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與愛

歐貞延  南華大學教社所研究生

孫中興教授提到「愛情目的是什麼?性的目的是什麼?性有兩種目的,一是純粹歡愉,二是物種的繁衍。這跟愛情又有什麼關係?愛情一定要繁衍後代嗎?愛情可不可以不要繁衍後代?愛情一定要有性嗎?愛情可不可以不要有性?這都是有可能的」。[1]性與愛向來很難分得開,相愛的人往往想跟對方做進一步的接觸,所以往往都有性關係,例如:接吻、愛撫、做愛等,或許並未有最後一步的接觸,但相愛的人想要彼此接近是正常的。一般談論性指的是性行為的性(sex),也就市有最後一步接觸的性,亦是本文所指的性。

張明正於1994年針對台灣地區15至29歲未婚及已婚青年男女調查,比較20至24歲以及25至29歲兩個不同年齡層群組在行為模式與態度上的差距,以邏輯回歸分析法得出一些差異,指出台灣地區兩性的性態度變遷者如下:就曾經或婚前有與異性發生過性關係而言,在20-29 歲的婦女當中,已婚者有婚前性經驗的可能性,為同年齡層、相同教育程度以及相同的工作類型、居住與所得安排方式的未婚者在調查前曾與男性發生過性關係的三倍多,且具統計上的顯著性。.又在相同的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及工作類型、及居住和所得安排的情況下,25-29歲的婦女曾經或婚前有性經驗的可能性比20-24歲者約低 31%(優勝比為0.686),且具有統計上的顯著性。[2]

根據Rubin 的研究指出,每對情侶交往的時間是平均八個月,其中四分之三只有一個對象,且有明確的結婚計畫,卻有82%已發生性關係,他們對性與愛的觀點有三類:一是傳統式的性觀點婚姻承諾才是性的必備先決條件,光有愛不足做為性交的理由,禁絕性交才是愛和尊重的表現,但他們仍有愛撫;二是溫和式性觀點,愛是性的先決條件,性是表達關懷與愛的浪漫,但不需要長期或婚姻的承諾;三是開放式的性觀點,愛而性是理所當然的,純粹為性而性已可以接受,性交是約會中的必然,他們能享受偶發或休閒式的性行為,不一定要存有愛意。[3]近年來,由於社會的變遷,人們對於性的觀念與性行為也漸漸開放與多元,性關係不指示一對一的,也有人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伴侶。

 

前苦苓嫂蘇玉珍向媒體公開她與賴燿村、劉正清夫婦合拍的裸照,自爆三人行醜聞。…蘇玉珍在結束與苦苓長達十八年的婚姻後,於2002年十月和賴燿村、劉正清簽下「共同生活約定書」,賴燿村隨即帶著妻兒一家四口先後住進蘇家,過著「三人行」的生活。…為什麼蘇玉珍會拍下裸照?這位友人說,蘇玉珍太單純了,早早就結婚、一直活在苦苓的保護傘下。離婚後,在一個節目中遇到擔任人體攝影師的賴燿村,很快就打開心扉。當初蘇玉珍要簽下與賴燿村、劉正清三人同居協議書時,曾徵詢這位友人的意見。當時她不以為然,認為那有妻子這麼大方,一定有問題;不料,蘇玉珍卻選擇「相信愛情」。賴燿村是人體攝影師,說拍下的裸照是「藝術照」,蘇也選擇相信。[4]

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醜聞,讓「三人行」成為人們談論的焦點,無獨有偶的,亦發生了大專情侶上網找人玩三P的事件,突然間,屬於隱私的性問題被社會大眾拿來當作茶餘飯後的聊天話題,也突顯了現代人親密關係的複雜。

 

某專科李姓學生和念大學社工系的吳姓女友涉嫌上網找男人玩「三P」的性交易,昨天凌晨被台北縣警方釣出。李、吳兩人都說是因好奇才這麼做,而且有三次玩「三P」的紀錄。警方並查知,吳女在念高中時就認識李姓男友,念高三時就曾與李和其他男性玩「三P」,每次都是李上網找對象,再找吳女同行,但他事後瞞著女友向網友收取八千元到一萬元不等的費用。吳女以為來玩「三P」的是李的友人,只是為尋求剌激而已,後來才知男友瞞著她收錢,傷心地嚎啕大哭。台北縣警局板橋分局員警昨天凌晨在網路聊天室發現一名暱稱「情侶找三P」者,懷疑對方可能是要找人援交,於是以「美男子」的暱稱上網與對方聊天。對方說他和女友感情很好,但兩人還想尋求剌激,所以找男網友一起玩「三P」。他並標榜與女友都是大專在校生,生活單純,絕非詐騙集團,且女友雖然不高,但嬌小可愛又溫柔;但他和女友目前沒有收入,因此玩「三P」一次兩小時,須收費八千元;他還說有些網友只希望和他女友性交易,但他堅持一定要加入「戰局」,否則免談。雙方談好價碼後,相約在台北市新生南路見面,員警趕往,當場逮捕在網上暱稱「情侶找三P」的男子及他的女友。[5]

