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障礙之性別平等教育研究

嘉義啟智學校輔導主任  劉淑玉

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  林鎮坤

 

智能障礙教育,在台灣地區的中小學,已有近五十年發展的歷史,一般都認為智障者的課程內容應兼顧多種面的發展(McClenman1988;Walcott,l997)。柯克與詹森(Kirk &Johnson,I951)認為輕度智能障礙者的培育,要重視職業適應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個人適應能力;柯克與葛拉荷(Kirk & Gallagher,1983)主張中度智障者必須培養生活自理的技能,社會適應的能力和經濟活動的能力;而重度智障者的課程與教學,除了特重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之外,還必須多做醫療、復健工作。這些課程或教學的規割,往往是以理性思考的模式,來要求智障者在社會獨立生存,鮮少顧及人類的情感、性慾等需求問題,特別是智障者的教育,一般人只考慮讓他物質生活無缺無慮,而沒有考慮「食色性也」,智障者的兩性需求一如常人,亟需發洩,如果不能在「兩性需求」上有合適的引導、合宜的處理,不僅對智障當事人不公平,有時也會造成一些遺憾(Friedman,l97l)。

性需求處理不妥,可能會形成性犯罪,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屏東發生輕度智障的男生涉嫌強暴女童的案件,震驚了全國,各界紛紛探討我們的特殊教育出了什麼問題。然而,「問題」並不在智障者本身,而是特殊教育的重點和方向出了岔錯。性教育的疏忽,也造成智障者的結婚生子,衍生層層問題,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二日農曆春節前夕,大家正準備過年,忙著採購年貨時,嘉義有一對智障夫婦,分別是中度、重度智障。中度智障的妻子臨盆在即,卻不會處理,在馬桶上產下一子,嬰兒意外死亡,造成人倫悲劇。

基於此,台灣地區有些智障者教養院,收容智障院生時,為恐其生理需求,會造成種種的麻煩與問題,常常要求教養院的院生「綁住春天」,鼓勵男性結紮輸精管,女性結紮輸軟管,甚至有些女性院生的家長,在結紮前要求醫生將子宮摘除,目的是為防止在意外的情況下,產下不健康的下一代。

英哲斯賓塞(Herbert Spencer,l820-l903)在所著《何種知識最有價值》一書,指出人的完美生活(complete living)包括五種重要的成層面,分別是與自我生存有直接關係的層面、與自我生存有間接關係的層面、性的層面、政治社會的層面、審美的層面。人生的層面缺一不可,課程的安排也應如此,台灣地區對於智力障礙兒童的教養,欠缺「兩性的層面」.,有一些「兩性的事」很應該讓智障者學習、了解,但卻沒有教導,反而成了「懸缺課程」。例如:性態度、生理衛生、性的感覺、性別角色的期持、公共和私人場合的行為、婚姻及家庭生活、異性交友、性偏離、藥物濫用等(McClennen,l988)。

再就兩性的結合來看,表面上是一種情慾的宣洩,但實則是人生最重要的,最嚴肅的主題,兩性的結合代表著文化與生命的延續,甚至新生、更生。柏拉圖(Plato 427-347B.C.)認為人的生死依循輪迴之說,每個人的靈魂都是「雙性的」(這使我們想起許多原始生物也都是雌雄同體的)投胎時,雄性、雌性分為二半,一生為男,另一生為女,青年男女的「性追逐」,實際上是找回重要的另一半,使生命能原壁復合,完美無缺。研究者訝異柏拉圖與斯賓塞是生長在不同時代背景的人,對於人類性的需求與繁殖,都不約而同的認為是構成完美人性的重要因素。質此之故,對於我們的喜憨兒,我們更要慎重教導使其了解「兩性的事」,而教導「兩性的事」的第一個步驟,最好是探討各方面對智障者「兩性的態度」,並歸納其意見,做為兩性教育的基礎。

有關智障者的兩性議題,過去學者大多從人權道德的觀點、性教育需求、教學以及其延伸的問題來談論(張昇鵬 民76、古芳枝 民87、雷桂蘭 民88),少數涉及態度問題的探討偏向主觀陳述缺乏系統研究,,而實際上當事人和智障者家長真正的看法又是如何?實在有必要加深加廣探討,而且過去研究大多為量的調查或實驗研究,因為智障者的語文理解與表達能力較低,溝通相當困難,又受限於隱私部分難於公開談論,需要實務工作者親自研究以避免缺乏當事人的信任,所蒐集資料無法真正反映智障者與其家長教師之主要態度涵意,研究者因工作環境便於觀察智障者成長發展,想探究智障者伊甸園,因此編輯問卷採用訪談方式進行瞭解,藉由資料詮釋以瞭解智障者本身性知識與婚姻觀念、家長教師對智障者之異性交往、婚姻所持態度,希望進而增益教育上的應用。

 

壹、從性教育到兩性教育的歷史觀點

性態度的涵意。以解構的觀點來看原始社會對於性的觀念,是抱著虔敬,甚至崇拜的態度。純潔的古樸的性觀念的崇拜態度,逐漸為文明所壓制。傅柯(Foucault,1980)在所著性史十一書開宗明義的指出性的歷史便是性受到壓制的歷史,這種壓制由最初的輕微壓制,到越來越嚴重因為人們在談論性的時候,怕觸犯禁忌,必須處處小心,如此一來就受到壓制,尤其到十九世紀性做為人體一種重要器官時,甚至徹底與其他官能分開,受到權力的利用、宰制。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後現代思想迭起,大家對性的態度重新思考,從以前封閉保守轉為現代開放,過去曾有衛道人士反對男女同學約會跳舞,藝術學校的裸體模特兒寫生,但今日則開始接受同性戀的活動,接受女性主義的衝擊,接受及早實施性教育的觀念,但是殘障者在接受新觀念上總是慢半拍或存有偏見,一般仍為其性的生理行為和社會行為偏離主流文化太遠,而有意無意加以忽視、歧視。(Balester,1971)。

