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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育作為一個母職的實踐來探討女性的生育自主性

彭莉東吳大學社會所

 

現代輔助生殖科技的突飛猛進如人工受精、試管嬰兒,至捐贈精子、捐贈卵子,甚至未來可能開放的代理孕母,再再都凸顯出『生育議題』的重要性。這也證實『女性』等於『生育』等於『母職』(motherhood),成為女性無法推卸的負擔。也就因為生育是多數人會經歷的經驗,所以女性生育的自主性更迫切的值得探討。

 

隨著婦運進程之推移,在今日台灣更切身的議題則涵蓋生育,此生育自主權攸關女性對己身的生殖能力是否具有主控權:要不要生,生幾個,何時生;具體落實在法律層面便是墮胎合法化及其他相關問題。也就是說,隨著爭取工作權、教育權、財產權、參政權的階段目標已趨完成後,生育的自主權在此時的探討具有時間上的適切性與當然性。

 

在檢閱文獻後發現關於生育的研究並不多,且大柢為西方女性主義的解釋、批判性論述。因此,筆者期待藉由焦點團體的團體訪問,了解本土女性如何看待她的生育經驗。在生育的過程中,所涉入的角色來探討女性生育自主性的可能,並揭露社會文化如何建構對女性生育的論述。其中研究發現(1)女人=生育的角色連結依然是穩固的(2) 婦女的生育處境很為難(3)婦女生育意識的萌芽。

 

關鍵詞:生育自主性、母職、生育經驗

 

前言:

爸媽的年代沒生兒子跟沒生的遭遇是一樣的。

腦中一直忘不掉一幅景象─媽媽因第八胎生的又是女孩而難過地哭泣,是更多的無奈與無法跟人說的苦,我知道傳統社會傳承香火的包袱,重重地壓在她身上,她無法抵抗。也無從選擇。──這是我對生育的最深也最初的印象。

 

中國傳統家族的運作及繼承全賴周代興起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極端嚴苛的父權制。在宗法制度下,婚姻的目的是生育子嗣,以繼承男性家業。所謂:『昏禮者,…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妻以夫為貴,母以子為貴。』由於生子的重要,無子即構成出妻的條件。所謂『無子當歸寧』,女子無子不但可能被修,生活頓失所依,而且經由生子還可以贏得身分及社會地位,難怪至今仍有諸多女子也還視生子為大事,如此父系家長不但控制了女性的性教育,而且獨霸了親權。女性淪落為生育的工具(劉仲冬,1998)。因此,女性與自己的身體『異化』,甚而忘記自己擁有身為人所具有的創造力與潛能。

 

另一方面,台灣的優生保健法只是生育控制的延續,是政府、醫界及父權聯手控制婦女生育的行動。女人的性還是只能在婚姻裡,墮胎也只有在已婚且生養了先生滿意數目的子女,並且在丈夫的同意下才有可能(劉仲冬,1998)。對於優生保健法下的墮胎,顧燕翎說的很清楚:『女性身體長期在政府,醫界、丈夫等以男性為主的統治者管制之下,若不從意識型態層面上根本加以突破,則無論禁止、縱容或者強迫墮胎,實際上都可能都只是遂行管制的一種手段。』﹝1992﹞因此,傳統價值、政府及醫療結合成整體父權機制,在這樣的機制之下,婦女本人無權不作母親,對自己的身體完全失去了主宰。在這個體制之下,女性被迫通過婚姻才能作母親,同時也因為這個機制,醫療專業與政府聯合操控運作對女性的身體及生育功能進行控制。

 

尤其,對許多女性主義者而言,女人之所以受到支配與剝削是由於女人能生育小孩。就是這個生理事實,使得男人可以支配女人,從而使女人處於男人的保護之下。例如,范史東﹝Firestone,1970﹞就曾主張,女人只有在免於生殖﹝reproduction﹞的時候才可能真正脫離男人的控制。因此,要改變此天生命定的生育事實免除剝削的命運,女性必須要意識到可以決定自己的生育力;也唯有如此,女性的生育經驗才可能是創造力與快樂的根源。

 

而對激進女性主義者戴爾非(Christine Delphy)和威迪吉(Monique Wittig)而言,她們認為生小孩這件事情並不是一個由大自然所規定的生物學過程,而是一種社會的、歷史的建構,一種「被迫的生產」。生小孩是被計劃的,而女人被社會安排﹝被社會化﹞去生小孩。女人被迫去生育,宛如這是一件自然的事情,於是創造出了兩種不同的生物性別(引自俞致遠、陳光達、陳素梅、張君玫:305)

 

同時,由現代輔助生殖科技的突飛猛進如人工受精、試管嬰兒,至捐贈精子、捐贈卵子,甚至未來可能開放的代理孕母,再再都凸顯出『生育議題』的重要性。這也證實『女性』等於『生育』等於『母職』(motherhood),成為女性無法推卸的負擔。這特別可從不孕婦女急迫地尋求助孕來理解。研究指出,不孕的婦女在不孕症的各階段之心理社會壓力反應皆大於先生(李淑杏,民83)。研究也發現,女性─不孕症患者,因不孕而引起的壓力源包括了,中國傳宗接代的觀念所造成的。因此,女性不孕者須要社會特別的關切。不孕的婦女因無法生育而求助於科技,除了幫助婦女達成生育的心願外,更需要關切促使她們必須生育的深層因素。

 

值得思考的是,女人是否可自由意願地選擇要生或不生、要生幾個、何時生?別人是否應尊重她的選擇?若是可以的話,或許可對不孕婦女、不想生小孩的女人或所有的女性提供另外一個選擇。也可以說,現代女性仍舊面臨一個亙古以來女性的責任一生育小孩。『女性』等於『母親』等於『母職』(motherhood),女性的母職向來很少被質疑,大多數人均視此為女性的天職,成為女性無法推卸的負擔。也就因為生育是多數人會經歷的經驗,所以女性生育的自主性更迫切的值得探討。

 

 因此,隨著婦運進程之推移,在今日台灣更切身的議題則涵蓋生育,此生育自主權攸關女性對己身的生殖能力是否具有主控權:要不要生,生幾個,何時生;具體落實在法律層面便是墮胎合法化及其他相關問題(顧燕翎,1997)。也就是說,隨著爭取工作權、教育權、財產權、參政權的階段目標已趨完成後,生育的自主權在此時的探討具有時間上的適切性與當然性。

 

筆者認為,這篇論文最大的意義莫過於把女性生育的自主性當作一個議題來正視它,並凸顯它的重要性。正如劉仲冬所說(1998)對女性性及生育行為的控制,是性別地位的最佳指標。一個女人是否能掌控自己的身體、有自由生養自己想要的孩子?有權決定生幾個孩子?是否能自由取用避孕器材調節生育?是否能以手術方法終結意外的懷孕?等等都代表且反映女性地位。沒有自由掌控自己的身體,女性其他的自由都是空談。

 

在檢閱文獻後發現關於生育的研究並不多,且大柢為西方女性主義的解釋、批判性論述。因此,筆者期待藉由焦點團體的團體訪問,了解本土女性如何看待她的生育經驗。在生育的過程中,所涉入的角色來探討女性生育自主性的可能,並揭露社會文化如何建構對女性生育的論述。

 

文獻探討:

本文獻探討首先將從,西方女性主義對女性=生育的天職提出省思與批判 。最後,提出本土關於生育的論述。這樣的敘述安排是因為女性與生育關聯的論述非常少,且多以西方女性主義所關注。因此,筆者以西方女性主義論述為基礎再談回本土的生育論述。

 

 (一)、西方女性主義對生育的論述

一百多年來,女性主義與女權運動的努力改善婦女對政治事務的參與、經濟獨立、教育機會等等,均使得現代的女性更能獨立自主已發展個人的能力。然而,雖然女性的角色扮演更具彈性,現代女性仍舊面臨一個亙古以來女性的責任一生育小孩。女性等於母親等於母職,女性的母職向來很少被質疑,大多數人均視此為女性的天職,成為女性無法推卸的負擔。女性主義者有鑑於此,而開始將研究的焦點轉向母職的探討。

 