上述兩個案例,突顯出現代人對於愛與性的觀念越來越複雜與多元。在以往的觀念裡,愛情是具有獨占性的,因此,情侶或夫妻之間總希望對方在心靈與肉體只屬於自己,不願意和別人分享,然而,前述者卻願意與其他人一起分享自己的老公或女友,而其伴侶也願意接受並配合,這顯示出,愛與性在並非有必然的關係,而愛情的專一獨占性也受到莫大的考驗。孫中興教授認為「有愛有性當然是最好,但是有些人可能只有愛而無性,譬如說年紀大的人,身體狀況也許不能負荷太多的性,對他們來講,也許握著對方的手就夠溫馨了;小孩子之間的愛也是一樣,他們生理發展還未夠成熟,根本就不會想到性的事情,他們只會希望常常碰面,一起玩耍而已。當然有些人是無愛有性的,像是嫖客與妓女就是這樣,他們之間只有金錢交易,而沒有情人關係。還有一種是無愛無性,也就是普通朋友。愛情不一定有性,有性也不一定有愛,所以說兩者其實沒有必然關係。」[6]

此外,在這兩個案例中,雖然這種行為經過所有當事者同意,但是似乎女性都被隱瞞了一些內情,而男性掌握了整個事件的始末,顯示了男女性再性態度方面的差異。李美枝教授指出:「兩性對性所抱持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對男性而言,性與愛可以不必結合在一起,也就是說,男人可以跟一個他不愛的人發生性關係;但是對於女性而言,性與愛必須結合在一起,她一定要愛你才會跟你做愛。其實性只是為了滿足人的生物性的需求,當然性的歡愉的確是一種感官享受,但是其目的主要還是基因的傳承。人除了有這種生物性的性需要之外,在我們的內心深處還有一種心理需求心靈上找一個特定的依附對象的需求。這種需求是依附母親的一種轉移,它變成了愛情。所以,如果我們只依循生物性的多偶傾向,一味的追求性滿足,終究還是會感到心靈空虛。當你滿足你的多偶傾向時,儘管你今天跟這個好,明天跟那個好,表面上看起來很風光,旁人可能會覺得你異性緣很好,一定不愁寂寞,但當你一個人靜下來時,你還是會覺得很空虛,因為你缺少了那個單一的依附對象。」[7]。李教授這段話解釋了男女態度上的差異,然而對於女性而言,性和愛並非一定要結合在一起,除了上述案例外,筆者亦多次在網路聊天室見到多次以「情侶找人3p」或「敢玩的夫妻檔」之類的暱稱,顯示不只是男性,也有越來越多女性可以將性和愛的界線劃分的相當清楚。

再者,上述兩個案例呈顯出一項差異,第一個案例是現實生活中認識的人,所以其間的三人行不單單只有性層面,有牽涉到愛情的層面;而網路上找人三P的情侶,就只單單涉及性的層面,尋求性的滿足而已。雖然在現實生活中或網路上都有可能發生複雜的性關係與行為,但是,人們透過網路追尋多元的性關係比現實生活中更容易,且牽扯的層面較單純(指較易接受短暫而無愛的性),況且網路隔離匿名的特性,更顯出人們對於性的慾望,也因此有越來越多人透過網路尋求性的實驗,性的觀念與行為也越來越解放了。

紀登斯指出:「性解放就在於結合多樣可塑的性和自我的反思。」只要當事人個方都遵循自主原則和其他相關的民主法規,短暫的性也不需要被禁止;然而,如果短暫的性被當成一種剝削宰制的模式,或者它表達了一種不可抗拒的衝動,那麼短暫的性就不合乎性解放的理想了。[8]性與愛可以是一體的兩面,也可以是單獨的存在,然而,是否合乎個人意志與自主原則?是否有宰制或權力的運作在其間?卻是值得吾人好好思考的。



[1]陳千智、蔡耀明,〈專訪 孫中興教授 兩性的性與愛〉,《科學月刊》,30:2,p.110 - p.114,

http://vm.nthu.edu.tw/science/shows/love/love3/),2004/3/10。

[2]張明正(2001),〈現代化與青年之兩性關係取向-以台灣地區為例〉,《跨世紀台灣的人口與相關現象》學術研討會。

[3] 王燦槐,(性與愛),摘自《心理衛生 --- 適應心理學》課程簡介第七章,(http://webclass.ncu.edu.tw/~wang024/chap7/ch7-2.htm),2004/3/10。

[4] 曹銘宗、陳宛茜、周美惠報導,自曝3P照 蘇玉珍準備好遺書,摘自聯合報,2004/03/10 。

[5]饒磐安報導,〈大專情侶上網 找男人玩3P〉,《聯合報》,2004/03/10。

[6]陳千智、蔡耀明,〈專訪 孫中興教授 兩性的性與愛〉,《科學月刊》,30:2,p.110 - p.114,

http://vm.nthu.edu.tw/science/shows/love/love3/),2004/3/10。

[7]〈專訪李美枝教授〉,《科學月刊》,30:2,p.107 - p.109,http://vm.nthu.edu.tw/science/shows/love/love2/index2.html),2004/3/10。

[8] Anthony Giddens2001),《親密關係的轉變:現代社會的性、愛、慾》,周素鳳譯,台北:巨流,p.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