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愛情的社會意義

南華大學社會所  劉燕青

 

 

摘要

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疏離的現代社會中,現代人因為自身對愛與歸屬的基本需求與現代社會要求人越來越獨立、個體化兩者之間產生衝突,將人們摒入一種深刻的內在孤寂當中;個人在內心存在著強烈的失依感,越來越急有一股尋求可以給予個人內在穩定性的強烈需求。但由於傳統社會關係紐帶的被破壞以及現代家庭結構的變遷,人們將愛的需求轉向投注於愛情中,以填補個人內心的孤寂感。

隨著社會的變遷,尋求愛情的成本與所承擔的風險越來越高,人們一方面渴望愛情,另一方面又害怕愛情所帶來的不安全感,產生了新的矛盾。隨著網路的普及,由於網路與愛情之間的某種契合度,人們發現了在虛擬的網路空間可同時滿足對愛以及安全感的需求–網路戀情。

 

網路愛情不是特殊行為,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

跟她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怎麼開始的?我也記不清楚了,好像是因為 我的一個plan吧!那個plan是這麼寫的:

 “如果我有一千萬,我就能買一棟房子。 我有一千萬嗎?沒有。 所以我仍然沒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飛。 我有翅膀嗎?沒有。 所以我也沒辦法飛。如果把整個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妳愛情的火燄。 整個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嗎?不行。 所以我並不愛妳。”

 

以上的文字是《第一次親密接觸》這本書的第一段,也是痞子蔡跟輕舞飛揚之間愛情故事的開始;《第一次親密接觸》所紀錄的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在當時風糜了許多人,人們也在這故事中看到了另一個愛情的形式-網路愛情。《第一次親密接觸》把台灣BBS站上網友們從talk開始,進入遐想、情慾流動的關係,進而發生短暫的戀情等等細節都描寫得很詳實,更是引起許多人的熱烈回響,這幾年陸續又有許多網路新作,像是「7-11之戀」、「雨衣」、「愛爾蘭咖啡」等,也都有不錯的回響,足見網路戀情話題歷久不衰。

 

網路戀情,顧名思義就是經由網路互動所發展而成的戀情。網路戀情其實是網路交友的延伸,雖然大部份的人上網結交朋友不見得為了找尋戀情,但由於網路互動跨越了面對面互動所可能產生的外貌、表達能力等現實面的差異,網友能藉由文字、符號之間的交流,在「談得來」、網路互動的高度「自我揭露」的特性之下,常容易使得雙方由陌生人快速地發展到親密朋友。正因如此,透過網際網路發展出的友誼,經常有發展進一步關係的可能,網路天地也因此成為時下兩性互動與尋求戀情的熱門場所。「網路戀情」就在這樣的流行趨勢下,則成為新興的兩性互動產物,但由於在網路上造假非常容易,使網路戀情的不確定性與可能性也是遠超過任何一種親密關係發展歷程。

 

在早期,大部分的人都認為網路愛情的故事只不過電影中浪漫的故事情節,如同童話故事的王子與公主的美麗想像故事,是特別、單獨個案的行為。但在網路發展越來越普及、越來越深入我們生活中之後,網路愛情不在只是存在於電影、書本中虛構的描寫,它已經進入我們現實的生活中了;越來越多因網路愛情而結婚的例子出現,越來越多的人敘述他在網路上的愛情故事,也越來越的人期待能在網路上遇到一個美麗的偶然。隨著網路已日漸成為生活中重要的溝通工具,有愈來愈多人透過網路認識朋友、甚至結交到自己的終身伴侶;在蕃薯藤Yam.com旗下之女性網HerCafe(http://www.hercafe.com.tw)和張老師月刊共同舉辦「2000網路情愛大調查」[1]活動中,調查結果中有超過三成的網友期待在網路上遇見愛情。網路愛情不再只是一些特殊的個人行為表現,它似乎成了一種新型態的愛情型式,一種新形成的社會普遍現象。

 

現代愛情的社會意義

愛情是什麼?好像每個人幾乎都可以回答出一個答案,但似乎沒有人可以說出一個令所有人都滿意、認同的答案。我們可以有100個比喻來形容愛情,朗誦100首情詩來頌揚愛情,敘述100個讓人落淚的愛情故事,卻沒辦法以一句話、具體地說明「愛情」是什麼?現代生活中,由於許多的情勢關係快速地在瓦解中,再加上媒體的大量催化之下,「愛情」對於現代人來說,突然變得很重要,甚至於成為所有感情層次上最重要的一環;現代的所有人都在追求愛情,卻似乎沒有人了解「愛情」到底是什麼?

