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社會裡數位差距的教育社會學意義(提綱)

 

石淑慧南華教社所研究生

 

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NICI)民間諮詢委員會於2001年5月8日宣布台灣電子化社會 (e-society)藍圖----「3、5計畫」,包括政府行政體制及效率在三年內追上新加坡,並在三年內培養十萬資訊及通訊人才。NICI民間諮詢委員會召集人苗豐強指出,台灣電子化社會目標包括高度運用資訊及科技,尤其在成人上網學習、家庭寬頻普及率方面,都希望達到三年 30%、五年 50%的目標。

政府 e-service程度,也希望三年內完成一千五百種民眾及企業申辦文件簡化及e化,可上網申辦文件達到三年 30%及五年 50%的目標,民眾上網申辦比例則達到三年 10%,五年 30%目標。企業方面,寬頻普及率則希望達到三年 50%,五年80% 的目標。企業利用e-payment目標是三年三萬家,五年五萬家,產業及供銷廠商透過電子交易家數比例,也希望三年內達到 30%、五年內 50%。同時,NICI召集人蔡清彥會後表示政府基於電信自由化政策與充裕國庫等理由,決定於年底釋出備受電信業者矚目的3G執照[1]

NICI同時公布了九項電子化社會關鍵衡量指標,包括政府電子化服務程度、家庭寬頻普及率、數位內容豐富度及方便性、e-Business普及率、知識人才品質及數量、政府行政體制及效率、企業e化程度、知識分佈均衡度及民眾對生活滿意度等,這些願景的呈現則有賴網際網路的便捷與普及[2]

凡此總總,充份顯示出產、學、官界對於台灣電子化社會 (e-society)的期許與積極。

然而,在檢視了台灣與各先進國家網際網路普及率與資訊資源分配的情形後,網際網路的現況不論在指標或使用者方面,都呈現出不均衡的發展,而網際網路的市場結構與運作也呈現集中控制的趨勢,資源上的分配明顯偏倚[3],「資訊差距(Digital Divide)」在資訊社會裡正逐漸擴大中,更強化了現有社會中的不平等[4]

若將上述的9項電子化社會關鍵衡量指標,粗分成「公共與市場層面」(政府電子化服務程度、政府行政體制及效率、e-Business普及率、企業e化程度)與「個人與家戶層面」(數位內容豐富度及方便性、知識人才品質及數量、知識分佈均衡度、家庭寬頻普及率、民眾對生活滿意度)兩方面來探討,乍看之下,檯面上的數字似乎已勾勒出未來美麗新世界的藍圖,「公共與市場層面」蘊含了「服務」的動機,或是「商機」的必要投資,這會是最外顯的優質社會指標,將以公共投資以及市場消費經營的面貌呈現;至於「個人與家戶層面」,仍無法擺脫使用者付費、菁英把持、普及性等傳統社會階層資源分配的問題。

然而即使在公共投資與政府政策落實的情形下,台灣電子化社會 (e-society)夢想得以成真,數位差距(Digital Divide)的現象是否就能獲得紓解?資訊社會裡設備工具等硬體的普及,難道就能和知識技術的普及劃上等號嗎?未來資訊社會裡是否仍存在著教育社會學裡「個人與家戶依然是主宰著社會階層化與社會流動的主要因素」?或者學校教育能肩負起平衡資訊差距、縮短數位差距的重責大任?

 

一、數位差距(Digital Divide)

Digital Divide一詞於1990年代中期開始出現於美國,指的是在現今及未來網路時代中,擁有電腦、網路等數位科技者,正快速拉大與未擁有者在知識取得、財富以及社會地位的距離,形成新的社會不公平現象。它首度由美國商務部在1999年發表的「從網路中跌落-界定數位差距」(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專題研究報告中提出。該報告指出:在資訊社會中,個人電腦以及網際網路等資訊工具對於個人的經濟成就以及生涯發展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力,有無電腦以及運用電腦能力的高低,將成為主宰貧富差距的力量[5]

數位差距將人類分為兩種,一種是上網的,一種是不上網的。而隨著科技一日千里的進展,上網已經成為追求更好未來的基本條件。例如,有越來越多公司企業只接受電子履歷表,只會使用書面履歷表的應徵者將失去機會;大多數資料可以透過簡單的網上搜尋動作找到,那些需要大老遠跑到圖書館才能獲得資料的人,將比其他人付出更多時間與成本。當上網成為晉身某階層的必備條件時,那些不會上網、不能上網的人該怎麼辦?

