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民主與資訊監控

文化資傳所  許家銓

一、前言

    「電子民主」(electronic democracy)是隨著網際網路興起的重要概念,強調透過資訊科技的實施,達到直接民主的目的。亦即,公眾與政府的溝通可以直接透過電腦及網路的運用,創造新的互動空間,以實施民主的理念,特別當傳統代議政治及大眾媒體無法充分發揮原有功能時,網路民主似乎是另一種勢在必行的民主新方式。不過,有人認為,這樣的觀點似乎過於樂觀,雖然指出了新科技將會為人們帶來可欲的結果,卻忽略了新傳播科技引進到社會的過程,以及可能招致的負面效果。他們不僅跳過影響資訊科技發展與使用的各種政治與經濟等物質條件,同時忽略資訊科技也可以作為便政府控制更細緻控制資訊工具的可能。

即便各界對於資訊科技的發展有著不同的觀點與評價,但不容否認的,資訊科技著實地影響著人類社會的諸多面向,特別是網際網路的出現,不僅為生活帶來了更多的便利,同時,資訊的流通與取得也更為快速與自由。

然而,在現實的世界中,網路科技的興起是否真像科技樂觀主義者所預言的美好世界?國家與人民都有平等參與互動與決策的可能?或者,此種資訊科技反倒強化國家控制資訊的形式與力量?資訊科技在現代社會中,是扮演著促成國家對資訊精密控制的角色?或者成為民主社會的公共論壇?

 

二、資訊控制與電子民主的理論探討

(一)、國家控制資訊的類型

國家透過資訊的使用,進而操控社會的形式是多樣化,一方面可以利用資訊的蒐集來達到監控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藉由控制資訊流通的不同方式來操縱資訊的內容,進而成為「思想管理者」。

1、國家蒐集資訊監控市民社會

「監控」(surveillance)即是對訊息的控制以及某一群體對另一群體的活動所進行的監督,反過來又成為權威性資源得以擴充的關鍵性因素。對國家而言,資訊不僅是用來了解及組織社會的重要的工具,同時藉由資訊對民眾活動的資訊蒐集來掌握市民生活的各個面向,並進而鞏固既有的合法性地位。Giddens指出,現代的民族國家扮演著「權力集裝器」的角色,作為生產及分配資訊的流通的中心,透過資訊的蒐集與儲存,進而對不同的群體進行監控,相對的也成為權威性得以擴充的關鍵性因素。

不過,蒐集資訊只能視為控制社會的手段之一,國家有時也會採取「資訊禁止」與「資訊提供」的不同方式來控制資訊與穩固地位,特別是國家控制媒體資訊流通的種種手段,更是不可忽略的面向。

2、國家控制資訊的流通

  蒐集資訊、儲存資訊只是國家監控市民社會的一種方式,事實上,政府和其它相關的官僚機構,現在更詳盡且系統地把向報紙、電視等媒體提供官方政策的解釋,當作是自己的任務,換句話說,國家越來越多地參與「資訊管理」。此種資訊管理的型式包括管理、封銷、欺騙性的報導,雖然,資訊管理對資本主義國家早已司空見慣,但當其面臨威脅時,資訊控制的情形更為嚴重。

    在「資訊禁止」的作法上,首先是掌握資訊供應者的所有權。不同的政經體制採取不同的政策規劃媒介制度,限制媒介的經營,有時也會透過媒介經營執照的發放,培植友好媒體,排除異議的經營者。同時部分國家對於不願聽從執政者命令的媒體,則採用沒收宣傳品或傳播器材、關閉廠房、對媒介工作者處以刑罰等嚴格的方式,來限制政治反對人士擁有自身的傳播媒體。

事實上,有時國家對言論限制的作法,不僅會傷害對表意的自由,同時,無法保障人民民主理念,促進公共議題的討論,更可會造成政府的濫權。

不過,隨著「知的權力」意識高漲以及資訊公開的相關法案的制定,國家對於資訊的控制較少採取暴力的手段限制人民取得資訊,反而以更積極的制定資訊公開法,並提供相關的服務,讓民眾有更多接近資訊的機會。

另一方面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國家也開始透過網際網路主動提供相關的資訊,並且藉此與人民進行資訊交流與溝通。然而,這些作法是否便代表著政府對資訊不再掌控,甚至採取開放的政策讓資訊自由的流通?或者人民與國家間已經享有平等的資訊權利?

資訊的控制與流通是必須經過媒介的過程,當此種媒介表現出中立、無害的面貌時,更容易達到資訊操控的目的。而資訊科技的出現正結合了科學與媒介的特質,不僅作為中立性的資訊通道,同時符合許多人對直接民主的樂觀期待,公眾因而能夠全面參與政府的決策過程。

事實上,這些看似中立與客觀的資訊都具有價值與目的性,而當人們相信資訊中立的想法時,便容易忽略是什麼樣的目的與機制來進行資訊的選擇,而這些被看似中立性機制而選擇運籌資訊,又帶有多少操控者企圖加諸於使用者的意圖等問題。特別當整個社會迷漫著資訊科技的中立與樂觀氣氛時,資訊控制的手段也正逐漸的依存在科技中立的意識形態中。

Schiller的觀點提醒我們,國家控制資訊的方式是多樣且多變的,除了剛性的限制資訊獲取以及柔性的公關手段包裝外,建構中立性的各類機制更是一種高明的手法。尤其當人們樂觀地將資訊與資訊科技視為是中立、無害的工具時,此種迷思也正深刻地構築成我們的意識形態。

