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宗徒的生死觀

孔令信 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前言

 基督宗教(Christianity)的成立完全立基於耶穌基督(Jesus Christ)的犧牲(被門徒猶達斯(Judas)出賣,經猶太人公議會的議決,送往當時羅馬總督比拉多(Pilate)審判,最後在猶太眾人的要求中無罪而被判死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與救贖(Salvation)(耶穌在生前曾預言他將復活,在被釘在十字架死去三天之後他復活,他再次地面對他的母親瑪利亞與一批猶太婦女及他的十一個門徒,並和他/她們生活了四十天才升天。這裡的耶穌由童貞瑪利亞誕生,成人,傳道到犧牲以至於復活,正應驗了猶太人所期待的默西亞(即彌賽亞)(Messiah)----救世主的來臨,更成就了神與人新的盟約----新約(New testament)。他的復活成為救贖的見證,這個見證在他的母親與門徒四處宣說下成為新的福音,教友與教會的出現,使得這個救贖的工程成為由猶太教衍生變化而出的新興宗教最大的特色之一)。可以說沒有耶穌基督就不會有基督宗教,沒有耶穌基督犧牲與復活也同樣不會有基督宗教;更重要的是當耶穌死後,如果沒有他的母親與他的門徒為他四處宣講他愛世人與為世人而犧牲並救贖的福音,基督宗教不會有今天的發展與延續。在所有門徒中最出名的影響最大的兩位,一是伯多祿(St. Peter),另外一位則是保祿(St. Paul)。兩人當中又以保祿更特別,這位原本破壞基督信仰與教友最厲害,卻在一次機緣中應耶穌基督的感召,幡然悔悟皈依耶穌基督,並成為他最忠貞與虔誠的門徒與傳道戰士。為何保祿會與耶穌和解?進而窮盡他一生的生命與心血來宣傳耶穌的福音(gospel)?究竟耶穌的死而復活帶給保祿是一個怎樣的基督徒生活與生死觀的啟示呢?我們有必要深入地檢視與探討,這也是本文所想要做的一個基本目標。


本文:

 保祿宗徒(St. Paul)的皈依耶穌基督,可以說是一個奇妙而強烈的大翻轉,一個新時代的象徵----他催化了一個新宗教(基督宗教)從老宗教(猶太教)中脫胎創生。

 保祿宗徒從未曾與耶穌見過面,也不是跟隨耶穌最初的十二位門徒中的一位。相反地他在最初,還是名叫掃祿(Saul)的時候,對於基督教徒來說簡直就是一位可怕殺手---最大的迫害者。

 然而這個基督徒最大的迫害者卻在一次要對基督徒大肆迫害的行動中(36 c.e.),遇上一個他這一生最重大的變化,一個來自天上的光改變了他的命運與一生。「當他前行,快要臨近大馬士革的時候,忽然從天上有一道光,環射到他身上。他便跌倒在地,聽有聲音向他說:『掃祿,掃祿,你為什麼迫害我?』他答說:『主!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 聖經 宗徒大事錄9:3--5)

 耶穌親自和掃祿對話,當時和他一起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只聽到有人在和掃祿說話,沒有看到是誰。更妙的是在這道光射倒掃祿之後,他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卻失明了!看不到東西的掃祿只有靠部屬牽著他的手,走入大馬士革。三天都看不見也沒有吃喝東西。

 也許有人會在這個事件上大作文章(說他是無稽之談或者說他是神的啟示....等等),但是我們注意到這三天對掃祿來說,應該是一個很重大的檢查時期,這個檢查內容我們當然無法確知,但是可以想見的是掃祿一定在冥思著這個光射的意義。那個向他宣稱:「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那個他口中所稱的「主」,到底是誰?祂又為什麼會和保祿用這樣子的方式來對話呢?這個主和傳統猶太人所稱的耶和華又有什麼地方是相同的或者不的? ......

 在了解這些問題前,我們有必要來先談一談,猶太人與他們口中與心中的神,或者該說他們與神的關係。主(Lord)或神(God)或雅威,耶和華(Yahweh ,Jehovah)對猶太人來說是一個很特別的觀念。


甲、神與猶太(以色列)人----救恩簡史

 猶太人從亞巴郎(即亞伯拉罕, Abraham,猶太人稱他為信仰之父)蒙天主的召叫離開自己的父族家鄉烏爾(Ur),來到客納罕(Canaan)(此地即日後的巴力斯坦Palestine)。因著他的信仰上主堅定不移,所以蒙天主的祝福,他的子孫成為一個大民族。亞巴郎(亞伯拉罕)與天主立下割損的盟約(天主對亞巴郎說:「你和你的後代裔應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你們中所有的男子都應受割損。你們都應割去肉體上的包皮,作為我與你們之間的盟約的標記。....凡未割去包皮,未受割損的男子,應由民間剷除;因他違犯了我的約。」(創世紀17:9--14)從此凡是猶太人或「神的選民」男嬰在出生的第八天都要舉行割禮。

 到了亞巴郎(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伯(即雅各,Jacob),他用計奪取了哥哥厄撒烏(Esau)長子的名份,並在母親的協助下偽冒成哥哥厄撒烏得到父親以撒格(Issac)臨終前的祝福。為避免遭哥哥的報復逃往舅舅拉班家,為舅作工十四年才娶得拉班的兩位女兒,再回家鄉得到哥哥厄撒烏的諒解。他曾在逃往舅舅拉班途中夢見天梯,天主由上而下,告訴他:「我要將你所躺的地方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要多得如地上灰塵」(創世紀28:13-14)。等他領著自己的妻子及牲畜返鄉時,在渡過雅波克河後,他與天使搏鬥,結果贏了,得到了天使的祝福「那人說:你的名字以後不再叫雅各伯,應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的搏鬥,佔了優勢。」(創世紀32:29)。他生了十二個兒子,雅各伯(雅各)也就是以色列十二支族的祖先。