 

1.數位差距的呈現方式

        國內學者曾淑芬與吳齊殷認為資訊科技的發展與使用,可能因性別、種族、階級或居住地理區域等而有所差異,使得人們在接近、使用資訊的機會上產生差異,形成所謂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6]。劉文文定義「數位差距(Digital Divide)」為:在高低知識階層,以及高低所得階級間接近網路(Access to the Internet)的人數有著相當嚴重落差的情況[7]。陳敬如則認為「數位鴻溝(Digital Divide)」是「在數位化資訊社會中,個人因其社會屬性因素,而在資訊科技的接近使用、資訊內容的接近使用、資訊素養等方面,有程度上的表出差異。」[8]。黃瓊儀引述Digital Divide Network上的定義:Digital Divide被用來指一群可以有效的運用新資訊和新傳播溝通工具,如網際網路的人,與另一些無法有效的使用這些新資訊和新傳播溝通工具的人們之間的差別和隔閡[9]

        劉文文以「上網時間」及「上網機會」定義「接近網路」的操作型定義,做為其數位落差計量模型的依變項,發現數位落差現象確實存在,並與所得及教育程度有密切關係。陳敬如進一步擴大依變項的定義,除了延續「資訊科技接近使用」與「資訊內容接近使用」的傳統數位落差呈現方式之外,又加入了能適切處理資訊的能力,亦即「資訊素養」;其中資訊科技接近使用包括「資訊科技設備/服務普及率」、「電腦與網路接觸時間」、「連網地點」,資訊內容接近使用則有「網路使用目的」、「資訊瀏覽內容類型」、「資訊搜尋來源與策略」等,資訊素養則包含了「文字素養(text-based literacy)」、「表徵素養(Representational Literacy)」、「工具素養(Tool Literacy)」。劉文文的研究發現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間的「數位鴻溝(Digital Divide)」差距有因襲社會結構不平等的傾向。

根據Gartner研究調查,上網與社會經濟的階層有明顯的差距,也就是說,上不上網與教育程度及所得有關。研究結果顯示,教育程度越高、收入越多者,使用網路的機率越大。Gartner用四萬戶美國家庭作為研究對象,將他們的社會經濟狀態分為四個階層,其中最低層者僅有35%上網,中低層有53%,中高層則是79%上網,而最高層者上網率達到83%[10]

「社會不均」自古有之,數位差距也不過是種種社會不均其中的一種罷了,又有什麼不同?若將數位差距視為一個老生常談的貧富不均問題,就太過輕看它所帶來的傷害了。數位差距之所以較其他造成社會不均的原因重要,是因為它將阻礙社會流動,形成社會問題。事實上,一個現代社會只要存在著社會流動的可能,貧富差距就不至於是無解的問題,因為居下層者可以透過種種努力達到向上流動的目的。

網際網路興起時,曾經讓許多人懷抱憧憬,以為這將是一個沒有邊界、人人平等的美麗新世界,因為數位科技標榜的,是要讓所有人都能平等共享所有網上資料,原意是要促進階層流動的,但絕大部分數據資料卻都明白顯示出,數位差距限制了部分族群接觸網際網路的機會,將這些弱勢團體阻隔在數位時代的大門外,使得網際網路成為上層階級的有利工具,上層者將據之更拉大與下層階級的鴻溝。上層者握有科技優勢得以更具競爭力,下層者因為經濟或知識處於弱勢地位、無法掌握科技工具而更居劣勢,若兩者惡性循環不已,貧富差距將越拉越大,消弭之日遙遙無期。

既知數位差距將形成新的階層、拉大貧富差距、帶來社會不公、形成社會問題,那麼該如何弭平數位差距?

 

 

2.數位差距的消弭

大多數人都希望向上流動,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常識。不同社會階層的成員在社會之中,享有不同的社會聲望、權力以及待遇,希望向上流動的心理促使彼此間相互競爭,使得社會成員的社會階層產生變動的情形,就稱為「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社會流動有三項重要的功能,第一是志向與成就的激勵,Blau & Duncan[11]認為個人社會地位的獲得、所處社會階層的改變、個人的努力程度與成就高低,比歸屬地位(ascribed status)更具重要性;其次是社會階層的重新分配,Musgrove指出要避免社會形成僵硬的階級制度,就必須藉由社會的流動,使階層不斷重分配,否則,社會階層反應的將不是個人成就的高低,而是個人承襲的差異;第三是社會忠誠的維持,也就是維持社會成員對社會制度效忠,使社會秩序得以穩定和諧。可見社會階層間的流動有助於社會的安定,而各階層間的人要如何向更上一層流動?

