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自然主義與教育思想

私立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生 陳瑩如 wubaima@hotmail.com

私立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生 邱文彬 zchen26@hotmail.com

摘要

  本文旨針對盧梭的兒童教育思想進行深入的探討,本章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份探討盧梭生平與著作,盧梭影響世人非常廣泛,其中涵蓋了哲學、教育、文學、宗教及政治等各領域。他主張人類的自由及平等,在自然的狀態下,人人都享有天賦的權利,而因人類進入文明狀態之後,出現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及特權現象,從而使人失去原有的本性。想要了解盧梭,知道其人及其生活是一個重要的方法,而盧梭的教育思想,對兒童教育具有廣大的影響力。

  第二部分則是述說盧梭的教育思想,自然教育就是要服從自然永恆的法則,讓孩子從生活實際切身體驗中自由的發展,並以兒童興趣進行教育。兒童非成人的縮影,我們應了解兒童的天然需求及生理本能。在此章節,以《愛彌兒》來闡述盧梭對兒童教育的思想。

  第三部分為兒童教育的發展,而在西方教育思想家對兒童教育的主張中,如何養育兒童及注意或關心兒童的未來,並且經營良好的兒童教育理念,是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的。

  第四部分是結論,思想是行動的底子,理論是實際的指揮。若要改善教育,就須禁得起時間的考驗及批判(林玉体,2001)。在教育上,從傳統教育到現在教育,我們的教育理念不斷的再改善,經由盧梭的教化,不但改變社會對教育錯誤的觀念,也使法國婦女開始注重家庭教育之觀點4014知識需具有頗高的價值,的地位有如樂的熱愛

壹、盧梭之背景

  盧梭是十八世紀啟蒙時代偉大的日內瓦教育思想家,對近代教育思想有重要的影響。他的著名教育主張是「自然教育」和「兒童本位教育」。「歸於自然」、「尊重兒童」、「根據兒童身心自然發展順序施教」、「從做中學」等教育理念,深深影響近代西方教育的理論與實施[1]。「兒童本位教育」動搖了傳統以成人為施教中心的標準做法,因此盧梭在教育上取得有如哥白尼在天文學一般的地位,而有「自然主義之父」的稱號。[2]盧梭的經典著作《愛彌兒》是著名的教育文獻,在該書中,他提出不同於一般兒童教育的看法,以自然主義哲學觀點反對當時約束兒童的道德規範或宗教意識,主張應讓孩子接近大自然,以協助兒童身體和情感正常的發展。

   盧梭說:「上帝創造萬物,都使為善;而人濫於施為,便成為醜惡的了。」[3]所以要造就理想的人,就要推行自然主義的教育。自然主義的教育目標是培養「自然人」,而他也主張人類的自由與平等,並且順應兒童的天性,尊重兒童之為兒童,從兒童的個人愛好和興趣來進行教育,讓孩子從生活和實踐的切身體驗中,透過感官的感受獲得他所需要的知識。

貳、  盧梭生平與著作

  約翰 傑克 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生於一七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的瑞士日內瓦,父親伊薩克 盧梭,是一位貧困的鐘錶工人;母親西沙美 佩爾娜在生他的時候,因罹病身故,於是,關於母親身故,盧梭在《懺悔錄》留下了一段敘述:「我使我的母親付出了他的生命,並且我的出生對我而言是我的不幸的第一件事。」在他出生時雖身體病弱,但盧梭卻也從父母親身上遺傳了「敏銳之心」,這也是成為他一生中不幸的原因。在父親傳述給盧梭關於母親的一切,他認為母親是兼具賢慧及美麗的女人。盧梭家原本是來自法國,當時法國各地發生宗教上的紛爭,祖先狄伊迪艾身為新教徒為了追求信仰自由,在一五二九年遷至日內瓦。

  盧梭從小體弱多病,從未脫離疾病糾纏。姑母替代母親的角色撫養他,激發他一生對音樂的熱忱。而父親從小對盧梭的教育特別關心,利用讀小說來培養他讀書的理解能力,以致他對閱讀的興趣愈來愈濃厚,盧梭曾告白:

當時我對於事物沒有任何觀念,但那時我已經懂得一切的感情。也就是我雖然對什麼都不瞭解,但我當時已經能感受一切。我持續經驗著如此曖昧不明的情緒,這雖然未使我的理性鈍化,但卻造成另一種理性,而給予我關於人生奇妙而恐怖的觀念。至於人生的經驗及反省,當時也絕無法糾正我那樣的想法。[4]