 雅各伯(雅各)的十二個孩子中最有名的就是若瑟(Joseph),他先是被自己的十個兄弟出賣到埃及(若瑟的同母弟弟本雅明,年紀尚幼未參與這個出賣的行動),在埃及他憑著智慧與信德贏得法郎(老)的信任,成為埃及的總管,在大饑荒時,與奉父命到埃及買糧的十一位兄弟們(出賣他的十位兄弟加上同母弟弟本雅明)和解相認,後來還將雅各伯等接往埃及供養,這就是以色列人移民埃及的主因。

 以色列人在埃及落地生根,很快地就威脅到當地人的生存發展,新興的統治者於是採取壓迫手段,甚至殺戮猶太人的男嬰,以阻止以色列人的強大。這是公元前十三紀中葉,梅瑟(即摩西,Moses)誕生,同樣地是應被殺死的,但是他的母親不忍,將他放流於尼羅河上,幸運地被埃及公主拾獲認養。長大的梅瑟在牧羊時聽到雅威上主在荊棘叢的召叫。

 雅威對梅瑟(摩西)說:「我看見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痛苦。所以我要下去拯救百姓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離開那個地方,到一個美麗寬闊的地方,流奶流蜜的地方,就是客納罕人......的地方。現在以色列子民的哀號已達於我前,我也親自看見埃及人加於他們的壓迫。所以你來,我要派你到法郎(老)那裡,率領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出離埃及。」(出谷紀3:7-10)梅瑟(摩西)領受了這個使命,他走向皇宮向法郎(老)挑戰,他代表雅威和法郎(老)爭辯,並施展了九個災害,要讓法郎(老)點頭同意讓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境內。法郎(老)始終不信,終於在梅瑟(摩西)預言第十個災害----埃及人長子的死亡實現的那一天,梅瑟(摩西)帶著色列人民離開了埃及。法郎(老)知道以色列人逃走了就下令軍隊趕緊追回。就當軍隊要追上他們時,以色列子民無不惶恐萬分之際,梅瑟(摩西)「向(紅)海伸手,上主就用極強的東風,一夜之間把海水颳退,使海底成為乾地。水分開以後,以色列子民便在海中乾地走過,水在他們左右好像牆壁。......這樣上主在那一天從埃及人手中拯救了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看見了埃及人的屍首浮在海邊上。以色列人見上主向埃及人顯示的大能,百姓都敬畏上主,信了上主和他的僕人梅瑟。」(出谷紀14:21--31)

 當梅瑟率領以色列人來到西乃山時,新的希望與新的生活在此地開展。「梅瑟下來將上主的一切話和誡命講述給百姓聽,眾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全要奉行。』梅瑟遂將上主的一切話記錄下來。」(出谷紀24:3--4)這就是西乃山上的盟約,是「雅威」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盟約,梅瑟(摩西)是中間人。

 不過部分以色列人過不慣新的清苦生活,有人竟懷念起在埃及時的風花雪月與埃及神祗帶給他/她們的歡娛。趁梅瑟上(西乃)山與雅威對話時,偷偷地立了偶像拜金牛,過著同埃及人一樣的腐化荒淫的生活。梅瑟下山見狀,怒而擲毀上主對他昭示的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石版,等以色列人終於悔悟認錯,梅瑟再度上山領授十誡,並向全部以色列人頒布並奉行。

 十誡的第一、二、三條誡命是講「雅威」的:「除『雅威』之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製造偶像」;不可妄呼『雅威』的名」。其他的(七誡)誡命則是與人有關 ,例加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等。一如西乃山上的盟約,是由雅威上主與人所請立,十誡也包括兩方面----「雅威」上主與人類。(救恩史----從耶穌到亞巴郎 香港:「示」編輯委員會1987。P.74)

 梅瑟(摩西)以及梅瑟五書(摩西五書)----希伯來文來說就是Torah----可以說是以色列人的宗教憲章。它強調了雅威是以色列人唯一的神,但以民不能為祂製造任何偶像來崇拜祂。以色列人是可以在他/她們的生活中認識雅威,還有雅威也會主動召叫先知(亞巴郎、梅瑟等)來傳達祂的意旨。以民如果遵守與雅威的盟約及十誡對祂忠誠,就可得到幸福,反之則會自取災禍或失敗。這個上主與以民的盟約也就是基督宗教信徒所稱的「舊約」(Old Testament)。

 此後以色列的發展由民長(希伯來文Shophetim)時期進入達味(大衛)王(King David)帝國時期,達味與他的兒子撒羅滿(所羅門)(Solomon 1033--975 B.C.)建立起以色列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帝國。達味更被視為拯救以民的民族英雄。他在舒適的皇宮中想到了天主的約櫃(即裝梅瑟十誡石版的聖櫃)特別行了大禮將約櫃迎入耶路撒冷(當時帝國的首都),完成政治與宗教合一。他的兒子撒羅滿(所羅門)在眾子紛爭中脫穎而繼位,他更成功地將達味(大衛)生前所想建立聖殿的理想給完成,並使當時以色列大帝國聲勢達於最高峰。

