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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時間因素對女性工作影響之探討

(以1997年南投縣政府為例)  

陳迪暉

清華大學社會學碩士、南開技術學院通識中心講師

 

壹、研究目的及背景

 

有關家庭與工作間關係的研究雖然不少,但是由文獻整理,檢討此一領域,並且研擬出理論架構,引導研究的作品卻是不多。Rapoport (1965) ,Pleck (1977) ,

Felberg (1979) ,是其中的幾篇。在Rapoport的作品裡,首先系統性地對工作與家庭為二個各別封閉實體的看法提出質疑。雖然在這二十年間此一主題的探討已達概念上的釐清並藉此,研究者可以經驗性地去了解這二者間的關係,但自Rapoport, Feldberg,加上其他此一領域的研究者,卻一致指出工作的性質是影響此一關係的一個重要變數。其中Pleck更指出工作的時間特性,例如工作需的時間量,工作的時間表,影響家庭與工作互動至為明顯。

二十年來女性大量投入勞力市場,不衹是生育年齡以外的勞動力人口,連有幼小子女在家的膱業婦女也逐漸增加。雙薪家庭,單親家庭數目的增加,女性主義思潮的衝擊,在在使原本因為只有配偶一方工作而另一方容易在時間上配合故不成問題的工作與家庭間關係成為一個待解決的爭議與待了解的社會事實 (Acker, 1988) 。於是,有關女性與工作或工作與家庭的著述就成為對過去衹研究男性工作的工作社會學,或衹研究女性的家庭社會學的一種反動。

由過去簡單地視工作為一自變項的工作社會學承,在女性加入勞力市場漸多,也要求工作平權,並性別角色觀念逐漸改變的大環境下,學者也開始注意到家庭也會對個人的工作,尤其女人的工作構成重大影響而不能忽視。女性主義者也關心這個問題因為知道女人外出工作會連鎖式地產生許多其他現象,雖然會產生一些有待技術性解決的問題,例如托兒制度等,但終究,女性的外出工作會帶動男性角色的改變,女性的社會參與,各種能力包括商議能力的提升,下一代獨立性格之養成,有助於男女的真正平等 (Rossi,1964)。

男女活在不同的時間世界裡,男人所見是一個真線式的時間,教育、工作、家庭排列成序將一件件完成;女人所見是一個權變的時間,未來充滿了變數而且

教育、工作、家庭還得擠在同一時間發生,甚至彼此衝突而有待協調。再由社會化,個體成長眼光來區分男女的各別發展歷程的研究,倒可以視為一種試圖了解在一生的時間內男女有何不同遭遇的努力。學者也指出女人在意的人生大事與時間上配合的是婚姻、家庭;而對男人則是工作、事業。

男女工作時間量之增減,對妻子、丈夫造成不同程度的壓力。在每日生活裡,女性主義者指出,女人是生活在一個男人設計的時間結構裡,舉凡工作、婚姻、家庭等各種制度與領域裡,女人是沒有設計的權利,只有遵守的義務。所以,Forman (1989) 指出女人與時間是一個相互矛盾的詞彙,因為之於女人,家庭角色是一個沒完沒了的全天候責任,以致,對於女人,她沒有自己的時間。所以,對於女性主義思想家,時間之於女人就是一種自我與掌握的象徵,有同於她們對空間的感受,與男人相比較,她們缺乏對時間的控制,並於其中發展自我潛力,擁有屬於自己的時間。

工作量以及工作時間都是研究工作與家庭間協調的重要變數,工作的時間量較易比較其多寡與因此而顯示的影響,工作的時間量就成為研究的重點。就時間此一主題之對雙薪家庭裡夫妻家庭與工作間的協調適應過程中的狀況予以深入了解,分為二部份,由男女的觀點視之:其一是工作的時間特性對夫妻的影響;以及,家庭的生命週期對男女工作的影響。這二部份作為本研究分析的架構,並不如一般承襲實證主義思想的實證報告是由理論整理而出的假設檢證,而是基於一些文獻,而作的深入訪談與文獻間不斷地辯證式來回後所萌發出的架構。詳細過程在方法部份討論。

 

貳、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質化的研究方法,由訪談資料與文獻間不斷地、辨證式來回發展進行主題的探究,我本身並沒有什麼假設的驗證,但擬藉著從文獻與訪問資料所萌發的問題為大方向,試圖由深入訪問所採取的質化資料對具不同時間特性的工作與家庭間的關係,時間對男女具何種不同意義與影響,尤其在家與工作的協調之間加以深入了解。挖掘一些根本的社會現象,或可對此一相關議題提供新的觀點與解釋。

田野訪問中途巧遇一對夫妻同時在縣政府[1]上班的樣本,而夫妻二人皆是正式公務人員。我於是擴大取樣範圍到同時在縣政府上班的多對夫妻,因為這樣所得的結果信度較高,也訪問了妻子為非正式公務人員的夫妻樣本,以提供相互比較[2]。訪問進行之後可了解到工作與家庭間關係是除個人以外,還應訪問其配偶來了解彼此互動的作用並從另一方的觀點以得全貌,所以,樣本裡包括夫婦,但分別訪問之。

夫婦都從事正式的公務人員[3]會格外彰顯工作的時間量對家庭的影響。而妻子一方若是非正式公務員,丈夫是正式公務員,工作時間量也可以明晰地有所對比。我於是將訪問夫婦都是正式公務員及妻子不是正式公務員的夫妻,以及顧及到正式工作與非式工作時間對配偶的影響。深入訪問工作的開始,是我在工作影響家庭的概念架構下進行的,在不斷文獻與訪問資料互動之下,由訪問的內容裡自然萌發出工作影響家庭的概念而需要更多訪談資料以求了解。所以,本研究的分析都以時間角度來討論的架構出現。