可能因為讀書的關係,使他開始熱愛自由以及有共和主義的精神,讓他無法忍受拘束及隸屬的倔強個性。因此,也主宰了他的命運,讓他在這一生中陷入苦惱。

  一七二二年十月,盧梭的父親與法國上尉起衝突,為免牢獄之災和保護名譽及自由而遠走他鄉,而也從此結束對盧梭的教育。在舅舅的領養下,曾與表哥共同度過一段接受教養的美好時光,隨之,一七二五年被迫去當學徒,因飽受凌虐之苦,盧梭變成說謊者、欺騙者、偷竊者,他曾對這件事記述如下:「渴望和無氣力一定會使人變成這樣的結果。所有的從僕,以及所有的弟子都非變成這樣不可,也是導因於此。但是,當他們逐漸成為能得到眼睛所看見的東西的人時,他們也得到平等而穩定的身分,之後他們便喪失掉羞恥心。[5]」當時,盧梭認為偷竊是對師父回報對他暴虐的報復。而這樣的行為,讓他一直難以矯正過來。逃離雕刻師之後,盧梭也開始走入貧困流浪的命運,先後做過下層階級的工作,也因此體會到社會的不平等及下層階級的苦難,他對當時的心境敘述如下:

恐怖使我做了逃亡的計劃,那一瞬間讓我非常悲傷,因此,實行和實現的一瞬間對我而言是有魅力的。而我是自由的,是自己的主人。所以,我相信自己任何事情都能做,也相信任何事都能達成。我放心地走進世界廣闊的空間之中。我覺得自己的才能似乎能得到發揮,也非常滿足,每一步都有饗宴、寶物、冒險,而且彷彿經常都有可以幫助我的愛人似地。[6]

因此,盧梭產生強烈的自由思想,也奠定他追求人類自由學說的基礎。

   一七二八年三月,盧梭改信天主教,結識29歲的華倫夫人,也就是給予盧梭極大影響的人,無論在工作、生活經濟、未來方向及情感上,都能給他慰藉。他曾在《孤獨散步者的夢想》中,談論華倫夫人,他說:

如果說她對一位年輕、精神奕奕、溫和、保守且又容貌俊美的男性具有好感,並不會太奇怪,更何況他是一位深具魅力、才氣洋溢且優美的夫人。他除了讓我心懷感謝之外,同時也讓我產生了更溫柔的感情,這一點,也並不是不可思議。但是,這並不是普通的感情。在見面的那一瞬間,已決定了我的一生,而且由於無法避免的聯繫,產生了我往後的命運。[7] 

直到1742年,盧梭在鄉間生活,廣泛閱讀書籍。未曾受過正規教育的他,卻博學多聞。因為他從未放棄任何學習的機會,藉由自學來掌握豐富的知識,以經驗觀察現實社會發於自心的體悟,形成其思想、文筆獨創性與感染性的風格1743年在布羅伊夫人的推薦下,盧梭前往威尼斯擔任法國大使的秘書,卻因不喜歡受束縛的個性,加上大使剛愎自用,於是便在一年後請辭,而大使並未付給他薪資,這也是讓他寫下《社會契約論》的遠因:

在今天無聊的社會制度下,對我來說,真正公共的善和真正的正義,經常是難以瞭解的,它們只是在表面性的秩序犧牲而已。而實際上,也是破壞一切秩序的原因,甚且他們只是強者對弱者的壓迫,以及公開地承認權威而已。[8]

  在巴黎盧梭也結識當時許多有名的啟蒙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霍爾巴赫(Holbach)、孟德斯鳩、狄德羅(Diderot)…等人,其中以與狄德羅關係最為密切,並曾為他撰述「百科全書」音樂的部分,之後也寫了「fabrikiws論文」,最後收入在《學問藝術論》中,這篇論文變成為盧梭思想的根本,論文中闡述他瞭解藝術及學問的發展,造就靈魂墮落及腐敗的想法。盧梭說道:「當時我認為,沒有任何事是比超越財富、世間評論,以及有自由、有道德和自足更偉大的。[9]」從此,盧梭對生活已有明確的方向。