Beauvoir是反對母職的代表人物之一。她提出『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形成的』﹝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主張沒有永恆固定的女性氣質或女人的宿命。自古以來,女性被定義為『第二性』,男人是自由的,能作決定的存在,而女人卻是他者,是客體,她的存在意義由別人替她決定。對於母職,Beauvoir認為自古以來生殖陷女性於奴役,且妨礙她塑造參與世界,懷孕讓女人無法自由的規劃自己的命運,所以她否定的女性生育的功能(陳惠娟、郭丁熒,87)Beauvoir認為做母親不是女人的終身事業,做母親的生物本能﹝生育子女﹞並不等同於做母親的社會責任﹝養育子女﹞在現存的社會條件下,母職往往把女人變成奴隸,把她們限制在固定的角色上,束搏在家裡。所以Beauvoir認為這種建立在『女人天生具有母性』基礎之上的母職及男女分工的模式,必須廢除,『母性』並非與生俱來的,而是後天學習的﹝顧燕翎,民75﹞。

父權的社會讓婦女相信母親的角色是崇高的,但其實是有條件的,因為只有結了婚的母親才受尊敬,沒有結婚的媽媽仍為社會所不允﹝楊美惠譯﹞。由此可見,雖然生殖是女性獨特的生物性,然而她卻沒有主控權。Beauvoir認為隨著婦產科學即人工授精的進步,女人將成為自己身體的主人。

 

對許多女性主義者而言,女人之所以受到支配與剝削是由於女人能生育小孩。就是這個生理事實,使得男人可以支配女人,從而使女人處於男人的保護之下。例如,范史東﹝Firestone,1970曾主張,女人只有在免於生殖﹝reproduction﹞的時候才可能真正脫離男人的控制。人們通常都以為女人應該結婚、生小孩,而不選擇這麼做的女人就是奇怪、不自然的女人。Firestone在1970年版的著作《性別的辯證》﹝The Dialectic of Sex﹞中指出,父權體﹝patriarchy﹞乃是根植於兩性的生殖差異之中。而此生理差異最大的當屬於女性的生殖能力﹝reproduce﹞。造成男女兩性不平等的生物基礎是兩性在生殖上的不同﹝Firestone,1970﹞。

 

另外,也有女性主義者將『母職』視為一『異化』的過程。Jaggar發展『異化』的理念,用以解釋女性受壓迫的原因,即來自於男性宰制的資本主義型式﹝Jaggar,1983﹞,她認為每個女性都遭受到異化,所有女性都因某項性別的因素,而被隔離在成為一個完整之人的過程之外。

 

在男性建構的社會中,女性常以男性的價值觀來看待自己,使自己成為『商品』或『物』,使自己的身體產生異化的現象。而『母職』對女性來說便是一異化的經驗,女人常無法自主決定生幾個小孩,而是由別人替他決定,所以女性與她生殖勞力的產品是疏離的女性的﹝Jaggar,1983﹞。女性不僅與生殖勞力的產品疏離,更與生殖勞力的『過程』疏離。也由於懷孕、生產過程,全由專業醫生運用科學儀器來處理,在全權控制生產過程之下,成了『醫療化』的身體。

 

同時,隨著女性中心觀點的出現,女性主義重新省思母職,可以從Rich在1976出版的《女人所生》﹝Of Woman Born﹞為代表,她在此出書中指出,如果女人自己能掌握懷孕與生小孩的事情,以及父權中教養子女的絕對權力轉移給母親,那麼為母經驗將具有創造與快樂的淺力。所以說,Rich認為,造成女性被奴役的原因,並不是因為生殖本能力本身,而是在父權體制下男性控制政治、經濟權力的模式所導致的結果。Rich認為,婦權體制下的男人已經讓女人相信為人母是她們首要的使命,同時照顧子女是她們自己的責任,使女性遭受壓力而傷害了母親與子女之間所存在的關係,這般對女性角色的看法已經阻礙了女性追求事業的成長。因此要摧毀是母職的體制,並不是要廢除生物性母職的經驗。

 

但是對於人口生育這個課題的討論,七0與八0年代的女權主義者顯然有不同的切入點與看法。她們對於婦女處境的看法是,男性透過政治領域,來貫穿穿男人支配女人的意識形態以便達到正當性的剝削關係。因此他們也將批判的對象擺在政治領域這個基點上。特里斯坦﹝A. Tristan﹞指出(引自趙蕙鈴),女權運動在本質上顯然就是政治性的,因為這項運動是要把剝削行為從它的根源,包括從男人與女人的關係,從日常生活開始,凡是有剝削行為的地方都重新加以批判,對於這個問題Michel﹝1989﹞進一步指出:

 

不論是右派或左派的政治意識型態,都把社會生活和私人生活分成兩個不同的範圍,在社會生活這個範圍裡優先權屬於男人。女人則被驅逐到私人生活裡,女權主義者指出這種區分是政治性的,它掩飾了剝削行為與女人依賴男人之間的基本關係。婦女被禁錮在家庭裡繁殖社會所需的勞動力;社會對此一點也不感激,認為那是『女性的生物特性』而非屬經濟範疇。…。因此女權主義的鬥爭應從這個角度出發,讓婦女意識到她們所受的第一層剝削就在這種家庭生產,這是使她們在經濟、文化、政治等其他方面處於劣勢地位的主要原因﹝1989:129-130﹞。(引自趙蕙鈴)

 

對當代女權主義者來說,男人透過政治意識形態這個機制來掌控對女人的支配權。婦女的生育行為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女性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政治意識型態下被定位的。在她們看來,問題的癥結在於女性的本質被有系統的扭曲。西蒙波娃就認為,所謂『母性』並非與生俱來的,是後天學習的。她說:『女人被剝削─她們讓自己被剝削─名義上是為了愛。』這種論述基本上是要對社會建構出來的女性本質加以批閥,甚至指出它是在一種無意識的情況下為女人所欣然接受。

 

Beauvoir在《第二性》的書中提到女性性慾的發展,充滿了女人通常從小就指向男人的那種。這就是說,女性的愛就是這種形式的一種體驗;在這種體驗中,有意識的自我把自身變成了一個超越有意識自我的人的『客體』。﹝陶鐵柱譯,1999﹞書中也提到「無論是對上帝還是對男人,小女孩都懂得,只有最徹底的順從,她才能變的無所不能:她以受虐為樂。這一切要求犧牲她們自己的行動自由:讓她們覺得,她們生存的正當性,經過身體被動的生育力,得到了穩固證明。這種女人與其說是母親,不如說是受孕體,和高產的家禽沒有什麼兩樣。為了發揮她們的肉體能力,她們追隨著母親的角色並對自我放棄,被她的身體和她的社會尊嚴所異化,它產生了愉快的幻覺,覺得就她本身而言,就某種價值而言,她是一個人」。﹝陶鐵柱譯,1999﹞

 

綜觀而言,西方女性主義的生育論述極具批判性及理解性的豐富內涵。提供一個相當深厚的基石,對於理解生育議題的深度及廣度脈絡。尤其,對本土的生育論述有相當程度的啟發。因此,筆者於下段說明台灣本土的生育論述。

 

(二)台灣本土的生育論述

我國傳統的生育乃由父權掌控,完全限制在家庭之內的,但是隨著人口壓力的增加,社會領導階層及政府企圖更多的涉入。在介入的過程中,由於當時的社會狀況及國家命運形成曲折迂迴的運動過程。在這樣複雜的過程中,被當作目標團體的女性卻完全缺席。

 

透過台灣人口政策的形成及討論過程,我門可以說台灣的人口政策是典型的男性議論。因為雖然婦女的生育行為是人口政策訴求的對象,但婦女被排斥在人口政策的決定過程之外,參與討論的全是男士。爭議內容是男性關懷的經濟生產,國家戰力,而非婦女議題,婦女多產的危險及辛苦未列入討論及考量的範圍內。婦女權益就更不用說了,當時的社會精英及領導階層關心的只有國家的生存與進步繁榮,至於婦女所受的傷害根本不曾出現在他們的意識中,婦女被期待擔當較多責任,生育控制的風險,男性不負避孕的責任。

 

我國婦女傳統生存於私領域的家庭內,1950-60年代婦女運動還沒有萌芽,婦女參政也不普遍,因此在公領域的政策決定時,即使有關婦女生育生殖的方案,女性亦未曾能夠發聲,形成男性決策女性生殖行為的狀況。

 

1970-80年代受美國婦權運動的影響,台灣的婦女運動開始萌芽。1960西方婦女運動者在女性意識覺醒後,反對把婦女當作無自主性的國家生育工具,高呼『自由選擇』,爭取身體自主權,﹝顧燕翎1992:9﹞。受美國婦女運動第二波墮胎合法化的影響,優生保健法的爭議亦開始有了婦權運動的聲音,要不要懷孕是女性的一種基本人權。

 