進入資訊及數位科技時代之後,階層、階級的分際勢必有所改變。陳敬如引顏淑芬對於資訊社會裡既有階級的關係,表示在資訊社會中,資訊科技的發展對社會階級結構的影響,一般而言有「階級消亡論」、「階級強化論」、「階級再造論」三種看法,其中「階級強化論」主張資訊社會雖是工業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基本上卻未改變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也未改變以財產和資本來劃分階級的邏輯。若將階級強化論的基本觀點,參照近年來國內外電腦與網路的相關調查報告,似乎可以發現與數位落差現象相關的各因素,也或多或少與社會既有結構有相關的關聯[12]。當「知識」、「資訊」逐漸取代「土地」、「財貨」,成為決定貧富強弱的依據時,網路不但沒有如樂觀者所言,提供階層流動機會、使得下層者向上流動,反而擴大了階級差異,形成數位差距。

那麼,數位差距又該如何消弭?

政府部門資訊服務的提供以及政策的制定與落實,應是數位落差消弭的主要力量來源。一般而言,各國政府的做法主要是在資訊普及及資訊素養兩方面。資訊普及包括各類硬體提供與資金援助;資訊素養方面包含正規學校教育的資訊素養與資訊技能的培養、教學與學習過程的資訊化、職業訓練以及相關法規的調整與訂立等。因此各先進國家或國內,無不積極投入學校資訊教育,一方面做為進入資訊社會的準備,一方面期望藉由教育政策的制定、學校資訊教育的推廣與普及,縮短數位落差[13]

教育能否和緩社會階層化,在教育社會學家中,「功能論」學者與「衝突論」學者各有不同的見解。「功能論」者認為,教育扮演著一個追求「機會均等」或「平等」的角色,給予每一個個體公平競爭的機會﹔功能論者認同教育具有促進社會流動、改變原生背景的功能。「衝突論」者卻持反對意見,認為教育並不能做為一種促進社會公平的力量;衝突論者認為教育基本上只是一個再製的過程,不但不能促進階級流動,反倒符應或強化了社會原有階層。

數位差距也是造成階層分化的原因之一,教育對於階層流動或再製的論點,是否可以套用在教育對於數位差距的消弭或助長上?

Standford的一份報告指出,影響網路使用最大因素,不是收入,也不是種族與性別因素,而是教育與年齡[14]。在2001年國際電信日(5月17日)一場主題為「網路科技:挑戰、機會與未來」的慶祝會議上,國際電信聯盟 正式宣佈將耗資千萬美元推動「開發中國家網路訓練中心發展計劃(ITCI-DC,International Training Centres Initiativ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這個龐大的計劃預計將提供科技教育人員、學生、與專業人士一個更普及化的數位學習環境。開發中國家的專家學者與領導者逐漸體會到,要解決數位差距的問題,人力資源的培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人力資源的培育又有賴教育。美國也在2000年2月為下年度編列了超過20億美元的預算用在縮短數位差距的教育科技上[15]。國內也有資訊教育者高喊著,讓國中小有資訊教育課程可以縮短城鄉間的資訊差距。

但教育真能消弭數位差距嗎?或者它將強化數位差距?

以美國為例,除了富有的學區之外,所有學校在電腦設備及線路設備上仍感不足。富有學區中有94%的學校連上網路,貧窮學區則是84%的學校連上網路,這數據看來似乎差距不大,但若再進一步探討,兩者在學生個人擁有電腦比率、上網機會、上網速度上,則有明顯的差距。富有學區的學生不僅在學校可以上網,回家也可以遨遊網路;貧窮學區學生雖然在校也可以上網,但大部分學生回家後沒有電腦可用[16],這些差別,將明顯造成機會不均等,進而強化數位差距。國內關於資訊差距的研究亦顯示,台灣地區數位落差有因襲社會結構不平等的傾向[17]。我國目前全力推動「校校有電腦、班班可上網」的資訊教育,口號喊得響亮,但政府相關部門將電腦硬體設備送至各國中小後,有些學校有適當師資給予學童資訊教育課程,但更多的是沒有足夠師資的學校,只好將電腦視為學校裡昂貴的擺飾。而且資訊種子教師所培育的課程,有90%都著重在技術層面的訓練,對於資訊素養的訓練卻是缺乏的。