   盧梭的著作領域極為廣大,其中包含哲學、文學、藝術及音樂等等。1743年有著名的《風雅的繆斯》(Gallant Muses),廣受音樂界喜愛。1747年將《冒失的婚約》(Engagement temerarious)寫成喜劇。1750年寫了一篇《有關法國音樂的信》,敘述義大利語是多適合歌曲。1753年發表《人類不平等起源論》,在這本書中表達他的理念。1755年在百科全書第五卷刊發表《政治經濟論》(Political Economy)1756年完成了《新艾洛伊茲》(The New Heloise)1757年開始撰寫《愛彌兒》(Emile),同時也出版《社會契約論》(The Social Contract)1775年寫《對話錄》和《孤獨散步者的夢想》。1766年將《懺悔錄》完成第一卷前篇,直到去世完成末終篇,並在1782年出版。

   盧梭晚年遭遇到貧困的窘境。在他一生流浪的遷途中,嚮往自由卻得不到自由,也因社會環境給予沉重的迫害感,使他面對人群有深深的不安和厭惡。盧梭說:「忍耐、柔和、達觀、廉直、公平、正義,都是每個人可以隨身攜帶的財產,而人能使他們變得豐富,死亡並不會使他們失去價值。我所僅剩的老年生活,將奉獻給唯一而有用的研究。」[10]直到177872號,以66歲之齡孤獨離開了人間。

參、  自然主義的教育

  在著名的教育小說《愛彌兒》(Emile)一書開中明義指出:「上帝創造萬物,都使為善;而人濫於施為,便成為醜惡的了。」[11]又說:「人無論對任何事物都不會保持他在自然中原有的樣貌,人也無法保持其原有的樣貌。而且權威、規範及我們投身於其中的所有社會制度,已經壓抑我們內在之中的自然。」[12]由此可知,這道到出盧梭哲學的中心思想及他的基本教育理念。盧梭將「自然」看作一種價值和一種典範,也將人性是為「善」,正與中國老莊「崇尚自然」和,孟子「人性本善」說互相輝映[13]。盧梭也倡導消及教育有其必要性,應重視孩子的自由性及活動性。而在自然教育有三大基柱,「個人」、「自然」與「道德」,現代教育家長無條件地接受盧梭的「個人本位」主張,以個人中心的教育為民主社會的基石;也贊同盧梭依兒童身心發展施教的原理,作為各個生心理發展階段施教的張本[14]。在《愛彌兒》一書中指出,人是會被教育塑造及陶冶的,人一生來是脆弱無知,唯有透過教育才能取得各種技能知識。盧梭說:「我們天生就具備了感性。自從誕生之後,即被四周的事物圍繞著,我們會因各種刺激而受到影響。當我們對感覺有了意識時,就有追求或逃避的傾向,而感覺會依照我們的意見多寡而有所變化。」[15]教育可分為自然的教育,即人生來具有各種官能的內在發展;人的教育,即如何有效地運用自然的發展;以及「物的教育」,即透過經驗影響我們的事物教育。其中自然的發展盧梭稱自然的教育(education of nature)—完全超乎吾人所能控制,與物相靡也只能有限地控制,唯有人的教育才完全操諸吾人手中。「自然的教育」、「人的教育」與「事物教育」必須完全配合,始構成盧梭心目中理想的「自然教育」。所以說自然教育的基本原則是完全根據人的自然發展進行施教,所謂自然是指人天生的傾向(original inclinations),包括生理上趨樂避苦的傾向,以及理智判斷發展成熟後,對幸福完美的愛好追求。[16]綜合上述,盧梭所謂人類的自然,最終是以理性去追求幸福及完美的傾向,人與生俱來便是追求幸福的。

   《愛彌兒》一書代表盧梭的教育思想,對世後教育具有深遠的影響,盧梭著手規劃愛彌兒的教育藍圖,依據愛彌兒自然生長的不同階段,將教育分成為五個時期:

  第一嬰兒期,出身到五歲的教育。盧梭認為:如果說人的教育從嬰兒一出生就算開始,那麼,嬰兒的第一個老師必須是生下他們的母親。[17]此階段以幼兒身體養護為主,凡事以妨礙兒童身體發展與限制幼兒心靈自由的,皆為違反幼兒的天性,母親則應給予嬰兒的活動一定的自由。且此時嬰兒的各種官能記憶、知覺等發展不完全,既無情感也無觀念,只有苦樂舒適與否的感覺,最易養成習慣。[18]

