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現象學專題 授課大綱 |
南華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教學綱要
科目名稱:宗教現象學
科目代號:00669
英文名稱:Phenomenology of Religion
授課教師:羅麗君
開課單位 |
哲學所、宗教所碩士班 |
上課教室 |
S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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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分 數 |
3 |
授課時間 |
星期二第2-4節 |
修
別 |
選修 |
教學目標 |
1. 對「宗教現象學」此一學門的起緣、發展與困境作一全面性的理解 2. 從胡塞爾現象學方法論出發去了解宗教現象的本質和意義構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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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綱要: 宗教現象學 (Religionsphänomenologie)
是當代宗教學研究領域中的重要學門。其研究是從具體的宗教經驗出發,去分析種種宗教之顯象、表述和體驗,企能追溯宗教現象之本質結構和理解宗教現象對於信仰者的意義。因為宗教現象學是對宗教經驗進行整理和分類,從中建構出抽象的理念概念,並嘗試藉之發掘宗教本質結構,所以本質上它是一門經驗科學,與具有規範性格的宗教哲學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宗教現象學只著重在針對宗教現象的忠實描述與分析,所以也不關心宗教上的真理問題。 宗教現象學雖沿用了「現象學」的名稱,然從其理論本身的內涵與發展來看,與胡塞爾現象學之間的關係並不密切。但是,就研究方法而言,宗教現象學首重研究者必須放棄主觀價值上的判斷,而對其研究對象,即各種宗教現象和宗教經驗,進行純粹的描述。而在研究過程中,宗教現象學者則專注於宗教經驗的明確性,但並不判斷研究對象本身的信仰價值。這種被運用在宗教現象學的方法,不可否認地,的確是受到胡塞爾現象學方法論的影響。因此,若要真正了解宗教現象學此一學門,仍有必要對胡塞爾現象學有一認識。據之,本課程擬分兩部份進行,先對宗教現象學作一全盤理解,再以現象學方法論為基礎,對宗教現象學本身的研究進行檢討,以期更進一步反省宗教現象的本質和意義構造。 課程重點: 一、宗教現象學概述 1. 宗教現象學史─其緣起與發展 2. 簡介宗教現象學之重要理論 二、宗教現象學理論反省 1. 胡塞爾現象學方法論 2. 宗教現象學之方法論─其基礎和運用 3. 宗教現象的本質分析 4. 宗教信仰的意義 5. 宗教現象學的發展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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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方式 |
1.
課堂講授 2報告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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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 書
籍 |
G.
van der Leeuw, Religion in Essence
and Manifestation. Trans. by J. E. Turner. Princeton/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其他參考資料,於第一周上課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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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考核 方
式 |
讀書報告:
70 % 報告討論: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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