 

自從二十世紀初,學者艾里士(Henry Havelock Ellis,1859-1939)、金賽(Alfred C.Kinsey,1894-1956)、馬斯特斯和強森(Masters & Johnson)以科學方法研究人類的性(human sexuality)興起性學學門,繼之將性學研究的結果結合教育學應用在人身上稱為性教育(sex education) (晏涵文民84),人類對性的認識演進,性並不只是一個生物學上的事體,而有著心理的、社會的、人類的、文化學等的多層次複雜關係,學界也多使用sexuality education一詞來指與性有關的一切層面,因此sexuality education己逐漸取代sex education,而為性教育工作者使用(阮芳賦1995)近年來sexuality education的內涵被狹窄化認為僅是一門教導性生理、性心理、性衛生和性疾病防冶的學科,而忽略兩性平等、兩性交往的正確態度。人們開始創用兩性教育這個名詞,把性教育中的人際互動、性別角色及倫理文化層面分離出來另立門戶(鄭石岩民84),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六年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發動整合學術與民間團體的力量,全面推廣兩性平等教育,大學性別研究所增加,兩性教育顯著受教育界重視提倡,探討兩性關係與教育的範圍逐漸加深加廣,因此兩性教育包含性教育或兩性教育等同性教育之說法多元化,民國九十三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公佈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研究者個人觀點認為內涵範圍有許多共通性,近年來社會大眾普遍使用「兩性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而不用「性教育」一辭,凸顯了幾個重點:依我國國情性禁忌情結,性別教育較適合大眾公開談論,另一方面受女性主義者提倡強調兩性平等的概念,依此類推特殊教育之現階段性別平等教育推展是擴展狹義性教育以尋找智障者的健康兩性關係,希望性別教育內涵多涉及兩性心理及社會層面,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性別教育才是完整的的性教育內涵。

 

貳、兩性態度的社會觀點

以愛情歷史來看,不同的社會對於愛有不同的看法,古老的希臘對愛持著負面消極的觀點,視愛為一種愚蠢瘋狂的行為;而較積極柏拉圖式的理想愛情,通常只限於男同性戀者,但同時不許涉及性的活動。希臘人相信婚姻和愛情通常是彼此獨占獨有的。

羅馬的祖先羅馬人把愛視為瘋狂不理性的,但同時也把愛情當作一場遊戲。在羅馬帝國的晚期有較高的離婚率。宮廷之愛源自12世紀法國的南方,宮廷之愛是指未婚騎士和已婚的的女士之間的一種理想、無關於性的追求。關於愛和婚姻的近代想法開始在十七世紀初期,特別是在英格蘭一般廣泛的認為愛情和婚姻共同存在並且令人滿意的。當代北美洲大部分的人都認同因愛而結婚的這個社會基準,這基準受到一些持著愛是瘋狂傳統觀念的人所批評,因而婚姻約束力的根基薄弱。

 

參、兩性態度的心理觀點

兩性關係涉及多方面理論,參考下列吸引理論、愛情理論、擇偶理論似乎較能解釋智障者的兩性關係

每一個人對愛的感受不同,所謂羅曼蒂克的愛的見解也因人而異,比如友誼與愛都包含了喜歡,愛和喜歡很難區分,有的心理家認為愛與喜歡的差別,只是當事人涉入感情的深度不同而已,如Heider(1958)認為愛是強烈的喜歡,有的心理學家卻又另有一種見解,如: Rubin(1970)認為愛和喜歡是本質的差異,愛包含三個重要成分:關懷、依附和信任,而喜歡的主要成分是給與對方好評、尊敬(respect)及兩人有相似的知覺(similarity)。

我們瞭解個體都希望擁有親密關係,友誼或是愛情的人際吸引力在探討兩性關係的互動上是相當重要的。一般人成為朋友時外表是很重要的,但在約會及擇偶時,其他因素(如可信賴的、體貼等)則比外表更重要,其他因素如他或她具有令你羨慕和吸引人的特質,以及彼此俱有相似性、互補性,加上時空接近性等相互吸引特性,多半會增加吸引力及喜歡。反之從第一印象時即對其留下不佳的印象如態度欠佳、性格詭異、口齒不清,依照社會心理學的曝光效應(mere exposure)

 

 

那麼曝光愈久愈多,反而會愈躲愈遠印象惡劣(引自劉秀娟 民87 Aronson Willson, & Akert, 1994),難以趨向長遠的親密關係。

人類傳統異性戀取向思想,使得男女之間的異性友誼受到限制,許多人很難相信異性之間會有純粹的友誼存在(劉秀娟 民87),社會心理學家研究發展出許多理論,可以幫助我們探討日常生活愛情模式:

愛情是如何發展的呢?社會學家 Reiss(l980)以愛情的車輪理論(The Wheel Theory of Love)來說明愛情的發展是循著四個階段或四個輪輻來進行的。(一)和諧 Reiss認為社會背景、個人經驗和基本價值觀相近,兩人間建立和諧關係的機會增大,而得以進入第二階段。(二)自我揭露 在此階役,兩人多半會露出平常不輕易示人的自我;自我揭露的重要就在於它是兩人間主要束縛,他們會彼此共享事物,但是不會和他人分享(三 )相互依賴 相互依賴源自彼此分享隱私。一個人較別人更了解對方,這種知識會促進雙方的依賴。此外,雙方發展相同習性,就會相互期望,而且指望對方執行自己特有的活動,一方開始變成傾聽對方說故事、講笑話、希望和恐懼的忠實對象。這樣的結果會使某些人在搭檔不在身邊時感到不安,他們會希望另一半陪在身旁。(四)親密-滿足需求 墜入情網的第四個階段 Reiss(l980)特別指出親密需求的重要性,如親近、同情、瞭解和感情上的支持在發展中的愛情關係可以協助達成這些和其他相關特質需求。