 撒羅滿(所羅門)死後帝國分裂成為兩國,北方稱為以色列,南方稱為猶大。政治的分裂中君王都不能以德服人,所以在宗教上先知成為這個時代最大的上主的代言人。在眾先知中最著名的應屬依撒意亞(以賽亞,Isaiah),他所處的時代是南國猶大面臨敘利亞(大馬士革)和北國以色列聯合壓迫,要它加入對抗亞述大軍的陣營。依撒意亞認為這是對達味王朝的一大威脅,但是這個聯盟行動最重要的目的,卻是要打倒南國阿哈次王。依撒意亞於是直驅耶路撒冷,向阿哈次王直陳。並提出了一個有關默西亞(彌賽亞)的預言。依撒意亞說:「吾主要親自給你們一個徵兆;看,有位童貞女要懷孕生子,給他取名厄瑪奴耳。......在這孩子尚未知道棄惡擇善以前,你在那兩個君王面前所擔心的國土,必將荒廢。上主必使患難的日子臨於你、你的百姓;這是從厄弗辣因叛離猶大那一天所未有過的。」(依撒意亞7:14--17)可惜阿哈次王沒有理會這個提醒,他反而求助亞述聯手來攻打北國與敘利亞聯軍。結果北國有多個以色列的支裔被擄充軍。依撒意亞於是不問世事隱居山林教誨門徒。

 阿哈次王死後南國被後起的巴比倫所滅而全國遭到充軍的悲慘命運。在那時先知耶肋米亞作出另一個預言,說出了:「....,萬軍上主這樣說:由於你們不聽我的話,看,我必遣人召來北方的一切種族----上主的斷語----和我的僕人巴比倫王拿步高來進攻這個地方,和這地方的居民,以及四週所有的居民;我要徹底消滅,任其荒涼,永遠成為笑柄和羞辱的對象。此外,我還要消滅他們中歡樂喜慶的歌聲,新郎和新娘的歡笑聲,磨聲和燈光。這地方要全變為淒涼的荒野,這些民族要七十年服從巴比倫王。但是,一滿了七十年,我必要懲罰巴比倫王和這民族的罪惡。」(耶肋米亞25:8--12)。七十年的充軍,是以色列民族最大恥辱與黑暗時期。他/她們期待一個民族英雄如同達味(大衛)王一樣的來拯救他們出於水深火熱之中。那時默西亞(彌賽亞)就成為以民最大的期盼。雅威之怒使以民陷於最大的離鄉背景流離失所苦難。也因著雅威之愛以民在七十年後於波斯國王居魯士摧毀了巴比倫,釋放所有被巴比倫所擄民族重返自己的家園,以民的苦難才告一段落。

 從懺悔與重新親近雅威上主,以民得到拯救。然而苦難並沒有離開這個民族,先是公元前198年敘利亞軍隊征服埃及,開始使用暴力強迫所有的民族與人民信仰希臘文化與宗教。結果引發了猶太瑪加伯人(Maccabees)起義事件,事件起因於住在摩丁(Modin)的司祭瑪塔提雅(Mattathias)見到一個猶太村民違背了對雅威的信仰,按著希臘人方式祭神,怒而殺了這個村民與希臘官員並拆毀祭壇,引爆瑪加伯戰爭。瑪塔提雅糾合了勇敢而團結的以色列戰士與敘利亞軍隊周旋。在羅馬軍隊的協助與對手的內亂他們終於得到勝利。公元前164年瑪加伯(Maccabeus)(瑪塔提雅的三子猶大,他在瑪塔提雅過世後領導革命)和起義者凱旋進入耶路撒冷。拆除希臘人的祭壇,潔淨了以色列人的聖殿。

 當瑪加伯人在起義時,哈息待人(Hasidaeans)加入他們的行列,這些哈息待人就日後新約所說的法利塞黨人(Pharisees)和厄色尼人(Essense)。瑪加伯人的勝利為猶太人保留了某種程度的獨立和自由,直到公元前63年羅馬征服耶路撒冷。

 羅馬人委任了一個不是純猶太人出任君王,他就是黑落德(希律)王(king of Herod)。黑落德狡滑、殘酷、又會逢迎羅馬人。在他的時代,瑪加伯起義的宗教精神已全然變質,最後竟變成了羅馬人的殖民地。以色列人陷入一個新的苦難。但是這個苦難,在默西亞(彌賽亞)----耶穌基督的誕生、死亡與復活中完成了一個偉大的救恩工程。

 整個救恩史是天主對人類的救恩計畫。祂藉著以色列這個民族以及人類的歷史事件逐漸地啟示與推動。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受難史事實上就是一個最大的準備,這個準備就是對於默西亞(彌賽亞)的期待與來臨。這個時期上主與人會有一個新盟約,要求信奉上主的人內心的正義。天國會來臨,而死後的復活也將實現。

 到此對於猶太(以色列)人的「上主」「雅威」「耶和華」或者「神」我們也可以有一個簡單的整理:

a. 上主是唯一的。申命紀的作者說得很明確: 「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你應牢記在心。」(申命紀6:4--6)----這段話成了猶太人至今每天當念的「信經」(認信禱告,Shema)。以色列和其他民族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他們的宗教與生活上,環繞著一神的信仰,他們是神的選民,這個神是一的,是創造天地萬有的唯一的神。

b.上主是唯一的救主,他慈愛無限。梅瑟歌的作者就說過:「請讚誦我們的天主!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美無比;他的行徑公平正直,是忠實無妄的天主,公義又正直。那不堪稱為子女的,自趨墮落,背叛了他,實在是個邪惡敗壞的世代!愚昧無知的人民,你們就這樣報答上主嗎?他不是生育你,創造你,使你生存的大父嗎?」(申命記32: 3--6)點出以民與上主之間的關係,也道出上主如父一樣地慈愛眷顧自己的子民。問題是不成材的兒女背棄上主,因此遭到上主的義怒與嚴懲。他之所以會這樣做因為「你們要認清,只有我是『那一位』,除我以外沒有別神;我使人死,也使人活;我擊傷,也加以治療;誰也不能由我手中救出。我向天舉手宣誓:我生活至於永遠。」(申命記32: 39--40)整個以色列的歷史,無論是盛是衰,是強大形成大帝國或者家破人亡被充軍,都是雅威的計畫。上主的義怒正顯示他對選民的愛(他視選民如子,選民卻背他而曲從罪惡,因此他義怒施懲治,但他更愛世人,所以他要打敗罪惡,迎接選民回家,這些在在證明他是唯一的救主)。這個愛是無限的,唯有選民遵守他律法與誡命並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拯救與救恩才會光榮臨在。


