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生涯家庭孩子托育問題的探討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吳秀玉

壹、前   

     家庭乃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家庭結構的穩定與否端賴家庭是否具備應變調整的能力。為因應當代社會雙生涯家庭孩子教育問題的需要,家人同心協力,讓在職的母親承受較低壓力,平安的渡過育兒期,且能充分獲得照顧與教育出有用的子女;使在職母親一方面繼續對社會有直接貢獻才能的機會,一方面也能充分發揮其親職功能,達到善生、善養、善教的目標。

    在今日社會雙生涯家庭最感煩惱的是,孩子放學後的托育問題,根據一項由文化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所倣的調查研究報告指出:除了家中有成人照顧的小朋友外,其餘學童以「自己照顥自己」或「兄弟姐妹互相照顧」的情形最多,隨著學童年級增高,學童照顧自己的比例也增多:同時,就業的母親讓學童自己照顯自己的百分比,比未就業的母親多。學童課後安排的方式,通常和學童年級,母親就業與否,居住地區及子女喜好等因素有密切關係。

貳、現代孩子面臨的挑戰

    儘管家庭不是撫育照顧孩子的唯一場所,而孩子的人格發展也不完全都由父母所造就.,但是,不容否認的,家庭是滿足子女多種需要的地方,而家庭父母正是這些需要的主要提供者。父母親皆就業的家庭,對於子女的照顧可能較無法周全,至少在上班時間內,常無法兼顧子女們的生活起居與教育。在就業母親逐漸增加的今日,有關其子女照顧教養的安排,特別是受到重視,畢竟,養兒育女是父母責無旁貸的天職。

    女性在婚後生兒育女是否就與自我的充分發展絕了緣呢?在當前的社會情況下,有不少女性因婚姻、因兒女的羈絆,而退出工作行列的事實,證明了就業角色和家庭角色衝突之困擾的難以排解。在身兼「二職」的情形下,造成身心俱疲。不過,也有不少家庭克服了困境,透過家人、保姆、佣人的協助及失妻雙方對兩性角色及親職角色的重新調整,使得情形大為改觀。

    從種種跡象顯示,對角色處理得當,有在職母親的家庭,不見得就不美滿.,況且夫妻倆均從事有收入的職業而減輕了丈夫養家的壓力,有足夠的財力栽培孩子,改善家人的生活。而在雙生涯家庭中,只要用心安排,親職功能的實施,並不是一件太困難的事。尤其是夫妻雙方互相體貼、互相幫助,育兒期的辛苦反

倒成為來自甜蜜的回憶,也是很快樂的事。

    研究發現,父親在與孩子相處上花較多時間,這是可喜的現象,多和孩子玩,陪孩子,逗孩子,和孩子講話、聊天,對增進親子關係很有幫助.,也說明了今日的父親可能不再是道貌岸然的樣子,而是比較和藹可親的。不過,父親對孩子的照顧在整體而言,仍然略顯不足。

    在孩子方面,有些在幼稚園,甚至國小階段,還得由大人餵飯、洗澡、帶上床,嚴格說來,未免依賴性太大,不管母親是否就業,這此生活常規訓練,在三歲左右就得進行,最遲也應在六歲以前完成。孩子愈早學習,對親子雙方愈好;事事仰賴父母的孩子,常讓父母疲於應付而無餘力教育他。為此,現代的孩子也要面臨許多方面的挑戰,這些情況也帶給父母們不少的困擾。

參、雙生涯家庭對孩子的照顧

    雙生涯家庭父母日常在照顧孩子上,擔任那些工作、為孩子們做了那些事情?專家學者們都曾做過調查,根據資料顯示,隨孩子年齡之增長「餵孩子吃東西」、「幫孩子洗澡」、「替孩子整理東西、收拾房間」、「陪孩子、哄孩子、和孩子玩」、「和孩子講話」、「說故事給孩子聽」、「帶孩子去睡覺」等工作,有減輕的現象。而「指導孩子倣功課」、「督導孩子練習學校以外之作業」等工作,則加重了很多。

    比較言之,身為母親者為孩子做的事較多,在調查資料中,無論是那個年齡階段,各項雜亂工作,通常由「母親做」的百分比,幾子均高於通常「父親做」、的百分比,且高出甚多,由此也可以看出,當前母親對孩子所負的角色,比父親來得重要。