親近能滿足需求的人,促使兩人關係和諧、顯露私密、加深相互依賴,更親密強化愛情轉輪,持續令人愉悅的關係,日益增進浪漫情懷。

瑞斯理論另一方面也能解釋失戀過程、輪子朝反向走動,需求未獲滿足降低依賴,減少表露私密想法損害和諧關係,原先建立的關係就抵銷了。這個理論也適用解釋友誼的發展。

 

擇偶是選擇伴侶或結婚成家的歷程

根據擇偶研究的五大研究方法和主要發現(一)配偶選擇問卷調查(二)個人廣告分析、(三)普遍性吸引力相關的方法:phi參數與卡方分配。(四)相動相關的範例。(五)Boggus的陌生人吸引力相似性實驗研究;重點如下:

1.                外表吸引力研究發現女性的吸引力比男性吸引力來得重要不論是在受歡迎約會及人格特徵上都是如此、吸引力對女性向上的變動亦很大。

2.                配對研究Boggus的陌生人吸引力相似性實驗研究:隨機安排男女約會,約會後報告,外表吸引與喜歡程度間的相關性研究顯示,男人感受到其女性比自己有吸引力時,對他們的關係較滿意,而女人無此結果。成功的配對是因為雙方或單方的興趣特質所導致的結果。

3.                普遍性吸引力相關研究:吸引力相當之人是否容易墜入愛河?研究顯示男性重視外表吸引力,較不選擇不具吸引力之女性;女性不找具有吸引力的男性也不找不具吸引力的男性而選擇有較大權利與地位者。

4.                內容分析:個人廣告研究1971年相同吸引力的研究,藉由受試者觀看照片後的反應,發現男性廣告者比女性廣告者更易找到受吸引者。

5.                擇偶問卷調查:研究1930年-1940年間找23篇研究,找28個研究對象蒐集資料在分析受問者被問及如何去判斷理想配偶因素結果-男、女在意特質差異性,男性在意外表吸引力。

6.                其他理論上的論點:(1)男女兩性往往會低估吸引力的價值且女人的程度上往往較男性高。故可知在性別上造成的最大應是『自我偏好』而非社會行為差異。(2)人類會演化理論,提供了配偶選擇標準的理論架構『性別差異』因女人一生中僅能製造幾個小孩,男性卻可以無限與其他年輕貌美伴侶擴大繁殖的成功性。(3)伴侶的選擇有遺傳學的基礎,男與女想要提昇生存的機會就演化觀點有許多的研究特別是問卷,檢測對配偶偏好的性別差異。(4)性溫暖會影響個人的視覺,女性在性溫暖上較男性重視。就自我膨脹的差異上男性的比重會比女性強。在吸引力的自我評價方面:自我評價吸引力比實際評價外表來的好。

 

生養子女方面

性別特質理論根據心理分析論者 Freud看法,認為五、六歲的幼兒會因生理結構上的差異、再加上性心理(psychosexual)的動力,而使得男孩和女孩發展出不同性格特質。因為Freud認為,當男孩意識到自己有陰莖而女孩沒有時,會感到優越,並且在性心理發展的性器期發展出主動獨立特質。這個觀點中,女孩必須對那些擁有弱勢性器官的個體認同,然後便會發展出弱勢的情感以及虛榮、被動和依賴的特質,雖然Freud理論在這個層面上並沒有足夠的實證支持,但它指出性別差異的文化理論的存在。隨著社會文化變遷,男性化、女性化特質不再涇渭分明,媒體中常出現的「新好男人」、「在家型男人」等角色形象,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出母性天生和女性都比男性更擅長養育幼兒的看法,這可能是受到懷孕期間的激索分泌的影響(Ehrhardt,1985;hines,1985)。根據Melson & Fogel研究發現男女兩性都有能力表現出相等的養育行為與能力(劉秀娟 民87)。

性侵害理論方面

金賽性學報告身心發展篇談到智障兒常常是不正當性行為的受害人,因為他們容易信任別人,易被說服,遵守命令(如不許告訴任何人),而且不會衡量他人的動機,這些特性都使得智障兒受性騷擾的機會比同年紀正常小孩來得多,因此智障兒的父母比一般父母對於青春期的孩子具有更多保護傾向。

國內方面,性侵害犯罪防治方面,88.3.30通過的刑法性侵害由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其中更明確指出違反當事人意願與侵害身心障礙者加重處罰條款等相關法規使智障者受到更多法律保護。

 

至於遭受性侵害者有哪些影響根據研究

性侵害產生的影響主要包括行為和心理兩方面:(一)偏差行為:Fergussonl , A’Horwood & lynskey(1997)指出,有兒童性侵害經驗者,其發生早期自願性性行為、未婚懷孕、多重性伴倍、以及再度遭受性侵害事件等之比率均顯著高於無兒童性侵害經驗者。(引自陳金瑟 民88)

(二)長期影響:McLeer及其同事1988年之研究顯示有48%的受性侵害兒童會出現創傷壓力失調症(post tramatic stress disofder,簡稱PTSD,常見的症狀有焦慮不安、沮喪、逃避、退縮做惡夢等 ; Lipovsky亦指出做惡夢、扮演創傷事件是兒童的典型症狀(Koverola&Foy,l993)。Finkelhor & Brownel986年也明確堤及導致創傷的四個肇因為:創傷的性經驗、被背判、無力或以及羞辱的感覺等(peters & Range , 1996 ) ;(引自陳金瑟 民88)。

Sorenson & Snow兩專家審查630個受害兒童的資料,發現僅l8%的受害兒童能詳細揭露受害事件(引自Mordock,l996),故敏覺兒童性侵害的早期徵兆,有助於早期發現個案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肆、智障兩性遺傳觀點

二十一世紀初報載基因工程偉大發現是人類基因如莎士比亞全集排列完成但其內涵尚未許多有待日後進一步研究了解,事實情況智能障礙者的遺傳研究,行政院衛生保健處與台大醫院優生保健部合作於民國86.87學年篩檢本校高職、國中、小學部91和109位新生經過身體健康基本資料、臉部手部等照片診斷評估再通知需作確認檢查學生抽血檢驗(24人、4人),檢驗結果回報資料分別為8人和1人 全部是唐氏症,附染色體影印本47.xx.+21或47.xy.+21無其他類型遺傳通知(本校護士賴惠美提供)