乙、耶穌與保祿

 保祿宗徒公元二年或三年時出生在小亞細亞基里基雅省首都塔爾索城。父母都是猶太人屬於本雅明支派。他是羅馬公民,自幼即接受良好教育。後來他往耶路撒冷拜當時的著名經師加瑪里耳門下,受其薰陶所以對猶太教律與神學有很深造詣。同時他也嚴守法利塞黨人的習尚,並學會了一種織帳幕的手藝。

 他和其他的猶太人一樣是承繼著我們上面救恩史上所說的選民的印記與歷史,他也盡力地扮好一個法利塞黨人的本份。法利塞黨人「他們跟從哈息待人的精神,熱誠並愛梅瑟的法律,而抵抗其他的文化與宗教。他們相信:這個世界一如達尼爾先知所說的,是在邪惡權下,但他們期待上主國度的來臨。他們嚴緊地遵守在聖經中所記載的吃的和喝的規則、割損禮、守齋和祈禱。除了梅瑟法律之外,他們亦承認所有先知書......,(他們)把梅瑟的法律配合不同的時代和環境。雖然,他們保留與外藉人的絕對隔離,但他們不贊成以暴力反抗外籍人的統治,但期待上主國度的來臨。」(救恩史p.328)

 與法利塞黨人同時存在的有奮銳黨人(熱誠黨人)(Zealots),他們承繼瑪加伯起義的精神,相信為抵抗外籍人的統治,暴力是不可避免的。另一個黨屬於貴族,司祭和有政治權勢的家族,他們叫做撒杜塞黨(Sadducees)。只接受梅瑟的法律,如果外籍人的權勢允許聖殿內活動,他們願意與外籍人合作妥協。此外還有一個特殊的團體就是厄色尼人(Essences)。他們不接受世界的邪惡,因而選擇隱居在沙漠中生活,以祈禱和嚴格的修鍊,期待上主國度的來臨。(救恩史p.329-30)

 前面說過保祿(應該說是掃祿)在猶太經師(希伯來文「辣比」rabbi)與法利塞黨的習尚下,他期待的是天主國度的來臨,遵守的是梅瑟的律法,是一種拒絕外來文化與宗教的強硬態度。所以同他的父母與祖先一樣對於雅威以外的神強烈排斥,對於那稱為「人子」的耶穌升天後,他的門徒們居然以「天主之子」,「猶太人的王」,及「萬王之王」來稱呼他,並且認為耶穌就是默西亞(彌賽亞)的傳言顯然不能苟同。因此他敢於去迫害那些自稱為是基督信徒的猶太人,就像當年的瑪加伯起義擊敗敘利亞軍隊一樣義無反顧。

 只是現在的掃祿在被上主的光照射之後,來自上主的聲音,竟然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上主自稱自己為耶穌,這對掃祿在傳統中的教育與生活來說,是一個多麼新與多麼大的震撼。耶穌究竟是誰?為什麼他又是上主呢?......可以想見這個三天在大馬士革猶大家中的掃祿心中一定有著解不開的疑團,讓他不吃不喝。

 掃祿的疑團,被耶穌在大馬士革的一位門徒阿納尼雅(Ananias)給解開了。阿納尼雅也是在見了主的異象後才來看掃祿。阿氏曾因掃祿對基督信徒的迫害不願意前往,但上主對他說:「你去罷!因為這人是我所揀選的器皿,為把我的名字帶到外邦人、國王和以色列子民前,因為我指示他,為我的名字該受多麼大的苦。」(宗徒大事錄9:15--16)於是阿氏特別找到猶大家,為掃祿行覆手對他說:「掃祿兄弟!在你來的路上,發顯給你的主耶穌打發我來,叫你看見,叫你充滿聖神。」立刻有像鱗甲一樣的東西從他眼中掉了下來,他便看見了,遂起來領了洗。進食以後,就有了力量。(宗徒大事錄9:17--19)

 很明顯地阿納尼雅把耶穌的顯現與對掃祿的計劃,一一地告訴了掃祿。這個光與失明到復明的過程就是這整個計劃的一部分。我們可以相信阿氏不但把耶穌顯現「奇蹟」的原因告訴掃祿外,更重要的也把耶穌在世的教誨與所行的事蹟,當然他受難與復活的故事也都一一地告訴了他。掃祿原先和其他猶太人一樣接受默西亞(彌賽亞)還未來臨,耶穌最多不過是名先知,他的復活是門徒將他屍體盜走的傳言。因為掃祿沒有見到耶穌本人,無從去了解這個真象。如今耶穌不但在他面前顯現,也讓他的門徒阿納尼雅現身說法,證明上主是耶穌,他是從死中復活的真理。掃祿相信,所以他領洗了!

