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原始碼》

書評

評論人:黃厚銘

在今日商業軟體公司四處取締盜版軟體或忙著藉控告敵對公司抄襲來進行商戰之時,我們很難想像竟有一批程式設計師正廢寢忘食地集體投入無酬的軟體寫作,他們樂於把自己的工作成果乃至於軟體原始碼免費公開給使用者;只要使用者願意在傳散時附上軟體原始碼,並把自己所做的修改回饋到一個叫做GNU的計畫,這些人甚至允許他人將軟體四處拷貝傳散、或進一步修改該軟體功能。而某些人援用這個模式所共同研發的Linux作業系統,竟能對軟體巨人微軟公司的視窗作業系統造成威脅,還被該公司引用為視窗作業系統並未壟斷市場的佐證。此一日漸帶動世界各大商業軟體公司參與的運動,通常被稱為開放原始碼運動。他們確保使用者遵守前述使用規則的手段是種叫做通用公共授權(General Purpose License)的軟體使用授權。而這個授權方式與GNU計畫的提倡者就是日前受邀來台,卻拒絕參與商業宣傳活動的理查.史托曼。

這個表面上局限於資訊產業的開放原始碼運動卻向我們提出了兩個意義深遠的問題,其一是自由與限制之間的關係,其二是經濟報酬與創作動機的因果關連。

《開放原始碼》的作者也指出,史托曼正以其對自由軟體的理念重構自由的內涵。但在隨Linux作業系統而漸為人知的開放原始碼運動旗幟下,其實還有許多不同的運動路線,這些相異的選擇往往是由於他們對獲致自由的手段各有不同的主張。例如,史托曼創立的自由軟體基金會所推動的通用公共授權是以著作權的強制性來確保使用者傳散與修改軟體的自由權利。而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軟體傳散授權則傾向於幾近毫無限制的自由,並不附帶要求開放原始碼。此外,艾瑞克.雷蒙等人所組織的開放原始碼協會的軟體授權就較具彈性,以期整合眾多立場不同的團體。吊詭的是,理念上通用公共授權雖看似為了自由而與著作權有所妥協,實際上卻能夠對軟體的商業用途予以約限,相形之下,其他較無限制的授權方式反而無法阻止軟體被轉變為不公開原始碼,甚或藉著作權牟利。

撇開理念之爭不談,這一群公開自己智慧與心血結晶的人們可說是以其實作挑戰了人們對創作動機的成見。在過去慣有的智慧財產權思考邏輯下,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經濟利益是研發的誘因,因此我們以著作權與專利權等來鼓勵創作。但其實智慧財產權概念的推廣與落實也是晚近美國經濟局勢下的產物。早期的電腦軟體亦鮮少以著作權來加以保護。現今的軟體公司卻是除了著作權外,還想進一步利用專利權來做為商場上的攻堅利器。反之,對那些投入GNU計畫或Linux作業系統改良的人們來說,恐怕名聲或挑戰性、乃至於對自由與資訊共享的堅持才是促使他們以行俠仗義的駭客自許的真正緣由。

隨著資訊時代的來臨,自由或免費(free)與商業之間、以及自由與限制之間的關係,也更形複雜。昔日史托曼提出反著作權(copyleft)的主張,以著作權(copyright)的強制性來反對著作權,有人認為他追求自由的手段既矛盾卻又極端。而今天的開放原始碼運動者正爭辯著應否藉著專利權來抵抗專利權本身對軟體研發的阻礙。林納斯.托瓦茲採行通用公共授權的免費作業系統Linux已使得傳散該系統的紅帽公司股價飆漲。但若無這些商業公司的傳散與技術服務,開放而又分散的Linux作業系統卻也無法如此迅速地在伺服器市場攻城掠地。顯然我們有必要想想,究竟是應該隨資訊經濟的日漸成形進一步延伸智慧財產權的適用範圍,或是應該根據開放原始碼運動給予我們的啟示,重行考慮有關經濟報酬和創作動機、乃至於和社會進步之間被視為理所當然的關係,以及思考植基其上的智慧財產權概念如何與資訊共享理想相容的問題。

有別於其他偏重商戰策略或歌功頌德的著作,這本書是截至目前為止中文世界有關開放原始碼運動最新且最詳盡的書籍。內容不僅涵蓋晚近的微軟壟斷審判,也溯及UNIX等諸多作業系統的發展;並忠實地區分自由軟體運動與開放原始碼運動的異同,記錄其間的理念爭議與恩怨情仇。只是敘事時序有些混亂,讀者可能必須在閱讀時自行建立大事年表才能夠清楚地掌握諸多發展脈絡。書中大量的電腦辭彙及各種風味(flavor)的UNIX作業系統名稱所帶來的混淆,則是無可避免的閱讀障礙,所幸附錄深入淺出的名詞解釋對讀者頗有助益。就我所知,譯者在相關領域的實務經驗非常豐富,處理本書涉及的技術知識可說是遊刃有餘,卻在無涉技術層面的部份出現許多生硬直譯與辭不達意之處,使其引介此書的貢獻略嫌美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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