本校家長提供學生病史僅有一位經醫院檢查發現第18對染色體異常者(本校護士陳秀麗提供)

中山醫學院細胞遺傳李宣佑教授主持研究DNA倍增系統應用於易脆Ⅹ染色體之產前診斷可行性評估,認為染色體異常是造成智能不足的主要原因。而易脆X染色體徵候群 (Fragile X syndrome)是繼唐氏症之後,另一造成智能障礙的主要原因。然而,唐氏症多為偶發性,易脆X染色體徵候群卻是遺傳性。因此建立易脆Ⅹ染色體徵候群篩檢和產前診斷之方法乃成為優生保健當務之急。

陽明醫學院武光東教授主持台北市智能殘障學童中FraigleX發生率之研究,以台北市第一、博愛、中和等三所發展中心之129名智障院童作篩檢對象,。結果發現2名(l.55%)為Fra(Ⅹ)陽性,另有21人(l6.28%)為唐氏症(Down’s syndrome Turner syndrome 1人,染色體轉位(translocation)2人,染色體倒置(inversion) 2人(其中1人同時為唐氏症),環狀染色體(ring chromosome)1人,染色體重複(duplication)1人,染色體缺失(deficiency)1人,及無法鑑定之額外染色體(marker)1人。因此各種可偵察的染色體異常共計3l人,佔受檢者24%。Fra(X)陽性家族作追蹤後,將進一步作分子遺傳學的研究。其他染色體者除唐氏症外,亦均對患者家屬作追蹤研究和遺傳諮詢。

從上述研究結果筆者發現兩個問題:依照外貌篩選智障遺傳疾病方式是否已經落伍,因為唐氏症外表相當明顯容易判斷,與染色體檢查結果一致是印證而已,容易遺漏其他遺傳疾病者與其家族追蹤;而且依照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三點:可將異常染色體或基因傳至後代者,如患唐氏症之婦女或亨汀頓氏舞蹈症之男女等。其中明定女性唐氏症有遺傳產前檢查的必要性,缺少檢查唐氏症成年男性,是否無繁延種族能力,是否無需要結紮的困擾,因此更需重視其兩性交往的態度與婚姻或單身的生涯規劃。

 

 

伍、智障者和家長的兩性交往態度與行為模式分析

一、智障者兩性交往態度與行為模式分析

1. 異性交往性別態度差異

(1)想不想交男(女)朋友方面:受訪者女生A點頭然後說不知道似乎對問題敏感,表達有所顧忌;B含蓄表達家長看法「媽媽說不可以」,代表潛在的個人受限制;D已有男朋友交往中故略提此問題;男生E、表示肯定自我的意念有此想法,F表達口是心非說不要然後接著說有一點點想交女朋友,可見高職智障學生性心理發展呈現佛洛依德兩性期階段正常態度,值得思考內在需求是否如中國諺語所云哪個少女不懷春?哪個少男不多情?其情感表達忽隱忽現可能是本能驅力、想法與老師家長態度不太一致產生衝擊壓抑的現象。

2)想不想約會方面:A女生表示擔心說出想不想約會會哭啊!讓研究者感受到智障者情感世界也有些難以公開表白的內心痛苦與掙扎。

異性交往具有生物性和社會性的意義(kelly,1996),實際上約會行為的經驗訪談結果發現智障者也和一般人相同,智障女性受傳統文化與學校、家庭生態環境、親子互動等影響,女生態度保持被動等待,若表現配合或主動則不合家長對她的角色期待,而男生不僅坦露主動邀約,還會誇大其辭,以有約會表現成就感,事實情況如中度智障女生A、B表示不曾約會,重度智障女生D表示曾經因為約會彼此拉手被媽媽老師罵,中度智障男生E說:「沒有,現在都沒有了」,顯然表示他以前曾經約會,中度智障男生F直接反應曾經告訴約會的對象「帶你去看夜市」、並且誇大不實說曾經帶女朋友去台北,自己卻不會搭車

2、異性交往性別行為模式

公開場合異性交往行為表現經由愛情理論與學生訪談對照:如J . Lee(1977)將愛情分為六種類型:浪漫之愛-以理想化外在美為基礎,包容對方缺點;遊戲之愛-視愛情為挑戰遊戲;友誼之愛-共同成長如青梅竹馬;佔有之愛-對愛情比較強制與排他;現實之愛-愛情性質如社會交換理論,條件傾向酬賞高成本低的愛情伴侶;利他之愛-視愛為奉獻、付出不求回報。

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R. sternberg(1988)指出愛的三元素是親密關係、激情和承諾,以一個三角座標呈現將愛分為浪漫之愛-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同伴之愛-乘風破浪最佳拍擋;昏庸之愛-你給我一夜,我給你全世界;完美之愛-是親密、激情與承諾交互作用而成的真愛本質。

筆者綜合J . Lee(1977)愛情類型和R. sternberg(1988)愛的三元素將智能障礙者表現愛情分為下列幾種類型傾向:

(1)友誼之愛&浪漫之愛-如中度智障女生A表示打掃工作「如果有困難,我會幫助他,他不會做的事情,我會教他怎麼做」。A對喜歡的異性看法是,雖然優點他沒有,但是她更強調「他也沒有缺點」。

(2))友誼之愛&遊戲之愛-重度女生D常常幫異性朋友拿茶、買東西。下課時間常常和異性朋友打來打去、趴到背上等遊戲活動活動。D點頭說很愛00、搖頭說不和他結婚,00(男生)告訴媽媽他不喜歡D,私下卻愛找D亂摸。