 

參、預期成果

 

由於本次研究計劃採用田野研究的深入訪談方法,所以不預設任何研究假

設,以避免為了符合研究假設而在訪問過程中產生誘導受訪者的現象,況且,依研究法來看,在質化研究法中,假設是跟隨著訪問過程而產生的。

 

肆、          本文部份

 

就時間的角度而言,工作與家庭間的關係可以由二方面討論:(一)工作的時間特性不論是絕對的量或相對的質對家庭所造成的影響,就是工作影響家庭;(二)家庭的生命週期、時機,對個人工作所造成的影響,就是家庭影響工作。所以,在受訪者描敘配偶的工作狀況,或自己的因應措施,對方的工作往往因為影響家庭而間接影響當事人的工作。在本研究裡,為了突顯時間的關鍵性作用,我僅以妻子為非正式公務員的時間量以及夫妻皆正式公務員的工作時間量相互較[4],以說明工作對家庭的影響,男女是否有別;以及,家庭的生命週期對他(她)們工作的各別影響。

工作時間量的多少與時間的優劣對家庭造成影響;而家庭因素對工作的影響則除其生命週期此一時間因素以外的其他資料,例如,家人,尤其丈夫對妻子工作的態度也些許列入本文的討論,並主要以時間角度切入工作與家庭協調的分析與陳述上之一致性。

工作的時間特性,我訪問了夫妻皆正式公務員與妻子非正式公務員的樣本,以期達到正式與非正式公務員的比較,了解工作時間對家庭的影響。在第一部份,我以夫妻皆正式公務員的樣本為訪問對象;在第二部份,我就以丈夫為正式公務人員,但妻子為非正式公務人員的樣本為訪問對象。也因為工作時間量的長短,突顯工作的時間特性對家庭運作的影響,由男女二方面來檢視之。

 

一、妻皆為正式公務人員

 

夫妻二人皆正式公務人員的工作時數是最長的,尤其是業務部門,如建設局、地政科等。時間尤其構成女性正式公務員的困擾,她們認為無法工作長時間而影響了事業的發展;或指出最感困擾的是工作時間過長或不定時,以及沒有家庭時間(藍采風等,1985)。而女正式公務員又比男性正式公務員面臨較多壓力,因為女性正式公務員又有來自家庭的角色,為避免或減少工作與家庭間角色的衝突發現女性正式公務員比男性正式公務員更多是單身的,如同一般的專業女性人口的婚姻型態。

妻子為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型態也與時間量有關。不但妻子每週工作時間少於丈夫,她們選擇與集中的單位也是所謂工作時間少,訓練時間短,收入少,可以自由離職的單位。我以非正式公務員妻子的家庭考慮,例如需要挪出時間,可以配合家庭的工作單位作解釋。

深入訪談後可以採集到工作對家庭的影響,尤其在養育子女的責任。發現在夫妻皆正式公務員的樣本中,丈夫與妻子每日的工作時間長會對家庭生活品質,及與子女共處的時間稍有影響;更重要的是,女方的家庭責任並沒有因為工作而減少,而且女方作較多因為丈夫工作而所需家庭責任方面的調適。

Keith&Schafer(1980)指出,丈夫的工作時間量對妻子有壓力,但反之,對丈夫沒有壓力。研究發現應當可以反映一個以男性為工作角色者社會規範。某位計

劃室女性科員比較她與是建設局股長的丈夫在工作份量上的不同,認為她比較可以控制自己的時間,這是她當初擇單位時考慮到的。她從事一個工作份量少,不需常加班的單位對她家庭生活的意義,我們之間有這樣的對話:

 

我工作不會那麼疲勞,較清鬆點的話,那我回家就比較照顧家庭,我會問先生工作如何,會在各方面兼顧一點,如果說我很累的話我要人家安慰照顧都來不及,怎麼有時間去安慰照顧人家呢?就是這種情形。【若是夫婦都在繁忙單位呢?】我想那樣子就無法有個完整的家庭生活。

 

一位縣政府女性股長(表一)指出她的工作時間是上午8點到下午530分,下班後可以料理家務,而這樣的工作時間和同樣在縣政府擔任局長的丈夫相同,但丈夫幾乎每天都必須在外應酬。

對於同為正式公務員的一對夫婦,先生的在外應酬對她沒有影響,但她自己卻因為是二級主管,上班之外還需要投入晚上的時間以批閱公文或偶爾推不掉的飯局,而有感嘆:我們先談到他()們的工作時間,我問:

 

【對家庭生活有無影響?】:我沒差,他晚上很少回來。【妳自己若不工作呢?】對家裡可能會有點好處,家裡可以兼顧。不必找人幫忙,可以買菜燒飯,

多關心我先生一點,但現在每天總是必須下班後立刻回去,處理一些家中的事。

 

我們繼續談下去,她提到了目前對家庭生活的感嘆:

 

以前學生時總是認為女姓婚後必須出外工作,才不會成為依賴者,有自主權,所以現在到公家機關來也力求表現,做最好,因為公家機關女性升遷較男性機會少,但現在自己有時很矛盾,似乎理想和現實有矛盾。【妳心裡擔心的是什

麼?】好像沒有把家弄好。【那是因為有小孩?】有時也覺得對小孩關心的不夠。【妳晚上回家要弄小孩?】對;時時,但很少會有時間長時間陪著孩子,頂多是盡了我做為一個母親最基本的責任,像是給孩子零用錢,做三餐給孩子吃,洗衣服而已,很糟糕。

 