在以賢妻良母為理想典範的我國,婦女理當是愛孩子的,贊成墮胎亦讓人對婦運者產生誤解,婦運者強調的是女性不是不要孩子或不愛孩子,而是女性的『子宮自由』和一般身體行為行動自由一樣,危險利弊應由婦女自行判斷及決定,只要婦女自己決定了,他人沒有干涉的權力。

 

而我國的優生保健法也只是父權的伸張,如被強姦或無法結婚之倫理的墮胎,表示唯有婚姻裡出生的孩子才有生存的權利,或者認定出生在婚姻裡﹝即有父親的孩子﹞比較優良。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依照人工流產要件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生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施行墮胎者,應得配偶的同意。即是說,在墮胎這件事上,丈夫有否決權。女性本身對其身體及生殖均沒有自主權。許子邱說的:『優生保健法並非開放墮胎,反而是管制墮胎。』只不過管制權自執法單位轉到了醫療者的手上。優生保健法不但替合格醫生的非法墮胎行為背書,還為他們取的了墮胎的專斷權力,婦女的身體及生育更進一部被醫療化了。總合而言,優生保健法只是生育控制的延續,是政府、醫界及父權聯手控制婦女生育的行動。女人的性還是只能在婚姻裡,墮胎也只有在已婚且生養了先生滿意數目的子女,並且在丈夫的同意下才有可能。(劉仲冬,1998)

 

對於優生保健法下的墮胎,顧燕翎說的很清楚:『女性身體長期在政府,醫界、丈夫等以男性為主的統治者管制之下,若不從意識型態層面上根本加以突破,則無論禁止、縱容或者強迫墮胎,實際上都可能都只是遂行管制的一種手段。』﹝1992;:9﹞

 

另外,顧燕翎(1997)將當代台灣婦運的政治論述區分為性別政治與性欲政治兩大主題,則性別政治所關注之議題為女性﹝性別﹞身分在公私領域的弱勢位置,積極爭取其工作權、教育權、財產權。而性欲政治與女人的身體自主權密不可分,五四時期爭取婚配自主是婦運的主要議題,甚至有人不惜以死相抗,在今日台灣更切身的議題則涵蓋生育與慾望二者,生育自主權攸關女性對己身的生殖能力是否具有主控權:要不要生,生幾個,何時生具體落實在法律層面便是墮胎合法化及其他相關性別與性慾之間存有相當密切的辨證關係。

 

同時,生物性別決定了個人的社會性別,社會性別又規範了個人的性傾向、性習慣以及性關係中的權力配置。婦運的性別政治為婦女在公領域爭取到的資源和位置開拓了女性在性慾政治的議價空間,換言之,一方面性別主體有助於性慾主體的建立,例如,經濟獨立和教育程度提高可以使婦女享有較大的行動自由和婚配自由。較易近用醫學和法律資訊,而握有更大的選擇權,對於性慾也能夠發揮更大的想像力;另一方面,女性在獲得較多身體自主權之後,例如對生育時間和次數有較佳的控制,對於性較能爭取主動,也有異於性別主體的茁壯,在工作、教育和參政方面更有主動性和行動力。

因此,性別政治的影響必然及於性欲,性慾政治至今無法脫離性別的權力分配;但性慾政治的轉變也不能不挑戰到既有的性別權力關係。簡而言之,性別政治的影響必然及於性欲,性慾政治至今無法脫離性別的權力分配;但性慾政治的轉變也不能不挑戰到既有的性別權力關係。

 

尤其,劉仲冬(1998)指出對女性性及生育行為的控制,是性別地位的最佳指標。一個女人是否能掌控自己的身體、有自由生養自己想要的孩子?有權決定生幾個孩子?是否能自由取用避孕器材調節生育?是否能以手術方法終結意外的懷孕?等等都代表且反映女性地位。沒有自由掌控自己的身體,女性其他的自由都是空談。由此可知,女性生育的自主性亟待大家重視。

 

  總之, 無論我國的人口政策綱領、優生保健法或人工生殖技術倫理指導綱領都是父權法案,是對女性處罰及除權的法律。在如此的法案之下,婦女的身體、性及生殖受到傳統父權、醫療專業及政府的層層掌控、管制,完全不能自主。傳統價值、政府及醫療結合成整體父權機制,在這樣的機制之下,婦女本人既無權作母親也無權不作母親,對自己的身體完全失去了主宰。在這個體制之下,女性被迫通過婚姻才能作母親,同時也因為這個機制,醫療專業與政府聯合操控運作對女性的身體及生育功能進行控制。

 

三、研究方法

對於要了解本土女性如何看待她的生育經驗。以及在生育的過程中從要不要生,及要生幾個,何時生,所涉入的角色來探討女性生育自主性的程度。這其中的指涉是一個動態過程,若想要得到多元豐富的內涵,唯有質性研究才能更深入了解這議題。因此,筆者擬採質性研究為資料收集方法。

 

原先,筆者計劃採用質化研究的深度訪談法(depch interviewing)。但是,在試訪幾位受訪者後,發現這些婦女與研究者之間的年齡輩分以及不同角色的差異,致使這些婦女的表達無法暢所欲言。故改採取『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以建構婦女較自然的情境來提高成員的對話效果。此團體,因受限於時間與經費的限制,因此以兩個焦點團體為主。此兩個焦點團體選取則因考量研究內涵以對照家庭主婦與職業婦女生育經驗差異,因而經由滾雪球(snow boll)的管道找到兩個焦點團體成員。其一是參與導護義工媽媽的婦女,成員皆是家庭主婦的背景,另一個是全為職業婦女;尤其重要的是,此生育議題較適合在熟人當中討論,恰巧這兩個團體成員其內部成員全部都熟識。因此擬定此新莊市這群(五位)家庭主婦為焦點團體的成員。以及板橋市區的職業婦女(五位)為另一焦點團體的成員。其成員的基本資料附錄於表﹝一﹞。

 

此焦點團體法,算是一種『團體』訪問的質性研究方法,所以又稱為焦點訪談法﹝focused interview﹞。這種訪談法與一對一式的深入訪談法最大的差異便是─焦點團體法多了團體成員的『互動』﹝interaction﹞和討論﹝discussion﹞。研究者在此法中往往扮演了中介者﹝moderator﹞的角色,其所收集的資料,便是以團體間互動討論的言辭內容為核心。而在團體進行的初期,以非結構式問題來控制場面以確保研究者的興趣獲得重視。並以鼓勵『即興式』、『意料之外』的反應,讓受訪者有機會去互動、表達、詮釋和發揮意見。

 

此方法的特色是能夠在短時間內針對研究議題,觀察到大量的語言互動和對話。研究者可以從此對話和互動取得資料和洞識﹝exploratory﹞,同時,對以往研究的結果,尋求參與者的解釋。亦使研究者可在研究過程中擴大探討範圍、探觸十分具體的面向、深入情感、認知、評價意義,並引發出以往的經驗和現有意義之間關聯的說辭﹝Morgan,1988;Merton 等1990﹞(引自胡幼慧:225)。這樣對焦點團體法的詳細介紹,其用意在鋪陳此研究法對受試者的意義。筆者認為,藉由一個議題的討論,團體成員可由其他成員的同理、回饋、共享這樣地集體情感中,得到強化或挑戰既有的認知架構,從中激起多元價值的豐富性以及同質成員的情感性。尤其最重要的是,藉由此焦點討論產生之團體動力,激盪出對抗現實處境的行動策略可能。

 

總之,此焦點團體法的『經濟便捷性』、『互動動態性』、『廣度探索性』、『意料之外發現可能性』,促使對於此篇文章相關的生育議題,包括對生育的態度、生育的規劃、生育的決策、養育子女、對生育自主權的態度等提供非常豐富動態的討論內涵。

 

本研究資料,即以此焦點團體的對話資料為主。這些對話經由轉錄成文本資料再進行言辭分析。然後再從冗長的轉錄資料中根據分類架構分類後,以便選取合適的引用句﹝quotations﹞來表達﹝presentation﹞內容。並直接引用﹝quote﹞受訪者之言辭,以供他人檢視的基礎。分析的策略往往事先詳細檢視這些轉錄資料,然後據此發展出分類架構﹝coding﹞。研究者在反覆檢視資料中,可以進一步發展﹝比較﹞的架構,及挑選出最終的論點,進行比較分析及導出質性結論。

 

因此,分析的過程對研究者而言,是一個不斷反省自我角色、立場的過程。尤其,研究者盡可能地將自身特殊的生育經驗認知隨時地省察,以避免過度或不當地理解受訪者的經驗內涵。因此,提供受訪言辭以便讀者可就研究者分析的部分作對照與檢視。

 

四、資料分析

《時、空人:2000年5月,新莊市義工媽媽及板橋市職業婦女為對象之焦點團體各一》

 

主題一:生育的態度

本來女人就要給人家生小孩啊!

