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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庭的權力轉變談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  

楊瓊樺  南華大學社會所   

 

一、前言:

        傳統社會是一個以父權體系為主的社會,男性是權力的象徵,女性只是附屬於男性之下,可以說沒有任何的地位可言。當然在家庭中,男性是一家之主,女性也只處於順從的地位,家中的一切大小事務都是由擁有權力象徵的男性主導著,這就是所謂的父權家庭。但是慢慢地,隨著工商業的發達、社會的不斷變遷這種原有的家庭權力模式已發生了改變,且隨著教育的普及,女性的教育程度也普遍的提高,女性逐漸意識到自己不該永遠的隸屬於男性之下,開始爭取屬於自己可掌控的權力。這造成了傳統家庭中男性的權威受到挑戰,原先擁有一切權力的男性必須開始釋放出其權力,形成權力的重分配。然而,在這種權力的重分配之下,權力真的能達到公平、平等嗎?而這種權力的分配模式是否會改變以往的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的模式?

二、家庭中夫妻權力關係的轉變:

對於從家庭中權力的轉變談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可以從整個社會的進步造成家庭權力轉變談起。隨著社會的不斷變遷、社會結構的改變,使得夫妻間的權力關係以產生了變化,以下將分成三個不同的階段加以描述:(1)傳統中國家庭時期(2)民國8年-五四運動後(3)現代家庭。

1)   傳統中國家庭時期-

        在以往的傳統中國家庭中,普遍存在著「夫唱婦隨」、「男主外、女主內」等觀念,這是受社會公認的價值觀。而這種價值觀的存在其實隱含著另一層的涵意,即男性(夫)居於主位,女性(妻)則只是處於副位或配位,代表著男性的家庭地位相對地高於女性,且男性的權力大於女性的權力。在諸多需做決定的情形之下,其實決定權都在於男性,大多數傳統家庭中的女性都是順服於男性的決定。雖然有時候男性會徵求女性的意見,但最後一切的決定仍都歸於男性的名義之下。由此可知,其實最後決定的權力仍是男性的,女性只是處於附屬的角色上。在這樣的傳統觀念中,男性擁有相對大於女性的權力,但其要擔負起本身所負的責任也相對的比較大,而女性則是不要干涉太多的其他的事情,只要做到照顧家庭、相夫教子即可,這就是社會對男性和女性附予其不同的角色期待。

        另外,這種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在家庭中也會衍生出一些不正常的情況,男性可能會利用其權利壓迫女性-暴虐專制,這種情況之下女性通常受到傳統價值觀的影響而無法反抗,甚至只能以命該如此而忍受下來。當然更不用說是訴諸法律了,因為家醜不可外揚,更無法使用所謂的社會與論予以良心上的譴責,因為社會價值觀普遍的認同男性是居於主導的地位,甚至對於女性也具有控制的權力,由於受到這種價值觀的影響,所謂的社會輿論是難以形成的。或許這就是生處於傳統家庭中,因價值觀的內化而形成權力的不均,所造成的男性的驕傲,而女性的悲哀吧!

2)   民國8年-五四運動後-

民國8年,由一批大學生所主導的運動-五四運動,其對台灣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因隨之而來的家庭革命、婦女解放等都造成對社會的衝擊。這些運動都是針對就有家庭體制進行改革的訴求,要求解放婦女,不再只是做為附屬於男性之下的人,要爭取和男性平等的權力和地位。這些主要都是要革除「夫唱婦隨」、「男主外、女主內」和「三從四德」等的傳統觀念。且隨著受教育機會的增加,使得女性有了更多男女平等的想法,使其有追求平等的慾望。這種想法的出現也暗示著男性不能再莫名的對女性施以不當的壓力,夫妻應該是互相的,而非是誰大於誰,開始有了權力和義務的關係,家庭中男、女的關係也逐漸改善。

         然而,雖然舊有的家庭體制已受到重視,也已出現革命的聲浪,且其舊有關係也慢慢的改善,但是仍有很多的家庭其實仍是依循傳統式家庭的夫妻關係,何以會如此呢?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或許傳統的價值觀仍普遍深植於人心所影響的。