(3)浪漫之愛&佔有之愛-重度女生C表示腆緬的表達異性朋友說她很漂亮喜歡她「他說我沒有聽到,他有說,我耳朵當時不知道怎樣」。不願意單獨和某男生在再狹小空間一起作掃地工作,詳問之下才了解男同學喜歡她,從公開場合轉為私下場合男生趁機以某些舉動侵犯個人隱私,兩人相處工作而沒有其他人在場時怕再度觸發性吸引力興奮或難以抗拒的衝動,內心感到緊張與罪惡感;

(4)現實之愛&泡沫之愛-中度男生E表示「生日要買東西給她啊」、假日在校外「坐車出去玩一起照相」表示交友分手的關鍵「她叫我買的,我要向她拿錢,說不行,叫我出。我沒錢要怎麼買?」「.現在人不知去哪裡了,我不知道。」;中度男生F表示不會寫字請教她,偶而送禮物給她表示感謝,中度女生B表示印象深刻的是收到生日禮物「存錢筒」,「媽媽罵我說不可以和男生黑白來…現在都沒有和他講話了(淚眼盈框)」。

 

智障者兩性交往動態萬花筒

從喜憨兒的關係發展看,Reiss(1960)愛情發展車輪理論似較能解釋喜憨兒的感情發展:例如根據訪談學生交往經驗自述、描述其他同學情形以及受訪老師觀察分析(1)相處融洽階段:重度異性相處時,常常微微笑、哈哈笑,中度異性相處互相請教;(2)相互自我坦露階段:重度眼神流露喜歡、互相靠近或常常打來打去或寫紙條姓名地址傳遞,請人寫情書,或有怪異行為表現如女生D下課按開教室錄音帶音樂故意放得很大聲,當一般同學或老師制止,叫她關小聲,她沒有適當反應,又不斷發出奇怪笑聲,而唯有屬意的他制止,她才恢復正常反應,這樣引起注意的行為產生操作制約連結,反覆出現一段時間;中度表示我們在一起聊天,講一些個人印象深刻的往事或分享秘密;(3)相互依賴階段:重度說他叫我買飲料,他拿餅乾、雞肉給我吃,中度彼此幫忙學習、做事方面幫忙拿飯盒、打菜,掃地拖地、認字學習;也有女生寫信勸說男生,希望他言行不要大小聲、不要打架等,男生送禮物給對方;(4)個人需求的滿足階段:例如智障者A表示肯定他喜歡我,因為我對他很好,也表示他沒有缺點;如此感情正向發展循環如車輪轉動,但是因為智障者相互依賴給予對方滿足需求相當有限,因此單純互補行為表現重複現象以增強彼此情感發展,由於中重度智障者不分性別均表示喜歡聰明的異性,解釋聰明是跟我差不多的,兩個配對,感情能感受和諧滿意;如果與一般人互動相互依賴和滿足需求這兩個階段較難形成雙向對等關係,兩個智障互相依賴不協調或心理感受不平衡時,那麼友誼愛情車輪也會逆轉,變成分手或消失,例如E說逛夜市她買小豬存錢筒叫我出錢,我不要我沒錢啊之後她說要跟我切(比出切的手勢)。

(二)家長對智障子女異性交往的態度分析

異性交往方面不論障礙程度,家長贊成和有條件贊成較多,雖然有家長口頭表示戀愛無條件,行為模式還是顯現有條件-例如家長B贊成戀愛無條件,雙方甲意就好;戀愛的條件沒有明說,暗地裡態度是表示要先看看;男方家長D採取比較民主開放的態度,認為孩子喜歡的對象如果自己看了沒有疑慮,對方家長也願意,可以讓他們交往下去;保守謹慎的重度男方家長E不贊成戀愛的對象是智障者,告誡兒子不可以對智障異性表現親密行為,家長對子女異性交往態度呈現下列類型:

1.                    尊重智障者愛的權利-家長C贊成身心成長階段,「愛是很自然的不能剝奪它」

2.                    好奇型-「如果他會戀愛,表是他變聰明了。」

3.                    神經質權威限制-中度女生B說:「不曉得,只是有一點點喜歡0育而已,不喜歡!我媽媽叫我認真讀書,不要亂想」

4.                    完全保護型不信任異性交往-極重度女方家長C表示即使對方是健康的人也不贊成,因為孩子心理發展沒有愛的能力,尤其對象不適合時,不管孩子的態度如何,都會去阻止對方追求。

5.                    協議型-男生有喜歡的對象,和女方家長商意決定是否同意讓他們在一起。

二、結婚成家態度分析

(一)智障者結婚成家態度分析結婚的意向分析

1.                結婚的意向:(1)未婚智障女生的結婚意向:受訪者中度智障A表示肯定想要將來結婚、一位中度智障B接受家長看法可能結婚、一位重度智障D表示肯定不結婚,一位重度智障C對婚姻的感受偏向宿命表示非常負面,認為嫁人會受欺負;(2)未婚中度智障男生的結婚意向:青少年男性E、F兩位對結婚意向表示肯定,但是對結婚的意涵不清楚。

2.智障者婚姻概念

1)適婚年齡的看法:除了不結婚、害怕結婚者之外,中度智障者認為二十歲至三十六歲之前自己適合結婚。

2)對於訂婚的概念:中度智障男生女生各一位正確表達民俗訂婚的信物是戒指,未說明訂婚的涵義,其他表示不瞭解。

3)對於結婚的概念:女生方面一位中度智障對於結婚有婚禮和證書的概念,一位中度智障者認為結婚對象的性別是異性,有共同居住的概念,重視結婚需要家長同意才正確,缺乏法定結婚概念,一位重度智障表示要請客;男生方面表示請客、同床、生子概念。

3.智障者擇偶概念

1)擇偶條件方面:中度智障女性重視未來另一半外貌 、個性和責任感如會照顧自己或小孩,不要抽煙吃檳榔喝酒、大小聲罵人、暴力傾向者;重度智障女性重視經濟取向,要有工作能力;中度智障男性重視生物性條件,愛要漂亮的,其次是品德方面要乖的。 