    根據調查資料指出,在孩子三歲以前階段,父親比較常做的事,依序為陪孩子、哄孩子、和孩子玩耍(在六十三人中佔了百分之二五點三).、「和孩子講話、說故事給孩子聽」(在四十七人中佔百分之一九點一)、「幫孩子洗澡」(二十九人中佔百分之一一點六)等。

     母親比較常做的事情,依序為「替孩子整理東西、收拾房間」(在二百零八人中佔百分之八十三點一)、「帶孩子去睡覺」(在一九二人中佔百分之七七點四)、「為孩子預備膳食」(在一九一人中佔百分之七七)等。

      當然,上述三類調查顯示,父親較常做的工作,母親更常做,分別為百分之五三點八、百分之五六點一、及百分之六八點七。孩子到了幼稚園階段,「接送孩子上下課」通常由父親做的百分比相當高(在三十七人中佔百分之一八點八),其次,是「陪孩子、哄孩子、和孩子玩」(在一二十五人中佔百分之十七點八)、「和孩子講話、說故事給孩子聽」(在三十人中佔百分之一五點二)

     通常由母親做的項目,依序為「替孩子整理東西、收拾房間」(在一六二人中佔百分之八四點三)、「為孩子預備膳食」(在一六二人中佔百分之八二點二)、「洗孩子的衣服」(在一六二人中佔百分之八二點二)等,同樣的,所有父親最常做的事母親更常做。

    在進入國小階段的孩子自己處理身邊瑣事的能力日漸增強,不必再依賴大人事事協助或代勞,所以在若干項目上,父母親都不必做的百分比提高許多,例如,吃東西、洗澡、上床睡覺等等事情,自己都可以做,不必再煩勞父母幫助。

    在這個階段,父親通常做得最多的是「接送孩子上下學」(在五十一人中佔百分之一七點三)、「指導孩子做功課」(在六十六人中佔百分之十五點五)、和「陪孩子、女孩子、和孩子玩」(在四四人中佔百分之十四點九)等。

    母親通常做的依序為「為孩子準備膳食」(二四七人中佔八四點三)、「洗孩子的衣服」(三二九人中佔八十點七)、和「替孩子整理東西、收拾房間」(二一四人中佔七二點三),除了「接送孩子土下學」外,其他項目,亦是母親做的比父親多。

    若進一步檢定孩子不同年齡階段與工作者之關係,可發現除了「為孩子準備膳食」、「洗孩子的衣服」二項外,其餘各項均因孩子年齡階段的不同而工作者有顯著之差異。畢竟,煮飯、洗衣一般都是為全家人而做,即使孩子年齡漸長,由孩子做的可能性也並不高,所以差異並不顯著。

肆、雙生涯家庭對孩子的安排

    雙生涯家庭父母在其上班時間內,對於子女照顧的安排,常得花費一番功夫,除非是自營事業者,否則,若受雇於私人或政府機構,每天或經常將子女帶往工作地點是不適宜也不被允許的事。

    即使是自營事業者,為了業務的關係,亦不太可能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一般而言,最常被採用的兩種方式是機構式的照顧和非機構式(或家庭式)的私人照顯.,前者為育嬰中心、托兒所或幼稚園,後者如保姆、家人。有的家庭僅採用其中的一種方式,有的家庭則兼採二種方式。

    對於未達三歲的孩子,就業父母所能交托之機構,最常被提及者,是托兒所或育嬰中心,不過,由於受托三歲以前孩子的托兒所並不多,育嬰中心尚不十分普遍,所以在照顧時間的安排上,以托人照顧為多,也就是當天夫婦上班時托家人或保姆代勞,下班後即自己照顧(在一六五人中,佔百分之五五點四)

    至於幼稚園階段的孩子,如果父母均上班,上幼稚園或托兒所是個極自然的選擇,因為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幼稚園或托兒所除了可供托兒外,另有其價值與意義,早巳被許多父母視為學前不可缺之教育。當然,送孩子上那家托兒所或幼稚園事先都經過打聽、參觀及某種程度的考慮斟酌才決定的。