這位女性股長繼續談到許多她在工作與家庭間的衝突,也覺得因為她也是股長,生活才會如此匆忙。談話中她明白地說因為希望藉此一訪幫助她釐清如何解決工作與家庭間的困境,她才答應我的訪問。至於她目前所做的解決途徑則是無法退休的情況下,轉入更輕鬆的單位工作,因為可以令她丈夫工作起來沒有後顧之憂。我們之間的對話是這樣:

 

他覺得妳的工作對他和家庭有影響嗎?】他前一陣子希望我離開,我會輕鬆一點,他沒有明講,他知道我也是為了要家庭的經濟更好些。我感覺他希望我輕鬆,換言之他希望女孩子主內有這個意思。【若妳是家庭主婦,他的生活會

不同?】差很多。我們同事有的回家,太太己煮好了好吃的飯菜,小孩他們也都有人打理。【他希望妳能幫助家務,讓他工作或在外應酬無後顧之憂?】當然不致於,他只是要我以家庭為優先,但太太在家,我覺得對他來講會使他更放心,小孩也可以照顧好一點。【妳先生現在覺得有後顧之憂?】他沒這樣說,他也沒我這麼在意家事,但多少看的出來,他有時總是特別嘮叨。

 

長時間的工作量,例如發生在同是正式公務員的夫婦之間,也是會被男方

感受到,一位正式男公務員提到在與妻子都必須長時間投入工作時的家庭生活品質。

 

因為夫婦都工作,孩子生病,你心裡做何想法,你怎麼工作,你根本沒有辦法做到。【那種情形有多久?】大概7、8年。【那時小孩也不在你身邊嗎?】他們不在。【那你對那種感覺怎樣,每天看不到他?】覺得好像不是一個家庭,好像我跟我太太還在大學的樣子。【那你喜歡這個生活?還是無所謂?】短期內我想是可以忍耐,如果永遠這樣是不可能,當時我們也是想說幾年之內就會結束這種生活。【這種生活你會是怎麼樣的態度呢?不得已還是無可奈何還是?】大概比較忍耐,沒有什麼好辦法。【那你喜歡這種日子嗎?】不喜歡呀,當然不喜歡啦!我想沒有一人會喜歡這種生活,我太太也不喜歡,但是無奈,但她選擇了她的工作,那對我來講,也是鼓勵她從事家務的工作。

 

由以上談話可以顯示,在夫妻皆正式公務家庭中,配偶一方的工作會透過家庭的運作而影響當事人的工作,不過男女有別,女方容易因為自己的工作影響到家庭而間接對丈夫工作有影響而思是否要,或自己做些調適;而男方則仍以自己的工作是否受到因為妻子工作的間接影響而注意到,或期期妻子的調適,或十分篤定地回答我,當情況真需要有所改變時,仍是由妻子作這些調整。

夫婦皆正式公務員因為工作時間長而女方所做的調適,雙方都能明白地感覺到家庭生活品質大有改善。一位轉到計劃室的女性科員談到這種安排純粹是為了家庭。

 

家庭生活的品質好很多,有多餘的時間來想想要為家作些什麼,為小孩作些什麼。【譬如什麼?】譬如說家庭的佈置,以前都跟本不管的。兒子的話可能較不會考慮到時間、體力、家庭各方面的問題,所以考慮的可能會不一樣。我一直是覺得男女不平等,沒有辦法平等。

 

看來女性正式公務員帶來對家庭生活品質的影響是基於較長的工作時間量、不易退出以及社會規範對女方這樣的投入工作在危及家庭生活品質時的約束。所以影響女性投入各種工作行業的限制將不是工作本質如何而是這種工作本質與家庭間之能否協調,影響女性工作的仍是根深蒂固的社會對女性工作與家庭角色的衡量。這種觀念一方面存在於女性,所以她們接受去改變自己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更隱祕地存在於男性的觀念。

問到一對夫妻兩人皆為正式公務員,尤其有關於他的工作,一位女性股長丈夫的回答說明一位能使他工作無後顧之憂的太太對他仍是十分重要的。我們之間的對話是這樣的:

 

【你的工作因為她的工作那麼忙而遭受到一些影響?】影響多少是有,比方說啊別人都有太太全心打理家務,下班時就可以回家好好休息,因為下班時晚飯都準備好了,孩子也打理好了,不像她現在下班回到家才開始處理家事。【所以那會不會希望一個太太是像人家那種?】對對!如果是我做局長以後才來找太太的話就可能會要她留在家裡。

 

一位擔任科員的妻子,為了配合先生的工作,擔任了一項輕鬆的職務,她選擇計劃室[5],她透露出這種配合是頗重要的,由以下對話可以看出。

 

【妳為何不選擇較忙,可以有加班費的單位?】主要是有了孩子後,家庭無法兼顧(表二),因計劃室從來不加班。

 

問道一位女性股長對丈夫晚上常在外頭吃飯應酬,有何感覺時,她認為:

 

他晚上常常不在,我知道他要處理事情,因此下班後的家事大都我做。【挫折嗎?】有一陣子不能適應,大概是小孩剛出生到半歲時沒人幫忙,他也不在。以後就沒有。他常應酬或到遠地開會考察。我認為婚姻是二個人分擔、分享,但現在則不能常和此。也就是我被綁得死死的,他當丈夫的效果打了折扣,因為他只注意公事,家事還是希望我做,他做也只是偶爾心血來潮而已。他不在家,我就得待在家裡,他可以做他的工作或是喜歡的事,而我卻沒辦法做我自己想做的事。

 

