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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社會學雜感

鐿鈤(南華大學社會所)

 

*最近有一份報導說美國人在面臨上網或電視做抉擇時,通常會選擇網路,這也意含著許多資訊科技高度發展的國家,電話規模已經到了某一程度,其所建構出的網絡連結更是緊密,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電話還是受限於一對一的通話模式,可能無法維持長期性的虛擬社區的關係,而網路的好處就是它具有多向溝通的功能,溝通已打破一對一模式,且可以利用原來的電話線路,在這種情形下近一步的影響人的日常生活,成為新一代傳媒,利用其特性可拉近同好,並創造出虛擬社區。

 

根據統計2000年BBS熱門話題排行榜中發現,台灣網友非常八卦、愛吐槽,對於名人的一舉一動都非常關心[1],這並不是現在才有過,想想幾十幾年前,對於偶像只能從電視上觀看或是報章雜誌,因此從報紙的剪報到商家販售的偶像寫照大有人在,這些歌迷是無法彼此分享,時至今日到處成立的歌友會、後援會等如雨後春筍般的竄出,只要唱片公司一推出新人,馬上就有歌友會出現,這種情況似乎已變平常,除了實體外,彼此的聯絡也利用網路更有效傳達訊息,所建立的某歌手專屬虛擬社區,提供各種資訊,這可能是主流媒體(電視、報章雜誌)所無法提供的園地,尤其是在BBS的討論區中,正好可以滿足網友的需求

 

虛擬社區的好處就在於它可以補充傳統媒體的不足[2],它一套新的溝通互動模式的空間,網路社區機制特色是由讀者所產生的內容,在眾多愛好者箱乎交流之後,一個好網路社區,可以展現出一種傳統媒體所不能形成的言論力量,假如還記得SOS事件的話,藝人因說話不當,激起布袋戲迷憤慨,透過網路連署決議抗議到底。網路社區機制還是讓人不感忽視其力量的。

 

*網路無國界:販賣納粹物件,Yahoo面臨法國的挑戰,這一方面是網際網路無遠弗屆的特性所引發的問題,同時也可能意味著網路無國界的特性可能因為實體化而逐漸調整或變更,法國希望美國能封鎖這類的資訊在其國內流通,不願再掀起種族悲劇的重演,但這是很難預防的,如同跨國的色情網站,很難杜絕,這個案件充分說明了「網路無國界」的矛盾,在網路的特性上,只要連上網路,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存取任何一個地方的資訊,不必再受到實體物理空間的限制,距離似乎在網路空間中消失,實際上,國界始終存在[3]。

 

 

[1] 徐淑媛報導,http://tw.yahoo.com/headlines/010301/tech/udnnews/tech_20010301_2xml.html

[2] 李哲明, 〈網路社群與傳統媒體的缺口〉http://www.ithome.com.tw/Column/MJLee/20010118.html

[3] 鐘明通,〈網路疆界〉http://www.ithome.com.tw/Column/NetLaw/20001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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