   第二孩童期,五歲至十二歲的教育。此時期的教育是感覺教育,孩童已有自我意識、自重自愛的情感出現,但是理性仍未完全發展。根據上述,盧梭認為以嘴巴去訓誡孩子是無意義的,孩子應該從經驗的事物中去得取教訓(如愛彌兒打破窗就任他接受自然懲罰比一切恐嚇言語更為有效)。在教育此階段的教育,只需消極地不做道德灌輸、文字灌輸,別與孩童理論,保持孩童心靈純淨質樸即可。積極方面,則施予愛彌兒體能訓練、感覺訓練,令愛彌兒實實在在地經由個人感官、親身操作,學習認識外在世界,並引發他內心的學習興趣[19]

   第三期成童期,十三歲至十五歲的教育。此時期又稱「理性時期」(the age of reason)是由於有理性判斷的出現,也是此時其顯著的特色。[20]這時愛彌兒充滿活力與好奇心,懂得怎樣有效地役用事物,正宜接受科學教育。此時期的施教依據是「效用法則」(principle of utility):有用即是善。愛彌兒也能由身體力行的勞力工作--他先學做農夫兼木匠,瞭解製作產品(product)的好處,以及與他人分工合作、彼此互利的群己關係[21]。在此階段,注重知識教育及手工教育,以啟發兒童的好奇心去教導兒童謀生技巧,破除學科上個灌輸,讓兒童自動自發探求思考、發明,並從興趣中獲取新知識的能力。

    第四期青少年期,約十六至十八歲。此時期愛彌兒的道德情感與判斷皆未發展成熟,到了這個階段,情感理性的發展已漸趨成熟,人生第二階段的新生由此開始,愛彌兒進入了道德之域。他要由不諳世事的自然人逐步進入社會。盧梭說:「自愛情感在人方面,理性會被引導也會被憐憫所改變,並產生人性及道德等自然情感。[22]而愛彌兒的自愛情感(self-love)首先被及同儕,發展為友誼,隨著情感對象逐步擴大,他學會了憐憫同情那些遭遇苦痛、生活不如他的人。到了他十八歲時,愛彌兒已然完全成長,可以開始接受社會與宗教教育,完成全人格的發展。[23]

    第五期女子教育,以服從、忍耐及取悅男子為學習內容,此時期盧梭主張女性必須接受教育以發展其做為女性的長處,因男女之間有其各價值,如果女性做為一個男性的話便失去原有的價值。愛彌兒這時已完全準備好可以成家,他已發展出強烈的社會情感對異性的愛。盧梭則為他教育好了理想伴侶蘇菲(Sophie),促成他倆組織幸福家庭。這時他的理性也完熟地發展開來,使他清楚認識自己的責任。此時愛彌兒也需經由旅遊教育,認識各地風土人情、政治、法律之意義。至此,自然教育乃告一段落,愛彌兒也終於由兒童轉化成人;由一自然人轉化為社會人。[24]

    盧梭的思想中,他相信人類自然的天性情感都是好的,順天性的情感表現才是最真實的。人在自然的狀態中,才會有自由和平等。因此,他既反對政治和宗教的形式主義,並且提出自然主義的教育學說,而透過這個背景也對兒童教育做出貢獻。第一、以兒童為教育的中心,盧梭認為人生每一階段時期,皆有各自適應的完美性與獨特成熟性,所以他主張兒童應該有其本身存在的意義,不能把它當作其他事物之手段,簡言之,讓兒童真正過著兒童的生活,尊重其自身之人格與地位,順應其自身的需要與能力是重要的。第二則是重視兒童的個性,須依照兒童個別差異因材施教。第三、強調兒童的身體活動,由於幼兒時期感覺、理性及感情都尚未表現出來,所以教重視身體的鍛鍊,為後期感覺與理性教育的基礎。第四、打破形式的教育方式,使教育有其獨立的社會功能,不在附屬於教會、社會與國家。最後,是重視兒童教育觀,兒童的獨立性受到世人關注,兒童不再是成人的縮影[25],並把教育的重心由原來重視課程轉移到兒童興趣的重視。而因此這些觀念也啟迪後來的教育家對幼教的思想。