如果不會生會對不起人家!

這是女人的本分。

「本來女人就要給人家生小孩啊!,妳嫁人本來就是要給人家生孩子啊!我們辛勤,因為這是我們媽媽教我們的。」(#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我覺得生育是本來的,如果不會生會對不起人家啊!。」(#1婦女,41歲,家庭主婦)

「我想這是傳統的觀念,覺得自己有責任生小孩,就好像說這是女人的本分一樣。」(#6婦女,39歲,職業婦女)

 

是確認自己是女人的特徵!

代表我沒有缺陷吧!

 

「我認為性別決定角色,我是女生就會盡量做好女生角色,而女生要生育我想是上天賦予珍貴的天賦,也是我確認自己是女人的特徵!」(#10婦女,36歲,職業婦女)

 

「我想我能生男生女代表我沒有缺陷吧!」(#8婦女,34歲,職業婦女)

妳愛妳先生,妳就想為他生一個小孩!

 

「我覺得在夫妻經營到一定程度就會想生小孩來開創婚姻得另一片天地。而且你愛妳先生,妳就想為他生一個小孩!」(#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分析:

不論是職業婦女或家庭主婦的兩組婦女,對她們而言女人=生育的角色連結依然是穩固的,尤其在婚姻制度中女將生育視為自己為人妻為人媳的本分,是一種很根深蒂固的信念。一旦自己無法務合這樣的期待時,就會有極大的焦慮與愧疚,覺得自己對不起人家。傳統的觀念藉由社會化的過程傳遞給女性尤其透過原生家庭的媽媽告誡女兒讓女性認知道女人與生育的自然關係並經由內化成自己思想的一部份。致使女人視女人=生育為天經地義的角色聯結。

 

而在一個父權社會中女人=生育更被誇張強迫地連結,透過教育、傳播媒體等機制,不斷強化女人=家庭,女人=生育的迷思(myth);而致使女人將人生的意義放在家庭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偉大的生命。因此,生育成為一種肯認自己為女人的方式,藉母親這個角色找到自己的定位,並從中證明自己為一個正常的女人;而不是有缺陷的或不正常的。因為在一個將女人標籤為母親的社會中,一個合乎社會標準的母親(有生小孩或有生兒子)代表的是一種合法性正當性的角色存在。反之,若不符合社會的期待則成為了不合法或缺陷的角色,會招致其他社會成員的強大壓力。以致於社會中的女性會有不孕焦慮或無子焦慮或 缺陷恐懼症候群。

 

因為愛,所以我願意犧牲奉獻;因為愛,所以為他生一個孩子。這樣的一個將愛與犧牲付出相連結的意識型態,與社會對女性角色期待是符合的。女性的形象是服從的、取悅他人的、是感性的、是屬於家庭的,因此,愛的方式立基與取悅服從她愛的男人。最貼切的表現,在一個父系社會中就是替他生育子嗣以傳承男性家業。誠如西蒙波娃所說:『女人被剝削─她們讓自己被剝削─名義上是為了愛。』這樣的意識,乃後天學習而來的,是在一種無意識的情況下被女人欣然接受。以為愛就是要服從、就是要犧牲、就是要取悅她的男人。而在這樣愛的氛圍中也更強化了生育的神聖性,忘了愛的表達還有其它種可能,以及這樣表達是否與自己的意願相違背。

    

主題二:生男vs 生女的態度

好在我們都生男生,不然我就被打入冷宮!

 

「那是公婆給我們的壓力,就像我就是一定要生男的,真的是這樣哦!那好在我們都生男生,不然我就被打入冷宮。」(#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老人家都會說,自己就會有要生男孩的壓力。」(#8婦女,34歲,職業婦女)

我生男孩時,他竟然放鞭炮慶祝!

 

「我本身是不會,但我先生可能比較會要求。因為他的想法比較像古人的想法,他的觀念還是希望要傳宗接代。尤其我生男孩時,他竟然放鞭炮慶祝,我才知道其實他很在意。」(#1婦女,41歲,家庭主婦)

「我本身是沒有壓力,我先生也沒有給我壓力,在我生第一胎女兒的時候,他很高興,但我生第二胎是男孩時,他更高興,這時我才知道其實他還時是蠻在意的。」(#10婦女,36歲,職業婦女)

 

我們的觀念,就是說男生要拜公媽!

不然無法對祖先交代!

 

「因為這是觀念問題,我們都知道生男的女的都一樣好,但是觀念問題,妳要去突破是很難的,妳上有老一代的阿公阿媽,下面有年輕的,所以你也很難。還有左右鄰舍,妳不是只有妳一間而已,妳有親戚、朋友,總是人都會比較,那生女的,就說有夠貼心的,沒有生男的,就說我的遺憾就是沒有男的,以後好壞總是有男的給你拜,因為我們的觀念,就是說男生要拜公媽。」(#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雖然我已有一個兒子了,我想如果能生還是要生一個,不然無法對祖先交代。」(#6婦女,39歲,職業婦女)

 

我想我會遺憾一輩子!

「我想我能生男生女代表我沒有缺陷吧。我覺得如果缺了一個男孩或女孩是我個人的一種缺陷。如果真的少了一個,我想我會遺憾一輩子。(#8婦女,34歲,職業婦女)

 

生男生女都好,我認為順其自然是重要的。

 

「我這一代是傳統與現代的綜合,我認為就有的觀念在現代社會已面臨考驗,所以要打破傳統,例如要生男孩或生育是為了『傳承香火』這樣的觀念,我認為不必被傳統給約束。生男生女都好,我認為順其自然是重要的。」(#5婦女,32歲,家庭主婦)

分析

不論是職業婦女或家庭主婦皆面臨生『子』的壓力。傳統要傳宗接代的觀念,並未因為時代變遷而式微,只是轉入一種內隱含蓄的運作機制。先生表面看似不在意,其內仍有深刻的期待心態。這樣的表現實則因為中國傳統家族的運作及繼承,乃以宗法制度為主;而宗法制度下,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事。』也因此生育子嗣除了繼後事外,最重要的是祭拜祖先,而女兒畢竟是嫁出去的,其觀念是男生要拜祖,因此必須生兒子就格外重要。

一旦媳婦沒生到兒子,公公婆婆就會施加極大的壓力。因為當父系的香火無法承繼,代表無人去祭拜他們,對中國人的傳統而言;此乃大不敬,大不孝,是對不起祖先之大過。尤其害怕祖先的責罰,因此不敢忤逆這樣的傳統。不管是公婆或先生或媳婦皆內化這樣的觀念,尤其媳婦夾雜在『賢妻』『慈母』『孝媳』的角色期待下,受到極大的壓力而影響生育的決定。

宗法制度乃極端嚴苛的父權制,其傳承乃男性的家業,祭拜乃男性祖先。而女性往往因無法替男性生子,而背負沉重的十字架,備受嚴苛的責難。這樣的源由來自生育以往一直被視做是女人的事,哪怕問題是不是出在男性皆怪罪於女性;而成就的是男性的家業,卻是女性承擔罪名。女性在父權社會的處境常被虛名化與除名化,以夫為尊、以夫為主、以子為貴的氛圍中,生育尤其凸顯女性是

替父系生殖服務的機制。

同時,父權機制會朔造出種種美好幻象,來合理女性生育子女的當然性。例如朔造幸福圓滿的家庭,是有兒子、有女兒、有父母的,若少了其中一種就是不圓滿。因此,使得沒生到兒子的婦女就覺得是一種缺陷很遺憾。

   當然,對於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在現代社會中也被省思。傳統的神聖性面臨考驗,尤其提出打破傳統,不必被傳統給約束這樣的反省,倒給現代人去釐清『生育』的意義,以及『傳統』與『現代』關係之思考機會。

主題三:生育的規劃

小孩是命中注定的啦!

懷孕就生下來!

「我想有幾個小孩是命中注定的啦!沒有必要強求,我也沒有做什麼規劃。」(#4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其實我們是順其自然,我本身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懷孕就生下來。」(#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不管怎麼規劃,都很不一定啦!

 

「不管怎麼規劃,都很不一定啦!如果說結婚十年不生,不要說十年,二年就開始了,像我婆婆,就帶你去拜拜呀,不然就換﹝花子﹞,不然就帶你去註生娘娘那裡去求,哪怕妳不會生、不想生都會想辦法生。」(#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我真的是一步步來的!

一直避孕到我想生才生!

