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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社會學的哈利波特[1]

清華大學中文系  林惟楷[2]

 

網路工具帶來了許多的便利,我們透過它工作、聯繫遠洋的親友、結交朋友。這種資訊的傳播能力是前所未及,雖然我們有電話、有無線電、有郵差,但是沒有一種工具能夠這樣地激起人們的幻想。我們正生在一個偉大的時代。但也因為這樣對於偉大時代的幻想,使我們自己改變了我們。

記得電話工具剛開始使用的時候,我們曾祖母那一輩從未能想像得到有種東西可以傳來千里外的聲音。他們聯繫遠地的方式依舊是託帶信件、物件。初次見到電話、攝影這一類的東西,令他們感到十分魔魅又新奇。

時間再調到我們的父母親那一輩,使用這些魔法工具,則對他們已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他們有了這一類的知識後,就算看到電視也不見得會大驚小怪。用科技啟蒙論來解釋這現象,難免陷入生活在社會裡人們本然無知的論述。但我們知道,這是種人們熟悉工具的歷程。

充滿魔力的電訊東西,乍看下似乎拉近了人們的距離,就好像是你就在那兒與我說話的一個人一樣。透過可驗證的生活經驗,透過談話,我願意相信你就活在那一端。我也願意相信你願意相信我。

你有與我相似的面貌,你有你可能的生活(那也可能是我正在經歷的)。是的,我願意相信,你與我用著共同的方式聯繫著彼此,就在這一刻、這一秒、這個當下。我相信你是一個血肉之軀,而不是只有數位、類比的資料。

要解釋這『相信』是哪裡來的?並不知道,這解釋權是社會學家的,從來也都不屬於我們。然而,這電訊網絡背後的確是有一個相映的社會在運作著;或許有一個人呆在那裡,只要一個訊息一通電話、他對我們而言就會變成一個『真的』。與我們分享『可分享的』經驗。

電訊網路裡面有沒有一個社會的存在?這個問題很傻,因為其實你覺得他是真的,對你而言他就變成真的。真假不重要,重點是幻覺的先來後到。假設,我們都沒辦法認知這個世界的話,或者我們都有著一種共同的幻覺。那麼,先存在的會影響後來的進入。一直等到後來的藥量壓過先前的,那麼我們的確會為之成癮。

魔幻的電訊工具並非原來就存在我們的社會裡,雖然知道我會在遊戲裡與人們交換裝備、錢幣,但我也知道這『交換』是在之前就學會的。就算在網路裡殺死了一個人,我也明白電腦前的他們並沒有真正被我殺死,他們只是氣得跳腳罷了。這『知道』本身也是對照的,由我學習使用的過程中學到。

我不知道我與那一端的她戀愛,算不算戀愛。『她』甚至可能是男的。But who care?反正從來沒有人的解釋真正觸及戀愛。反正,我會想辦法判斷確認具體的情況(而具體情況一直都是多重的,她在網路上是A,在非網路的現實中她是B。透過A、B並呈讓我可以瞭解到更多的情況,這是過程有時甚至是不自覺的。)

所以別再問我笨問題了,像『到底哪一個才是你的生活?』這一類的問題。其中哪一個,不是暗示著我們沒有分辨能力,不然就是誤導我們的生活只有一種可能。我要告訴你們--我們擁有的只是對生活的幻覺。事實上,我們都困在我們的體內,唯有透過共同經驗加上想像,我們的生活才可能存在。

麻瓜們透過我們的生活來想像我們的存在,但事實上則是我們的想像造成了我們的生活。就像有些人一輩子都弄不懂,『A跟B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但A與B還是不同的』道理一樣。兩者不相矛盾。再者,『A與B』都不是我們,但是如果不透過『A與B』,你們不可能認識我們。創造物與創造者間的邏輯錯置會導致什麼,我們很清楚。不過,我還是認為,不瞭解離網世界與像網上世界關聯的情有可原(很難說清楚),不瞭解離網世界與線上世界的區別則很可悲,因為前者是解釋的能力不足,後者卻是連智力都值得懷疑了。

我們藉著魔法來掌控事物,掌控本身是一種權力的、慾望的、想像的、理念的遂行。這些魔法是一條一條的咒語機制。咒語其實也是一種知識,有天生的、研發的。這些咒語們可單獨使用或者組合使用,但使用的人都是魔法師。在實際使用的結果累積後,我們知道有些咒語適用於一領域,另一些則不。也有同時適用於兩領域的知識機制。為魔法分新舊並無太大意義,只知道新的隱含著舊的基礎,以及通常被使用的都是組合咒語。這些咒語因為彼此間過於緊密,以致於我們誤認為是新的。對於這些知識機制,的確很難說明,但大部分並不是不可搬移於其他的場所使用。

的確,區分在這裡顯得沒有必要。但如果要做一個良好的魔法學習者,我們唯有透過比較這些機制裡相通同的、相似異的方式來瞭解背後高深的道理。作為一個魔法的使用者,有時甚至沒法分辨人界與魔法界的分別(那不足證明兩者毫無分別,或這分別不重要)。只是不斷地運用機制罷了。

