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資訊教育分段能力指標之比較分析97年及92年課程綱要為依據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科技教育研究所 吳貞儀

skyredlopia@gmail.com

 

壹、研究動機

 

民國82年所頒行國民小學課程中,將資訊教育列入團體活動中,並公布「國民中小學資訊教育課程綱要」,列出總目標及分段目標,為我國資訊教育跨出一大步。然而該課程綱要並未對資訊教育內容進行詳細分類,且當時各級學校資訊基礎設備尚未建置完成,因此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另一方面,由於資訊教育在當時被視為學校及老師可自行安排的課程之一,課程中沒有固定的標準,也未有統一的師資培育,推動上沒有固定分配資訊教學時數,教師的「資訊能力」與「資訊教學能力」明顯參差不齊,間接造成學生資訊學習成效之落差的現象。(湯梓辰,2010)隨著時代的進步,資訊已漸普及於大眾生活之中,因此資訊教育之全面扎根工作實刻不容緩,期望能藉由資訊教育的普及實施,培養學生運用資訊科技的基本知識與技能。因此民國92年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於課程綱要重大議題特資訊教育,並畫資訊教育之課程網要及能力指標,以利教師畫設計課程之依據,至此,正式將資訊教育納入國民義務教育之一環。而92版課程綱要在實施多年之後,教育部再集合專家學者意見,包括教學實務者、教材編輯者與審查者之相關意見,再次進行課綱內容之修訂,並於民國97年公布新版課程網要,預計於100學年度逐步正式實施,一般多簡稱其為97課綱。而今已正式進入100學年度,國小課程業已開始實施97綱要。在新課程綱要的實施下,兩版課程網要需有進一步的修訂比較作為教師編輯課程之參考,以利能教師掌握新版課程綱要之精神。而本研究則鎖定國小資訊教育分段能力指標作為討論範圍,期望透過兩版課程資訊教育分段能力指標之比較研究,更能深入理解新版課網的訂定原則,以利於國小資訊教師課程之實施。

 

貳、92版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資訊教育是因應時代變化、科技發展所產生的新型態教育內容,而教育部推動資訊課程發展部分,修訂中小學資訊教育課程標準,國小資訊教育課程開始實施於19969月,安排在團體活動中實施,並於2000年九年一貫(國小、國中)課程暫行綱要中,在自然與科技領域中排入電腦基本技能學習,並結合電腦與網路應用於各領域學習中。(教育部,2001)教育部對於資訊教育之規劃乃將之列為重大議題,不屬於領域課程之中,而是融入到七大學習領域與十大基本能力之中,並期許能完成下列七項教育目標:

1)奠定學生使用資訊的知識與技能。

2)導引學生了解資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3)增進學生利用各種資訊技能,進行資料的搜尋、處理、分析、展示與應用的能力。

4)培養學生以資訊知能做為擴展學習與溝通的習慣。

5)導引學生了解資訊倫理、電腦使用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相關議題。

6)培養學生正確使用網路的態度,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培養合作、主動學習的能力。

7)開展學生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能力,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關懷、促進團隊和諧。

    92課綱除制定明確資訊教育目標,更於各年段詳列學生所應具備之能力,稱為分段能力指標,依據學生學習年齡之差異,個別設計藉由資訊教育學習後所應達成之資訊能力。分段能力指標之設計除明確規範學生的學習進度,也讓教師在編輯課程時更有明確具體的內容作為參考。以下茲列舉92課綱中關於資訊教育議題之分段能力指標:

 

核心能力

學習目標

學習內涵

學生完成左列核心能力學習內涵後具備之資訊能力

1、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

了解資訊科技在生活與學習上的應用、以及對人類社會生活的影響。

電腦與生活

1-2-1了解資訊科技在人類生活之應用。

電腦使用安全(一)

1-2-2正確規劃使用電腦時間及與電腦螢幕安全距離等,以維護身體健康。

電腦使用安全(二)

1-2-3教導學生注意軟硬體的保養、備份資料等資訊安全概念。

2、資訊科技的使用

培養電腦基本使用的技巧與知識

電腦使用規範

2-2-1了解電腦教室(或教室電腦)的使用規範。

作業環境

2-2-2熟悉視窗環境軟體的操作、磁碟的使用、電腦檔案的管理、以及電腦輔助教學應用軟體的操作等。

中英文輸入

2-2-3認識鍵盤、特殊鍵的使用,會英文輸入與一種中文輸入。

電腦的架構

2-4-1認識電腦硬體、軟體、輸入和輸出等基本設備,有應用自由軟體的概念。

多媒體電腦

2-4-2了解多媒體電腦相關設備,以及圖形、影像、文字、動畫、語音的整合應用。

程式語言

2-4-3認識程式語言、了解其功能與應用。有開放規格、自由軟體的概念。

3、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透過應用軟體的使用,培養電腦資料處理的能力,以為各領域學習之輔助工具。