肆、  兒童教育的演進

 「兒童本位教育」動搖了傳統以成人為施教中心的標準做法,盧梭也提出不同於一般兒童教育的看法,以自然主義哲學觀點反對當時約束兒童的道德規範或宗教意識,主張應讓孩子接近大自然,以協助兒童身體和情感正常的發展,而此理念也影響後代的教育學者對教育的看法。

  關於幼兒教育的起源,大多數人都認為福祿貝爾於一八三七年在德國設立第一所幼兒學校─布郎根堡(Blankenburg)。在一八四O年正式將幼兒學校改為「幼稚園」,是人們重視幼兒教育的開始。而事實上,關於幼兒教育的發展即可追溯到古希臘時代及我國孔子、孟子及荀子時代。在當時的學者已有強調「有教無類」及「知識及德行」的教育思想。[26]十七世紀啟蒙後,幼教思想逐漸受到注意,主要以幼兒為學習主體的時期;隨之十八世紀後,幼教機構隨著社會需求及社會的演進而產生;十九世紀後幼教機構逐漸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國,也有不同的制度。

  自古以來,教育的重點都放在成人和老師身上,往往忽略兒童的需求,而養育子女的知識需具有頗高的價值。盧梭倡導自然主義教育,以兒童本位來打破傳統教育的迷失,此做為也深深影響後世教育家,從「國民教育之父」[27]裴斯塔洛齊(Pestalozzi)、幼稚教育之父福祿貝爾(Froebel)至杜威(John Dewey)、康德,皆受盧梭的理論影響。也因這些學者高唱兒童價值,兒童教育的地位才逐漸被重視。

一、洛克

  在教育史中,從歐洲近代教育的改變,英國出現一位教育哲學家─洛克。洛克認為兒童並不喜歡強制與壓迫感,而是喜愛自由及愛好活動,並且有自動的能力,他認為教育應該從兒童的喜好去教導鼓勵學習,不應該濫用懲罰;而後盧梭以對愛彌兒的教育,啟發愛彌兒在自然中學習,不用禁止或懲罰的方式去教導他。

二、康德

   盧梭在《愛彌兒》裡表現了教育的革新思想,也展現對社會和歷史文化的看法。隨之,康得也因讀了盧梭《愛彌兒》一書深受影響,康德同意盧梭的人性之善說,並認為人的天性可以透過教育而繼續獲得促進,使它不愧為善良的天性。[28]但康德不把兒童神聖化,他說:「教育中最重大的問題之一,就是如何把服從必要的制約翰發展兒童的自由意志,適當地統整起來。」[29]

、斐斯塔洛齊

   對近代教育最為極大影響力的是瑞士的斐斯塔洛齊(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1764-1827),他將自然主義的教育理論,實際的應用在他的學校,使兒童天賦能力得以充分發展,並且主張普及教育和教育愛。盧梭把教育重點指向一般兒童,但斐斯塔洛齊更把教育對象擴展到貧窮的兒童,在教育原則上強調增強兒童能力的重要、普通教育應先於職業教育以及教育要順乎自然之原則,學習過程中需按兒童的能力求發展,最終教育的目的則是適當的培養兒童能力與才智,以及幫助其成為「完人」。完人教育指的是手、腦、心之訓練,手即是身體,包括體力與技能:腦是智慧,包括知識及思想:心即是精神,包括道德及宗教。[30]雖然手、腦、心是人的不同器官,但是必須相互為用,不可各自獨立而破壞人性平衡,簡言之,教育的目的在求個人體育、德育、智育的均衡發展。[31]

四、福祿貝爾

   福祿貝爾認為世界是一個整體,生命是一個大的統一。人的生命中含有人性的全體和自然的全體;兩者只是程度上的差別,性質並無不同。[32]他認為人類每一階段的發展,自身是一種目的,兒童期應有兒童自身的目的,依據盧梭和斐斯塔洛齊的精神,重視兒童教育與兒童人格的思想,認為教育是一種開展的歷程,由內向外發展,而不是由外而內形成的。[33]對於教育的目的,他認為兒童的天性是善良的,萬物的存在皆賴神及其神聖的統一。他曾說:「教育應引導及指導人對他自己及其本性的清晰與自然相和,並與神成為一體。」[34]教育的目標是在引導有智慧、有思想的人,同時也主張兒童應在遊戲中學習,在遊戲中也得到應有的發展,在遊戲活動中是有規律性的,不因尊重兒童的自由就完全放任,透過遊戲的規律性培養兒童的責任感和義務感。為了遊戲活動,福祿貝爾在幼稚教育中提創「恩物」,這是經由斐斯塔洛齊的直接觀察法而來的。[35]