「我真的是一步步來的,我是一年以後再結婚,三年以後再生小孩,是剛好滿一年又再生小孩。」(#3婦女,43歲,家庭主婦)

「對啊!我也是這樣,都是有規劃,是一直避孕到我想生才生。」(#1婦女,41歲,家庭主婦)

「我是一步步來的,結婚後適應二年以後再生小孩,剛好滿二年才再生第二胎。」(#9婦女,45歲,職業婦女)

 

考慮到年紀大了!

「婚前沒有,婚後有考慮到年紀大了,所以想連續生產,避免高齡生產的危險。(#6婦女,39歲,職業婦女)

各方面條件都具備後才生!

「若要生就要有能力去照顧他,給他最好的,所以我不輕易生小孩,要各方面條件都具備後才生,因此會先規劃。」(#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分析

傳統的觀念認為『天生子』,生育是上天的安排;是命中注定的。因此,也沒有什麼好規劃。抱持順其自然,懷孕就生的隨緣態度。而在老一輩的觀念裡仍有相當根深蒂固的觀念,認為結婚後就應該生孩子,尤其是生兒子。因此,婆婆的立場會非常關切,因為這種家內事或說生育的問題乃傳統社會指派婆婆負責監督的範圍,所以婆婆必須盡力達成延續男性香火的職責來監督媳婦。因此,媳婦的立場即便有自己的規劃,也可能會因婆婆的行為態度而改變規劃。

當然,隨著近年來女性受教育年限提高,或有就業而來的經濟基礎,以致女性有愈多的空間開始去思考規劃自己的生育決策。加上避孕知識的接近性,促使女性更審慎的態度面對生育議題,以及評估自己當媽媽的條件是否準備好等。

因此,當媽媽不再都是懷孕就生,也不再都是順其自然;而是會考量到客觀條件如大環境的治安污染,尤其重要的是自己的身體狀況經濟等。而有一定的規劃與思考。

主題四:生育的決策

即便是女人所獨具的生育能力,基本上也是不關女人的事﹝Rousselle,1992:315-316﹞

照傳統走啊!要不然,就會落人把柄,日子就不好過了。

「我生育的決定大概都是照傳統走啊!因為如果破壞傳統的話,就會落人把柄,日子就不好過了。還好我都生男的。」(#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如果說生小孩是我的決定.

「如果說生小孩是我的決定,我就不會那麼傻去生。」(#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我自己是有自己的主見,只是前一、二胎比較茫然啦!

「我自己是有自己的主見,只是前一、二胎比較茫然啦!比較不知道,懷孕就生,第三個就知道,不要生那麼快,因為真是太辛苦了。」(#1婦女,41歲,家庭主婦)

我堅持不生了。

婆婆叫我多生幾個,我說不然我生妳養啊!

 「我先生他希望我多生一個,但我說現代的社會要扶養小孩不容易,我以我堅持不生了。」(#9婦女,45歲,職業婦女)

「我婆婆也有說話叫我多生幾個,我說別人有能力養,我沒能力,不然我生妳養啊!,而且我先生也贊成我的想法。」(#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婆婆的角色只是參考啦!

「至於婆婆的角色我想只是參考,要怎麼做仍是我們夫妻為最主要的決策者。」(#10婦女,36歲,職業婦女)

我小孩反應的!

「會生第二胎,是因為我小孩反應的,他說都沒有弟弟、妹妹,我就想自己不能那麼自私。」(#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分析

    社會總是有一套規範指導人們去遵守它。在生育的論述中,也有一套主流的行為模式,例如要生兒子的社會要求。因此,生育決策不單與個人意願有關,更重要的是跟社會有關。尤其,當你違背這套標準時,就會真正感受到社會藉由他人(公婆、親戚、鄰居)的評論、諷刺重重的處罰妳。因此,若不符合社會傳統的觀念就會落人口炳,日子不好過。

    同樣地,這一套規範會使社會成員經由社會化的方式內化成自己的一部分。就像許多女人將女性=生育的觀念內化,認為生小孩是自己的『本分』。因此,就自然而然的生小孩。但實際上,卻不是自己自由意願的,只是因為社會對女性期待的標準強加在女性身上,致使女性將自己與生育連結;而為了務合社會對女性的角色期望,而產生生育行為。因此,生育並非是自己在決定的。

    而女性通常前一二胎都比較茫然,因為『女性結婚生育』彷彿一條鐵律般,禁錮著婦女的行為意識,但有了幾次經驗體會到懷孕養育孩子的艱辛後,就會意識到生育過程自我決策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而對現代有受教育及就業的職業婦女而言,同時面臨職場的角色要求及傳統對母親的角色期待時,有相當大的角色矛盾與衝突。一旦自己考量現實處境以及個人的能力後,會有相當的果斷與決策力。尤其她們意識到,不管如何皆乃自己在承擔這些艱苦。因此,對生育決策的自主性就充分的彰顯。尤其對外來的壓力─婆婆的施壓,會有更大的抗拒力,並且按照自己的意願去決定生育決策。因此,婆婆對媳婦權威施壓的角色受到挑戰,而轉為一種提供意見的參考性角色。

 

主題五:生育的過程

男生都體會不出我的痛苦!

「很多人當媽媽都是去買書來看,因為男生體會不出,妳跟他說我很痛苦,他覺得說你不會痛苦啊,這哪有什麼。」(#3婦女,43歲,家庭主婦)

「以前的人哪有可能知道什麼,別人會覺得說明明妳要坐月子,卻又叫妳起來工作,因為你身體太強壯了沒有辦法,他覺得說你是自然生產,如果開刀,只有幾天而已,因為傷口再怎麼樣也會恢復,因為你不夠痛苦,所以男生都體會不出來。」(#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不要以為說生小孩很簡單,妳說困難也是很困難,而且所有的苦都是女生在擔呢!

「那個很痛苦的,我們沒有辦法去了解,那怎麼辦,沒辦法,比如說我們要去生小孩,醫生說胎變,我們不知道什麼叫胎變,我們也不知道那個危險性如何,也不知道有人血崩生孩子生到死掉,是不是太冤枉?是不是有可能這樣?可是你又會想說,我只是生一個小孩,而且媽媽也沒有跟你說,生小孩會怎樣,所以你不會去想到那麼可怕的事情。可是妳就想很多人,莫明奇妙就是這樣啊。所以我覺得就是不要以為說生小孩很簡單,妳說困難也是很困難,而且所有的苦都是女生在擔呢!」(#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如果小孩對爸爸不孝,那可以原諒。如果對媽媽不孝,那真是不可原諒。因為在生的過程,真的很痛苦!

「像我先生很沒良心,我在路上這樣走,我說好像快生了,我在陣痛,他在旁邊走來走去,結果我到醫院的時候,他老兄去買一罐鮮奶,結果生好了,我在那邊痛,他在那邊喝鮮奶,氣死人了。真的,我說如果小孩對爸爸不孝,那可以原諒。如果對媽媽不孝,那真是不可原諒。因為在生的過程,真的很痛苦!」(#3婦女,43歲,家庭主婦)

醫生是提供專業的,他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我認為醫生是提供專業,反正他怎麼說我就怎麼做…因此,也沒什麼不舒服或其他感覺」(#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1婦女,41歲,家庭主婦)

醫生只是檢查者。

「至於醫療過程,由於本身是學醫的,因此不會被醫生主控,會有自己的參與性,也就是說自己是主角,醫生只是檢查者,並不是代表他能掌控誰。就像是胎動,是我實在的感覺,醫生不至於控制我。因此婦女真正的自主性,決定在於自己,因為你要保護孩子。」(#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分析

    生育的過程對婦女而言,是孤獨奮戰的體驗。尤其先生無法真切的體會太太的痛苦;而出現生育過程所有的苦皆女性在承擔的對話。婦女在生小孩的過程,從害喜、肚子漸漸變大…到整個生理心理的改變、到陣痛,生產歷經的煎熬是多重,且加劇的。當這樣的過程無人可了解分擔時,這樣的感受是很沮喪的。畢竟這過程所要承受的痛太重了,尤其過程中仍有許多危險的可能。包括胎便、胎位不正、血崩等…。因此,生育雖被傳統朔造為女人的本分天職,但女性在生育過程中,的確有相當的危險性。所以,生育與女人的連結即便被視為自然的關係,但卻須要更加慎重地去關切其中女性的感受及安全的疑慮;而非只是將女性視為簡單必然的受孕體關係。就如(#2婦女)所說「不要以為說生小孩很簡單,妳說困難也是很困難」。因此媽媽承受了所有的苦,若還對媽媽不孝真是不可原諒。(#3婦女)