    根據資料指出,幼稚園或托兒所受托時間以全日托為多,換句話說,可便於配合上下班時間,而無需另托他人(在一二二人中,佔百分之六一點一)。那些有國小就讀孩子的父母對於孩子的照顧亦以「由夫婦配合照顧,無需另托他人」(在一○三人中,佔百分之三四點六),及「下班之前有人照顧,無需另托他人」(在九七人中,佔百分之三二點六)二者居多.,在這個階段有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孩子不需人照顧的不少(在六七人中,佔百分之二二點五)

    在照顧孩子的時間安排土,根據一項調查指出,在每一項工作上,照顧孩子時間的安排與就業母親對子女的照顧均有極其顯著的關係。在照顧時間內,若為父母配合或下班後自己照顧者,則就業母親為孩子做的事較多,且遠多於其他安排方式。以「為孩子預備膳食」而言,父母配合或下班後自己照顧者,通常母親做之百分比達(在四八一人中,佔百分之八一點八)

    同樣的,「替孩子整理東西、收拾房間」、「洗孩子的衣服」分別為(在四八四人中,佔百分之八二點二)、及(在四六九人中,佔七九點六)。如果採取其他照顧時間安排方式,可以明顯的發現,就業母親不必做的百分比在各項上提高很多.,相對的,通常母親做者顯然偏低,最高者為「替孩子整理東西、收拾房間」(在五九人中,佔百分之四三點一),最低者為「接送孩子土下學」(在九人中,佔百分之六點六)

    政府機關為了協助雙生涯家庭,解決學童課後寄託的問題,在各縣市教育局協助下,在各國民小學涉有「放學後課托」服務。為雙生涯家庭解決困擾的問題。

    自推出上述服務以來,頗受雙生涯家庭父母的歡迎,並且獲得一般社會人士的好評,其主要因素,有如下之特色:

 一、學校有極為寬敞的空間,可讓孩子活動。

二、有專人照顧,各學校的課後托育教師,均是各學校的老師或曾接受職前訓練的教師。

三、收費低廉,只向家長象徵性的收活動費用。

四、純是學校機構不具商業色彩。

    各縣市小學舉辦這項服務是針對社區需要而推出的,因為目前社會趨勢,絕大多數學生屬於雙生涯家庭,兒童的課後托育困擾著這些上班族的父母們,因此,學童在學校可受到良好妥善的照顥,家長們可以完全放心。學校為照顧雙生涯家庭的孩子課後托育服務,亦妥善安排了作息時間表,除了吃午餐、睡午覺之外,其他如指導學童做功課,例如:心理輔導、行為糾正、說故事時間、美勞工藝時間、心算、趣味英語等附帶活動,以引起學童的興趣。實施以來效果良好,目前還是很多學校有舉辦孩子課後托育照顧。

伍、結   

      總之,家庭親情倫理一向是我國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一部份。親情包括夫妻間的伉儷之情和父母、子女、手足之間的血緣之情.;倫理乃維持基本人際關係的道理或原則,個人在其地位上扮演其角色,有合宜的角色行為。

    以父()()之情而言,我國傳統是「父子有親」,即做父母的慈愛其子女,做子女的孝敬其父母。以夫妻之情而言,主張夫婦有別的性別分工型態,各發揮其特點互相補足對方之短缺。經由「男主外,女主內」的方式來實踐男女有別。夫養家,婦操家;他的成就目標是工作與事業,她的成就目標是婚姻與家庭,所以一切家事(包括養兒育女)由她全權負責,他可以很放心的在外工作,發展事業。對於兒女,他只是偶而出面解決問題或施以訓誨,母親在家庭中的重要性自不侍言。

    時至今日,由於社會的急遽變遷,家庭結構的調整,使得傳統性別角色分工面臨考驗。婦女走出家庭,在社會就業日益普遍,使母職角色無法一往如昔,因此,父職角色也不得不因應需要而改變。畢竟,婦女的角色擴展,無可避免的必然增加工作之負荷,在家務處理、子女照顧上有賴先生或他人協助者增多。那麼到底今日社會夫婦倆均就業的雙生涯家庭中,其親職功能實施如何?值得加以探討的課題。誠如一位學者指出的,不良少年問題的發生,其步驟往往是:病因種於家庭,病象顯現在學校,社會使病情惡化。此正說明了照顧、養育、教育子女是父母責無旁貸的事,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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