(二)、電子民主與公共領域

1、電子民主是實踐民主的新方式

    「電子民主」意指民主政治體系中,透過電腦和網路的使用,以傳遞資訊和通訊、整合與分享利益,並進而形成決策。科技樂觀主義者認為,科技創新與資訊傳播帶來的不僅是經濟型態的轉變,同時也改變了政治生活,迅速地豐富了人類的物質與民主。在資訊社會的政治生活中,不僅能夠在網路直接投票、獲取更多資訊,並利用電子郵件來表達意見,同時也讓草根的社運團體擁有了發聲管道。

    資訊社會的倡導者樂觀地認為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將會對民主政治造成深遠的影響,資訊與傳播科技的發展對既有的體制帶來了諸多的挑戰,包括國家體制、學校、政黨等堅固的傳統權威都必須調整其原有的運作模式,以迎接伴隨數位革命而來的普及性公民參與。另一方面,傳統政黨控制優勢的減弱以及大眾傳播媒體第四權功能的不彰,亦加速了網際網路成為另一種公共領域的可能。

因此,網際網路挑戰了現存政治組織對強勢媒體的壟斷,同時使公民為基礎的民主得以得以復活。進一步來看,傳統媒介在公共論壇的實踐上確實有其侷限性,然而,網際網路和其它傳統大眾媒體最大差異在其具有互動性、去大眾化與異步性等多項特質,此外,網路使用身分的流動性,也突顯了網路反階層的本質,在這種結構之中,網路空間的討論比現實世界更接近平等主義的水平。

    雖然,透過網際網路能夠促成新的民主形貌,但現實上仍充滿諸多的挑戰,除了面對普及問題與社會規範、法律爭議之外,電子公共領域還要面權對力與金錢的操控壓力。換句話說,電子民主的理想並非憑空想像、從天而降,是需要相關物質條件的配合,特別在通訊科技越來越資本化、私有化以及在人口特質、社經地位已成為限制資訊科技使用的資本主義社會中,是否能夠建構一個平等近用的資訊環境,是達到電子民主的首要條件。

2、電子公共領域需要制度化的保障

「電子民主」與「公共領域」在理念上是相近的。它們共同提出規範性的理想,為傳播媒體作為民主政治發展的基石,勾勒一個可期待的藍圖,在這個藍圖中,理性、平等、自主、互動的辯證過程是不可缺少的要件;然而,這個可期待的藍圖同樣面臨到現實的溝通的危機,特別是在實踐中,因資本、階級、性別、溝通能力等權力因素所造成的不對等關係,往往是這兩個規範性理念難以落實的原因。

Habermas認為在distorted communication)的情境中,壓迫性的社會力量介入,造成個人「傳播能力」無法發揮,因而導致所「假傳播」或「假意識」的出現。針對此點,Habermas提出「理想言談情境」與「普遍語用學」的概念,認為真正傳播是在一種無壓迫的狀態,人們能夠自主性的互動、言談,同時所使用的語言必須是一種有效的聲稱,溝通是出於真誠態度的互動。

無庸置疑的,「理想的言談情境」、「公共領域」和「電子民主」的概念一樣,並不是全然架空、缺乏物質基礎的ideal type,事實上,它們都必須面對現實環境的挑戰。不過,透過法律的過程便有實踐的可能,至少,這是現代社會中對傳播權力的基本保障,特別人類互動越來越依賴媒介,而媒體卻日益集中與私有化的今日,積極尋求落實此一概念的方法,便顯得格外重要。

 

三、結論

    電腦網路的出現打破了人們過去對媒體簡單想像,數位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各類的資訊可以自由的流竄,每個人都是有權力資訊創造與提供者,更加深了新科技難以抗拒的魅力,其瞬息萬變的互動方式,也造就了不少Rogers所稱的「新事物的過度迷戀者」,樂觀地認為新的傳播科技發明與使用,必然會為人類帶來正面的利益。

這樣的觀點似乎過於樂觀,雖然指出了新科技將會為人們帶來可欲的結果,卻忽略了新傳播科技引進到社會的過程,以及可能招致的負面效果。他們不僅跳過影響資訊科技發展與使用的各種政治與經濟等物質條件,同時忽略資訊科技也可以作為便政府控制更細緻控制資訊工具的可能。

    Schiller提醒我們,在分析資訊科技的建構時,必須注意新資訊科技對誰有利?在誰的控制下被實施?國家使用看似「中立性」的資訊科技,以及建構資訊自由流通的美好圖像,在某種程度上,確實讓人民以為資訊科技的客觀、多元的特質,已經打破國家控制資訊的企圖與能力。

    然而,這種科技樂觀主義的意識型態,卻成為政府操控資訊的新手法,因為國家本來就會隨著環境的變遷採取不同的監控方式,因此,此種科技中立的迷思不僅建構了我們腦中的政府圖像,同時也阻礙了人們反省資訊選擇以及平等流通的問題。

 

參考書目

Giddens, A.(1985). The Nation-State and Violence.胡宗澤等譯(1998),《民族國家與暴力》,北京三聯書店。

Schiller, H.(1973). The Mind Managers.王怡紅譯(1996),《思想管理者》,台北:遠流出版社。

McQuail, D.(2000). McQuail’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陳芸芸譯(2000),《最新大眾傳播理論》,台北:韋伯文化。

Webster, F.(1995). Theorie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馮建三譯(1999),《資訊社會理論》,台北:遠流出版社。

Jordan, T.(1999). Cyber power. 江靜之譯(2001),《網際權力》,台北:韋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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