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運動相關理論初探

一○一八為幼兒教育而走」之社會運動

 

曾玉慧(嘉義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

 

壹、前言

由於社會變遷的需要,幼兒教育已成為國家教育政策重要的一環,但環顧政府的作為,不僅長期忽視幼兒教育的重要性,而且在教育資源的分配上也有著極大的爭議(例如:資源分配不均、幼兒教育機會不均等、家長負擔教育費用不同等等),於是產生「一○一八為幼兒教育而走」運動向政府所發出的怒吼聲音。這也是長期面對這些問題的幼教團體、家長、幼教教師們在無法從一正常國家體制內的管道取得合理資源分配時,所轉向尋求體制外的管道的一種方式,也可以說是藉由一種由下而上的社會抗爭活動,來獲得政府以嚴肅的態度正視幼兒教育政策與制度的問題。

 

貳、文獻探討

社會運動的定義

(一)社會運動可以說是一種抗議、議價活動

首先我們先需定義抗議,根據Wilson的定義,抗議即是在議價過程中一種專門利用「負面誘因」(negative inducement)的群眾行動,所謂的負面誘因就是不被喜歡的東西。抗議活動主要來自於所謂的相對弱勢團體(relatively powerless groups),也就是缺乏傳統政治資源的群體(何明修,2000)。

弱勢群體對於「負面誘因」無法從一正常國家體制管道尋求資源以獲得合理的解決,於是弱勢團體所遭不安、不滿的情緒經日積月累,致使群眾企圖從體制外的管道來抗議某種制度或決策。Lipsky從一個議價的觀點來看社會運動,他認為「抗議就是一種為了反對某一種對象或狀況的活動,其特點在於展現其非傳統(unconventional)的本質,並且試圖取得政治經濟體系中的回報」(何明修,2000)。在這抗議的過程中,弱勢團體與國家之間形成一種討價還價的型態以達成目的。

(二)社會運動是一種體制外由下而上的抗爭活動

社會運動的要件是解決社會問題、設定社會議題與促進社會理想目標(林嘉誠,民81)。處在一個科技急遽鉅變的時代,社會不斷地在變遷之中,不但知識日新月異的增加,科技日益的發展突破衝擊了傳統固有的制度與體系,使傳統的社會結構龜裂,制度與制度間失衡,影響社會制度內在的矛盾與衝突。對於遭遇到這些問題的弱勢團體無法從一正常國家體制內的管道尋求資源,弱勢團體(relatively powerless groups)則必須尋求體制外的管道,也可以說是一種由下而上的抗爭活動,來獲得政策或制度面的改變以解決變遷社會中所發生的問題。

(三)社會運動是結合抗爭性、理念、組織的集體行動

    社會運動是以社運組織(social movement organization,簡稱SMO)為領導核心,並以精心的策略規劃未來達到目的(何明修,2000)。抗爭並不能造成運動,它可以是社會運動其中的必要條件,但絕非充分條件。社會運動需靠集體的行為始能推動其目標,換言之,社會運動是集體行為的現象,在成員共同信念的相互支持下,由其成員執行其信念,使某種信念由具體行動表現出來。雖有抗爭、集體行為但仍無法使社運的訴求成功,所以,社會運動必需以社會組織的來作為領導的核心,並規劃精心的策略,進而運用策略來達到社運的訴求。    

 

二、集體行動邏輯

(一)集體行動邏輯與公共財

集體行動邏輯是Mancur Olson提出,他的『集體行動的邏輯』(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一 書主要探討組織團體運作的必要條件。所謂組織團體運作即集體行動,而團體主要目標則是在提供成員獲得公共財(public goods)。Olson認為公共財(public goods)或集體財(collective goods)在團體組織中是不可能拒絕任何一位成員享用,它具有不可分割(Non exclusiveness)的特性。而一般解決公共財的提供之方法是強制性的會員資格或是提供公共財以外的利益。

    另外,團體運作與團體本身的特性也有相對關性,團體本身特性則決定於團體規模大小及成員間所享受公共財利益的相對大小。Olson認為規模越大的團體,個體從集體財中所獲得的好處就越少,越不願意參與,因此,大規模團體的集體財供給是沒效率的,或是次佳狀態(suboptimality)。大規模團體不易組成,而小規模團體卻容易組成,這容易造成少數人往往剝削多數人的現象。

二)Olson的基本假設

Olson主張一般的個體是不會貢獻資源和時間在群動運動上,在沒有某種限制或動機上。群眾運動不論個人或團體利益一致都是不單獨考慮個人利益的。

所以,即使團體內有人不做出貢獻,也可以利用此一方式從中獲得個人利益,這也就是搭便車(free-rider)。因此,從Olson的理論,沒有特別的動機或限制,群眾運動變得不可能的了。

    在這樣的搭變車(free-rider)的假設情況下,Olson認為若大規模團體容易使成員的參與度降低,因為公共財具有它具有不可分割(Non exclusiveness)的特性,無法排除不參與者的享用,致使成員會認為自己有無參與的差別並不大,而降低成員的參與度;相對的,小團體中的大成原則是由高度的利害關係,所以會主動取得集體財。除非是可以使用強制力或是外在誘因,促使大團體中的成員參與。於是,Olson提出選擇性誘因(selective incentives),也就是提供參與者利益而排除不參與者的分享。因此,團體規模不只是量的不同,還有質上的差異。

 

