和適當照顧權利之保障情形」,此三項均牽涉政府部門的相關法規與施政規定,如教育單位國民義務教育的普遍實施,衛生單位配合兒童健康手冊及入學檢查等確實管控幼兒施打疫苗的執行,戶政單位則落實戶籍登錄制度。調查報告亦指出,兒童相關福利法規經過多年的補強與修訂,漸漸臻於周全。顯示台灣無論法律或公部門於兒童相關權利保障上是有相當程度改善,也受到肯定。
至於最差的三項指標則為,「兒童享有之教育資源,其「質」與「量」沒有城鄉差距的情形」、「兒童醫療資源之城鄉分佈大致均衡之情形」與「媒體處理新聞事件時,能尊重兒童隱私權(如不記載或報導足以辨識被害兒童或犯罪兒童身份之資訊)之情形」。其中兩項均牽涉城鄉差距問題,分別為教育與醫療資源問題,如何讓每位兒童都能公平的享有健康、教育等權利,將是未來需努力的方向,尤其偏遠山區或較落後鄉村兒童的權益保障。第三項關於媒體不尊重兒童隱私權項目,特別是電子媒體,經常侵入性地拍攝或採訪新聞事件中的兒童,雖然被相關兒福或媒體監督團體批判抗議多次,但是似乎並無太大改善,因此調查結果並不意外,若媒體無法自律,或許該以制度性強制媒體遵循,以維護弱勢兒童的隱私。
兒童是社會中被支配、最弱勢的一群,兒童人權指標高低,對照了社會的進步與否。兒童人權的進步,不只是政府公部門的責任,學校、社會、家庭都扮演一定角色。今年中國人權協會發表的例行調查報告,因為立委選舉熱潮,並沒有像往年一樣被注意到。期待選後,大家能確實檢視各項兒童人權指標,努力拼兒童人權指標的及格。
體罰文化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張健倫
台北市福安國中的趙姓女老師,只要學生考不到100分,就對學生施以體罰,有好幾名的國一學生雙手被打的紅腫甚至黑青,只是學生到底是犯了什麼過錯為什麼會被打成這樣,家長在細問之下才知道學生因為考試沒考到100分所以得被體罰。
體罰真的對學生有用嗎?記得我在國中的時候,記憶裡除了被打還是被打,完全沒有什麼快樂的生活記憶,感覺好像一天沒有被打就等於是沒有到學校去上學一樣,當時的心情也是整天生活在恍恐慌亂之中。老師之所以會打人,其中90%的因素都是因為考試成績未達到標準或是沒有背書,但這樣的方式真的有用嗎?在我當時的觀察,那些功課好的同學不用老師拿出藤條威嚇就會自動自發的讀書達到老師所要求的標準,而那些功課不好的同學儘管老師如何的加重處罰還是不會去唸書,而那些同學每天來學校總是要被打到幾十下甚至上百下,在冬天,處罰完畢後可以看見它們的雙手在顫抖。
體罰是一種老師在管教學生上面所採用的一種傳統手段,老師藉由體罰來達到對學生的適當管教,在現今的教育體制中,雖然已不在像過去那樣學生家長與老師都相信體罰是最好的懲戒方式,但還是有少部分的老師為了給學生一個警示提醒作用還是選擇傳統的體罰方式來訓誡學生。但是不當的體罰方式不但會給學生未來的身心造成重大影響外更有可能影響其將來的認知與發展,所以要防止體罰在學校中漫延開來,教育當局及學校和老師之間必須要有正確的認知,為了規勸讓學生改過並不是只有體罰是唯一的途徑,給予心靈上的鼓勵與開導會遠比體罰的方式有更大的效應。
老師“管教”學生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蕭鈞禧
報載,台北市士林區社子地區福安國中趙姓代理導師,學生考試成績每科未達滿分,少一分就用長條棍棒打一下,學生身心受創,有學生因此拿美工刀割手臂自殘;另外,趙姓老師還說「你們社子的學生就是要用打的才有好成績」,家長向校方反映老師體罰,老師得知後竟要學生代替老師處罰其他同學,引起部分家長不滿,出面控訴,台北市教育局介入調查。(2004/12/10,中國時報)