    原先這個主題是設計,讓成員去討論在生育的醫療過程中的自主性情況。但發現,不論是職業婦女或家庭主婦皆有說到,「因為醫生是專業的,反正他怎麼說,我就怎麼做。因此,也沒什麼不舒服或其他想法」(#1婦女) (#7婦女)。醫生的專業,被視為一種「權威」,一種值得去相信的絕對知識。婦女即以醫生的專業為標準,沒意識到自主掌握的必要。一直以來,醫生在中國傳統所代表的地位聲望是極崇高的,它象徵濟世救人的正面形象。因此,一般人對醫生的問診醫療行為皆相當的尊重與信服。尤其,婦女在生育過程中,由於缺乏關於生育醫療的資訊,加上對生育的恐懼感,以及孩子健康的疑慮,致使對醫生的專業形象更加「神聖化」與「全能化」。因此,對醫生的生育醫療行為,會視為「正當」與「必要」行為;而不會意識到自主權被剝奪,或身體被掌控的可能。

 

主題六:養育子女的經驗

第一胎一定都照書養。

「我們第一胎一定都照書養,什麼都不懂,上一代不會教你,只會說你要給人家做好。他不可能教你說,妳要怎樣給人家生小孩、帶小孩。」(#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孩子是媽媽的職責,所以我們都不會想到去要求說,另一半來幫忙呀!。

「孩子是媽媽的職責,所以我們都不會想到去要求說,另一半來幫忙呀!,我真的不知道。『媽媽』就是說,孩子是我們要抱啊!妳做人家的妻子就是要照顧這孩子,所以說就必須要咬緊牙去做。妳會覺得說他是妳身上的一塊肉,妳一定捨不得他餓。捨不得他痛,捨不得他怎樣…,妳一定是二十四小時眼睛睜開開地在照顧他。」(#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我堅持自己帶小孩!

自己帶出來的小孩會比較聰明,我絕沒有騙妳,如果讓別人帶,妳就會有一種遺憾!

 

「我堅持自己帶小孩,我認為小孩在小時候最需要媽媽,所以寧可不工作。」(#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我是覺得說,要自己帶啦!才能享受那種當媽媽的快樂啦!」(#3婦女,43歲,家庭主婦)

「這種過程是種享受,妳就會覺得很快樂,而且我告訴你,自己帶出來的小孩會比較聰明,我絕沒有騙妳,如果讓別人帶,妳就會有一種遺憾。」(#4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對孩子的養育我們會盡所能的愛她、陪他長大。作為一個專職的家庭主婦來照顧他。

 

「因為我的生育本來就有相當的自主性,而孩子是在共同感情下產生的結晶,是被期待的心態下生的。因此我們的接受度很高,對孩子的養育我們會盡所能的愛她、陪他長大。作為一個專職的家庭主婦來照顧他。」(#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現在帶小孩很難帶呀!

「現在小孩子很活潑,我們要滿足他的東西非常多,不像我們以前,現在帶小孩很難帶呀!,我們以前大家都很好帶,有什麼辛苦的。因為我們出去等車,以前出去沒有車,只有牛車,我們注意一下就好了,現在不行,出去車子一大堆,而且現在出去電動玩具什麼也一大堆,誘惑太多了,真讓我們擔心啊!」(#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因為我們以前很辛苦,所以我們捨不得給小孩子辛苦,但惡性循環下去,就變成這樣了。小孩子吃不了苦。哎!教育小孩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啊!」(#8婦女,34歲,職業婦女)

我們沒辦法跟上一代爭,只好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以前﹝現在也是一樣﹞,我們的先生替我們做這些事,婆婆會怎樣想『這樣媳婦怎麼這樣懶惰,娶這樣的媳婦要做什麼!』可是我也是在賺錢,我很累呀!我要上班,回來我要洗衣服、要拖地、要做一大堆事情,那妳(婆婆)為什麼不能體諒我!妳說我拿大,妳說我媳婦的工作做不好,這是非常不公平的,我們要爭的就是這種權力。但我們沒辦法跟上一代爭,只好教育我們的下一代。」(#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先叫兒子做家事,以後替他太太做時就不會覺得辛苦,我們也不會捨不得拉!

 

「如果說我們這一代可以要求我們的孩子,我會叫我的小男生作家事,因為我們要去調適自己,就是先叫兒子做,以後替他太太做時就不會覺得辛苦,我們也不會捨不得。」(#3婦女,43歲,家庭主婦)

分析

   不論是職業婦女或家庭主婦兩組焦點成員皆表示,第一胎因沒有經驗加上沒有其它的資訊來源,因此,書提供了養育子女資訊的主要來源。同時,女性被社會化的過程教導,「孩子乃是媽媽的職責」、是「女人的責任」。因此,不論如何都會盡最大的努力去照顧孩子。尤其重要的是,並不會想到要求先生來一起分擔。此乃懷胎十月骨肉親情的醞釀,致使婦女將孩子視為自己的一部份,因此更加的意識到孩子是自己的責任;而不會外求先生的幫忙,以至於寧可放棄原本的工作自己帶孩子。

   尤其在帶孩子的過程中,看著自己創造的生命不斷驚奇,婦女從中感受到自己真實存在。尤其,被孩子如此的依賴,致使其意識到自己的重要,以及自身存在意義的領悟。因此,帶小孩的過程也同時肯認了自己為『女人』的存在;也同時肯認自己為『人』的存在,因為對這個小生命的種種,有足夠的決定權以及控制權。因此,帶孩子成為一種享受,成為一種女性在現實處境被壓抑被消聲即在父權婚姻家庭制度中女性尷尬角色的另一出路。這個出路是安全自在的;也是這個社會認同的女性出路。因此,帶孩子成了一個快樂的來源;而沒自己帶孩子成了一種生命的遺憾

   婦女在對話中,皆顯露出對現代的社會帶孩子、教育孩子的困難,有很大的焦慮。尤其,現代的社會充斥著各種誘惑危險,如電動玩具以及過多的車子,讓婦女相當的憂心;而對於自己過去吃苦的經驗,致使自己產生又怕孩子吃苦,又怕孩子吃不了苦的矛盾心情。

  在婦女的經驗中,上一代即婆婆對先生的教育頗有些批判。尤其是,婆婆對先生分擔家務照顧孩子的意見,視為此乃媳婦的工作。一旦先生幫媳婦做就視此媳婦為「不稱職的」、「懶惰的」。這樣的論述凸顯出,婆婆作為一個延續「以男為尊」、「以子為貴」、「男主外,女主內」絕對意識的執行者角色。即便這個媳婦也是肩負經濟任務的職業婦女,仍用這一套價值去要求媳婦履行不合理的角色任務。因此,婦女意識到自己沒辨法跟上一代爭,因為這恐會遭社會標籤「壞媳婦」的惡名,因此,教育下一代是唯一的路;也唯有現在教育下一代學習分擔家務,才不至於以後兒子幫媳婦做事時會捨不得。

主題七:對媽媽角色的評價

我不會覺得生育是壓迫女性。

「我不會覺得生育是壓迫女性,而且我先生也很幫忙」。(#10婦女,36歲,職業婦女)

「我覺得還好,我們之間是均勻的分配家事及帶孩子,這方面我跟我先生配合的很好。」(#8婦女,34歲,職業婦女)

這也是女人最驕傲的地方。

「當媽媽的過程,我們這樣走過,有苦也有樂。所以這也是女人最驕傲的地方(#4婦女,44歲,家庭主婦)

讓我成長許多!。」

「當我辭掉很好的工作,進入家庭,當媽媽的踏實成就感,取代了職場的成就感。我認為這個當媽媽的過程,讓我成長許多。例如『養兒方知父母恩』,現在我更體會媽媽的辛苦並感謝她」(#5婦女,34歲,家庭婦女)

傻妳會覺得值得。因為我跟小孩在一起,也分享到他的喜怒哀樂!