 日後,掃祿被捕送往羅馬總督與猶太王審問(這時候應該改稱為「保祿」了)在阿格黎帕王(king Agrippa)前自辯時,這位宗徒特別把他失明復明的故事舉出來。他說:「王啊!時當正午,我在路上看見一道光,比太陽還亮,從天上環照著我,我和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跌倒在地,我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祿,掃祿,你為什麼迫害我?向刺錐踢去,為你是難堪的。』接著保祿問道:「主你是誰?」主對他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但是你起來站好,因為我顯現給你,正是為了要選派你為我服務,並為你見到我的事,以及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作證。」(宗徒大事錄26:13--16)前面說過這時候的保祿已確信上主就是耶穌,他見到了耶穌也聽到了他的指示,更重要的是他要為耶穌宣傳天國的福音與為耶穌的死與復活作見證。

 死人為何可以復活呢?年輕時候的掃祿親眼看見那位耶穌門徒----充滿信德與聖神的執事斯德望(Stephen),被捉到公議會,在大司祭、長老、經師與民眾前侃侃而談猶太人的救恩史,並指責他們出賣義人先知,是殺死耶穌的兇手。這番話惹火了大家,結果斯德望在亂石中被砸死。當時掃祿為砸石頭的群眾們看管衣服。他聽到斯德望在被砸的時候祈求:「主耶穌!接我的靈魂去罷!」也見到斯德望屈膝跪下時,還大聲呼喊說:「主不要向他們算這罪債!」說完就死了!(宗徒大事錄7: 59--60)掃祿那時對猶太律法的護持心頭正熱,一樣贊成斯德望該死。同時他也沒有看見被砸死的斯德望復活,因此對他來說耶穌的復活同樣也是不可能的事。

 日後等到保祿自己開始向外邦人宣傳福音時,人們見到保祿讓跛子跳起來行走,視他為神人,想要用公牛與花圈向他獻祭而遭保祿的制止,這些人才停止,但是有些猶太人卻趁機唆使群眾用石頭砸死保祿,並把屍體抬到城外。保祿的同行門徒不放心到城外尋到保祿發現還活著,趕緊尋到醫生來救治他,沒想到第二天保祿就起身不顧自己的傷痛繼續到另外一個城中去傳福音。我們相信被石頭砸在身上的保祿這時候的體會到與斯德望一樣充滿著對死後復活的聖靈與信心,對破壞他與動手殺害他的人持著寬恕慈愛的心懷。這個信心與愛心的根源無疑來自那無原罪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的耶穌基督,他在臨終前還不忘求主寬恕那些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事的人們。(他們既到了那名叫髑髏地的地方,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也釘了那兩個凶犯: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耶穌說:「父啊!寬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路加福音23:33--34)

 復活的耶穌給保祿的使命是:「我把你從這百姓及外邦人中救出,是要打發你到他們那裡去,開他們的眼。叫他們從黑暗中轉入光明,由撒殫下歸向天主,好使他們因信我而獲得罪赦,並在聖化的人中得有分子。」(宗徒大事錄26 :17--18)和其他與耶穌親近的門徒不同,保祿是在掙扎之中才認識主耶穌。他是被賦予向外邦人宣講耶穌福音的宗徒,因此他被稱為「外邦人的宗徒」。他特別強調:「義人因信德而生活」,保祿說:「我決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獲得救恩,先使猶太人,後使希臘人。因為福音啟示了天主所施行的正義,這個正義是源於信德,而又歸於信德,正如經上所載:『義人因信德而生活』。」(羅馬書1:16--17)保祿對這個命題有特別的說明,重點如下:

  1. 異民(外邦人)和選民(以色列人)都要受天主公正的審判。受到耶穌感召的保祿不再受法利塞黨人或猶太人狹隘的「選民」觀念束縛。他不再認為只有選民才能得到救恩,以民只是先,接著是希臘人,還有更多的外邦人,任何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要受到天主的審判與救恩。
  2. 人能成義是賴耶穌救贖的功勞。保祿認為人能成義並不是靠割損,也不靠法律,而是靠神與耶穌的救贖。他特別舉了亞巴郎(亞伯拉罕)的例子來說,在亞巴郎還沒有行割損之前他因信了天主而成為正義。那些自以為有割損就能得救的選民們,卻不遵守(梅瑟的)法律的,只是肉身的割損,不是真的割損。保祿說:「惟在內心做猶太人的,纔是真猶太人。心中的割損,是出於神,並不是出於文字;這樣的人受讚揚,不是來自人而是來自天主。」(羅馬書2:29) 保祿再次地顛覆了猶太人自信行割損與遵法律就能得救的傳統,相對地他開啟了外邦人只要願意遵守了對於神的法律,即使沒有行割禮,但事實上已經可以得救了。「......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因為以前他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為的是在今時顯示自己的正義,叫人知道他是正義的,是使信仰耶穌的人成義的天主。」(羅馬書3 :24--26)
  3. 人因著信德獲得成義。保祿認為「就如罪惡藉著一人(即亞當)進入了世界,死亡藉著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成義也是如。」(羅馬書5 :12)在此保祿透露原罪的根源,相對地他也提醒眾人「恩寵決不是過犯所能比的,如果因一人(亞當)的過犯大眾都死了;那麼,天主的恩寵和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寵所施與的恩惠,更要豐富地洋溢到大眾的身上。......就如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了罪,同樣也因一人的正義行為,眾人也都獲得了正義和生命。......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越格外豐富,以致罪惡怎麼藉死亡為王,恩寵也怎樣藉正義而為王,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永生。」(羅馬書5:15--20)保祿根本認為「耶穌曾為了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了使我們成義而復活」(羅馬書4:25)相信天主使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由死中復活的人就是生活在信德中的基督徒。這些人「既因信德成義,便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天主和好了。藉著耶穌我們得因信德進入了現今所站立的這恩寵中,並因希望分享天主的光榮而歡躍。不但如此,我們連在磨難中也歡躍.....因為天主的愛,藉著賜與我們的聖神已傾注在我們心中了。」(羅馬書5:1--5)