三、資源動員論

    資源動員論者(例如,Jenkins and Perrow1978)認為,沒有社會運動挑戰,並不表示社會中沒有怨氣,或是怨氣還不夠沸騰。其實任何社會結構中因為有不平等的存在,隨時都累積隱藏了足以引爆社會運動的怨氣;然而,怨氣最深也最多不滿的弱勢團體,往往也是社會中最沒有資源或組織能力,最不能憑自己的力量發起社會運動的一群人(王甫昌,2000)。在這種情況下,為何會有社會運動呢?麥卡錫與查德(McCarthy and Zald19731977)認為:外來資源或外力的挹注,是促使弱勢團體能夠發起社會運動挑戰的最重要因素。相反的,他們不認為運動支持者的「心理不滿」是運動發生的決定因素,因為那是隨時都存在的。麥卡錫與查德(McCarthy and Zald19731977)認為,運動組織如果有足夠資源,領導精英可以操縱、強化,或創造發起運動所需要的不滿或怨氣(王甫昌,2000)。

    資源動員論認為社運的群眾基礎是無法維護自己的利益且缺乏實行的權力,需要外部的資源與菁英的支持、操作,方能使社運持續的發展、運作。所以,資源動員論強調外在資源及菁英的重要性,其可能包括(金錢、利益團體、大眾傳播媒體、知識份子、專業人士)等面向的介入,社運組織才能持續發展與成功。

 

四、政治過程模型

    所謂政治過程(political process)一詞是來自於Charles Till and Jams Rule一方面反對古典模型的心理學傾向強調社運是一種政治現象。其次社運是一種連續的過程而不是發展的階段(McAdam1982)。因此要解釋社會運動則要了解其全部的過程非解釋社運其中的某一階段(McAdam1982)。

政治過程模型同意資源動員論所採取的一個精英論預設政治權力與高度集中於精英群眾基礎是無法維護自己的利益且缺乏實行的權力但是政治過程模型不同意精英的控制是完全的社會中的政治情勢的變遷可提供弱勢群眾組織社會運動來改變不利處境的挑戰時機。在這樣的政治機會出現時弱勢群眾除了有效的動員組織社會運動還須有集體行動的共識。

(王甫昌,2000)對政治過程論引用主要倡導者麥克亞當(McAdam)認為:決定社會運動能否崛起的因素包括三類:

一、受壓迫人口之間的組織準備性;(2)受壓迫人口之間對於挑戰成功的可能性的集體評估;(3)外在政治環境中的政治結盟情形。這三類因素之間的關係,可利用(圖2-1)表示:

 

 

 

 

 

經濟及社會變遷的結果,常會帶來政治機會結構的改變,拉近了當權者及受壓迫者之間原有的權力差距,增加了弱勢者討價還價的本錢,或是鎮壓弱勢者抗議行動的成本。這是有利於弱勢者起來組織社會運動的外在環境條件。政治過程論認為社會變遷對於社會運動崛起的影響,主要是因為它改變了當權者及挑戰者之間的權力關係。使得原先看來牢不可破的優勢者壓迫性體制,出現了鬆動、可以被弱勢者挑戰的跡象。不過如果受壓迫群體要能充分利用這樣的機會起來挑戰,還必須有一些已經存在的組織基礎作為社會運動動員的主體(王甫昌,2000)。如果草根人民缺乏自己的組織資源的能力,即使有了政治機會,他們也不可能利用這個機會。草根組織的力量(indigenous organization strength)與擴張的政治機會只是客觀的條件,這兩個因素仍不足促成社運的產生,受壓迫的群體仍然必須在心理上改變原來對於自身處境的認知,以及外在環境不可改變的看法,才能使得社運的力量真正地實現出來,在這種集體的心理重新賦予所面對的情境一種定義這中間的轉變過程,麥克亞當將之稱為「認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簡言之,擴張的政治機會的出現、草根組織力量(indigenous organization strength)的增強、認知解放這三個條件的相互配合,較易促成社會運動(McAdam1982)。

 

參、結論

 

綜合上述有關社會運動的相關理論,來看「一○一八位幼兒教育而走」運動,可以了解「一○一八位幼兒教育而走」運動就是一個標準的社會運動。這些相對弱勢的家長、業者、教育團體在面對幼兒教育長期分配不公,且無法從一個正常管道獲致解決下,民怨的累積,於是產生以體制外的管道,由下而上的抗爭活動來尋求合理的解決。但是這亦是在所有家長、業者、教育同體有著同樣對幼兒教育資源分配公平化的理念下,經由幼教團體精心的策劃、組織下,才得以使這樣大規模的集體抗爭活動成刑。不過,畢竟非所有參與成員都願意完全的貢獻己力,這過程中或許也有人是以搭便車(free-rider)的心態,藉著此次的機會,來獲得利益。所以,幼教團體以提昇幼兒教育資源分配公平化,將使得全國家長經濟負擔減輕;提高幼兒教育經費的補助,幼教經營者成本得以降低等相對誘因來增加成員的參與度和貢獻度。再經過組織化的動員、集結、文宣宣傳、菁英的支持等策略,整個抗爭活動的優勢便可突顯出來,進而逼迫政府不得不開始正視這樣嚴重的問題。所以,「一○一八」擅用了社會資源,且巧妙運用社會變遷政治機會結構改變的契機,整合了弱勢團體的力量,成功利達成訴求議題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