如果運用這些機制,就是我們的生活。所以當我們要學著說明我們的生活時,我相信『分別兩場域,作為我們遂行活動是什麼?』的說明對當前研究是重要的。

於是我們要談到『關係』。『關係』(人際關係中的關係)一詞,往往是對於狀況的謂語。『謂語』與『實際的狀況』,可能還有著一層『關係』(這裡指:兩事物之間)。人際關係的內涵,並非可以指出一種互動的方式,其實更廣義的只指涉了『共通的經驗』。『共通的經驗』,雖然看似無遠弗屆,但仍有程度上與形式上的不同。『共通的經驗』來源於人類的處境與外在,有時像是一種氛圍被習而不察。『人際關係』一詞對我們說明是很方便,有時等於一些條件與互動模式的說明;但是『關係』永遠等待著情境說明,它是被用來標的的記號。

舉例來說,初次見面的兩個未曾接觸之個體,卻可能因為一些共通的經驗得以交朋友。例如:同是中國人這樣的經驗,而使得南轅北轍的人們有話可聊、不同文化的人之相通經驗、(聊家庭、婚姻)。這還只是粗淺,人類感知是複雜且纖細的,以致於他們的處境儘管最相異的兩者間,仍有可能有共通的部分。

話說到這裡,我們可以發現隱潛了一種人類共通經驗的東西,作為『關係』的基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一種氛圍。是外在氛圍向內在的歷程,同時也是內在規律於外在的歷程。所以當人要去說明他們間的關係時,他們必須去說明特徵。透過說明活動,才方可標誌『關係』。甚至在其中可發現『機制』,稱之為『關係的運作』。然而,『關係』與『熟悉度』有關,這熟悉度不僅指向關係的對手,也指向了通同的熟悉經驗。

『熟悉的經驗』是一很難處理的議題。嘗試在方法上粗略地將之分為,熟悉的互動過程(含開展)、熟悉的人類環境(外在的氛圍、條件、可交換性、傳播性的事物)、熟悉的文化脈絡(具體的關係、身份的定位規範、或偏見)。這『熟悉的』一詞,會因個別研究者論述時有所偏重或優先。然而,過往的關係研究往往在於以發現、梳理『關係』的互動過程與文化定位來進行探討。雖然如此,舊有的『關係』論述還是不免似有若無地指涉到,對個體而言有著普遍地既存條件,或文化養成的過程。在此文中,或可稱為『個體內在的外來氛圍』的事物。

也就是這氛圍是『關係』的前端,或者可以稱之為『潛在的關係』。現在好了,任何一個有經驗的社會研究者都將會問到,那我們研究切入的方法是什麼?『氛圍(你說的鬼東西)要怎麼去論述?』『這論述將提供些什麼?』如何去逼問被研究人們,吐出他們的『共通的經驗』?假如有,這一經驗的層次又是什麼?

 

若要解決這問題,我們要回到『陌生人』。陌生人其實有兩種,一種是生活社會環境中可見的。指的是例如逛街、搭公車、餐館用餐的那些人。另外一種,則是不可見的(不在我們周遭的)的陌生人。前者與後者,與我們都被交織在社會的脈絡中。這脈絡是多重且複雜的機制線網。所以,當我們要與陌生人開展『關係』時,其實你與他可能已站在相同的線上,或者你們正要找出那一條可能的線的因素,同時你們也是正試圖去建立一條線。這所有的線都是賦予意義、機制的過程。

在這些眾多中,不如這麼理解著,當兩個陌生的人在市集中相遇(線A),他們分享、找尋、一些可聊的、可分享的共同經驗(線B),透過他們彼此的互動(線C),他們評估對彼此的粗略印象(結果D)。這結果將使得個體進一步做價值評估,以及與對方再次聯繫的可能和方式。

D(評估、再聯繫)-----------------------------------------

C(粗略印象)------------------------------------------------

B(可共享經驗)----------------------------------------------

A(場域目的) ------------------------------------------------

因此可以看見線A到D的階性。A為導致個體相遇的力量(可能來源於一種訴求或習慣養成)、可能來自個體所選擇場域的先天機制(限制、優勢、規則)。B則仰賴個體所帶來的過去經驗,與經驗(或機制)的再現。C來自於互動過程,受經驗(機制)的檢證。D為個體評估『關係』:將某人擺放在什麼內在的價值地位。

    通常一個聯繫包含了ABC三線並進的方式。BC的關係區別不顯著,同時發生。D的發生稍後於BC。值得注意的,ABCD經驗對個體來說可以是整體的經驗,這『澱積的經驗』將影響著下一次聯繫的開展。因此,個體個別的『共有經驗』關連、品質、機制、評估價值,才是陌生人間關係開展的關鍵,也是具有聯繫者間強弱聯繫得以說明的因素。

    如此我們接著便可以再來談『網路關係』究竟是什麼?『網路社群』不止是說了一個簡單的概念?在這裡還得談一談『認知基模』與『再現』間的關係,這也涉及到既存\後置、真實\虛擬的雨後論戰(雨後不僅說有春筍、同時也有泥濘)。

    我們要去認知,首先要感官察覺,再來還得要辨認出它與記憶中舊有的有和同異處。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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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文僅為分享一些個人想法,故投稿至「虛擬空間言論廣場」單元,還希望能引起回應。

[2] 通訊地址:新竹縣竹北市成功六路166號,電話:03-5502485,手機:0918130667E-mailu881129@oz.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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