由此觀之,能從資訊教育中獲益的,只有位在都會區的學生,大多數偏遠地區的學生並不能因此搭上網際網路的列車。如此,資訊教育的存在也只是強化了城鄉之間的數位差距。

 

二、階級、階層、與數位差距

孟子騰文公上:「物之不齊,物之性也」﹔國父也說過「不患寡而患不均」。從歷史事實來看,「社會不均」是普遍存在於人類社會的現象,此現象不僅表現在政治層面、所得收入、種族差異、社會地位,甚至連日常生活中也所在多有。涂爾幹定義「社會不均」為那些造成個人無法依自己的智力與才能去獲取成就的種種因素。

 

1.傳統社會裡的階層與階級

「社會不均」的現象造成了所謂的「社會階層」,不同社會等級或層級會經由社會階層化的過程而形成。「社會階層化」是指依據某些指標或屬性,將社會區分為若干高低不同等級或層級的歷程與現象[18]。「社會階層」的產生,不同學派有各自論述,可以概分為「社會階層論」與「社會階級論」[19]

「社會階層論」者認為社會階層的形成隱含於社會分化的過程,是不可避免的現象。由於社會資源與財貨,例如:權利、財產、聲望等是有限的,人類因競爭與合作而產生功能性分化,同時因持續性的協調與從屬關係,而形成等級分化,等級分化造成了對社會財貨控制力的不同,而影響報酬分配的不均。也就是說,愈接近權力核心者,愈能充分利用周圍的資源而獲得更高的報酬,如此而產生社會階層。

至於「社會階級理論」,Marx認為階級不能僅由所得來源或社會分工而形成,必須是因生產關係而決定。一個人在生產關係中所具有的位置,就是一種階級情境(class situation),而具有相同階級情境的人會產生共同的生活方式。基本上,Marx以生產工具的有無,將階級二分為「支配階級」與「被支配階級」,同時又以生產關係的不相配合、階級利益與階級意識來說明階級形成與鬥爭衝突。「衝突論(conflict theories)」者認為,社會之所以形成社會階層化,是因為權利與利益分配的結果-權利與利益是社會的稀有資產,擁有它們的人便能位居社會的高階層;階層化的結果不是人類社會分工的需要,而是人類社會領導統治的事實。因此就階級理論而言,社會不均是由生產關係所決定,而生產關係的決定,是由生產工具的擁有與否來決定。因此在既有的生產關係之下,經由利害的對立、階級意識的發生而形成社會階級。階級的傳遞有兩種方式,一是使生產的社會關係裡階級的結構合法化,並使之維持長久不變;其次是高階級背景的後代可根據世襲以獲得較豐富的資源,而繼續處在高階級團體裡,使得階級得以世代相傳[20]

 

2.資訊社會裡的階級

資訊社會裡,資訊科技的發展對社會階級結構的影響,顏淑芬提出了「階級消亡論」、「階級強化論」、「階級再造論」三種看法[21]。階級消亡論主張人類需以技術革命代替社會革命,使社會得以從「牽制-被牽制」、「支配-被支配」的關係中解放出來。國內學者傅仰止認為網際網路的使用,使居於不利社會處境的弱勢者,大為增強活動與社交的彈性與空間,吳齊殷認為網路可使弱勢者免於歧視而得以開展其潛能。階級強化論主張資訊社會雖是工業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基本上卻未改變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也未改變以財產和資本來劃分階級的邏輯。Schiller認為資訊革命誕生於既有的階級社會中,它不但彰顯既有的不平等,並也加深這些不平等的現象,因為,資訊領域以市場為軸心,依「付費能力法則(the centrality of ability-to-pay criteria)」決定商品化資訊的創造與獲取。因此階級強化論認為資訊社會的發展係透過資本主義市場機制的邏輯進行,因此對於資訊社會中均等、正義的可能性保持著悲觀的態度。階級再造論主張擁有資訊科技與使用能力的階級,是社會的新菁英階級。就社會學的觀點而言,資訊社會即是新社會權貴的興起以及新階層原則的開始。