從前老師打學生,叫管教學生,那時許多的家長也支持老師以打學生的方式來教導他們。可是隨著教育的改革,從前的打罵教育轉為現今愛的教育。老師不能隨意打學生,也不能用言語辱罵學生,因為這樣做會對學生的人格發展產生影響。也因此造成許多家長在聽聞子女被老師體罰時,氣沖沖地跑去學校興師問罪,媒體輿論更是爭相指責體罰教師的錯。
過度的打學生、用言語辱罵學生的確會對學生產生不良的影響。然而愛的教育也不全然能施行於所有的學生身上。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必須不斷地學習社會的道德、規矩才能成為一個符合社會需求的社會人。在這樣的學習過程中,除了正面的教導外,還需要負面的教導-懲罰。即便是成人,有時候也必須透過懲罰的方式來學習或強化社會的規範。例如,使用罰鍰來懲戒那些違反交通規則的人。
老師除了授與學生知識外,還肩負教導學生行為的責任。許多家長忽略了懲罰是為了改正學生行為,只記得老師打學生就是錯誤的。因此我們常會見到某某地方的學生家長控告學校、老師打學生。這樣的現象也造成許多教師在改正學生行為時顯得畏手畏腳,而失去教導學生行為的意義。我們應該給予老師適當的權力去指導學生,而不是僅是將老師化為知識的傳遞者。
「推動老人津貼一萬元」的選舉支票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董麗美
為貫徹立委選舉期間所提照顧老人的政見,在臺南縣拿下藍軍最高票的國民黨籍立委李全教正式宣布,周三召開的國民黨中常會中,他將提出「老人福利津貼一萬元」的政策進行討論,並利用黨團的力量,在立法院全面推動這項法案,讓曾為臺灣經濟奇蹟貢獻的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顧。
為選舉期間所發表過的政見負責,固然直得令人讚賞,但是,法案實施前應該要規劃一套完備的措施,假使只由政府財政支出,卻沒有納更多的稅來支持,那頂多持續個二、三年,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屆時,是否也會淪為四年前總統競選政見裡的敬老津貼,發個幾次就不了了之了呢?
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都是臺灣經濟奇蹟最大的貢獻者,政府應該優先照顧,以落實社會福利和公義。至於經費的來源,李全教指出,政府只要將軍購案的部分經費提撥出來,就可以完成照顧這些老人福利的措施;只要政府有誠意,老人福利津貼一萬元應該不成問題。
人生而平等的意識形態,使得老人福利津貼的推動是以每個老人都得利的基準點上出發,最低的請領標準只要符合「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即可領取津貼,但這種普及式的社會福利只有在福利措施做的相當完備的國家才有可能實施,因為這些國家的人民必需繳交一半左右的薪資所得稅,來支持國家財政,使得各種福利措施得以長久實施,但在福利措施不完備的台灣,沒有立法制度支持的福利稅收來源,徒然實施這種普及式的福利津貼,只會增加政府財稅負擔,或只是騙取選票的空頭支票罷了!
再者,以「需求」的角度解析,一萬元對一些社會中下階層的老人而言,不亦是一筆救命金,但對中上階層的老人來說卻只是九牛一毛的糞土,該照顧的沒照顧好,不需要補助的卻補助了,這兩種差距甚大的需求,領取的津貼卻一樣,這豈不是浪費國家資源濫用人民的血汗錢嗎?
選舉終於塵埃落定,各個黨派應該盡棄前嫌,攜手合作為人民打拼,選舉期間開出的支票如要付諸實行,就必須從長計議,並結合現有或規劃中的福利,而不要流於各自為政,使出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手段,這是選民最不願見到的政治糾葛,而這也辜負了當初選民對心目中的立委所抱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