這種對女性要求具有彈性,可適應,去配合他人的時間,擴大的來說是一種以女方為回應者角色的對待,而不是以自主,主控者的角色出現。從事具繁重的工作,是因為工作時間內有高度集中注意力,不宜被打擾之特色,而影響家庭運作,往往都是女方感受最深的家務責任方面。綜合訪談資料這些感受包括矛盾、衝突、虧欠、遺憾等。當然這些感受之餘也影響到當事人的行為,不過在所有訪問的例子裡仍是由女方做必要的調適或承受工作與家務之間的各種衝突、矛盾。

對於一個雙薪家庭,配偶雙方都是正式公務人員的妻子而言,她的家務責任並沒有因為外出工作而能稍減,正如一般文獻所顯示雙薪家庭裡男方的家務工作並沒有因為妻子工作而有所顯著的增加。

稍後,這位女性股長詳細說明了這種工作與家庭間,因為工作時間長而造成的困境,她的虧疚:

 

下班的時候我整理公文會一下子時間就過去了,可能超過平常下班的時間,小孩都會在那等著我做飯,因小孩比我早回家,會覺得時間亂七八糟,【這種日子有多久?】很久了。【那妳有什麼感覺?】回家會看到一團糟,已經影響到小孩,回家太晚。【妳會很虧疚?】對,因為那麼晚回去,唸小學正常的小孩8點鐘應該睡覺,他們都會拖到9點鐘才睡,第二天早上小孩爬不起來,就又哭又鬧,會有一團糟的感覺,會覺得一星期出現二次、三次,就覺得不得了,若出現一個一、二次還好,若那麼經常出現就會覺得很糟糕,早上我必須比我先生早起床,做早餐給孩子吃。

 

接著,這位女性股長的丈夫如此說道:

 

我太太很忙喔!所以家庭的工作沒辦法負擔,不過等小孩都能獨立時,狀況可能會好些吧!我也很想幫我太太做些家事,但實在是有難處。一方面晚上我飯局太多,且我晚上常常要到很晚才能回家或喝醉,第二天總是要到下午才有精神去上班。我太太不應酬比較無關係,而我不去應酬對外人較難交待,因此家事就必須讓我太太來做,這也是不得已的,所以我希望她公事可以不用太累,多多挪出一些時間來照顧這個家庭,我就覺得很欣慰且無後顧之憂了。

對丈夫而言,都不需為此而做任何調適,因為知道,在只有一個人可以發展事業的狀況下,仍會是他。這種狀況強烈地反映女方仍是在一種不妨害家庭的情況之下才被允許工作的,而男方從未想到去做調適,也不以為是他的責任去調適。此外,例如公婆,其他家人在協助雙薪家庭運作時雖然是一種社會支持,但也可能是鞏固此一男性為工作者的社會規範支持者,強化了女性承受社會要求她在工作上力求調適的壓力。這樣的發現,充份反映男性的工作角色,女性的家庭角色之優先性,尤其在有所取捨的決定性關鍵情況下更是如此。

 

二、妻子為非正式公務員

 

性別角色的需求性差異,對有家務責任的女性是格外有意義的,特別是從事非正式公務人員的妻子來說。不過,單身的女性非正式公務人員就沒有在工作家庭間的衝突,因為她們沒有明顯的家務責任,也就更不覺得此種工作所造成的影響。

至於正式與非正式公務人員時間特性的不同,由田野訪問資料裡可得一致的看法。就是:非正式公務人員的進出是容易的,且工作要求不嚴格、少加班,對女性來說是能夠結合工作與家庭間的角色。所以女性非正式公務人員為了配合自己的家務責任與角色,妥協之餘,就無法考慮生涯性,於是在顧及此二方面責任的女性,都在每日的工作量上得有所節制,以致使男性認為她們工作摸魚、不認真。

工作時間特色對家庭的影響,可以從下面訪談中發現任何這種影響明顯地仍是由妻子一方來承受與調適,男性工作角色、女性家庭角色的優先性仍是明顯可見的。經由對比我們可以了解工作時間量之多少,或工作時間的優劣對家庭的影響在兩性的經歷上有所不同,也因此決定了當事人所感受到的婚姻品質,與對家務責任的感觸。

由田野資料所呈現的就是家庭的生命週期對個人工作上的影響。在雙薪家庭裡當夫妻都一方面發展工作,成立家庭之際,工作與家庭,在一個較長的時間範疇裡的相互關係,如何藉由當事人的因性別不同而對他們的工作發展有所不同影響,且在每天的日常生活裡,家人的作息時間也影響女性自己的時間。

女性的在每日的時間上被要求具彈性,去配合家人,這種每日的時間裡女性的處境其實也反映在一生中她們不參加公務人員國家考試的原因,之所以如此或許是因為女人的生育功能有其時間性,社會規範又以女人的婚姻、家庭角色並與以男性為對象而設計的各種社會制度的社會時間相衝擊而感受時間上的壓力,無法如男人可以把這幾件大事順序完成。

因此,女性在選擇教育、工作時,會考慮正家庭或個人生命週期間的配合,以致妻子所選擇的是受訓時間短,工作時間有彈性、規定較鬆、可自由進退的臨時公務人員工作。所謂集中於女性的工作,其實都可以追溯到這些工作的時間特性並與家庭協調的狀況。

一位女性臨時公務人員說明了在顧及女性家庭角色優先的社會規範之下,她的選擇正反映了家庭及她個人的生命週期對她工作的影響,她說道:

 

我年輕時就進縣政府擔任臨時雇員工作。【為何不參加考試?】我想以後嫁人後也許就不再工作,考了也是沒用。【為何現在又進去工作?】因為孩子現在都長大了,在家沒事做。以前是因為小孩生完後,必須在家照顧小孩,才辭職的,如果當初我參加了考試,這樣子可能就會影響到升遷,可是我現在的工作是自由的,不用考慮這些。

 