「說難聽一點,爸爸只是播種的農夫,都是我們在苦,所以我會覺得說,再怎麼辛苦也要把小孩養大,我覺得媽媽是偉大的,散發出母愛。這樣就會去做好她。等到孩子大一點,妳就會去回想。我怎麼那麼笨,怎麼不叫他幫忙照顧,幹嘛自己那麼傻,可是妳傻妳會覺得值得。因為我跟小孩在一起,也分享到他的喜怒哀樂!我知道,可是爸爸不知道。」(#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分析

這些婦女對『媽媽』角色的評價是相當正面的。即便當初的生育決策上沒有自主性的涉入,仍對媽媽的角色給予肯定。如(#2婦女,44歲,家庭主婦)說「如果說生小孩是我的決定,我就不會那麼傻去生」「我生育的決定大概都是照傳統走啊!因為如果破壞傳統的話,就會落人把柄,日子就不好過了。還好我都生男的。」而到後來評價說「再怎麼辛苦也要把小孩養大,我覺得媽媽是偉大的,散發出母愛。這樣就會去做好它可是妳傻妳會覺得值得。因為我跟小孩在一起,也分享到他的喜怒哀樂!」(#2婦女,44歲,家庭主婦)。由這樣的論述以及婦女一致正面的共識(#4婦女提到這也是女人最驕傲的地方」,以及#5婦女說「讓我成長許多!」),可以察覺出「母親」「母職」「母愛」被社會強大的神聖光芒下包圍,散發出一種高超的道德使命,使媽媽的角色是,偉大的、神聖的、是值得驕傲的。

因此,在這樣的氛圍中,即便生育沒有自主性讓女人被迫當母親;育兒的艱辛讓婦女無法規劃自己的命運,但這些犧牲都無法與當一個母親的神聖價值相對比。因為母親的角色─偉大神聖的形象導引著婦女在世俗中犧牲奉獻的「當然性」與「榮耀性」,而這個神聖的母職形象,即是父系社會的特意安排;以便女性為傳承男性血統而甘之若愉。也使得女性對母職母親這角色都呈正面的評價。

尤其,傳統將女性與生育的角色之強迫聯結,使得女性被期望是適合當媽媽的,以及必須要喜歡當媽媽的女性意象。因此,當婦女做出對母親角色正面、肯定評價時,某種程度除了表達對當媽媽角色的感受外,很重要的是免除心中的焦慮。意即強化自己是喜歡當媽媽,以及自己是適合稱職的媽媽,以符合社會對女性或對媽媽角色的期待。

 

主題八:對『生育自主權』的態度

女人本來就應有生育的自主權!

「我覺得這本來就是女性的權力。」(#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我本身就掌握自主權,當然女人本來就應有生育的自主權,因為女性對小孩的教養負大部分的責任,所以要等到女性自己覺得可以、有能力帶另一個生命時才再生。若是被迫的,可能造成家庭的不和諧。」(#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我覺得本來就應該決定在女性的手上,生育的過程是女性在承受。而且要考量經濟壓力。」(#3婦女,44歲,家庭主婦)

人不能只為自己著想

「我想人不能只為自己著想,我不想讓長輩有遺憾,所以生第一胎。但我仍然堅持自己決定生幾個,我想我的觀念來自我母親,我媽媽告訴我不一定生男孩就是好,最重要得是教育。」(#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自主,多多少少都會受限制

「很多事情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但是你要看你的另一半,你決定他不贊同,妳要行使妳的自主權的時候,妳要想到,妳們兩個的共識點在哪裡。所以我們都說自主自主,但是多多少少都會受限制。」(#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事實上我可以選擇,但是衍生出來的問題誰要去承擔,也是我們兩個夫妻要去承擔。」(#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分析

婦女意識到生育過程乃自己在承受,並且在教養孩子上擔負大部分的責任。因此,認為女性本來就應有『生育自主權』,生育的決定應該在女性的手上。但深刻的去理解整個對話過程,可以很明顯的觀察到對於女人本應有生育自主權的宣稱,似乎離實際的行動還有一段距離。

因強大的社會期望教導女性要無私、利他的情操,影響著生育的決定。因此,如(#7婦女)說到「我覺得這本來就是女性的權力」,而後又提到「我想人不能只為自己著想,我不想讓長輩有遺憾,所以生第一胎。」這樣的描述表現出,傳統力量對女性形象制約的顯現,包括要讓長輩沒有遺憾,所以趕快生的媳婦生育角色仍然鮮明。

雖然現代的女性已意識到女性的處境,但傳統的觀念仍深刻的影響女性。因此,在現代與傳統交集的過度中仍充滿傳統色彩。尤其,在整個社會主流價值仍歌頌生育子女的『 神聖當然性』時,女性的處境是很為難的。女性一面自覺到自己可以掌握生育的權力;但一面又被整個大環境給壓縮限制。尤其女性原有的生物特性一直必然被連結到生育的絕對性,視為女人的『天職』。特別是,女性一旦進入婚姻,生育就成了不可免俗的『本分』。因此,生育即便意識到應掌握自主權,卻仍然無法完全隨自己意願去規劃。

畢竟人是社會性的,會受他人而影響。而一個女性的思考自覺性,尤其在生育自主上的自覺,很現實地;仍必須面對大社會的考評、壓制或消音。因為『生育』與『女人』的關係一直是被動的關係。生育就像『社會指派給女人的命運』,女人被要求去生育以承繼男性血脈,而一旦女性想將生育與自己的關係轉變為主動的關係時,會被大環境質疑指責其『媳婦』『妻子』角色的顛覆性與恰當性。因此,女性在面對生育的決策上理想與實際的距離仍有待努力去突破。

 

主題九:對生育的反省與批判

難道我不生小孩就是我不守本分嗎?

「妳要有這個觀念,難道我不生小孩就是我不守本分嗎?我媳婦也做的很好呀。我妻子也做的很好啊!不要認為說女人的本分就是生小孩,沒生男孩就是不好,這樣你比較不會這麼痛苦。」(#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這真的是我想要做的嗎?

「我們要給人家做的,不管是生小孩或是養小孩,可是妳如果靜下來,妳在想,這真的是我想要做的嗎?妳會發現妳在懷疑,這不應該是我一定要做的呀!」(#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為什們要去生小孩?妳會茫然、會懷疑,難道我只是一個工具嗎?

傳統觀念女人到了二十多歲,好像就是要嫁,尤其是以前的人,為了結婚而結婚。那如果說你是為了結婚而結婚,之後妳會發覺,妳走了一段路都很平淡很平順,也許都不錯,可是妳會發覺說,為什們要去生小孩?妳會茫然、會懷疑,這只是一個問題,當妳在疑問的時候,妳就會覺得說,難道我只是一個工具嗎?因為妳已經在思考問題,因為妳要的是那個平等的東西。」(#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為什麼每次都是女生在做,真不公平!

「為什麼連最基本的避孕都要女人來做?」(#3婦女,43歲,家庭主婦)

「為什麼男人快樂,女人承擔。他要快樂,應該自己去弄。」(#2婦女,44歲,家庭主婦)

「為什麼每次都是女生在做,真不公平!」(#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妳有要求要講出來.很多就是說我們自己讓他養成習慣。

「妳有要求要講出來,先前跟他講,就不會有問題,很多就是說我們自己讓他養成習慣,常常我們想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他已經養成了。」(#7婦女,42歲,職業婦女)

傳統的觀念不見的是錯的,但有些觀念必須修正。

我認為現代女性都要有自己的主見,傳統的觀念不見得是錯的,但有些觀念必須修正,不要讓自己做的很痛苦,也許夫家會給你很多傳統壓力,但現代女性要用智慧的方式巧妙地讓對方去了解自己的想法。」(#5婦女,34歲,家庭主婦)

分析

    這些平均40歲的婦女,在經歷了生育的經驗後,從參與這樣生育議題討論的焦點團體中,筆者感受到團體運作產生的團體動力,促發成員去思考一些傳統生育觀念的意義,並指認出一些生育迷思。包括對『女人的本分─生孩子』或『生養孩子是我們應該要給人家做的』提出懷疑其合理性。甚至對「自己為什麼生孩子」提出疑問,「難道我只是一個工具嗎?」「難道我就一定要生孩子嗎?」「為什麼連最基本的避孕都要女人來做?」這樣的質疑對傳統將女性與生育相連結的自然關係產生鬆動的可能以及批判的基礎。這也顯現婦女對自身的生育處境有深刻的體會與反省。

     這樣地反省讓筆者印象深刻,因為筆者感受到這些成員複雜的情緒,困惑於自己為何生?為何這麼傻?欣喜於自己終於覺醒了,不再是一個沒生命的人;憤怒於生育教養孩子的過程中,女性受到非常不合理的對待,這樣的情緒令人動容,可以敏感到作為一個女性在生育過程生育決策上的困難處境。女性不但在生育過程中擔負各種責任,從生育的壓力、懷孕的痛苦、避孕的麻煩、甚至養育子女的煩惱皆是女性在承受,這是生理、心理社會的,多重煎熬與過度的負荷。

     這樣的反省意識到,需要去修正傳統的觀念;而非全盤的接受;尤其認知到,女人自己要有主見,特別是不要讓自己痛苦是最重要。

 