 

愛情關係是一種男女雙方情感的連結,強調的是彼此的互動,當兩人在一起時會有愉快的情緒,而在分離時會感到不捨和思念,行為上互相依賴,情感上彼此牽動,這種關係很像嬰幼兒和父母親所建立的依附關係(attachment relationship)。根據Eric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將人生歷程分為八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主要的發展任務,如果在本階段內無法完成發展任務,則會影響其下一階段的發展,而在青年期(12∼18歲)及成年前期(18∼30歲)最主要的發展任務是「自我認同」及「親密需求」,會先想去探索自己到底是誰,以及未來希望成為一個怎樣的人﹔之後就開始追尋生命中重要的親密關係,這表示他們除了在同性中建立「哥兒們」及「姊妹淘」的關係外,也會努力去試探並建立自己異性的親密關係,講白一點,就是開始戀愛。

 

Rubin將愛情本質分為三部份,包括親密及依賴需求(affiliative and dependent need)、幫助對方的傾向(predisposition to help)、排他及專一性(exclusiveness and absorption)。而Steck等人(1982)也提出愛情必須包括三部份,分別是照顧(care)、需求(need)、信賴(trust)。照顧指的是你願意關心伴侶的福祉,會為滿足對方而犧牲自己的時間和權益﹔而需求指的是就有那樣的人會出現,他所具有特質就會特別吸引你,令你渴望和他在一起﹔而信賴指的是愛情關係中必須要有承諾與信任。

 

而近年來最為大家所喜歡使用的愛情理論,就是Sternberg的愛情三元素論,他認為愛情包括三元素,分別是親密(intimacy)、激情(passion)和承諾(commitment);親密指的是情感上的親密狀態,對對方有好感,喜歡和他在一起,和對方相處時,會感到愉快、舒服,彼此心靈交會,有相連相屬的感覺。激情指的是看到對方就有強烈的感覺,非常渴望和對方在一起,沒見面時心中想的都是他,但也說不出來為何如此迷戀他,這也包括對性的需求和渴望。承諾是指決定去愛一個人,並願意和他維持長久的親密關係。

 

以上討論「愛情」的論述多由心理學立場出發,來說明人為什麼會想戀愛、戀愛中會有何心理上的需求,但卻沒有提供一個「愛情」為什麼重要的解答。「愛情」逐漸變的重要,成為男女雙方結婚、在一起的主導因素,在於在工業革命後的現代社會的價值轉變,尤其是隨著邁向現代社會的過渡期而發生在許多層次上的變遷,造成了意義深遠的個體化過程,將人們從傳統的關係紐帶、信仰寄託與社會關係中切離。

 

就如同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的精神》一書中所說明的,個體化過程是由宗教改革的教義展開,而後者取消了救贖的確定感,並將人們摒入一種深刻的內在孤寂當中。我們每一個人都逐漸被期待,也同時被強迫要在任何特定社群或團體的限制外過自己的生活(lead our own life)[2]

 

過去人們的生活是被眾多的傳統紐帶所決定的-從家庭事務、鄉黨、故土與宗教,乃至於社會地位及性別角色,都是傳統紐帶所決定。一方面,它們嚴格限制了個體的選擇,另一方面它們又提供了親密與保護、穩固的立足點以及特定的認同感。只要有這些紐帶存在,個人就不會孤獨,而是被整合到一個更大的整體當中[3]生活在許多方面都比以前不受約束、更有彈性。然而這個變遷也意味著我們每個人都面臨必須在許多層面上做決定的難題。對個體而言,與傳統紐帶的斷絕意味著從先前的的束縛與義務中解放。同時,緊密結合的社會所提供給個人的支持與安全感也開始消失。

 

在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中指出,人類是一種「需求的動物」,人類內在的需求引發了人類的行為;當這些需求未獲滿足時,就會激發個體產生行動,直到需求被滿足為止。認為人類有五種基本需求(basic needs)其層次的順序,分別是:

(1)   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如對食物、水、衣物、性愛的需求,為維持生命所必須。