事實上,己婚婦女出外工作後,很明顯會影響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與權力。經濟上的獨立使婦女有較多的權力可以與丈夫一同決定事物或改善家庭的生活及社會地位。但是權力的獲得並不代表丈夫就會替她分擔家事。一些研究發現丈夫在家事上所花的時間並不因為妻子的受雇工作而有所增加(Nieva,1985)。妻子在家事上所消耗的時間依然是丈夫的兩倍,而丈夫只在妻子不在的時候會照顧小孩。由接下來的談話可以看出:

 

【妳到縣政府工作後,丈夫會幫妳做較多的家事嗎?】他沒有事或心血來潮時才會做,每天的三餐、買菜、洗碗甚至餵狗都是我在做,我和我先生下班後,他就會先看報紙,等到菜做好了,大家一起吃,之後,我便開始收拾洗碗,他就開始準備看八點檔,有時還沒洗碗,我就必須先切水果給先生和小孩吃。【那妳先生幫妳做什麼家事?】因為每個週末必須擦地板、吸地毯,他沒事時會幫我吸地毯,因為當初地毯是他說要舖的,所以較無怨言。【他沒事是指什麼?】比如說他今天沒人約他喝茶或不睡午覺等,不過較粗重的工作,比如說取窗簾下來洗、洗排油煙機都是他做,每當他做完後,就會覺得對家付出很多。【妳同時要上班,又要做家事,不會覺得太累嗎?】就是因為這樣,我才選擇臨時雇員的工作。

 

丈夫對妻子工作的態度,影響了女性在勞動市場的就業機會,這種態度可能是丈夫為了自己的利益、權威,也可能是受了傳統性別分工的影響。從上一部份男正式公務員對於身為正式公務員妻子的態度與抱怨可以看出,而女性大部份也接受了丈夫的態度,一方面是因個人無法與社會結構抗衡,另一方面是因為家人的壓力,但也有可能是個人的性別認同。由於整個社會結構要求女性要做那些事,即使在勞動市場取得高度成就,但也有可能引來許多非議;在家人壓力方面,

已婚婦女的壓力不只來自丈夫,其整個親屬,甚至娘家也可能給予壓力,導致已婚婦女在就業上遭受大結構與家庭的影響。另一方面,由於女性從小的教育中便開始被灌輸性別角色觀念,導致已婚女性必須經由家庭來獲得認同,而不是從勞動市場上。為此我們繼續往下談:

 

【妳丈夫不喜歡妳出外工作嗎?】以前孩子小時,確時是被禁止的,就算丈夫同意,我先生的父母及我的父母也會反對。【那為何不把孩子送往托育中心?】太貴了,而且很多人都說這樣子母親和孩子間的情感較不好。【因為現在孩子大了,所以妳先生就同意妳出去工作?】對,但是因為隔這麼久了才出去工作,所以也只能擔任這種不會升遷的臨時公務員工作,等到那天煩了,不想幹了可能又會回家做自己的事吧!【妳不會覺得這樣對妳很不公平嗎?】不公平是難免的,但現在看到孩子在我手中都長大了,倒也覺得欣慰,女人嘛,求的不多,就是看到自己的孩子長大成人,至於自己的成就,孩子有成就就好了。街頭巷尾的鄰居見到我,都只會誇我把孩子帶得這麼大了,從來不會問我現在的工作做得怎麼樣。

 

家庭因素確實制約著女性的工作生涯與機會。因為家庭中,不只小孩的照顧制約著已婚女性,即使孩子大了,突如其來的家中老人照顧又會落到已婚婦女身上,此時男性須在外工作貼補健康給付,妻子則理所當然地被放在家中用來照顧這些生病或行動不便的老人,等到這些老人因病過世之後,經過一段時間後,才又重新回到勞動市場中重新就業,嚴重地影響了已婚女性在勞動市場中的生涯性及穩定性。在此次研究中發現,已婚女性之所以會從事臨時性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其中除了照顧學齡前兒童外,家中老人的照顧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一位前幾天才又進入縣政府工作的女性非正式公務員就是此種情形:

 

【妳前天才剛進來工作嗎?】 對,之前曾經在這邊工作過,因為孩子都大了,到外地唸書去了。【那為什麼中間會中斷?】因為我先生的父親和我們住在一起,之前他能夠自走路,照顧自己的生活,中午我只要帶飯回去給他吃就行了,可是一年前,他卻中風了,由於長時間住院也不是辦法,所以就把他接回家來住,由於他行動不便,怕他在家中發生危險,所以我就先辭掉工作在家照顧他。【為什麼不是妳先生辭掉工作?】不行,因為他是正式公務員,中間辭掉工作對他未來的升遷、退休金都有影響,因為我是臨時公務員所以中間中斷工作較無所謂。後來我先生的父親身體愈來愈差,不久前就過世了,經過一段時間後,我在我先生的安排下才又進來縣政府工作。【如果妳今天也是正式公務員,還是妳辭去工作嗎?】因該是吧。【為什麼?】因為老人安養中心對薪水階級的公務員來講負擔太重了,而且送到安養中心,我一定會受到鄰居的責難,說我不孝。【那妳的身遷、退休金怎麼辦?】我也不知道,反正一般一定都是妻子辭去工作,不太可能是丈夫辭去工作。

 

Yogev認為許多婦女不願意與丈夫分擔家務,因為這些婦女認為自己和丈夫

一樣有能力及智慧足以應付這些家務工作,他們希望藉此能保持自己是家庭中的母親的感覺。為此,我特定以此問題來訪談另一位女性非正式公務員,結果發現,雖然這種因素存在,但最大的因素仍是社會結構對兩性性別角色分工的限制。

 