 很明顯地保祿的中心思想就是:相信「耶穌曾為了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了使我們成義而復活。」這也是保祿不惜自己的生命三度到外邦宣傳的主要重點。這也是我們接著必須要檢查的重點:耶穌基督的復活。


丙、耶穌基督復活對保祿宗徒的啟示

 在新約有許多關於耶穌治病,驅魔的故事。關於他讓人們復活的故事則有:

a. 復活納因城寡婦的獨子。「....耶穌往一座名叫納因的城去,....臨近城門時,看,正抬出一個死人來,他是母親的獨生子,母親又是寡婦;且有本城的一大夥人陪著她。主一看見她,就對她動了憐憫的心,向她說:『不要哭了!』遂上前按住棺材,抬棺材的人就站住了。他說:『青年人,我對你說:起來罷!』那死者便坐起來,並開口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的母親。(路加福音6:11--15)

 這是第一次耶穌對一個剛失去獨生愛子的寡母動了憐憫之心。他當著眾人的面,讓這名青年重新活過來,結果使「眾人都害怕起來,光榮天主說:『在我們中間興起了一位先知,天主眷顧他自己的百姓。』....稱述耶穌的這番話,傳遍了猶太和附近各地。」(路加福音6:16--17)這是耶穌首次顯能巷哀人復活而被視為「大先知」。

b. 復活雅依洛的女兒。有位首長(會堂長雅依洛)前來跪拜他說:「我的女兒剛纔死了,可是請你來,把你的手放在她身上,她必會活。」......耶穌來到首長家裡,看見吹笛的和亂鬨鬨的群眾,就說:你們走開罷!女孩子沒有死,只是睡著了。」他們都譏笑他。把群眾趕出去以後,耶穌就進去,拿起女孩子的手(對她說;「塔里塔,古木」意思是;「女孩子我命你起來!」)小女孩就起來了。(瑪竇福音9:18--26,馬爾谷福音5:21--43,路加福音8:40--56 )

 在面對眾人的譏笑下,耶穌讓一個小女孩重新活過來。讓她的靈魂回來了!這次耶穌並沒有在眾人面前行這件奇蹟「除伯多祿、若望、雅各伯和女孩的父母外」不讓任何人進入,等到女孩回魂,耶穌吩咐給她吃的。她的父母驚訝的出神。耶穌卻警告他們不要宣揚這事。(路加福音8 : 51--56)這時候的耶穌致力於在加里肋亞傳教,宣布天主的國的來臨,他的門徒日益眾多。行的奇蹟也日多,引來猶太的司祭、經師與法利塞人等人的議論與陰謀了置他於死地。所以他沒有當著眾人面前來讓這個女孩復活。

c. 拉匝祿復活。耶穌一到了伯達尼得知拉匝祿在墳墓裡已四天了。......許多猶太人來到瑪爾大和瑪利亞那裡,為她們兄弟的死安慰她們。瑪爾大一聽耶穌來了,便去迎接他....瑪爾大對耶穌說;『主若你在這裡,我的兄弟決不會死!就是現在我也知道:無論你向天主求什麼,天主必要賜給你。』耶穌對她說:『你的兄弟必定要復活。』瑪爾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時,他必要復活。』耶穌對她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心必永遠不死。你信麼?』她回答說:『是的,主,我信你是默西亞,天主子,要來到世界上的那一位。』她說了這話,就去叫她的妹妹瑪利亞......當瑪利亞來到耶穌所在的地方,一看到他,就俯伏在他腳前,向他說:『主!若是你在這,我的兄弟決不會死!』耶穌看見她哭泣,還有同她一起來的猶太人也哭泣,便心神感傷,難過起來,遂說:『你們把他安放在那?』....其中有些人說:『這個開了瞎子眼睛的人豈不能使這個人也不死嗎?』耶穌....來到墳墓前。....說:『挪開這塊石頭!』....瑪爾大向他說:『主已經臭了,因為已有四天了。』耶穌對她說:『我不是告訴過你:如果你信,就會得到天主的光榮嗎?』他們便挪開石頭;耶穌舉目向上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俯聽了我。我一來知道你常常俯聽我,但是我說這話,是為了四周站立的群眾,好叫他們信是你派遣了我。』說完這話,便大聲喊說:『拉匝祿!出來罷!』死者便出來了,腳和手都纏著布條,面上還蒙著汗巾。耶穌向他們說:『解開他,讓他行走罷。』(若望福音10:17--44)

 在讓拉匝祿復活的故事中最要緊的話是他向拉匝祿的姐姐瑪爾大所說的:「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放遠不死。你信麼?」很明顯地瑪爾大並不是真心誠意的相信這話。她口中雖說相信耶穌是默西亞,然而在心中就沒有如此地相信,所以當耶穌在墳墓外叫挪開石頭時,瑪爾大說了屍體已臭了因為已死了四天。在她的想法中根本就存在著人既死怎麼可能復生呢?後來和她妹妹瑪利亞一起來看耶穌的人中有人心中也存著一種想法;這位能讓瞎子睜開雙眼復明的耶穌有可能讓一個已經死的人復活嗎?相信當時或者現在或者未來,很多人念到這段聖經時都會有同樣的懷疑,瑪爾大只是沒有點破。沒想到耶穌再次地向她說到:「我不是告訴過你:如果你信,就會看到天主的光榮嗎?」接著就是耶穌讓拉匝祿在眾人面前復活,讓一個不可能的事完全可能地呈現在眾人面前。他在向天主祈禱後行了奇蹟,是為他日後自己的復活做了一個預示。但最重要的還是耶穌所提起的:「你信麼?」若是你不信,人死真的就不會復生!若是你信,信他即使死了也要復活,更何況在世就相信他的人,必將放遠不死。這才是基督宗教中最重要的一個生命觀與生死觀。