2)選擇與智障者(本校同學)結婚的意願:中度智障者A表示考慮和聰明才智差不多的對象結婚,中度智障者E不要比自己笨的。重度智障C不確定表示對象的智能,唯恐自己被人欺負,重度智障D不嫁智障者。受訪者中重度智障會表示不要和笨的人結婚,卻又完全忽略辨別智能高低有客觀指標,基於啟智學校環境生態因素,部分同學近水樓臺,日久生情,不排斥智障者,而且一般人認定的智障者就是他和她主觀自我評價、自我偏好的聰明者。

4.智障者家庭生活概念

1)智障者自己認為會處理的家事:中度智障A.E.F會掃地、拖地、洗衣服還有晒衣服,中度智障B媽媽若加班,會煮菜給妹妹吃,重度智障C煮飯會,煮菜不會,重度智障D說會煮麵、忘記怎麼煮;由此可知智障中度會處理簡單家庭內事務,重度智障缺乏處理家庭事務能力。

2)夫妻相處的觀念:中度智障女生A.B認為不要吵架、也不要打架,有話慢慢講,不要講那麼大聲,重度智障女生C處理夫妻衝突反應是發脾氣削東西、舉刀等以牙還牙,以暴制暴態度;中度智障男生E主張男主內女主外傳統思想,認為以後賺錢要拿給她,強調工具性角色,太太要煮飯給人吃、掃家裡地板、擦地板。希望兩人做匯吃疼尪疼某攏有也顯示具有表達性的情感支持。由此可見,智障者與一般人相同希望俱有表達性的情感支持家庭互動模式,此家人關係情意表達,是面對未來建立健康家庭,增進溫馨氣氛需要努力方向。

但是對於婚姻衝突缺乏適當處理能力,需要加強輔導自我覺察刺激反應因果連結,以免產生婚姻暴力。

(二)智障者家長對智障者結婚的態度與背景分析

1.家長對智障子女的婚姻態度是基於Maslow的需求層次論,認為隨著身心成長發展性生理的需求層次能夠滿足時,會進而祈求基本生

活照顧安全的保障、更期望愛與隸屬的承諾,逐漸提高需求層次,家長發揮設身處地同理心以滿足子女的需求為出發點,尋求可能的

配對,因此形成有條件贊成結婚的立場。

2.智障者家長對於智障子女結婚的條件決定因素,研究者認為適合以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分析其態度形成的背景,

此理論1960由社會學家Homans、Blau、Thibaut、Kelley等人共同建構而成。(sabatelli & Shehanl993),對人性的基本假定:人都

追求酬賞避免懲罰,個人和他人的互動過程中,會尋求最大利益與最少成本,會利用有限的訊息計算酬賞,並考慮替代方案,評估酬

賞成本的標準人人不同,個人認定他人行為的重要性因人而異而且隨時間改變。

3.社會交換架構的交換焦點包含人際間交易(Huston&Burgess,1979)為什麼兩人互相選為伴侶,家長一方面表示尊重子女意願另一方面女方家長的考量對方經濟能力、智力遺傳、品德,還有特別的是男方家長考量,是否增加人力獲得適當照顧,家長企圖增加最大酬賞和付出最小成本是很正常的社會心理現象。

4.舉訪談之例,如智障重度之女方家長B希望對象聰明一點、窮一點沒關係,可以金錢財物成本(rewards)彌補智障女兒不會處理家務的缺點,並期望以此換取對方永久的愛與照顧之酬賞(costs);類似這樣的家長財力充足,卻又對孩子的婚姻沒有信心,如何避免女婿以結婚為手段,騙取豐厚嫁妝財產之後遺棄智障者,成為結婚取向的隱憂。

5.家長聯想到運用社會福利信託制度的辦法請人幫智障女兒保管嫁妝財產,以促使相互性(reciprocity)的公平、互惠實現,當對方照顧得越多、愛的熱忱愈久,家長也感覺有義務付出或給予什麼去交換所獲得的的理想狀況。

6.如果評估交換資源的結果,酬賞減成本等損失或處罰(Thibaut&Ke11ey,1959)。家長的替代方案是:暫時單身、等待結婚;同居相伴。如家長E說 :沒啦,娶那有要娶那種的,看有沒有娶好一點的,怎能娶像那(哼…); 家長G表示:讓他們彼此喜歡可在一起,另方面也怕女方把包袱丟給我們不管,所以不要結婚彼此雙方父母來溝通,同意後讓他們在一起。

7.對結婚對象也是智障者的態度探討

1)無論子女障礙程度如何,男方家長不贊成結婚對象也是智障者的原因一則是利益子女觀點:智障子女需要被愛護照顧,結婚對象若是無法照顧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就不適合;利益自己觀點:避免增添一代又一代的麻煩、苦惱。受訪者家長D要一個不會照顧他,反而要照顧兩個不是更累。J說:不愛!學校的程度差不多,越南的較好。E說:有的可以自己做,有的連教她都不知怎麼做就麻煩了,效率差,自己自動做才不用氣惱,一樣二樣都要教,我就費氣啦;那種遺傳的較多;不要啊!艱苦啊,自己艱苦,我們也艱苦。

2)女方家長有條件贊成結婚對象也是智障者的原因有因果說、機遇說,如F認為「欠她的就會來娶,前世因果吧! 智障者不能同程度,至少輕度者可以工作賺錢,自理才能彼此照顧或許遇到機會有百分比吧,我的希望是看在這裡」。 B說:會工作、有辦法養她,能互相照顧就好。

(3)家長期望之智障者成家之家庭型態包含典型與非典型家庭,建立其家庭期望與智能正常的人結婚,可能促成和其他類型身心障礙者程度較輕的結婚,或用買賣婚姻,娶外國新娘,達到結婚成家的階段。

家庭觀念非傳統者,可能成為非典型家庭,如家長預期的終身不婚、沒有適當對象單身在家等待結婚或與智障者維持同居關係。

例如

 