【妳之所以會選擇臨時公務人員的工作,而不參加國家考試,是不是因為

希望好好地感受一個好母親的感覺?】哈!也不是完全這麼說,這個因素當然也是有,因為每個女生從小時候就有當一個好媽媽的憧景,現在嫁人了,才發覺不這麼做也不行,原來婚前是充滿期待的,但現在才發覺是不得不這麼做,每天下班後就開始忙每天相同的事,有時覺得乏味,不變成黃臉婆也不行,不是我要不要做一個好媽媽的問題,而是不得不這麼做,我一開始會選擇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有很大的因素就是基於此考量。【妳會抱怨或後悔嗎?】那倒是不致於,畢竟在我的苦心經營或你所說的不公平下,能有這樣一穩定和諧的家庭那也就覺得無悔了,要是在當時我堅持在工作上當個女強人,可能早就離婚了,你看現在社會上那麼多女強人不結婚,以後她們可能就無法和我一樣感覺到家庭的成就感。在這種現實的社會上,我們女人能夠得到的成就就在於此而已,跟人家爭什麼呢?只要以後我教育出來的孩子在社會上有成就,我的你說的不公平就不算什麼了。

 

由於正式公務員的工作往往因業務或升遷調動上的需要被調到另外一個縣市工作,因此在縣政府中往往出現全家搬離南投,到較遠的台北縣、台南縣等各機關補缺額。正是這種情形,影響了女性從事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由於非正式

公務員不會升遷,因此無此困境,也正是這個原因,在傳統妻隨夫移的觀念下,

導致女性從事正式公務員的人數較少,就算女性正式公務員面臨這種情形,也大都選擇不調動而影響到女性的升遷機會。我又繼續問這位女非正式公務員:

 

【妳們縣政府中正式公務員的升遷是不是常常要調到外地去?】是,像一些科員升股長,或者一些剛考上國中校長的教育局人員也都是先調到較偏遠的學校去。【兩性之間有差嗎?】一般先生如果調職,妻子大概會跟著搬遷,如果妻子是非正式公務員,那就好辦了,大不了辭職,萬一妻子也是正式公務員,那就麻煩了,由於正式公務員辭去工作損失大,因此常造成分居而影響家庭品質。【這也是妳從事非正式公務員的一個因素?】也算是,不過我比較幸運,我先生的升遷一直是在南投,從竹山地政事務所到南投地政事務所再到現在的縣政府地政科。像在我們縣政府裡,就有許多先生被調升到大老遠的地方去,通常男性為了前途又不能不去,而妻子也只好辭去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了,反正如果她先生到新地方人際關係打好了,他妻子一樣能進入和先生相同的工作場所再次從事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對夫妻兩方都沒有損失。

 

雖然女性非正式公務員的數量最多,是因為這些女性不參加國家考試,而影響了公職機構中的性別區隔,但是為什麼這些女性不參加考試只擔任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是她們不上進嗎?是她們成就動機低嗎?其實都不是,女性之所以不參加國家者試,而改以選擇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其實和整個背後的社會結構

與性別意識型態有關。這些女性與其說是自願選擇非正式公務員的工作,不如說

是被迫的,是出於無奈的,即使事實如此,但女性非正式公務員仍然不願正面承認,但談話內容中背後仍隱含了這種強制性。繼續和這位女非正式公務員對話:

 

【妳認為妳今天之所以不參加國家考試是被強迫的嗎?】被誰強迫?【比如說妳的丈夫、親戚、甚至是社會結構強迫妳。】這要從何說起,我之所以不參加國家考試,是因為家中有太多事要我去做,如果我也是正式公務員,那麼我先生就可能不能專心在工作上衝刺,家庭生活也可能大受影響,甚至小孩小時候也沒人照顧,我是經整體考量整個缺失後,才不參加國家考試。【那就是說家庭因素限制了妳?】這也不能完全講限制,家庭本來就是要有人照料,如果大家都和我一樣不讓步,那整個社會不是更亂?這種讓步對我們女性來講,別人是可以體諒的,如果是我丈夫讓步,那我可能會受到更多的指責。

 

妻子選擇臨時雇員工作也反映了家庭收入以丈夫為主的觀念以及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性別角色分工觀念。從一位地政科的女性臨時雇員的回答中可以看出:

 

【臨時雇員不是薪資較低,請假要扣錢且無退休金的嗎?】是。【那為什麼不參加考試呢?】我的收入較無所謂,丈夫的收入已足夠家庭所需,我工作只是在家沒事做而已,孩子都大了,出外唸書去了。而且萬一家中有什麼事情真正需要我留在家時,也可以馬上辭去工作,不用考慮退休金損失的問題,一旦家中沒事,我又可以回去工作,因我丈夫是縣政府一級主管,可以替我安排空缺。為什麼當初不考高普考,你想想,小孩還小時,家事已忙得不可開交,那還有時間唸書準備考試。

 

女性之所以從事臨時公務人員的工作,大多是因家庭週期因素,臨時公務人員的工作便符合了女性的需求,這點和部份工時工作(part-time work)在西方的出現相當類似。一位男性祕書也說到妻子在縣政府從事臨時公務人員工作的優點:

 

【妻子的臨時工作對你或家庭有什麼好處嗎?】有!好處太多了。臨時性公務人員在公事上較無責任性,做好做壞也比較不干她的事,她只要幫忙一些瑣事便可,且較不需要加班。另外,臨時工作可以翹班,回去做些事或買菜或接小孩上下學,現在治安那麼壞,有人去接比較安全。【那家庭收入不是就較少了嗎?】沒關係,錢夠用就可以了,必竟收入和家庭感覺間我仍會選擇家庭,太太的收入只是一些補貼,如小孩的零用錢、水電費等,大的支出仍然是我的責任,這是正

常的,且如果我老婆是正式公務人員,萬一有一天職位比我高,那我怎麼做人!

