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網路的大眾使用

葉允斌(南華社會所研究生)

 

一、網路向大眾開放

    歐洲中世紀將《聖經》的解釋權歸教會,把關於宗教信仰相關事宜的最高權威集中在天主教會和教皇身上,對於上帝的話語與理解,教會佔有了最終的決定權。直到16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與印刷術的發明,教會對於聖經解釋的獨占權力受到挑戰。宗教改革家Martin Luther的改革作為,動搖了羅馬教會長期以來的仲介地位,Luther主張所有信徒皆爲祭司,推翻解釋聖經之權操控於教皇之手,他認為「基督徒是萬有之主,不受任何束縛;基督徒也有作萬人之仆的義務,受所有的人管束」,「我請求世人不提我的名,不稱爲路德宗信徒,只成爲基督徒。路德算什麽?道理不是我的,我也沒有爲什麽釘十字架。我不是,也不願作人的師傅。只有基督徒是我們的師傅」。於此,Luther執意將宗教視為一種直接宗教,Luther在《論基督徒的自由》中即提倡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直接同上帝聯繫的權利,而不需通過教會作爲仲介,他主張每個人都有讀聖經的權利,這對於教會勢力來說無疑是一股巨大的衝擊,這明顯質疑了教士對於聖經的專有特權,排除教士可以任意曲解聖經中的話語已達成自我的經濟與政治性的目的。[1] 從社會整體層面觀之,這種情況的產生,乃強調著聖經的「普及、大眾化」,是對於固有教會「壟斷性權威」的反動。英國學者William Tyndale在與崇奉教皇的羅馬教學者辯論時說到:「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規條;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幾年之內,我要使扶犁耕田的農家孩子,比你更懂聖經!」[2] ,這道出了大眾勢力的抬頭,對抗權威組織的一斑情況。

人們初期對網路所懷賦予的「公共性」意義,向所有人們進行開放,換言之,自由使用、共享網路上的資源正是網路作為「公共資產」的本質意義。接續於90年代網路的商業化趨勢,私有化情勢一躍而起,網路的公共性受到空前的挑戰與迫害,資本主義運作邏輯的「封圈運動」的拓及,將網路收編為私有、瓜分網路公共空間、壟斷自由交流的管道。網路的公共性葬送於網路私有化的趨勢,並為菁英階層的人們所掌控,換言之,菁英們將原屬於公眾的網路從公眾的手中強行盜取,事後卻嚴格控制網路,並依據版權(Copyright)規則,反過來控告「盜版」行為;另一方面,又竭力維持網路使用者的「消費大眾」角色,試圖致使網路使用者沉溺於消費循環中,失去質疑與超越的聲音,強行合理化其獨裁、壟斷的行為。筆者認為,1990年代網路私有的趨勢,似乎與聖經遭受教會解釋權的壟斷有其類似處,同樣的受到權威性組織外力的介入,阻礙了大眾溝通的機會。

可以說,Luther的貢獻之一即在於將聖經從受到教會的壟斷情勢中解放出來,創造大眾直接與上帝溝通的可能,並延續造成歐洲歷史上的重大變革。在當代,對於網路私有化的反動表現在Richard Stallman在軟體業掀起的「自由軟體運動」,此運動以主張開放原始碼作為訴求,以實際行動向威權性組織進行反動。

不論Luther、Tyndale對於聖經解釋權的爭辯,或是Stallman在「自由軟體之歌」

中的訴求,均表達了「公共資產」應對「大眾開放」根本的堅持,要求大眾得以實現回歸自我、自由表達、自我定義、自我闡述的自由行動,反抗一批專職作為中介的專職人員,質疑他們負責向人類轉譯、傳達旨意、承擔起祭司的角色。於此,網際網路的大眾化的意義在於網路作為公共資產向大眾開放,大眾可自由使用、共享網路上的資源,而非成為與權威組織或菁英團體相對處於弱勢的「消費大眾」,沉溺於消費循環中,受到權威性組織的操弄與設計。

 

、網路的菁英使用到大眾使用

    20世紀60年代末期,網際網路興起於軍事用途,經由學術界進行相關科技上的研發,並逐漸於90代於商業勢力的介入而大放異彩。然而網際網路的主控權由菁英宰制的現象,氣焰返而愈顯囂張,私人財團、菁英階級以其雄厚的資本與先進技術主宰網路的發展趨勢,於此,網路並未帶來更完美的人類社會生活,而是將人們更進一步的帶入「美麗新世界」的窘境。換言之,資本主義的「封圈運動」仍有效的將網際網路納入其運作邏輯中,網路作為公共資產,受到私有化而喪失公共性意義,試圖於網路空間中建構公共領域的理想,「壟斷」無疑是一種阻礙。

總歸而論,在90年代的網際網路空間中建構公共領域的失敗經驗,或許可以將「私人財團、菁英階層對於網際網路的獨占性」視為網路使用未能普及於大眾的重要因子,這種相似於歐洲中世紀教會對於聖經解釋權的壟斷情況而言,它違反了公共領域具有包容的本質特性,排除了大眾廣泛使用網路的可能當下也許需要關心的現實性議題應集中在:是否應持悲觀論調,感嘆網際網路自由、開放空間的消逝;亦或積極面對既有不合理的情勢,認為網際網路呈現大眾化的趨勢,藉由大眾使用網際網路的普及態勢,大眾仍有向菁英階層提出反動的聲音,換言之,抗衡力量將因為網路的普及,而扭轉大眾絕對弱勢的情境。