在國際上,有「資訊強國」與「資訊弱國」的差異,全球有90%的上網人口集中在前二十個富有國家中,只有不到1%的使用者是生活在最貧窮的二十個國家內[22]。根據美國商務部調查,美國國內白人與亞裔族群的上網率遠遠領先拉丁裔與非裔人民﹔Gartner研究機構也指出,美國沒上網的人口裡,偏偏又是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的弱勢者居多[23]。在台灣,也存在著偏遠地區與弱勢團體的平等權利問題,能接觸網路的多是都市地區、或是原先就位於較高階層的人。這些研究都顯示,數位科技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更加深了上、下階層間的知識鴻溝(knowledge gap)。社會地位與知識能力處於弱勢者,將因為無法接近電腦或網路,而在這一波數位化的過程中遙遙落後;而擅於使用網路者,前進的步伐將會更快更大,兩者之間的差距也將越來越大,貧窮者、居下階層者似乎永遠沒有趕上的可能。由這些例子看來顯然階級強化論得到較多的印證。

科技與資訊工業的發展正在改變所有的社會與生產關係,在這樣的數位科技時代,誰能快速掌握資訊,誰就具有競爭力,而處在資訊邊緣者也將因此被淘汰,這種因為資訊的擁有與否所造成的競爭力有無,就形成了數位差距(Digital Divide)。

 

三、數位差距在教育社會學上的意義

根據陳敬如的研究,數位差距的現象確實存在,有因襲社會結構不平等的傾向,即與家庭社經地位有密切的關係[24],就教育社會學的研究而言,不利家庭社經地位會對學生產生學業成就不利的影響。伯恩斯坦(Bernstein)認為階級的不同,家庭型態便有異,而出生於較低階級地位家庭的學生,在面對學校教育時會發生相劣勢的現象[25]。中上階層的家庭,語說型式(form of speech)傾向於精緻型符碼(elaborated code),中低階層的家庭,語說型式傾向於限制形符碼(restricted code),學校教育所用的語說型式偏向於中上階級所熟悉的精緻形符碼,因此來自中低階層的學生,在學校中面臨語說型式的轉變與適應便顯得不良,因而造成可能的學校教育失敗。

        除了語文差異外,「社會化」過程差異亦是階層間學業成就差異的一項因素,依Bourdieu的生存心態(habitus)說法,對個人生存心態的形成而言,家庭社會化的過程尤為重要,家庭所處階級自然影響子女的社會化型態,因此,子女在其成長的家庭中所經歷的社會化過程,會因家庭所處階層之不同而有差異,因而建立的價值觀與生存心態也就不同,運用在學校生活與面對學校教育時,便有不同之態度與表現。

        又根據Bourdieu的文化資本理論而言,高社經地位家庭有較高程度文化資本的利用情形,階級地位不同,個體所具備的文化資本亦不同,此資本被其用於投資在子女的教育上,因而使其子女獲得教育之利也有不同,因此,來自較低社經地位家庭的學生,其擁有的文化資本,在與中高階層者相對下,所呈現的不利現象,會實際地反映在學習成就與學校經驗的劣勢上。

        教育社會學的理論對於不同社經地位者與學習成就之間的關係,亦驗證了「階級強化論」的觀點,在資訊社會裡,這樣的階級差異便是以數位差距的情形來呈現。教育社會學的理論在資訊社會是否依然能得到印證,就有賴未來的研究了。

       

 

四、小結

「第三世界」的定義隨著數位科技的蓬勃發展而改變了,在過去,它指的是那些經濟落後的未開發國家;如今,在全球超過50億的人口中,只有約1億的人能經常接觸網際網路,而這1億人大多集中在北美、歐洲、東亞等科技發達的地區,世界上其他廣大地區,就成了網路時代裡的「第三世界」-居於資訊弱勢、然後惡性循環。

網際網路的興起,曾經讓許多人懷抱憧憬,以為這將是一個沒有邊界、人人平等的美麗新世界。但事實證明了,網際網路只是特定少數人能享有的權利,而且它正以極快的速度造成階層與社會分化,並進一步促使貧富更加不均。

網際網路的確為未來提供了無線可能,在數位時代裡,什麼事情都有可能,沒有人能預測下一秒會有什麼新鮮事發生,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數位差距」同時存在於人與人、國與國之間,各國政府也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且積極投入消弭數位差距的工作。至於這些作為在短時間內能不能解決數位差距及其帶來的社會問題,我的看法並不樂觀。

 

參考文獻

Blau, Peter & Otis Duncan (1967),The Process of Stratification Pp317-329 in Social Stratification

陳文玲(1985),<社會階層與社會階級-概念與分析>,《思與言》26(6):591-603

馬信行(1986),《教育社會學》,台北:桂冠。

張大裕(2000),<網際網路發展的政治經濟分析>,世新大學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文文(2000),<數位隔離:網際網路行為模式的經濟分析>,台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曾淑芬,吳齊殷(2001),<先進各國對消弭數位落差之政策分析>,《資訊社會與數位落差研討會》