 很多人看見了耶穌所行的事,就有人相信了他。但是也有人卻因害怕耶穌這樣做,會導致羅馬人來進攻耶路撒冷拆除聖殿與除掉以色列民族。決議設計要除掉耶穌。也就因為這樣成就了受難與復活和救贖的偉大工程。

d.最精彩與最重要的還是耶穌自己的復活。他曾事先三次向他的門徒預言自己將受難三天後他將復活。(首次預言見瑪竇福音16:21--23,馬爾谷福音8:31--33。二次預言見瑪竇福音17:22--23,馬爾谷福音9:30--32。三次預言見瑪竇福音19:17--19,馬爾谷福音10:32--34。路加福音在9:31--34曾提到耶穌預言即將受難與復活一事,沒有提到三次預言的事。若望福音則沒有提耶穌預言之事。)

 若望福音雖沒明言耶穌預言之事。但在他對民眾最後講詞中提到「人子要受光榮的時刻到了。」接著就是著名的「一粒麥子的比喻」----他說:「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裡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纔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性命的必要喪失性命;在現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入於永生。」....最後耶穌心神煩亂提到:父啊!救我脫離這個時辰罷?但正是為此,我纔到了這個時辰。父啊!光榮你的名罷!(若望福音12:20--28)

 人子的受難與復活,這是「天主的事,不是人的事」連被耶穌許為磐石的伯多祿(彼得)在聽到耶穌對自己將犧牲的預言後,隨即拉耶穌到一旁去勸諫他,沒想到立刻遭到耶穌的指責:「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瑪竇福音16:23)問題是人子為何要受難又為何要復活呢?為何耶穌要說「這是天主的事,不是人的事」?

 對上面的問題,從保祿的行止與書信中我們可以發現:

 1.復活的耶穌是天主對人類的恩許完成。保祿首次宣傳福音時,曾說:「....這救恩之道正是給我們賜下的」可是猶太人和他們的領袖不認識他也不明白先知們的預言,就判決了耶穌,並要求當時的羅馬總督比拉多處死他。在「論他所有記載的都成就了以後,就把他從木架上卸下,放在墳墓裡,天主卻使他從死者中復活。」他的十一位門徒為他的死而復活做見證。保祿向信眾再次鄭重地聲明:「我們現今也給你們報喜訊:就是那向祖先所應許的恩許,天主已給我們作他們子孫的完成了,叫耶穌復活....。( 宗徒大事錄13:26--33)從天主對亞巴郎(亞伯拉罕),到雅各伯(雅各)、梅瑟(摩西)、達味(大衛)的恩許,到了耶穌死而復生中完成了。這個設計全是天主的救恩,他的德能。所以保祿說:「原來十字架的道理,為喪亡的人是愚妄的,為我們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世人沒有憑自己的智慧,認識天主,天主遂以自己的智慧,決意以愚妄的道理來拯救那些相信的人。....為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怯弱也總比人堅強。」(格林多前書1:18--25)保祿認為世人因著自己的智慧與想法,無法認識到基督,更無法認識到天主在基督身上所行的智慧與德能。於是判決了耶穌陷害了耶穌而不自知。

 這裡可以看得見保祿將人分為兩種,一為喪亡的,一為得救的。前者僅以人的理智審斷事理,所以不能明白信德成義的道理 。這種人又稱為「屬血氣的人」。後者是受過福音光照的信友。這種人又有兩種等級,一是信德尚淺的,他們宛如嬰孩,審斷事理還會受情慾支配,這種人是「屬血肉的人」。另一等是信德日進的信友,他們在聖神的引導下看事行事,這種人又稱為「屬神的人」或「成全的人」。

 保祿認為只有向「屬神的人」講論「天主的智慧」時,他們會虛心受教,逐漸領悟天主拯救世界的奧秘。宗徒或基督徒就是了解了耶穌是天主拯救世界的奧秘,相信在的受難與復活是上主救恩的完成,所以才要努力地將這個福音傳播出去,將他/她們的見證告訴還沒有相信他的人們。

 2.復活的耶穌就是天主愛人的象徵與完成。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建立了聖體聖事,「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罷!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在我父的國度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瑪竇福音26:26--29),從預言受難復活,到最後晚餐,耶穌所建立的是一個新的盟約,這個新約不同於梅瑟時代的舊盟約。因為耶穌基督以羔羊無罪之身犧牲自己來救贖世人。

 保祿宗徒對這事有一段特別描述:「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此天主極其舉揚他,賜給他一個名字,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斐理伯書2 : 5--11)基督「使自己空虛」,不因自己是主而願意為僕,聽命至死。

 耶穌的謙遜聽命在他最後的莊園(革責瑪尼, Gethsemane)三次祈禱時就一再地說:「我父!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罷!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我父!如果這杯不能離去,非要我喝不可,就成就你的意願罷!」(瑪竇福音26:36--44)死亡是痛苦,知道自己將死而不逃避,甚至還要去接受這個死。難道他不怕嗎?不,他還是人他也怕,所以路加福音中提到:「有一位天使從天上來顯現給他,加強他的力量。他在極度恐慌中,祈禱越發懇切;他的汗如同血珠滴在地上。」(路加福音22:43--44)

 既知害怕又恐慌,但是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任務要去完成。耶穌接受了這個苦杯,他喝下了苦水。正如他為所有相信他的人所祈禱而說的話:「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我將你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叫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原為一體一樣。為叫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並且你愛了他們,如愛我一樣。......我還要宣示,好使你愛我的愛,在他們們內,我也在他們內。」(若望福音17:21--26)為了完成這個愛,他甘於揹起了十字架,走向髑髏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臨死前看到自己的母親與愛徒若望(St. John),他將照顧母親之事交代給愛徒,要他如同自己一樣地侍奉她。之後,耶穌說:「我渴」有羅馬士兵將海棉浸滿醋,綁在長槍上送到他的口邊,耶穌一嚐了那醋,便說:「完成了。」就低下頭,交付了靈魂。完全接受天主的安排。

 耶穌和每一個人一樣死了!死了的人對於我們又有什麼意義呢?