網路的普及、大眾化討論非抽象的進行論述Barry Wellman等學者於〈The Global VillagersComparing Internet Users and Uses Around the World〉一文中,在20002001年所做的調查,即比較了北美地區網路的使用與非OECD­­­(經濟合作既發展組織)地區的網路使用狀况,發現北美地區5年前的網路使用者與當今的其他地區有相似的情況 [3]。文章指出網路初期的使用者傾向於社經地位、白人、高教育程度、說英語等特徵為主;但在5年之後的調查中,卻呈顯新使用者增加的趨勢,表示了網路逐漸普及於人們日常生活中:

1. 北美網路使用經驗

北美地區於網路初期的使用者以白人、男性、高社經地位、高教育程度者為主;但到了2000年初、2001年的調查顯示,網路使用者已包括女性、較低的教育程度等較為廣含的大衆,新使用者的比例逐漸增加,此現象指出網路的使用普及趨勢,網際網路不再以社會中的菁英使用為主流。早先的獨占趨勢已被網路使用的普及現象所打破。

2. OECD­­­地區

在非OECD地區,社會中的菁英階層為網路的主要使用群,這種狀況尤以開發中地區為最。由教育程度觀察,以非洲地區為例,即有47%的網路使用者為研究生教育程度以上;低於高中程度的使用網路者只有9%的低比率。這種情況與北美地區5年以前的調查有相似之處,說明地非OECD地區的網路使用乃以菁英階層為主。

在非OECD地區的網路使用經驗也與美國有相似的情況,有相同的因素影響著網路的使用,包括:教育、性別、年齡等。作者認為,一旦使用者成為電腦使用的熟練者,全世界的使用將傾向趨同時情勢,換言之,網路使用的新手的增加,顯示了網路普及的成就。從另一方面觀察,本研究結果可以發現,在北美地區的網路使用將愈為融入大衆的日常生活當中,網路並非獨立人類生活而存在,而是成為人類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它强化了人際之間的互動關係。就此,美北經驗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基于網路的逐漸普及趨勢的情况(條件)下,各國之間的網路使用情形將有朝向當今北美的大衆化的可能;此外,藉由網際網路媒介,亦强化人際之間溝通、交往的强度。

從經驗數據的討論,或許可以佐證網路普及與大眾化使用的趨勢。於此,筆者試圖進一步討論:當網路的使用普及,使用的量變條件將產生人類社會本質上的變革。在政治場域中,將掀起一波新型的政治型態,當中大眾藉以網路進行動員、組織反動勢力,抗衡既存的權威,揭示大眾於政治性公共論域中應有的參與權利。

 

三、創造大衆新型的溝通平台--量變到質變的討論

當網際網路以普及、低價等方式致使大眾得以直接且輕易地接觸時,網際網路的真正潛力才能就此發揮;正如聖經之於大眾一斑,脫離教會對解釋權的壟斷,人們得以實踐回歸自我、自由表達、自我定義、自我闡述的自由行動。換言之,將因為網路的普及趨勢,而形構出大眾的溝通平台。

筆者認為,一旦網際網路以更為普及趨勢使大眾取得網際網路的使用,以簡易的操作規則對網際網路駕輕就熟,一股漸進的變遷即有可能轉化為階段性、本質性變革:「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表現了不同社會型態的興起,如網路文化研究者Howard Rheingold所言:「這個基礎建設讓人類可以進行以往不可能的溝通。下一個移動通訊的殺手級應用不會是硬體,也不會是軟體,而是社會行爲的改變」。

在德國哲學家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的討論中指出,量變與質變之間呈現辯証、相互轉化的過程。他認為,量變表示事物在數量以及程度上的逐漸且不顯著的變化;而質變則表示事物呈現顯著、根本性的變化。在性質上,量變是漸變的:表明事物變化的連續性過程,在量變的過程中,事物自身性質保持不變;而質變是突變的:它表明事物變化的階段性,質變的實現,使事物的根本性質產生了變化。將兩者聯繫而論,量變與質變是統一的,量變與質變作為事物發展的兩種狀態,任何事物的都要經歷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因此,兩者統一於事物的發展過程中。量變是質變的前提與必要條件,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量變和質變互相連結。量變與質變發生的原因相同,兩者都是事物自相矛盾、互相依賴又相互鬥爭而推動的結果。

    大眾接觸網路上量的增加,在政治上的運用,經由手機、掌上型電腦、手提電腦等多元化產品,短短一則簡訊,即有可能動員龐大活動參與者,進行立即實踐的政治活動,「快閃族」正是最佳例證。可預期,抗衡權威組織的力量隨之而起,政治性訴求的表達將更為強力且直接,普遍使用網路的人不再侷限於菁英階層,更包含廣大的大眾階層。新型的政治型態將突破固有的「菁英政治」型態,以本質性的變格邁向「大眾政治」的涅盤境地。



[1] 參見 方興東 著,從聖經到軟體再到媒體的開放:兩次變革與三大運動〉,http://tech.tom.com/1126/1898/20031126-68773.html

[2] Tyndale所言,可以回溯於新約聖經緒言中的Erasmus話語:「我能希望每位婦女可以讀福音書和保羅書信。當聖經譯成每種語文的時候,不僅蘇格蘭人和愛爾蘭人,連土耳其人和回教徒,也可以讀了明白。……扶犁的農夫可以吟誦經文,織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韵律中吟唱聖經語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講述聖經故事,消除途中的悶倦。」請參見 〈譯經與釋經〉,http://www.chinacross.net/book/shengjing1/jl1-19/11.htm。

[3] 參見 Chen Wenhong, Jeffrey Boase, & Barry Wellman(2002). “The Global Villagers:Comparing Internet Users and Uses Around the World, p.106 in B. Wellman & C. Haythornthwaite eds. The Internet in Everyday Life. Black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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