文書處理

3-2-1能進行編輯、列印的設定,並能結合文字、圖畫等完成文稿的編輯。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電腦繪圖

3-3-1能利用繪圖軟體創作並列印出作品。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圖表製作

3-4-1能利用軟體工具進行圖表製作。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簡報軟體

3-4-2能利用簡報軟體編輯並播放簡報內容。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4、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

培養資訊溝通能力及資料搜尋能力,以擴展各學習領域之學習。

網路與通訊(一)

4-2-1能進行網路基本功能的操作。

網路與通訊

基本概念

4-3-1了解電腦網路概念及其功能。

網際網路資料的搜尋

4-3-2能找到合適的網站資源、圖書館資源及檔案傳輸等。

其他資源之資料搜尋

4-3-3能利用資訊科技媒體等搜尋需要的資料。

問題解決與規劃(一)

4-3-4能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問題解決與規劃(二)

4-4-1能利用網際網路、多媒體光碟、影碟等進行資料蒐集,並結合已學過的軟體進行資料整理與分析。

5、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

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關懷、促進團隊和諧。

資訊倫理(一)

5-2-1認識網路規範,了解網路虛擬特性,並懂得保護自己。

資訊倫理(二)

5-3-1了解與實踐資訊倫理,遵守網路上應有的道德與禮儀。

資訊相關法律(一)

5-3-2認識網路智慧財產權權相關法律,不侵犯智財權。

資訊相關法律(二)

5-3-3認識網路隱私權相關法律,保護個人及他人隱私。

網路世界正負面的影響

5-3-4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了解過度使用電腦遊戲、bbs、網路交友對身心的影響;辨識網路世界的虛擬與真實,避免網路沉迷。

認識網路犯罪

5-4-1了解網路犯罪型態,避免誤觸法網及受害。

正確使用網路的態度

5-4-2適時應用資訊科技,透過網路培養合作學習、主動學習的能力。

善用網路科技擴大人文關懷

5-4-3建立科技為增進整體人類福祉的正確觀念,善用資訊科技作為關心他人及其他族群的利器。

 

92課網資訊教育議題分段能力指標共建構出四大部分,以核心能力及學習目標統籌學習內涵及資訊能力,其結構雖可謂完整,但在實施之後,依舊產生部分問題,教育部在修訂說明中曾提及92版課綱存在七項問題,其中與能力指標有明確關係者計有五項:

 

(一)部分能力指標較為抽象:教育工作者對資訊教育的意涵、概念模糊,有些指標意涵重複或不適合原學習階段學生學習,需要重新檢視、調整,使一指標具單一的資訊能力,並有助於評鑑學生學習成效。

(二)部分能力指標內容較不符合科技發展的變動:資訊科技發展迅速,原課綱中有必要更新,以符合資訊科技之發展現況。如資訊倫理及資訊相關法律等。

(三)部分能力指標內容較為模糊:如「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了解過度使用電腦遊戲、bbs、網路交友對身心的影響;辨識網路世界的虛擬與真實,避免網路沉迷。」不連貫的語意和模糊的內容,易使教學工作者無法掌握能力指標之重點。

(四)部分能力指標忽略資訊使用之通用性:如原課綱中部分指標強調使用自由軟體,立意佳但忽略學生於學校和家庭的使用環境差異,將影響資訊使用之通用性,亦無法完整落實自由軟體之應用。

(五)部分能力指標不易評鑑學生的學習成效。

 

綜合上述分析,92版課程綱要資訊教育能力指標之問題不外乎:內容有模糊之處,未能符合科技發展變動及實用性以及學習成效之評鑑。有鑑於此,97版課程綱要之修訂乃勢在必行。

 

參、97版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97九年一貫課綱係92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基礎上繼續修訂而成,從民國9510月開始,至民國979月完成,其間召開數次研究小組會議、核心小組會議及公聽會等。97課綱並非推翻92課綱而重新設計,而主要是在92課綱基礎上進行微幅調整,包括調整內涵重複或邏輯順序矛盾,能力指標部分則力求敘寫清楚,並考量到師資、設備及授課時數的配合,以下試以簡表比較兩版之差異:

 

92版資訊教育課程綱要

97版資訊教育課程綱要

一、基本理念

一、基本理念

二、課程目標

二、課程目標

三、資訊教育融入七大學習領域與十大基本能力之對應表

三、分段能力指標

四、主要內容

四、學習內容

五、實施要點

五、實施要點

 

六、資訊教育議題融入七大學習領域之對應表

 

七、附錄

 

97課綱較92課綱看似僅增加兩個項目,但內容其實多有變化,教育部便宣布其修訂精神與重點為:(1)基本理念與課程目標配合時代潮流與科技發展趨勢重擬。(2)分段能力指標:27條條文分為49條。(3)學習時間:原三-七年級每學年建議節數:16-40節,調整為32-36節。(4)將能力指標分年級敘寫學習內容,並調整建議節數。(5)將實施要點作部分文字修改。(6)原融入七大學習領域與十大基本能力之對應表(刪除)改以「資訊教育議題融入七大學習領域之對應表」(新增)表示。(7)增加兩個「教學示例」。(教育部,民97)重擬部分包括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增列教學範例,並針對能力指標進行修改。

從教育部所昭示的精神來看,資訊教育之於97課綱,似非簡單微調而已,以能力指標為例,從27條增列為49條,其中國小部分(三至六年級)則由18條增列33條,幾乎倍數的增加,表示資訊教育隨著科技及時代的進步,學習上必須有更為具體明確及周密之考量。而在各學習領域,亦應使用資訊科技為輔助學習之工具,以擴展各領域的學習,並提升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中小學學生資訊教育課程將各領域所共同需要的基本資訊能力、素養及其學習時間,做一詳實的規劃,便於各學習領域進行資訊整合教學,使所有的學生均有機會學習基本資訊知識、技能與學習素養,以為各領域應用資訊的基礎,符合九年一貫課程精神。(教育部,2007)試將九十七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資訊教育」課程綱要之分段能力指標列舉如下:

 