五、發現與結論

女人=生育的角色連結依然是穩固的

研究發現,女性將生育視為自己為人妻、為人媳的本分,仍然是一種很根深蒂固的信念。這些觀念藉由社會化的過程,將一些觀念傳遞給女性。尤其,透過原生家庭的媽媽告誡女兒,讓女性認知到女人與生育的自然關係,並經由內化成自己思想的一部份。致使女人視女人=生育為天經地義的角色聯結。

而在一個父權社會中,女人=生育更被誇張、強迫地連結,透過教育、傳播媒體等機制,不斷地強化女人=家庭,女人=生育的迷思(myth)。同時,父權機制會朔造出種種美好幻象,來合理女性生育子女的當然性。例如朔造幸福圓滿的家庭,是有兒子、有女兒、有父母的,若少了其中一種就是不圓滿。因此,使得沒生到兒子的婦女就覺得是一種缺陷很遺憾。而致使女人將人生的意義放在家庭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偉大的生命。生育成為一種肯認自己為女人的方式,藉母親這個角色找到自己的定位,並從中證明自己為一個正常的女人;而不是有缺陷的,或不正常的。

因為在一個將女人標籤為母親的社會中,一個合乎社會標準的母親(有生小孩或有生兒子)代表的是一種合法性、正當性的角色存在。反之,若不符合社會的期待,則成為了不合法,或缺陷的角色,會招致其他社會成員的強大壓力。以致於社會中的女性,會有不孕焦慮、或無子焦慮或,缺陷恐懼症候群。

同時,將愛與犧牲付出相連結的意識型態,與社會對女性角色期待是符合的。女性的形象是服從的、取悅他人的、是感性的、是屬於家庭的,因此,愛的方式立基與取悅服從她愛的男人。最貼切的表現,在一個父系社會中就是替他生育子嗣以傳承男性家業。誠如西蒙波娃所說:『女人被剝削─她們讓自己被剝削─名義上是為了愛。』而在這樣愛的氛圍中,以為愛就是要服從、就是要犧牲、就是要取悅她的男人,而更強化了生育的神聖性。

因此,女性在父權文化社會的處境常被虛名化與除名化,以夫為尊、以夫為主、以子為貴的氛圍中,生育尤其凸顯女性是替父系生殖服務的機制。

2婦女的生育處境很為難

本研究著重探討婦女在生育自主的情況。其中,發現很矛盾的現象,即婦女意識到生育過程及養育孩子中,母職角色的沉重負荷。因此,認為女性本來就應有『生育自主權』,生育的決定應該在女性的手上。但深刻地去理解後,可以很明顯的觀察到,對於女人本應有生育自主權的宣稱,似乎離實際的行動還有一段距離。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公婆角色,扮演很重要的壓力機制。因為,當父系的香火無法承繼,代表無人去祭拜他們,對中國人的傳統而言;是對不起祖先的過錯。尤其,害怕祖先的責罰,因此不敢忤逆這樣的傳統。其中,婆婆的立場會特別關切,因為說生育乃傳統父權社會指派婆婆負責監督的範圍,所以婆婆必須盡力達成延續男性香火的職責來監督媳婦。

同時,當整個社會主流價值仍歌頌生育子女的『 神聖當然性』時,女性的處境是很為難的。女性一面自覺到自己可以掌握生育的權力;但一面又被整個大環境給壓縮限制。尤其,女性原有的生物特性一直必然被連結到生育的絕對性,視為女人的『天職』。特別是,女性一旦進入婚姻,生育就成了不可免俗的『本分』。

而不管是公婆或先生或媳婦皆內化這樣的觀念,尤其媳婦夾雜在『賢妻』『慈母』『孝媳』的角色期待下,受到極大的壓力而影響生育的決定。因此,婦女即便意識到應掌握自主權,卻仍然無法完全隨自己意願去規劃。

也就是說,女性的反省自覺性,尤其在生育自主上的自覺,很現實地;仍必須面對大社會的壓制消音。因為生育與女人的關係一直是被動的關係。生育就像『社會指派給女人的命運』,女人被要求去生育以承繼男性血脈,而一旦女性想將生育與自己的關係轉變為主動的關係時,代表著一種對既有秩序、規範的挑戰與揚棄,並招致社會指責其『媳婦』『妻子』角色的恰當性。

因此,生育與女人的連結即便仍被視為自然的關係,但卻須要更加慎重地去關切其中女性的感受意願,及安全的疑慮;而非只是將女性視為簡單、必然的受孕體關係。

3、婦女生育意識的萌芽

研究發現,隨著近年來女性受教育年限提高,且有就業而來的經濟基礎,以致女性已有愈多的空間開始去思考規劃自己的生育決策。加上避孕知識的接近性,促使女性更審慎的態度面對生育議題。研究也發現,女性通常前一二胎都比較茫然,因為『女性結婚生育』彷彿一條鐵律般,禁錮著婦女的行為意識,但有了幾次經驗體會到懷孕養育孩子的艱辛後,就會意識到生育過程自我決策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也就是說,婦女意識到女人不但在生育過程中擔負各種責任,從生育的壓力、懷孕的痛苦、避孕的麻煩、甚至養育子女的煩惱皆是女性在承受,這是生理、心理社會的,多重煎熬與過度的負荷。

尤其,對現代有受教育及就業的職業婦女而言,同時面臨職場的角色要求及傳統對母親的角色期待時,有相當大的角色矛盾與衝突。一旦自己考量現實處境以及個人的能力後,會有相當的果斷與決策力。特別是當她們意識到,不管如何皆乃自己在承擔這些艱苦。因此,對生育決策的自主性就充分的彰顯。尤其對外來的壓力─婆婆的施壓,會有較大的抗拒力,並且有按照自己意願去決定生育決策的可能。

而在透過本研究法─焦點團體運作產生的團體動力,促發成員去思考一些傳統生育觀念的意義,並指認出一些生育迷思。包括對『女人的本分就應該生孩子』提出懷疑並挑戰其合理性。甚至對「自己為什麼生孩子」「難道我只是一個工具嗎?」「難道我就一定要生孩子嗎?」產生疑問,甚至對女性慣常的避孕角色提出質疑「為什麼連最基本的避孕都要女人來做?」。這種種的反省與思考,對傳統將女性與生育相連結的自然關係產生鬆動的可能,以及批判的基礎。

 

六、研究限制與建議

本研究受限於研究時間經濟的考量,故只以兩個焦點團體為例。原先期待比較職業婦女與家庭主婦兩團體,但就訪問的十位婦女後,發現職業婦女與家庭主婦在生育的經驗內涵上皆擁有很豐富多元的元素。尤其此家庭主婦團體是與外界互動甚多的並非一般的家庭主婦,因此若刻意去區隔此兩類型婦女的生育經驗,恐會失之武斷以及簡化實際深度的動態特質。因此,本研究在資料分析未著重比較兩團體的異同。

此兩個焦點團體一個為職業婦女團體外,另一個為義工媽媽團體。此二者之間除了『年齡』的同質性外,(平均40) 還有某種程度的同質性。因為義工媽媽有婦女成長課程,有相當與外界接觸,因此這兩個團體的婦女可視為與外界有互動的婦女。但對於另外一些完全未參加外界活動的家庭主婦,以及不同年齡層的婦女,是否因『空間』『世代差異』而對生育有不同的論述呢?亟待大家是探討。

另一個值得被關切的婦女類型,即是所謂不生育的『頂客族』他們的生育態度為何?也是值得去理解的。

同時,非漢人的婦女包括不同種族原住民婦女,或母系制度的原住民婦女與一般父系的漢人婦女是否在生育態度及經驗上有所不同?也亟待去開展。

對生育議題的理解,除了婦女的態度外,其他尚包括丈夫這個關鍵的行動者,在女性生育的過程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因此,男性對生育的態度如何?男性是否也在社會的生育壓力下承載了些什麼?可在後續中去探討,有助於對生育內涵更全面的關照。

 

 

 

 

 

 

附表()訪談婦女基本資料

 

 

 

 

編號

年齡

工作性質

子女數

#1婦女

41

家庭主婦

兩男一女

#2婦女

44

家庭主婦

兩男一女

#3婦女

44

家庭主婦

一男一女

#4婦女

44

家庭主婦

一男兩女

#5婦女

34

家庭主婦

兩男一女

#6婦女

39

職業婦女

兩女

#7婦女

42

職業婦女

一男一女

#8婦女

34

職業婦女

兩男兩女

#9婦女

45

職業婦女

一男

#10婦女

36

職業婦女

兩男一女

             

七、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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