黃瓊儀(2001),<權力-在虛擬與真實之間>,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建州(2001),<重探學校教育功能-家庭背景因素影響力變化之研究>,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靜怡(2001),<民主社會裡的「數位落差」:幾個初步觀察>,《資訊社會與數位落差研討會》

林誠謙(2001),<我國目前資訊基礎建設的發展現況>,《資訊社會與數位落差研討會》

湯傑郎(2001),<美國總統Clinton有關「Digital Divide」演說>,(traffic.tpc.edu.tw/Clinton.htm)

陳奎喜、高強華、張鐸嚴(1995),《教育社會學》P82。台北:國立空中大學。

王宏仁摘譯Tony Stevenson演講詞(2001),<誰的數位未來>,(http://www.ed.tku.edu.tw/develop/futureCh/TONY.htm)

Michael Fleisher(2001),(http://www.gartner.com/public/static/techies/digital_d/digital_d.html)

<政院仍決定年底釋出3G執照>,(http://w3.ttnn.com/can/010619/s33_b.html ),2001/06/19

<NICI提「3、5計畫」勾勒台灣電子化社會藍圖>, (http://www.paxnet.com.tw/news/datacenter/200105/08/20010508132317_00.shtml),2001/05/08

吳清山,林天祐,<教育名詞-數位差距>,(http://www.gses.chc.edu.tw/deansoffice2001/c10-21.htm)

(http://www.gartner.com/public/static/techies/digital_d/digital_d.html)

(http://www.useit.com/alerbox/20000220.htm)

林天祐(2001),<數位差距-新世紀教育機會不均等的來源>,(http://www.tmtc.edu.tw/~primary/paper/Teacher/tyl/tylP03.htm)



[1] <政院仍決定年底釋出3G執照>(http://w3.ttnn.com/can/010619/s33_b.html )2001/06/19

[2] <NICI提「35計畫」勾勒台灣電子化社會藍圖> (http://www.paxnet.com.tw/news/datacenter/200105/08/20010508132317_00.shtml)2001/05/08

[3] 張大裕(2000)<網際網路發展的政治經濟分析>,世新大學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4] 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大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5] 吳清山,林天祐,<教育名詞-數位差距>(http://www.gses.chc.edu.tw/deansoffice2001/c10-21.htm)

[6]曾淑芬,吳齊殷(2001)<先進各國對消弭數位落差之政策分析>,《資訊社會與數位落差研討會》

[7]劉文文(2000)<數位隔離:網際網路行為模式的經濟分析>,台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8]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9] 黃瓊儀(2001)<權力-在虛擬與真實之間>,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0] (http://www.gartner.com/public/static/techies/digital_d/digital_d.html)

[11] Blau, Peter & Otis Duncan (1967)”The Process of Stratification” Pp317-329 in Social Stratification

[12]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13]曾淑芬,吳齊殷(2001)<先進各國對消弭數位落差之政策分析>;劉靜怡(2001)<民主社會裡的「數位落差」:幾個初步觀察>;林誠謙(2001)<我國目前資訊基礎建設的發展現況>。《資訊社會與數位落差研討會》

[14](http://www.useit.com/alerbox/20000220.htm)

[15] 湯傑郎(2001)<美國總統Clinton有關「Digital Divide」演說>(traffic.tpc.edu.tw/Clinton.htm)

[16] 林天祐(2001)<數位差距-新世紀教育機會不均等的來源>(http://www.tmtc.edu.tw/~primary/paper/Teacher/tyl/tylP03.htm)

[17]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劉文文(2000)<數位隔離:網際網路行為模式的經濟分析>,台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18] 陳奎喜、高強華、張鐸嚴(1995),《教育社會學》P82。台北:國立空中大學。

[19] 陳文玲(1985)<社會階層與社會階級-概念與分析>,《思與言》26(6):591-603

[20] 馬信行(1986),《教育社會學》,台北:桂冠。

[21]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22]王宏仁摘譯Tony Stevenson演講詞(2001)<誰的數位未來>(http://www.ed.tku.edu.tw/develop/futureCh/TONY.htm)

[23] Michael Fleisher(2001)(http://www.gartner.com/public/static/techies/digital_d/digital_d.html)

[24]陳敬如(2000)<台灣地區中等學校學生數位鴻溝差距狀況初探>,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25] 陳建州(2001)<重探學校教育功能-家庭背景因素影響力變化之研究>,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