核心能力

學習內涵

能力指標

(1)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

電腦與生活

1-2-1 能瞭解資訊科技在日常生活之應用。

電腦使用安全

1-2-2 能瞭解操作電腦的姿勢及規劃使用電腦時間。

1-2-3 能正確操作及保養電腦硬體。

1-2-4 能正確更新與維護常用的軟體。

1-2-5 能瞭解資料安全的維護並能定期備份資料。

1-3-1 能認識電腦病毒的特性。

(2)資訊科技的使用

電腦使用規範

2-2-1 能遵守電腦教室(公用電腦)的使用規範。

作業環境

2-2-2 能操作視窗環境的軟體。

2-2-3 能正確使用儲存設備。

2-2-4 能有系統的管理電腦檔案。

中英文輸入

2-2-5 能正確操作鍵盤。

2-2-6 能熟練中英文輸入。

電腦硬體

2-3-1 能認識電腦硬體的主要元件。

2-3-2 能操作及應用電腦多媒體設備。

程式語言

2-4-1 能認識程式語言及其功能。

(3)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文書處理

3-2-1 能使用編輯器進行文稿之編修。

3-2-2 能操作印表機輸出資料。

電腦繪圖

3-2-3 能操作常用之繪圖軟體。

3-3-1 能操作掃瞄器及數位相機等工具。

(3)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簡報製作

3-3-2 能利用簡報軟體編輯並播放簡報。

多媒體製作

3-3-3 能使用多媒體編輯軟體進行影音資料的製作。

圖表製作

3-4-1 能利用軟體工具分析簡單的數據資料。

3-4-2 能利用軟體工具製作圖與表。

資料庫管理

3-4-3 能認識資料庫的基本概念。

3-4-4 能建立及管理簡易資料庫。

問題解決與規劃

3-4-5 能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3-4-6 能規劃出問題解決的程序。

3-4-7 能評估問題解決方案的適切性。

3-4-8 能瞭解電腦解決問題的範圍與限制。

3-4-9 能判斷資訊的適用性及精確度。

(4)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

網路與通訊

4-2-1 能操作常用瀏覽器的基本功能。

4-3-1 能應用網路的資訊解決問題。

4-3-2 能瞭解電腦網路之基本概念及其功能。

4-3-3 能遵守區域網路環境的使用規範。

4-3-4 能認識網路資料的安全防護。

網路資源的運用

4-3-5 能利用搜尋引擎及搜尋技巧,尋找合適的網路資源。

4-3-6 能利用網路工具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

(5)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

資訊倫理

5-2-1 能遵守網路使用規範。

5-3-1 能瞭解網路的虛擬特性。

5-3-2 能瞭解與實踐資訊倫理。

5-4-1 能區分自由軟體、共享軟體與商業軟體的異同。

資訊相關法律

5-3-3 認識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

5-4-2 能遵守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規定。

5-4-3 能善盡使用科技應負之責任。

5-4-4 能認識網路犯罪類型。

正確使用網路

5-3-4 能認識正確引述網路資源的方式。

5-3-5 能認識網路資源的合理使用原則。

5-4-5 能應用資訊及網路科技,培養合作與主動學習的能力。

善用網路科技擴大人文關懷

5-4-6 能建立科技為增進整體人類福祉的正確觀念,善用資訊科技做為關心他人及協助弱勢族群的工具。

 

97課綱資訊教育能力指標雖僅列出三大項目:核心能力、學習內涵及能力指標,但簡明扼要的圖表,更易令教師掌握教學重點。但教師在設計課程、教學實施時若能對兩版課綱之修訂方向有基本了解,對於課綱之掌握將更能嫻熟於心,因此以下試就兩版課綱資訊教育能力指標部分進行比較分析。

 

肆、兩版課綱能力指標之比較

 

我國國民教育在進入一百學年度之後,已正式實施97版之課程綱要,資訊教育亦依照新版綱要而設計畫。但97綱要是建立在92綱要之上,透過對於兩版綱要關於資訊教育之目標及能力指標之比較,更能明白教育部在推動資訊教育方面的重點,以作為各校實施資訊教育的參考。

 

一、課程目標及學習內容之修訂

 

比較兩版之異同後,可以發現,97版課綱之能力指標部分,刪除92課綱中的學習目標一欄,並將學習目標融入於課程目標的敘述之中,而其課程目標內容為:(1)導引學生瞭解資訊與網路科技與日常生活的關係。(2)培養學生使用資訊與網路科技的基本知識與技能。(3)增進學生利用各種資訊與網路科技技能,進行資料的搜尋、處理、分析、展示與溝通的能力。(4)培養學生運用資訊科技進行邏輯思維的習慣,以有效解決日常生活與學習的問題。(5)導引學生瞭解資訊倫理、資訊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相關議題。(6)培養學生使用資訊與網路科技的正確態度,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關懷,增進合作、主動學習的能力。

雖取消學習目標一欄,但兩版仍大同小異。而97課綱之核心能力計有五大項,分別為:(1)資訊科技概念的認知、(2)資訊科技的使用、(3)資料的處理與分析、(4)網際網路的認識與應用、(5)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92課綱作「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從這五項核心能力的發展來看,97課綱強調的是從對資訊科技的認知開始,逐漸熟悉現今資訊科技之相關能力,並能夠運用、統整資訊能力,最後則必須將資訊習得之技能融入日常生活之中,以期達成能利用資訊科技完善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例如,97課綱之所以將第五條核心能力「資訊科技與人文素養的統整」修改為「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其目的便在於突顯資訊教育不僅只是個人之學習提昇,資訊科技對人類社會已有非常廣泛之影響,而舊版課綱中人文素養的統整仍局限於此,未能由個人開展至團體乃至社會,故97版課綱改為「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便著重於學習如何應用資訊科技提升人文素養與增進社會關懷,以強調個人對社會的責任感。

    核心能力的敘述是資訊教育的總體目標,至於其較具體的學習內容,97課綱則根據核心能力,在學習內涵一欄中清楚敘明,其中屬於國小中年級所應學習之內涵為:(1)電腦與生活,(2)電腦使用安全,(3)電腦使用規範,(4)作業環境,(5)中英文輸入,(6)文書處理,(7)電腦繪圖,(8)網路與通訊,(9)資訊倫理。屬於高年級所應學習之內涵為:(1)電腦使用安全,(2)電腦硬體,(3)電腦繪圖,(4)簡報製作,(5)多媒體製作,(6)網路與通訊,(7)網路資源的運用,(8)資訊倫理,(9)資訊相關法律,(10)正確使用網路。經由97版的重新整理畫之後,明白訂立出各年段資訊教育之學習內涵。