3)   現代家庭-

這是一種離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狀態最接近的一種家庭體制。在最近幾十年間,因工商的發達、教育制度的普及(比五四運動後的教育更為普遍化)和新觀念的傳入等,促使女性意識高漲,使現代女性將男女平等視之為理所當然,而不再只是如早期只把男女平等當作一種口號、一種訴求。在現代男女之間不再是一種相對的關係,而是一種對等的關係,在夫妻的關係上已產生了數種的新現象。夫妻間在教育程度、思想水準和經濟能力上都已漸漸趨於等同。雙方也有所謂的平等的觀念,開始知道要互相尊重對方,不只是口號、理想而是要落實。在這樣的現代家庭中,夫妻之間的權力關係也改變了,不再如傳統時期只是附屬於男性之下,也不再是一種名目上的權力關係的改變,而真的是一種實質上的改變。不管這種權力關係的重分配是否真能達到完全的平等,畢竟其是一種進步的象徵。

        而在這種新的夫妻關係中,男性不能再隨意的對女性進行權力上的不當壓迫,或進行各種精神上和肉體上的虐待,否則女性是不會在有如先前傳統時期那般的逆來順受、自認為一切都是命的觀念。女性可是會進行反撲的,其可訴諸於法律和尋求個種管道以予解決。

三、舊有觀念的革新:

家庭中的事誰做決定?在傳統家庭中,丈夫和父親都是大家長,所以家中的大事,如:錢財、產業等都是由男性做決定的,一切權力操控在男性的手上,只有一些芝麻綠豆的生活瑣事才會由女性來做主,由此可看出男性和女性權力上的不平等。然而最幾十年間,隨著女性意識的高漲,要求擁有其自身的自主權,開始講求要推翻家庭中男性的專制,極力爭取事件的決定權,認為自己在家中事件上有決定權或參與權是合理的、應該的。

        至於家務分工,也是一個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話題。「男主外、女主內」是傳統社會中普遍的說法且廣為實行的觀念,然而這個觀念已慢慢地再改變中。在傳統社會中,大多數的女性都無法受教育,只有男性能享有教育權,所以相形之下,女性本身所擁有的文化資本根本上已遜色於男性,無法與男性評頭論足。再加上「男主外、女主內」價值觀的影響,使得女性只能管理家庭之內日常生活的瑣事,其生活圈和生活範圍只侷限於家庭之內,他們根本沒有能力可往外發展。所以基本上,傳統女性自己的認知是家庭內的工作理應是我做的,而男性則是負責家庭之外的事。其實從另一個角度看,這種「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何嘗不是一種分工呢!只是隨著女性受到愈多的教育薰陶、接受到愈多的新觀念,覺得自己不再只是適合於家庭的工作,她們也有能力和權力到家庭之外的場域去選擇屬於自己的工作,傳統那種「男外女內」的觀念必須被打破。

        當然如此一來就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女性同男性能在工作職場中發展,那家庭的工作該歸誰做呢?女性認為其自身和男性是處於平等的位子,且擁有近似平等的權力,所以家事不應完全再歸屬於女性,男性也應該要幫忙分擔家務工作,所以男性不再只是處理家以外的事,也必須負責家內的事。只是其間男性和女性在家務的工作上該如何分工,這很難去定論。

 

四、結論:

        隨著社會的不斷變遷、價值觀的不斷改變,導致家庭權力關係的轉變,進而造成夫妻在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上的改變。現代化理論學者William Goode (1982)曾針對家庭功能變化所提出的現代化觀點,其認為父權體系下支配的不平等關係將因工業化的發展而產生改變。特別是教育機會和就業機會普遍增加後,女性在家庭經濟的貢獻上將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同時因其接收到各種不同的訊息,進而開始質疑甚至挑戰不平等的權力關係。所以工業化的發展結果將直接或間接的改變這種傳統上支配的不平等,同時也改變了兩性的分工模式和女性在家庭地位,進而也比較有權參與家庭的決策。另外,社會科學家伯拉德(Blood)和華飛(Wolfe)兩人在1960年發表的一個研究結果-資源假設理論,此理論也提到夫妻間權力的擁有程度。資源假設的基本論點是:夫妻間的相對權力是來自於個人的相對資源,這些資源包含教育、職業專長、收入及經驗等等。夫妻中那一方具有較多資源者,就會擁有較多的權力。其理論的結論是配偶個人的權力依賴其擁有的資源和對家庭的貢獻,而非全是靠社會角色的安排和期待(蔡文輝,1998)。

        然而,從現代化理論和資源假設理論來看家庭權力的轉變、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似乎仍有不足之處。因為家庭決策和家務工作觀念的轉變,雖然受到家庭權力轉變的影響而改變,但這樣權力的轉變似乎無法完全說明家庭決策和家務分工是以何種模式呈現。這也是之後能繼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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