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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中的權力

 劉燕青  南華大學社會所 

 

傅柯認為權力並非是一個所有物,而是一種統治關係,是一個產生人們不平等結構的力量,權力的效果是由人們之間的關係(統治者跟被統治者)所創,創造出不平等的關係,權力不是由菁英或在上位者施行於在下位者身上的,而是貫穿所有的人。權力利用於眼前的日常生活,將個人作分類,以他自己的個人標記他自己,將他與他的認同連結起來,在他身上加強一種他必須認知與其他人也必須在他身上指認出來的方法。簡單的來說,傅柯認為權力是一種征服與讓主體的權力模式:藉由控制與依賴屈服於某人,以藉由意識或自我知識與他自己的認同連結在一起。

在進入天堂的遊戲中,每個玩家有必須去遵守天堂遊戲設定所訂下的遊戲規則,方能自在的在天堂中進行遊戲。任何所訂定的遊戲規則都是遊戲者一方單獨所規定的,許多規定都是很沒有理由的(為什麼只有王族能組盟、為什麼只有妖精能進入妖精森林、為什麼只有騎士可以考紅劍、為什麼某些裝備只能某個職業裝備),遊戲設計者他在天堂內自行設定了一套社會規範跟價值評定,在進行遊戲中時,玩家必須先無理由的去遵守他所制定的規範,照著他所規定的方式進行遊戲;在不知不覺中,玩家已經「順服」了天堂中的規定,無察覺自己其實是被一種權力所統治。

個人的階段化–在天堂的遊戲中,並不是大眾皆一律平等、享有相同的權利的,在遊戲的規則中,它利用等級的劃分來區分了天堂中的「階層」。五級以上才能使用倉庫,10級以上才可接受王族所賜予的封號(有點像是頭銜)﹔到了某種等級才能學習魔法,且每個不同層次的魔法又各有不同的等級要求﹔到了35級才能於公頻上發言,對伺服器所有的人發言,此時才具有公眾發言權﹔到了40級才能自己封號(王族除外),自己賦與自己的稱號。不同的等級彷彿是不同社會(天堂虛擬社會)的階級,有了高低之分,掌有不同的社會資源。

職業上的差異–在天堂的遊戲中,分有王族、騎士、法師、妖精等四種職業,每個職業都有自己不同的專長、特色﹔王族可以組盟、妖精可以夜視….等,但同時也限制了不同職業的各個發展,除了王族之外,其他的職業即使再強,都不可能組盟﹔只有法師能學習到7級以上的魔法﹔除了妖精之外,其他的皆不能夜視﹔騎士再強再猛卻不能學習魔法(要到50級以上才能學到第一級魔法)。天堂將所有的角色區分成明顯差異的四種職業,在進入遊戲的一開始便必須先決定自己ID的職業,之後在進行遊戲中便決定了「你」在遊戲中的能力、限制,而且是終生不可轉職,永遠限制於一開始所選擇的遊戲職業中。

遊戲管理者(GM)–天堂雖然是一個開放的虛擬空間,線上任何一個角色都是玩家所構成,唯一的官方代表就是「線上管理者」,就是俗稱的「線上GM」。他負責的事務不只是維修遊戲系統(管理環境),也負責玩家種種的疑難雜症,同時也具有線上警察、秩序管理的身份,捉拿利用外掛程式進行遊戲的玩家。GM的角色對玩家來說,同時具有輔導跟監控的雙重身份,所有的玩家都是暴露在GM的監控中進行遊戲。

天堂所有的玩家都是在天堂遊戲的代理商(橘子公司)的監控下進行遊戲,在遊戲中橘子的權力統治貫穿了所有天堂的一切,而玩家渾然不覺自己被權力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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