總體來看,中年級之資訊課程著重於熟悉電腦基礎知識,能夠操作電腦作業環境,有系統管理個人檔案,並且熟習鍵盤之使用。而電腦基礎知識則不僅是對電腦硬體的介紹而已,更融合電腦與生活的關係,讓學生能夠將電腦所學技巧應用於日常生活之中,並養成良好的使用習慣。而資訊能力方面則著重於培養基本的文書處理及電腦繪圖能力。由於網際網路的發達,藉由網路所衍生而出的相關規範,如資訊安全、資訊倫理等,則必須自基礎階段便建立要求學生遵守之認知。

高年級部分,則延續中年級的學習成果,並繼續加深,如對電腦硬體進一步的介紹,如認識電腦硬體元件、電腦病毒之特性及如何確保資料安全。進一步了解並遵守網路使用之規範,並由倫理規範的自我要求提升至對法律層面的認識。而除此之外,高年級資訊課程更須進一步加強電腦應用軟體之教學,包括使用較高階軟體進行電腦繪圖、簡報及多媒體之製作,並且能夠操作數位相機及掃瞄器等資訊設備,讓學生能夠藉由使用電腦,對日常生活和學習之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甚至能呈現出自己的創意。

 

二、分段能力指標之差異分析

   

資訊教育分段能力指標之建立,92版課綱計27條,而97課綱則擴增為49條,這是資訊教育兩版課綱最大的不同處,而97版課綱雖擴增近乎一倍的能力指標,但其基本概念仍是依據92版而出發,並非顛覆之前的概念,但在修正之後,也可看出97版課綱的要求重點。以下試就兩版能力指標關於國小階段之差異進行分析,說明92版修改至97版之重點所在。

 

(一)        修改文字說明,使能力指標更加具體明確

 

1.      92版課綱1-2-1  了解資訊科技在人類生活之應用。

97版課綱1-2-1  資訊科技在日常生活之應用。

此條修正重點在將資訊於「人類生活」之應用改為「日常生活」之應用。這樣的修正似乎只是文字方面的界定而已,但其實內容因此可更為聚焦。舊版課綱以資訊科技於人類生活之應用為說,其實涵藝範圍過大,舉凡一切影響人類生活之科技發展皆須在介紹範圍,對於國小中年級的學生而言,指涉過多。而新版課綱則落實在日常生活之中,如此便能切合實際生活,而不需空泛地論說一些資訊科技的發展及對人類的影響等。

 

2.      92版課綱2-2-1  了解電腦教室(或教室電腦)的使用規範。

97版課綱2-2-1  能遵守電腦教室(或公用電腦)的使用規範。

由此條之修訂,可見教育部修訂之精神在於欲使能力指標更加具體明確,並能落實於執行之中。92版僅以「了解」帶過,不足以規範學生必須實行的要求,故而在97綱要中便以「遵守」取代。而「教室電腦」改為「公用電腦」更是資訊普及的反映,電腦已不限於電腦教室及一般教室之中,校園之中可供使用的公用電腦甚多,包括圖書室、E化教室,甚至於部分學校會設置電腦學習角落,凡此皆屬公用電腦,因此97課綱以公用電腦取代教室電腦是合乎實際情況的修訂。

 

(二)        調整指標,使單一指標對應單一能力

 

1.      92版課綱1-2-3  教導學生注意軟硬體的保養、軟體與更新維護及備份資料等資訊安全概念。

97版課綱1-2-3  能正確操作及保養電腦軟體、1-2-4能正確更新與維護常用的軟體、1-2-5能瞭解資料安全的維護並能定期備份資料。

此條之修訂,主要是由92課綱之敘述再拆細分,如92課綱將硬體、軟體及資料備份三個概念合併一起說明,此有繁複之嫌,未能以簡單明瞭之語句精概括學習應得之能力。而97課綱則將之析為三條,雖然使條文增多,但每則之敘述重點更加明確,如1-2-3僅論及電腦硬體之作保養,1-2-4則論及軟體之維護與更新,而1-2-5則為資料全安的維護及備份。

 

2.      92版課綱2-2-2  熟悉視窗環境軟體的操作、磁碟的使用、電腦檔案的管理、以及電腦輔助教學應用軟體的操作等。

97版課綱2-2-2  能操作視窗環境的軟體。2-2-3能正確使用儲存設備。2-2-4能有系統的管理電腦檔案。

    97課綱此條能力指標之修訂一如上述條例,是將92課綱能力指標在單一條文中容納過多概念的弊病再予以析,將一條條文分為三條,獨立出各項應有之能力內容,如此則能使學生之學習有更具體明確之依據。