(2)   安全需求(safety needs):免於受外來侵害和威脅的需求。

(3)   愛與歸屬的需求(love needs):即對友誼、親和、互動及愛情的需求。

(4)   自尊的需求(esteem needs):包括自我尊重和別人的尊重。

(5)   自我實現需求(self-actualization needs):指擴大自己的能力、技能、潛力而實現自我的需求。

馬斯洛主張,除非低一層次的需求已獲滿足,否則人類不會追求高一層次的需求。

 

每個人需要滿足愛與歸屬的基本需求,但由於早期的傳統紐帶已在個體化的現代社會中被破壞,個人跟整體的關係也越來越切分開來,隨之而來的是一種「內在穩定性的根本失落」,個人在內心存在著強烈的失依感,越來越急有一股尋求可以給予個人內在穩定性的強烈需求。

 

當社會邁向目前的形式時,由於人們感受的不安加深,對於家庭所能提供的安定感渴望愈家強烈,家庭變成了避難所、避風港。根據社會支持及慢性病的研究結果顯示,與他人維持親密、信賴的關係可提供人們重要的情感保護。在這樣的基本需求下,家庭取代了傳統紐帶的角色,提供了一種新的、穩定的情感支援關係,成為新的歸屬認同。

 

但是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家庭結構由家族性的大家庭逐漸轉為小家庭,扮演家庭組成的婚姻關係,也面臨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性;家庭不定時隨時面臨被破壞、重組的可能,原本取代傳統紐帶提供人們安全感的家庭,卻因為現代社會所提倡的因愛結婚、愛情自由等觀念,又造成了現代的家庭也無法滿足人們個人內在穩定性的強烈需求。人們為了對抗「內在穩定性的根本失落」,在社會與家庭都無法提供滿足後,只好轉向個人尋求。假使我們情感與心靈的穩定性都有賴於他人的密切支持,那麼愛情正是因為作為我們的生活核心而變得重要起來。

 

現代都會生活同時具有「擴展」(enlargement)和「封閉」(enclosure)這兩項特質。都市人擴展了生活圈,參與的活動類型增加,跟外在社會接觸的機會也比較多;可是這種生活圈的擴展也連帶把現代都市人導引向更為封閉的情境[4]。在現代都會裡,由於各種活動的地理功能分化,空間分佈愈加特定,加上許多都市人自己就擁有種種休閒或藝術欣賞設備,可以更自由、更方便、也更安全地在自己所屬的空間內從事這些活動,不用去公共場所。即使外出看電影、看球賽,參與者多半也只跟同去的伙伴有實質互動,而和其他觀眾不容易有什麼交集。這種匿名的活動情境包括遠離群眾,以及在群眾間孤立,都容易讓人逃避社會現實,暫時忘了社會事實,自立於群眾之外或隱沒在群眾之間,正是都市社會學所稱的「親密的陌生人」;都市人在這種情境下活動,容易切斷跟他人、跟社區生活的接觸和繫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越來越疏遠。活動難以連結廣泛的社會群眾,參與者也不容易建立或維持直接的社會關係及聯繫,個人與個人之間相互孤立,彼此不免顯得疏離、冷漠[5]

 

現代社會難以擴展自己的人際關係,且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變的更容易疏離,對非本是自己生活圈的外來者,也通常以冷漠對待。到最後,人們強烈的追求能直接感受強烈、熱情的情感,以滿足自己內心的失落,最強烈的情感-就是愛情。愛是你唯一可以真實接觸自己和他人的地方。環繞在你周遭的生活越是缺乏人性,愛就變得越吸引人[6]

 

人們為什麼願意上網談戀愛?

在「2000網路情愛大調查」中,有接近一半的網友都想和對方在真實世界裡頭碰面,而超過五成以上的網友表示,和對方談不談得來是決定見面與否的主要因素,條件好壞倒是其次,然而擔心『網友是否與預期想像差距過多』或『見了面會不會有危險』的回答比例也不低,似乎說明著網友雖然渴望在虛擬世界裡尋找愛情,但同時也擔心網路匿名背後所潛藏的不確定性。

 

網路的匿名是不是會成為發展網路戀情的障礙?有44.1%的受訪網友持肯定的回答,主要原因是『網路匿名性太高,很難相信網友』(63.2%),其次是『怕他/她會透過網路再交新的男女朋友』(16.7%),然而一旦和網友見面情況又是如何,43.7%和網友見過面的受訪者當中,有21.4%的網友有愉快的碰面經驗,27.6%則對見面感到失望,這種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正說明了網路戀情在網友的心目中,還是隔著一層存在真實與否的面紗。

 

