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少子化的危機-閱讀心得

南華社研所研究生 張國偉

 

  首先,很高興人口老化的問題在現在充滿政治議題的報紙上開始被在乎且討論,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我們不希望人口老化被當成社會包袱,我們應該以正面且積極的態度去面對,並尋求解決之道,這也是可以好好規劃未來台灣發展方向的一個好視角,藉此將利用一年級所修習「人口學」課堂知識,以此篇社論所提之面向,作一些較為嚴肅之檢討,希望釐清未來研究方向。

  根據陳寬政(1985)研究指出,我國出生率開始下降是從戰後死亡率先行下降,至1983年降至替換水準,主因是因為人口週期內在因素影響,年輕婦女生育率下降是因為節育、遲婚、第一胎出生延遲所致;而高齡婦女生育率降低是因為家庭計畫政策所致。換句話說,學者早期已注意到人口數量變化有其妹在結構影響,其一是年齡別人口數量的變化(陳寬正與葉天鋒,1982);其二則是生育年齡的變化趨於集中趨勢(李美玲,1990)。而早期台灣經濟發展程度較低,因此政府提倡人口穩定下降,以提高家庭生活品質,至今演變成低出生的人口老化問題,卻也是始料未及,台灣人口轉型速度完成至今只花了70年光陰,反觀歐美等先進國家卻花費200年的時間才完成,因此,文中第五段提到,台灣出生數量持續下降主因是「家庭計畫」造成人們越來越不想生育的觀念,不是很洽當,家庭計畫真正影響是在於35歲以上婦女,將低高齡產婦生育風險,而使生育步調往前(金泰康、王德睦,1995)。

  對於文中提到第一個衝擊「學校與教育」,我們同意文章說法,但是反觀我們可以藉此建立優質教育制度與學校教育,豈不是更好?只是未來對小孩價格節節升高,亦將會使人們傾向減少出生數量,假設人口想要維持穩定替換狀態,則政府勢必將幫助民眾養育小孩以維持民眾會繼續生育的欲求。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此一問題提出之建議:「未來學齡人口無論小學、中學及大學均面臨入學人數減少的問題,未來十年進入國小、國中及大學人數將分別減少一至二成;五十年後,國小、國中學生亦將減少約四成以上,大學階段人數,更將面臨減少近二分之一的情況。建議教育資源宜配合學齡人口的變化作適當調整,同時教育資源的運用也應由量的擴充,轉為質的提升,並廣為宣導讓大眾明瞭,以讓國家資源作最有效之運用。[1]上述,發現政府部門亦早已發現此一問題,但是如何落實至制度上進行運作,似乎還沒有一個定案,這也是我們必須要努力的方向之一。

  第二個衝擊將是因為高智商的人會越來越少?想請問作者何謂高智商?何謂低智商?人才假設是因為智商的衡量而決定,那麼其他被排除不是人才的人呢?他們就不是台灣的人才嗎?因此作者似乎有些人種優越低劣的意涵在內,這也似乎台灣會造成今天有族群區分對立的主因。我認為一篇社論不應該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起碼該像一篇學術期刊般的謹慎才是,實事求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更何況自由時報名列台灣三大報之一,想之閱讀人數必定很多,起碼社論應該比一般報導來的確實才是。

  在者,第二段末提到日本經濟不景氣我想不是單純少子化所引起的。日本不景氣主因是整體國際經濟變化所引起的,少子化只是一個歷史性偶然性因素,共時性產生,全世界都會經歷此一階段,現今只有中國大陸是從一開始就控制人口數量的國家,其他已開發國家都避免不了人口出生數量下降的歷史過程,而日本的情形也可能是因為經濟不景氣所以產生少子化現象也說不定,因此我想因果關係的釐定必須加以提出證據才是,否則必會給人一種威脅的預言,似乎台灣少子化會造成像日本一樣的經濟大蕭條。

  衝擊國家財政與國家地位這點,我認為老人多不是社會問題,傳統觀念認為「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在台灣經濟需要大量勞動力時,現在的老年人提供大量勞動力,使台灣能有勞動力增加台灣整體收入及外匯存底,現在他們已經年老,我們負起養育他們的責任是應該的,以後我們的下一代也將負起養育我們的責任。因此我們不可本末倒置,必須趁此機會好好建立社會安全制度,老人決不是問題,我們沒好好照顧他們才是一個大問題。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此一問題提出之建議:「工作年齡人口中,高齡勞動力的增加比例大增,未來中高齡人力運用甚為重要。除加強各項職業訓練以提升中高齡之職業技能外,勞工退休制度宜儘速修正立法,有效解決中高齡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此外,有關退休年金的領取年齡應逐步延後,以促進中高齡人力之運用。[2]」而在老年福利、醫療上需求、及老人安養中心的建立,應是刻不容緩的。

  「在學生育」的政策在實行面上有其困難,現在的學生尤其是大學生,每個人無不都是依靠家裡經濟支持,打工者實為少數,學生打工所得也僅供自身求學時花費所需,學生時代結婚生子雖然是提高出生率的好方法,但似乎是病急亂投醫,很多政策面上必須要好好考量。比如,學校設置育嬰設備,給予生育補助等。但反觀先進國家雖然少子化嚴重,但似乎卻沒有學生生育的風氣出現,因此,在台灣仍有傳統觀念的文化中,似乎更難實行。通常都是不小心未婚生子才會有學生生育的情形出現。

  現在人口學家們討論可行的辦法,主要在於提高生育的利潤,提高結婚的利潤,來刺激民眾維持結婚生子的欲望,假設利用公權力強制執行將會造成很多民眾反感並造成社會一陣撻伐,再者因為媒體的渲染,將會造使這些溫和的刺激效果更小。宣導養育下一代的責任,除了個別家庭以外,全體國民亦需負擔相當的義務,視嬰幼兒為我們未來國家之資產,養育責任應儘可能社會化。「兩性工作平等法」除了婦女之「在產假」外,增列「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 及「育嬰津貼」等;而公私立機關團體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政府應給予部分經費補助,這些措施都有將養育費用社會化,實施後應將有激勵婦女提高生育率之效果。

 

參考書目:

李美玲,「台灣地區婦女的生育步調與生育轉型」,人口學刊,13145-166

陳寬政,「人口轉型的形式動態」,1985,人口學刊,81-23

陳寬政與葉天鋒,「日據時代以來台灣地區人口年齡組成之變遷:19051979」,人口學刊,699-113

金泰康與王德睦「台灣地區生育年齡分布對出生率的影響」,1995,台灣社會研究的回顧與前瞻論文集,289-311

 

【網路參考】

1、http://www.cepd.gov.tw/manpower/Population/main.htm.


[1] 引自:http://www.cepd.gov.tw/manpower/Population/main.htm.

[2] 同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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