 

由以上談話可知,女性在公家機關的工作角色被當成是邊際的,這也直接影響了政府機關對女性正式公務人員的期待,因而造成了升遷上的機會區隔。

在訪談過程中,意外地出現了一位與眾不同的男性主管,他抱怨他的妻子因不參加正式考試,而使他的負擔加重,因他最近買了房子,貸了一筆不小的錢。他說道:

 

我老婆不參加考試,以致薪水較低,家中重大的支出都要我獨撐,真是太辛苦了。【為何要買房子?】孩子都長大了,現在房子那麼貴,買一間起來給孩子也好,這樣他們長大後就不必那麼辛苦了。【如果現在孩子都還小,你還是希望妻子參加考試嗎?】嗯……看看吧!

 

這位丈夫的回答,事實上仍擺脫不了傳統性別角色的意識型態,只是因為孩子長大了,妻子的家庭責任少了,丈夫才開始希望妻子從事正式工作,要是在孩子還小時,情況可能改觀也不一定。

女性的社會時間著重在她們家庭婚姻的時機。訪談中也發掘到在顧及家庭生命週期影響下,對時機之掌握男女有所不同,女性仍持事業發展上男先女後的原則,一位女性臨時公務人員這樣說道:

 

【那參加國家考試妳為什麼要緩一緩,讓他先?】這個社會比較男主外。如果我堅持先拿到正式公務人員資格,這樣的情形也很奇怪。【為什麼?】男孩子在事業上,一旦已經投下精力的話,他會希望很快完成。對於我來講,我並不很急一定要什麼時候,所以就不考了,擔任臨時雇員就行了。【只是一般社會的看法是這樣,讓男性先在工作上衝刺?】也許多少這觀念有影響到我。

 

反觀男性,一位男性正式公務人員說剛結婚時為了國家考試往往唸書到凌晨三、四點,沒有時間上的限制。他繼續談到在剛組織家庭時,他有優先權先發展工作。

 

【婚後,你太太也是那麼衝刺嗎?】不可能,她要照顧嬰兒。【她還是讓你,在你兩人的工作中你比較優先?】對!比較優先。

 

這種男先女後的秩序觀與實際狀況下男方所做的選擇在許多文獻中都有記載,反映了女性缺乏對時間的控制與掌握。這不但反映了兩性間關係的本質,也說明了駕馭此種關係的社會規範與今天有關男女現象的社會本質。

此外,在訪談過程中,有一位女性臨時公務人員告訴我,其實她的工作比正式公務人員來的繁重:

 

在我們單位中,一些正式公務人員,包括男性和女性都遊手好閒。【那工作怎麼辦?】一些瑣碎的事都交給我處理,每天都有一大堆的事要做,又不敢抱怨。【那為何我問了幾位女性非正式公務人員,結果她們都說工作很輕鬆?】喔!那是她丈夫在縣政府中擔任主管或較高的職位,人家說打狗要看主人,當然其他正式公務人員就不好意思叫她做東做西,像我的丈夫才剛考上公務人員,職位較低,人際關係也還沒打好,自然我就不同於那些在高位丈夫的妻子。【那如果等到妳丈夫升到較高職位後,妳是否就比較沒有人敢使喚妳?】我想應該是吧,因為他們面對我丈夫時就可能會覺得不好意思。

 

由此可知,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有很大的成份是依附在其配偶的社會經濟地位上,居於從屬的位置,從我們看到的「官夫人」現象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證明,但我們就不曾在現實中看到妻子擔任高官時,丈夫隨伴在身旁。

 

伍、          結論與解析

 

在本文中我們已顯示了工作、時間與家庭間的互動關係,我們以公務人員為對象在他們的日常生活裡,藉深入訪談,了解工作家庭間的關係,希望由性別社會學近年因為女性投入勞力市場而思反省的角度,來了解兩性在工作與家庭協調上,各別的遭遇與適應方式。我認為由時間此一關點切入應可觀察到男女在他們的工作與家庭的日常生活裡的協調狀況並由此反映兩性關係與社會的本質。此次研究結果顯示:

 

1、工作與家庭是糾結在一起的,尤其在雙薪家庭裡,配偶的工作藉由家庭影響

到當事人的工作,不過兩種情況對兩性的作用並不一樣。

2、雙薪家庭裡,工作與家庭間的運作關係,對兩性的作用並不相同,明顯可見的,多是女方在承受影響與解決二者間的衝突。男方的工作影響家庭則幾乎是不被察覺的,因為社會規範本是如此要求男方。此外,女方的工作若由家庭而影響男方的工作,女方則承受了改變狀況的壓力,但對男性並不成為問題。

3、女方負責協調所有影響到家庭婚姻品質或家務責任的狀況,必要時還會放棄工作。

4、工作與家庭領域裡社會規範支持男性的工作角色、女性的家庭角色,致使男性們所擁有工作之餘的時間也可以享用,例如休閒和職業訓練。在工作發展的時機上也有合法性的優先權。在本研究裡,雙薪家庭裡兩性工作與家庭較能協調的狀況往往是發生在當家是一個較大的單位,包括受訪者的父母親、兄弟姐妹。這是大家庭,而大家庭對雙薪家庭裡的女性影響更基於男性,因為一方面家是社會支援的一種,另一方面,家人也可能是鞏固以男性為主要工作者的社會規範者,使女性在工作與家庭間的協調朝向傳統所期許的。

5、夫妻皆正式公務人員與妻子為非正式公務人員兩種不同類型中,丈夫對妻子的角色期望基本上是相同的,並無多大的差別。

6、臨時公務人員的女性佔多數情形,也影響了男性對女性正式公務人員的

 