三、生養子女態度分析

(一)智障者生養子女的態度

1.智障者生想子女的意願:重度女生C說不要因為不會養,重度女生D已結紮不婚不生,中度女生 A表示不生也可以,中度男生E、F表示要生一個就好,多了氣勞(自己是雙胞胎哥哥)、兩個會打架;智障生意願不生或生一個受上一輩家長和社會教育影響,符合慢半拍節育觀念,現在因為台灣人口結構老化,家庭計畫鼓勵生育宣傳影響,他們生育觀念未來可能又與普遍社會觀念一致時,智障者本身的優生觀念與節育態度行為方法都是教育和衛生單位值得未雨綢摩。

2.根據世界生育統計分析,生育率高低和母親的教育程度成反比,非洲國家如肯亞,子女數生較多而其受教育程度卻較低,世界人口反淘汰,類此的中度智障生養意願較高,重度智障者生理衛生知識、節育知識養育能力均不足,所以智障者家庭本身可能就是高危險群環境家庭,也可能生產更多發展遲緩兒成為殘障兒童。

3.生理衛生方面智障者的認識生殖器觀功能知識較能說出,中度智障對婚前懷孕有墮胎知識,異性交往方面中度避孕有保險套概念,對性病知識貧乏,結婚之後生活有夫妻有性的概念、賺錢吃飯共同生活概念,但是不生子女之避孕行為鰾是老祖母處方,分床就可以不生了,觀念知道避孕行為卻不科學。

4.淺藏問題方面,曾遭遇性侵害之智障者有兩種心理與行為:一是異性交往對象較多,與智障者撫摸行為較多,不拒絕、喜歡交往親密行為較多。另一種是,比較會哭泣,心理責怪自己者,常埋怨被騙受欺負,午夜夢迴騷擾時難以自主拒絕,想反抗時缺乏力量,那種很害怕與無力感、自卑覺、造成常常失眠作惡夢等反應,對於親密行為認為是噁心的,這也影響現在與未來的兩性態度,潛在對異性反抗報復心態。

(二)家長對智障者生養子女的態度分析

1. 家長對智障男女生共同觀點:

(1)染色體異常是高危險遺傳的要教避孕,結紮就不需要教避孕。

(2)結紮家長沒權利,政府不強制,這種事沒辦法決定。或家長看孩子情況發展而決定。

 

2. 家長對智障男生觀點:

(1)                教育程度國小男方家長較不防範逃避婚前懷孕問題。主張對方是智障者要墮胎,聰明的才讓他們生子。

2)智障男生異性交往結婚與生養子女傳宗接代觀念影響比女生獲得較多鼓勵與家庭支持。

3.家長對智障女生觀點:

1)智障家長對女兒的婚姻生活形容詞為走鋼索很危險,沒有期盼結婚,走一步算一步,擔憂多於祝福。

2)避免性侵犯辦法就是不要單獨行動,最好和家長,或同性朋友外出。且穿著打扮儘量中性化。一般問題雙親特殊性器官部分,分別訓教並教導自我保護。

3)重度女生D家長於發現結交之男朋友性探索頻繁時,感到危險暑假結紮,極重度女生C家長因其不會處理月經,經醫師診斷決定切除子宮家長示愛孩子但未經審慎法定程序處理,實質上切除子宮影響損害之外,孩子無生理其困擾較舒服和家長心理無奈。希望照顧其子女更安全快樂的生活。

總而言之智障婚姻的建立與家長觀念有密切關係,生養子女又與其家庭型態性別角色期待、實際功能障礙程度或男女家務分工能力有密切關係,至於婚後生活所需男方與女男家長都認為可以分擔,但是以男方責任較重,家庭支持情況對智障婚姻的影響還有待研究。

五、性騷擾與性侵害

(一)智障者的性騷擾與性侵害態度分析

問學生有沒有被性騷擾的經驗受訪學生答覆及描述內容顯現智能障礙異性同學之間的四種狀態:1.沒有性騷擾態度與經驗。2.親密性騷擾-同儕摸異性,對於同儕異性交往是親密行為表現或是性騷擾很難區分如中度A說:「女生會摸男生」「○彰一直笑不停,說「不要摸我」。如果老師不上課的時候,兩個坐在一起都會睡覺,許○佩都會睡在許○彰的腿上。」;重度C說「他是買東西,買買也,他說要拿便當,然後拿他賈的東西黑白給人家用(餅乾放進女生夾克內胸部間),人家不要啦,」。3.怪闢性騷擾行為-如「○惠還會用嘴巴親親別人的頭髮。」經常喜歡靠近聞頭髮的香味,親別人的頭髮;「○育會踢○燕屁股」。4.曾經被性騷擾-成長發展階段從童年、青少年至成年都有被性騷擾經驗如C說:「那是我厝邊的,這麼小不太記得。是在玩的。」、「…黑白給人家摸。」

智障者對性騷擾的處理態度依據訪談結果可分為下列四種,一、聲音反應型-中度A說「注意旁邊的男生來摸你的生殖器官,我就要大聲講說「不要摸我」,然後他就不會摸了。」。二、攻擊反應型-重度C說「沒人看到他就這樣,媽媽說以後他這樣,(手勢打人狀),他沒看過,洽查某,我國中弄撥水,來這裡不敢,給他篩下(台語),在這裡怕訓導主任。」。三、猶豫型-感到害怕又沒反應型,看對象看狀況選擇反應如重度C說「色狼,那時我沒有說色狼。」。四、小心行動型-中度B說:「我有叫妹妹陪我出去,我一個人不敢出去,媽媽會罵。」

性侵害處理分析

個案重度C當時處理情形:

「那時我忘了跑去大力麵,00國小老師那裡。

「要栓(溜)栓未起。」

「救命(國語),邊啊的人都沒有聽到。(沒有特殊表情,也沒有尾音中氣不足,救字沒大聲,命字音下沈變弱)」

面對未來心理想法:

「很怕再被人帶走,很怕。」「快回家。」

 

(二)家長對智障子女性騷擾與性侵害的態度分析1.減少女性特徵:觀察女生穿著打扮部份中性或男性化2.減少單獨行動:由兄弟姊妹或家長陪同外出解。3.結紮減少擔心:避免萬一懷孕問題煩惱。4.受騷擾堅持提出告訴

.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一)   異性交往:

1.智障者友誼、愛情發展關係,有關懷、信任、依附的本質,會與條件相稱對等、價值相似智障者發展和諧相融、自我坦露、相互依賴、親密需求互補的關係此現象如Reiss車輪轉動,進展順轉時,能力不足者有相互依賴重覆增強行為。無法滿足對方需求減少依賴是智障人際發展困難,容易分手又不自知的原因。

2.智障者異性交往具社會性意義,有兩性特質差異存在,男生較受社會鼓勵,表達交往情形有自我膨脹傾向,中度男生外表、口語表達較具吸引力者有校外異性朋友經驗,女生較含蓄敏感,受家長阻止會退縮。

3.公開場合異性交往行為包含語言聊天、寫信,非語言如送禮物、玩遊戲、打鬧肢體接觸,行為表現方式單純,代表涵義需要個別解讀。

(二)結婚成家

1.智障者結婚意向表達反映自我覺察身心障礙程度適不適合結婚,也反應家長對其婚姻的期待看法。

2.智障者男生結婚期望和觀念是正向的,對結婚的儀式瞭解但法律涵意概念較薄弱。

3.擇偶方面,智障男性建立兩性關係較主動,會基於生物性遺傳選擇外表較有吸引力者,而女生較重視對方品德和溫暖照顧的負責感。

4.智障者不排斥與智障者結婚,家長則以比自己子女聰明和不造成負擔為原則,較排斥智障者聯姻。

5.智障者家長對智障子女大多傾向有條件贊成結婚,其型態與社會交換理論相符,尋求最大利益與最少成本,並依子女條件際遇選擇或安排替代方案,家長建立之智障者非典型家庭態度增多。

(三)生養子女

1.智障者生養子女意願,受家長和社會教育影響,具有家庭計畫的觀念,家長節育、遺傳、照顧能力的考慮較能影響子女節育,其本身節育與養育知識基礎薄弱可能形成危險環境家庭。

2.中度智障者生養子女意願較重度高,生養子女意願數雖少,但是節育觀念和行為能力缺少科學原則,屬於高危險群。

二、建議

(一)輔導上需瞭解智障者異性交往的需求,發展歷程仍要注意其情感表現異常現象,情感消弱反轉之問題原因個別瞭解,以協助彼此互動滿足友誼、愛情關係。

(二)經染色體檢查沒有異常者,如果加強智障者吸引力的培養如外貌、氣質、服裝儀容的注重,可能增加娶到好老婆或嫁好丈夫的機會,達成向上流動與提昇家庭生活品質的效能。

(三)智障者遺傳篩檢應再加強有遺傳因子的智障者手足宣導追蹤輔導和智障者不論生不生養子女都應在校教導其正確的養育能力和婚姻觀念。不應消極忽略教導。

(四)建立智障性教育之支緩網路宣傳對象應包含智障者與非智障者家長,衛生機構應成為智障者家長的教育資源機構加強聯繫與合作關係。

三、未來研究建議

(一)依研究結果,家長看法編成問卷,再擴展對台灣家長對智障者性態度的調查,再深度探訪其背景涵意。

(二)實施親子性教育宜讓家長了解現在的智障子女心理需求,個別實質協助教導方法,增進子女生理衛生技巧和增進與異性人際互動的正常知識、態度與行為。

(三)兩性教育的教材編輯內容可蒐集分析其內涵是否府和智障者現代生活與生涯發展需要,中度智障者性教育有哪些空白課程需填補,心理支援與實質支援是否平衡,還有哪些需加強?以及兩性教育學生不會的數量觀念和自立技能應該設計提早訓練或替代方案指導。

(四)智障婚姻的建立與家長觀念有密切關係,結婚成家、生養子女又與其家庭型態男女角色分工有關,智障者家長期待障礙程度較輕者負擔照顧責任,家庭生活所需男方與女男家長都認為可以分擔,但是以男方責任較重,家庭支持情況對智障婚姻的影響還有待研究。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張昇鵬(民76)智能不足學生性教育教學效果之研究。彰化教育學院特殊教育研究,碩士論文。

陳金瑟 (民88),師院生『兒童性侵害防治』教學教學效果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衛生教育系,碩士論文 p22。

中山醫學院細胞遺傳李宣佑教授主持研究DNA倍增系統應用於易脆Ⅹ染色體之產前診斷可行性評估 計劃編號:DOH84-TD-060 

http ://websrv. Doh. Gov.tw/doh/DOHABS .IDC

陽明醫學院武光東教授主持台北市智能殘障學童中FraigleX發生率之研究計劃衛生署科技計劃編號:DOH80_TD_033 http://websrv.doh.gov.tw/doh/DOHABS.IDC

鈕文英(民78)國中啟智班學生的性教育。特殊教育季刊30,39~43。

蔡光仁(民84)智障者的性教育。特殊教育季刊57,29~34。

宴函文等著(民89)性教育。性林文化出版社。

許慧玲譯(1997)個人建構心理學入門 解讀你的心靈 Vivien Burr & Trevor Butt 原作 台北:心理

王瑞琪、莊雅旭、莊弘毅、張鳳琴譯(民81)金賽性學報告/瓊.瑞妮絲(june M.Reinisch,露絲.畢思理(Ruth Beasley)作p452-453

英文部分

Balester,R.J.(1971)Sex education:Fact7Fancy.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5,4,355-357.

George A. Kelly   Further Applications of Kellyan Throry P358-359

Gender Difference in Effects of Pysical Attactiveness on Romantic Attraction:A Compairson Across Five Research Paradig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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