網路愛情既是如此充滿不確定感又容易隱藏危機,為何還是有越來越的在網路上尋求愛情?人們又為什麼上網談戀愛呢?網路戀情和一般戀情間最大的不同,在於雙方最初認識與彼此互動的管道有所差異。網路戀情在一開始透過電腦媒介傳遞私密性的文字,會使得彼此間的關係很快地就發展到帶有一點神祕、刺激、和無限遐想的色彩, 進而發展出倆人心靈上的親密關係-戀愛。

 

在馬斯洛所談的需求理論中,安全感以及愛與歸屬的需求都是人基本的需求,安全需求又比愛與歸屬的需求更基本;在我們之前所討論的愛情的本質這部分,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由於現代社會的變遷,造成個人內在穩定性的根本失落,有一股深深的不安全感,追求愛情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希望能藉由愛情找到情感的歸屬,解除內心的根本失落、不安感,所以人們對於安全的需求又比愛與歸屬的需求來的更渴望。

 

由於在現實社會中,愛對所有事物而言都是第一人稱單數:我的經驗、我的真理、我的超越、我的救贖,「愛情」的感受與認知是絕對主觀、自我認定的。現代社會中,每個人都要求要追求自我,在個人化的過程中,個人的自我形塑非常地強,更不易希望自己的自我受到壓迫。兩個未建立起共同世界的生物體,必須要捍衛各自的世界,最終導致了時而文明、時而失控的猛烈爭執[7]

 

在長時間的社會演化、經過許多革命洗禮之後,逐漸確立起自由是人基本的權力。自此之後,人從過去的傳統束縛中解放出來,人們擁有更多選擇的空間及可供選擇的可能性;然而,自由選擇的另一面是個人也面臨新的限制,伴侶間意見不合、發生摩擦的機會於是增加了。愛情的追求與要求完全自由之間充滿了弔詭;人們總想被自由的人所愛,也希望能保有自己本身的自由,卻同時也要求對方能因為愛情被自己捕獲,願意自行放棄自身的自由,因為愛情。

 

因為在現實社會中,愛情所要承擔的風險太多,又遭受到個人自我以及自由本質上的矛盾,所以在未能完全保障個人自身的安全需求之前,是不願意去尋求愛情的。網際網路既隔離又連結的媒介特性,恰好滿足了人們對自由與安全的心理需求,經由網路與陌生人的接觸便是如此。

 

網際網路結合大眾傳播媒介與私人溝通媒介,提供了既隔離又連結的條件。網際網路有其既連結又隔離的功能,所以我們可以探索自我認同、切換身分、不怕丟臉地主動與陌生人建立關係。網路空間內部的公、私劃分,則進一步反映出安全與自由這兩種心理需求的辨證關係。當人們得到自由之後,又會在網路世界裡營造自己所認同與歸屬的地方,並安居下來。網路空間的公、私交錯恰好同時滿足了人們對自由與安全的需求,一方面人們可以安全地待在自己熟悉的房間裡,另一方面卻可以與他人連結,自由地探索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8]

 

虛擬的網路空間與都市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在都市的陌生人群中,我們所感受到的只有冷漠、疏離、沒有歸屬感,在這樣一個缺乏地方感的空間裡,我們也感受不到自由,不會有探索的勇氣。相反地,上網時,個人的身體實際上是安頓在自己私密的房間裡,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即便是在公共的網路咖啡店或學校電腦中心上網,也還是有自己的私密地方,同時,又可以盡情享受模控空間的自由,並在其中尋得安全的歸屬。

 

網路愛情能夠迅速發展的理由,也就是其最主要的優勢-資訊;從各種交友網站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提供機會」是多數交友網站最主要的功能,來自世界各地想要交友的人,環肥燕瘦一應俱全,真是令人覺得好像在上市場買東西、挑自己滿意的貨品一樣,而且它還提供了方便的搜尋方法,讓人可以輕易的找到自己理想的對象,彷彿是可以「訂做」一個情人。和傳統的交友比較起來,這就是其差異所在,以前是只能在自己的生活圈當中,尋求「有感覺的對象」,這種時候交友、可碰出火花的「市場」就很小,因為一個人的生活圈相當有限,而在那之中,「情人」的供給和需求更是有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男女的「聯誼」因應而生,透過聯誼,可以把本來生活圈不同,但都希望投入愛情市場的人湊在一起。然而聯誼的人數有限、「市場」範圍不夠大、又花時間,而且「安全距離」不太夠,所以畢竟還是有其侷限性。而網路的出現就完美地解決了這樣的問題,因為上網路的人可以很多,並來自各個不同得生活圈,而且參加網路徵友也不會花很多時間精力,電子郵件的交流,也比較不會危險。這樣子使「交易成本」降低的結果,市場就比較大,可供選擇的「產品」也比較多,也造成了網路愛情盛行的現況。