 

期待、想法與升遷機會。

7、臨時公務人員的工作被當作是適合女性的,且女性也自己如此認為。

8、兩性在公家機關的升遷機會與地位是區隔的。

9、高學歷的男性高階主管並沒有隨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改變其傳統的性別角色觀念。

10、                目前雙薪家庭裡的女性若無法由家得到工作與家庭間協調上的支援,則有賴國家提供制度,機構的扶助了。三代同堂的政策其實是把老人照顧的工作推給已婚婦女。

11、                若把時間視為過程,我們就可見到兩性在工作、家庭協調間對時間的控制與對機會的掌握有所不同,更可以突顯兩性關係的本質,社會裡對性別規範的約定。

12、                本研究的發現雖然說明了工作與家庭間之關係,其實也足以解釋性別標籤工作的來源。當我們要回答何以女性選擇臨時公務人員工作而不是參加正式考試時,工作與家庭的協調是一個重要的解釋性別標籤工作的因素。尤其工作的時間量,不確定性與工作責任的程度。工作的時間量與女性傳統家務責任間的無法配合說明了女臨時公務人員的工作原因。

13、                女性選擇不參加國家考試,以致兩性職位在公家機關的分佈上明顯有別,也是造成公務人員性別標籤工作的原因,尤其是愈高層的公務人員性別區隔更是明顯。

14、                女性工作將不但影響女性本身,也將相對影響男女角色的改變。若是性別角色不外乎工作與家庭,那麼女性工作的結果,將會引起男性角色家庭部份的擴大與豐富,性別角色規範的改變,並造成影響更為深遠的社會變遷。

15、                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模式,性格發展,基至以此原則作為擇偶成家的原則與基礎也會因為男女都有類似的工作與家庭角色而有所改變。也就是當女性也投入工作,參與除家庭以外的其他社會制度,男性過去的家計主要供給者,女性之家務或扶持角色就會不再以性別為唯一劃分標準而以個人的傾向,彼此的配合為原則。兩性平等是在這樣的基礎上才得以真實並持久。

16、                女性社會經濟地位的變化有很大的成份是依附在配偶的社會經濟地位高低上,而不全然是獨立的變項。

17、                在雙薪家庭裡,為了家庭的需要也間接有助丈夫的工作,女性則作全部的工作上調適。

18、                社會上的性別建構與家庭因素同時制約著女性在就業市場上的就業機會及選擇工作的彈性,而集中在從事不穩定、薪資低、非正式以及具有能彈性運用時間的工作。

19、                丈夫在家事上所花的時間並不因為妻子的受雇工作而有所增加。

20、                丈夫的態度決定了妻子從事非正式公務人員的工作。

21、                工作上所造成的遷徙往往是妻子以丈夫為主,也造成了女性不敢從事正式公務人員的工作。

 

陸、附錄

 

表一:南投縣政府七職等以上女性從業人數

 

         職等

         職稱

        人數

          07

         股長

         12

          08

         股長

         03

          08

         專員

         01

          08

         技正

         00

          09

         專員

         00

          09

         科長

         00

          09

         局長

         01

          09

         主任

         00

          09

         祕書

         00

          10

       主任祕書

         00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員工通訊錄

 

表二:台灣地區十五歲以上已婚婦女對其第一個子女未滿三足 

          歲之照顧方式

 

年別   自已照顧   親屬照顧   家庭托養   機構照顧   總計(單位:人)

1980   85.69     12.15     1.98      0.18      3,721,663

1985   78.27     18.62     2.72      0.39      4,330,167

1990   74.78     20.46     4.59      0.17      4,798,560

 

                    資料來源:人力資源統計年報,民國七十九年,頁七。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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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ker, Joan 1988 Women and Work in the Social Sciences. in Ann Helton Stromberg & Shirley Harkess, Women Working, Theories and Facts in Perspective, Mountain View.

Fe  ldberg, Roslyn L. and Evelyn Nakano Gienn 1979 Male and Female: Job Versus Gender Models in the Sociology of Work. in Social Problem, vol 26: 524-538.

         Forman, Frieda Johles 1989  Feminizing Time:An Introduction in Frieda Johles Forman with Caoran, Taking Our Time, Feminist Perspectives on Temporality. Oxford: Pergamon Press。

        Keith, Pat M. and Robert B, Schafer 1980 Role Strain and Depression in Two-Job Families. in Family Relations, vol29: 483-488.

        Pleck, Joseph H. 1982 Work Schedules and Work-Family Conflict in Two-Earner Couples, Two Paychecks: Life in Dual-Earner Families. Beverly Hills: sage。

         Rapoport, Robert & Rhona Papoport 1965 Work and Family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in ASR, vol30: 3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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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eronica F. Nieva 1985 Women and Work: An Annual Review. In Work and Family Linkages, sage.

 

 

 

 

 

     

                  

 

 



[1] 南投縣政府。

[2] 為方便起見,抽樣方法採立意(目的、判斷)抽樣(Purposive or Judgmental sampling)

[3] 正式公務人員謂經正式國家考試合格者,因為縣政府中存在著不少非經考試的約聘(雇)人員,是臨時性、不穩定,針對縣政府特別需求的低層人員。

[4] 夫妻二人皆非正式公務員及妻子為正式公務員、丈夫為非正式公務員不探討的原因,其一是樣本在縣政府中較少;其二是夫妻二人皆非正式公務員者,另在社會中有其他工作而增加分析的複雜性。

[5] 事實上,在縣政府中存在著繁忙與輕鬆的單位,輕鬆單位如選舉委員會(選舉期除外)、計劃室;繁忙單位如地政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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