五、杜威

   十八世紀末,杜威曾在《明日之校》對盧梭有所評論,他說「盧梭依生所說的話,所做的是有許多是傻的,但他認定教育應當根據受教者的天賦,研究兒童的要求,就可知兒童天才究竟是如何。我們現在努力追求教育改進,其要點已被盧梭一語道破。盧梭以後的教育改革者無不注重從這個觀念出發進行研究。[36]」美國進步教育運動以杜威的理論相標榜,雖尊重兒童但卻忽略基礎教育的偏差,有人認為這是盧梭理論之過。[37]但實際上,無論何種理論皆因地、因時、因人而制宜,不能削足適履。最後,若要了解學前教育思想,最好具備教育史及教育思想的基礎,才能了解學前教育思想家對兒童教育的理念。

伍、  結論

   在西文的「自然」(nature)一詞,含有造物或上帝之意。[38]自然含有道德上的善、美學上的美,及知識上的真,所以具有強烈的規範意味。[39]有些發乎天性的作為,是不符合自然甚至有害於自然。對於此點「自然」是自動給予以限制,不須假手為人,這稱之「自然懲罰論」[40]。盧梭的自然論中,認為大自然是井然有序的,如果出現違反自然規則的行為,自然會受到懲罰,所以教育一定得順從這個大自然。而「自然」不只是個「實然性」(is)的存在,還是個「應然性」(ought)的實體。[41]大自然本身是個主宰者,它不會任由人類在它的天裡破壞自然或與自然作對,兒童的行為若不合乎自然,自然就會受到約束或規範。[42]而人類去苦求樂之行徑,就是大自然賦予的人性之一,基於此原則,兒童行為就有了明確的指針。[43]

  但盧梭的「自然懲罰論」[44],仍受到不少學者的批評,以德國哲學家康德指出,自然懲罰所造成的因果雖屬「必然」,但有時因為時間施的太久,致命行為者不知因果之必然關聯性。[45]例如做了一件壞事之後,是經歷數十年才慢慢得到報應,此時,行為者早已忘了肇禍之因。盧梭也察覺此種理論的缺失,所以舉例要「加速」自然懲罰的出現[46],不過最重要的前提是需「順應自然」

     愛彌兒隨著盧梭旅行途中,踏壞了農藝師栽種的花苗,於是被農藝師正亦言辭的教訓一番[47],這說明此行為的後果及受到自然懲罰的例子。就教育而言,就是要崇尚自然的教育,主要功能就是不施以人為,純讓自然去運作,也會變成相同的結果。盧梭的「自然」包括許多人為因素,雖然自然當中含有人為代替自然發號施令,幫助自然使兒童更能在當時或未來領會自然,但人仍然只處在自然的範圍中行動而已。換言之,自然的真意為人所掌握時,人為才能與自然相互搭配,但是人仍受到自然的主宰。[48]

  盧梭心中的理想教育必需以自然原理、人本原理、快樂原理及自發原理為法則。[49]早期教育中以消極教育的態度讓兒童自由發展,中晚期則尊重受教者隨著個性興趣自由原理為重。根據不同身心發展階段,嬰幼兒時期的教育以感覺官能為主,主要是需要原理與經驗法則;青少年時期,由於理性已逐漸成熟,重視情感發展,主要依據實用原理與興趣法則;青少年期以道德教育為重,主要依據道德原理與情感原則;最後的成人期則是婚姻教育,依政治教育為重,主要依據理性原理與民主原理為主。[50]《愛彌兒》一書闡述盧梭自然主義對兒童教育目的,雖受到許多學者之批判,但依舊無減低盧梭在教育史上的地位,可見盧梭的教育理想對後世教育影響及為廣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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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嫻,道德教育與哲學,文景書局印行,2007p.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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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同註7p.286

[19]同註7p.286

[20] 同註2p.50

[21]同註7p.286

[22]同註3P.174

[23]同註7p.287

[24]同註7p.287

[25]同註2p.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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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同註2p.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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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林玉体,幼兒教育思想,五南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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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同註39p.52

[41]同註39p.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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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同註39p.53

[44]同註39p.53

[45]同註39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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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同註39p.56

[48]同註39p.57

[49]1p.276

[50]1p.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