 

網路上容易擦出愛情的火花原因何在-網路與愛情的契合性

網路世界的交友模式與現實社會中的戀愛交往模式有某種的共同點,再加上因為網路匿名性的特性,容易使彼此互不認識的男女雙方很快地建立起親密的關係,進而發展為相互心靈上的依賴關係,都是促成網路戀愛快速發展的原因,使得網路上容易擦出愛情的火花:

 

一、想像交織而成的世界

「缺席更使人心充滿愛意」,愛侶們熱愛其愛的理念更勝於直接面對他們選擇去愛之人的日常瑣事。保持距離使人們更易於理想化某人:「身在愛中我總是迴避現實…難道幻想是情慾生活的前提嗎?」[9]。每個愛情所追求的都是雙方對這份感情的真誠,在愛情中的人最常問對方的通常都是「你愛不愛我?」、「你對我是真心的嗎?」、「你愛我比較多還是我愛你比較多?」,但真心的界定在那裡呢?又如何去衡量愛情的多寡呢?一切都只是愛情雙方的彼此認定、共同想像出的愛情世界。

 

同樣的,在網路世界中,所有對對方的認知、了解,都是經由對方在電腦上所打的文字「感覺」出的,所有的感覺都是自己「認定」的;網路戀情是由彼此幻想的交互感應下的產物,藉由著幻想的交互感應以填補彼此資訊的不足,但因為這是雙方一起交織想像而成的,不管網路戀情過程中對自己是快樂的或痛苦的影響,但它給我們的任何感覺、成長經驗與日常生活影響卻是都真實存在的,與真實中的愛情感受並無差別。

 

此外,網路愛情的幻想是自己所能選擇的空間較大,沒有現實社會中的負擔,更不需要應付生活上的瑣事,因此在網路世界中的網路戀情,更可以避開了真實社會中談戀愛時面對面的衝突,可以只享受到愛情的美好,而距離了愛情中辛苦的一面。

 

二、喜好上的接近性

由於網路中,每個人進入的空間選擇都是經過挑選的,在大多狀況下,在虛擬社群中所認識的對象,必定有一些性格上、喜好上的同質性。吸引法則(law of attraction)指出,在兩個人之間,態度相似性比率越高,則彼此之間的互相吸引力越強。在現實社會中,人際關係的建立在許多時候是因為地區性的接近,或是由原本的關係所延伸的(ex:親戚、朋友、同學…等),並不是因為被對方的態度所吸引;但是在網路上的人際關係,絕對是與對方交談後,覺得感覺還不錯的才會與對方建立起較親密的關係;同樣地,在網路上就較容易尋求到跟自己「心有戚戚焉」、有同樣感受、喜好、自己「靈魂的另一半」。

 

三、相互喜歡的循環

虛擬的世界裡有著真實的感受,當網路給予安全、情感、相互支持與滋長、活動與需求滿足,個體非常容易與之發生為一種「依附關係」,虛擬的依附空間提供心靈的避風港[10]。在實際的日常生活中,當別人對你微笑、稱讚你時,大多數的人都會感到高興,以正面的態度給予對方回報,但由於社會規範限制、自我保護的心理防制,我們通常會選擇「有禮、適當」的回饋態度。在網路進行溝通交談時,由於網路匿名性的特性,對於對方善意的態度,我們通常以較熱情的方式來表達,而不會害怕受到實體上的傷害或害羞、不好意思,在相互地良好互動循環之下,雙方喜愛對方的程度會越來越強烈,感情的進度也更為快速。

 

四、自我情感的揭露

網路所具有的既隔離又連結的特性,使得人們獲得較高的安全感又保有跟他人交談時的親密感,較容易傳達出自己真實的想法、感覺與情緒,也比較願意吐露自己的心事讓對方分享。此外,在電腦螢幕前,人們不必擔心自己的外表是不是吸引對方、儀容是不是恰當,反而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傳達自己的訊息,自我揭露的內容也會較詳細真實。