 

3.      92版課綱2-2-3  認識鍵盤、特殊鍵的使用,會英文輸入與一種中文輸入。

97版課綱2-2-5  能正確操作鍵盤。2-2-6能熟習中英文輸入。

    從此條之修訂,可見出92版敘述有稍嫌浮濫之病,鍵盤之操作運用乃電腦學習者之基本入門能力,而92課綱卻特別增加一條「特殊鍵的使用」,但並未明確定義什麼是特殊鍵,這容易在教學之中產生混淆,進而使教師偏向於專以特殊鍵之教學為主,因此,97課綱則僅標明能正確操作鍵盤即可,簡明的敘述,反而更能彰顯教學的需要。

 

(三)        俢改可能造成爭議之說明內容

 

1.      92版課綱3-2-1  能進行編輯、列印的設定,並能結合文字、圖畫等完成文稿的編輯。盡量使用自由軟體。

97版課綱3-2-1  能使用編輯器進行文稿之編修  3-2-2  能操作印表機輸出資料  3-2-3  能操作常用之繪圖軟體。

    此條修訂重點有二。首先是將92版能力指標之多重概念分別析出,第二則是將自由軟體的敘述予以取消。在92課綱中,相當重視自由軟體的使用概念,除此條外,另有2-4-12-4-3指出需具有應用自由軟體的概念。3-2-13-3-13-4-13-4-2則指出需盡量使用自由軟體。但在97課綱中,盡量使用自由軟體的概念被取消,僅於5-4-1中提到「能區分自由軟體、共享軟體與商業軟體的異同」。自由軟體本為教育部一再推動之重點,但在97課綱能力指標中卻取消積極推動的概念,教育部在修訂說明中曾表示這是忽略了資訊之通用性,忽略學生在學校與家庭的使用環境差異,因而無法完整落實自由軟體之應用。但這樣的說法實令人迷惑,自由軟體之取得並不會因地域而有所限制,學校與家庭應該不致於有差異。應該說,92課綱的設定,有導致打擊商業軟體的嫌疑。商業軟體雖需付費,但使用與否,本為消費使用者依本身需求而定,但92課綱大力推行自由軟體,未免對商業軟體產生負面效應,故而97課綱中僅提及需具有辨明自由軟體及商業軟體之能力,不再介入使用與否的價值認定。

 

2.      92版課綱5-3-4  善用網路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了解過度使用電腦遊戲、bbs、網路交友對身心的影響;辨識網路世界的虛擬與真實,避免網路沉迷。97版課綱4-3-6  能利用網路工具分享學習資源與心得  5-3-1  能瞭解網路的虛擬特性。

92課綱此條指標包納過多概念,因此97課綱予以拆解,並以更明確說法界定。但由此也可見出,92版能力指標涉及負面陳述,雖其立意良善,意在防止學生過度沈迷於網路,但以「過度使用」、「對身心的影響」這種敘述,可能使學生先入為主以為操作網路會導致不良結果。而97版課綱能力指標則將此條析分為兩項,並且避免負面價值論述,而以正面傾向取代,因此,97版能力指標僅強調能瞭解網路虛擬特性,欲令學生藉由掌握網路虛擬性質,自可避免過度沈迷。

 

伍、結語

 

    97課綱業已正式實施,然而資訊教育本身即具有多元、變化、新穎等特性,資訊教師在實施資訊教育時,雖然必須掌握課程綱要的教學原則,以能力指標作為實施教學之標準及重點,但其實更需建立起自我認知,課綱並非一成不變的原則,資訊教師必須懂得與時俱進,但也不能過度自我。如能對課綱內容有更深入理解,明白在短短幾年內,便由92課綱再度修訂成為97課綱的實質精神,那麼資訊教師在實施資訊教育時,應該可以展現出更多元並合乎規範的開放性。而本研究藉由對92版及97版課綱能力指標之比較,便是期望透過一隅之見,讓資訊教師對此議題能有清楚之認識,令其在課程設計、教學實施時更能掌握課綱修改之精神。

 

陸、參考文獻

 

教育部(2003)。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臺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08)。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北:教育部。

陳芳哲、簡志成(2009)。資訊教育發展。資訊社會研究1753-126

李弘毅(2009)。國民小學學童資訊能力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淡江大學,新北市。

吳鐵雄(2009)。我國資訊教育發展北:心理出版社。

張臺隆(2010)。我國資訊教育政策形成與實踐之批判論述分析。學校行政6918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