此外,當對方告訴自己有關他本身較私密的感受、情緒時,我們也很容易回饋對方關於自己較私密的訊息,在這樣的一來一往之中,雙方自我揭露的訊息會越來越多,訊息的私密性也會越來越高,雙方對彼此的好感度、情感依賴度也會越來越高。

 

雖然網路戀愛有許多方便、利多的條件因素,並不代表所有的網路戀愛都有美好的結果跟經驗,就如同真實世界中的戀愛一樣,都有其風險性以及失敗的存在;只是在網路的世界中,愛情的尋得比真實世界的機會來的大,發展至親密交心的歷程也比較快;由於以上網路與愛情的契合性,使得網路戀愛發展得非常快速,逐漸成為社會上的一種普遍現象。

 

結論

「網路上有真愛嗎?」,一直是大多數的人對於網路戀情所產生的疑惑。由於網路具有化名性、隱藏真實身份,藉由網路文字所了解的對方也無從分辨內容的真偽等特性,經由網路所發展出的人際關係總存在著極大的自我想像空間,在一般人的眼中網路戀情總是充滿著高度不確定性、感情基礎不夠穩固等問題。

 

雖然有人可能會認為網路戀情只存在於人們的心裡而非現實中,但是對當事者而言,其中的情感卻是千真萬確[11]。在網路戀愛中,我們一樣會對另一個特色對象(或ID)產生極親密的喜愛,會在乎他的存在、他的一言一語,會因為他的一句關懷而興奮、快樂,想到他心中就充滿甜蜜的感覺,也一樣會有想獨佔、執迷、嫉妒等情緒反應,就如同真實世界中的戀愛。

 

雖然網路世界是虛擬的,是被認為不真實的,但是在網路上所感受的感覺對當事者來說,都是極真實、會有記憶、感受刻劃在身上,再真實不過了。

參考資料:

袁薏晴著(2002),《數位年代的女性啟蒙》,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出版。

郭靜晃等著(2002),《心理學概論》,台北:揚智

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主編(2001),《E世代心理學》,台北:桂冠出版。

Patricia Wallace著(2001),《網路心理講義》,陳美靜譯,台北:天下遠見出版。

Ulrich Beck,Elisabeth Beck-Gernsheim著(2000),《愛情的正常性混亂》,蘇峰山等譯,台北:立緒文化。

克麗歐•歐德薩著(1998),《虛擬性愛》,張玉芬著,台北:新新聞。

林珮嬋,〈《 愛上電子情人》讀後感   〉,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15/15-10.htm

陳惠玲資料統整,〈『網路戀情』國外相關網頁資料簡介〉,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14/14-12.htm

范傑臣,〈千里姻緣一線牽-網路愛情我願先〉,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11/11-8.htm

陳怡安,〈E世代網路情愛〉,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21/21-16.htm

 

E-soc 28期目錄         E-Soc總目錄



[1]為期20天的線上活動調查,期間共收到有效問卷達11,957份;參與此次調查受訪者中女性6523人佔54.6﹪,男性5084人佔42.5﹪;年齡層以15-29歲為大宗,佔全體受訪者65.4﹪;單身者為59.8﹪,已婚為41﹪。

[2] Ulrich Beck,Elisabeth Beck-Gernsheim著,《愛情的正常性混亂》,蘇峰山等譯,台北:立緒文化,2000初版,p.80

[3] Ulrich Beck,Elisabeth Beck-Gernsheim著,《愛情的正常性混亂》,蘇峰山等譯,台北:立緒文化,2000初版,p.78-79

[4] Simmel 1903;Wirth 1938 ;Fischer 1981;Lofland 1990;傅仰止 1995

[5] Lofland 1973:69-71;Popenoe 1985:113-117

[6] Ulrich Beck,Elisabeth Beck-Gernsheim著,《愛情的正常性混亂》,蘇峰山等譯,台北:立緒文化,2000初版,p.307

[7]Ulrich Beck,Elisabeth Beck-Gernsheim著,《愛情的正常性混亂》,蘇峰山等譯,台北:立緒文化,2000初版,p.92

[8] 整理自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14/14-10.htm

[9] Ulrich Beck,Elisabeth Beck-Gernsheim著,《愛情的正常性混亂》,蘇峰山等譯,台北:立緒文化,2000初版,p.327

[10] 《E世代心理學》,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主編,台北:2001年5月,桂冠出版,p.136

[11]克麗歐•歐德薩著(1998),《虛擬性愛》,張玉芬著,台北:新新聞,p.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