 保祿說得清楚:「假如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格林多前書15:13--14)

 耶穌在死後的第三天復活了!保祿說:「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此後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位弟兄,......隨後顯現給雅各伯,以後,顯現給眾宗徒;最後也顯現了給我這個流產兒的人。我原是宗徒中最小的一個,不配稱為宗徒,因為我迫害過天主的教會。然而天主的恩寵,我成為今日的我;天主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我比他們眾人更勞碌;其實不是我而是天主的恩寵偕同我。」(格林多前書15:5--10)耶穌的復活不但宗徒們親自看到了,體驗到了。他的母親還有婦女瑪利亞瑪達肋納等人,他向他們交代了傳播福音的任務並降福他們後升天。門徒們相信了便向各地去傳..播耶穌復活的喜訊,保祿也相信了!

 那些奉命看守的士兵也來到城中把他們所看到的事告訴了司祭長。這位猶太的司祭長立刻與長老們商量,給了士兵許多錢,吩咐他們說:「你們就說:我們睡覺的時候,耶穌的門徒夜間來了,把他偷去。」士兵們收了好處就司祭長的吩咐做了。這個消息就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來,一直到今天。(瑪竇福音28:11--15)這也決定了到現在為止堅信猶太教的民眾還是不相信耶穌復活的事。

 保祿,是從不相信轉到相信耶穌,因為耶穌顯現給他,讓他真正地確信耶穌就是復活的主,是上主愛世人的中介與象徵和完成。

 3.復活的耶穌宣告天國的來臨。有一回伯多祿向耶穌說:「看,我們捨棄了我們的一切所有,跟隨了你!」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天主的國捨棄了房屋、或妻子、或兄弟、或父母、或子女,沒有不在今世獲得多倍而在來世得到永生的。」(路加福音18:28--30)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在他身旁同時有兩個凶犯也被釘上十字架,一個在左一個在右,當羅馬的士兵在戲弄耶穌,說:「如果你是猶太的君王,就救你自己罷!」在他頭上還有著一塊罪狀牌用希臘、拉丁及希伯來文寫著「這是猶太人的君王」。接著其中一名凶徒也嘲諷耶穌說:「你不是默西亞嗎?救你自己和我們罷!」另外一位凶徒應聲斥責他說:「你既然受同樣的刑罰,連天主你都不怕嗎?這對我們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所受的,正配我們所行的;但是這個人從未做過什麼不正當的事。」隨後說:「耶穌,當你來為王時請你紀念我!」耶穌給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與一同在樂園。」(路加福音23:33--43)沒錯,天國,永生,樂園。這些都是跟隨耶穌的代價。他曾站在群眾面前高聲大喊:「誰若渴,到我這裡來喝罷!凡信從我的就如經上所說:從他的心中要流出活水的江。」(若望福音7:37--38)往天國這條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才可以達到,所以有一回宗徒多默(St.Thomas)就問耶穌:「主,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裡去,怎麼會知道那條路呢?」耶穌回答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另一宗徒斐理伯(St. Philip)對他說:「主!把父顯示給我們,我們就心滿意足了。」耶穌回答說:「....誰要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們要相信我:我在父內,父也在我內,...」。(若望福音14:5--11)由認識基督到相信他,透過他就是認識天父,回到天國的最佳途徑。

 保祿將這條路加以發光大,他說:「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我們從今以後,不再按人的看法認識誰了;縱使我們曾按人的看法認識基督,但如今不再這樣認識他了。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新的。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他曾藉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格林多後書5:14--18)保祿更進一步把耶穌的這個愛化為自己的生活,那就是:「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為能生活於天主,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的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他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我絕不願使天主的恩寵無效,因為如果成義是賴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死了。」(迦拉達書1:16--21)保祿口中的「法律」是猶太人奉為根本大法的梅瑟(摩西)五書,他確信只是一昧地遵奉法律,而不去認識天主的救恩,根本是不能得救。要認識天主的救恩工程,唯有從耶穌基督,由他而認識天主,由相信他而與天主和好。認識耶穌相信耶穌是生活在耶穌基督內,是因著他的捨身因著他的愛而得到赦免,更因著他復活而引領著所有相信他的人得到永生。這就是宗徒保祿最根本的生命觀與生死觀。


丁、保祿宗徒的生死觀

 經過上面的說明後,讓我們來整理一下保祿宗徒的生死觀:

a.戰鬥的生死觀

 無疑地保祿是從猶太傳統中成長的。因此猶太教的律法與對神的信仰在他的成長過程中有著不可抹滅的地方。他甚至還為了維護這個傳統而不惜破壞基督的信徒,並眼睜睜地看著基督的門徒斯德望被憤怒的猶太群眾用石頭砸死,而視為理所當然。

 只是他所要維護的傳統究竟是一個真實而有意義的生命?還是一種只是為了遵行法律所過的世俗生活呢?耶穌基督巧妙地現身在光之中,悄悄地敲醒保祿的心門。讓這位鬥士醒悟到自己在血氣之身中,即使如達味(大衛)王一樣地英勇有為,「但是他死了,也歸到自己的祖先那裡,並且見到了腐朽」(宗徒大事錄13:36)。血氣之身終會腐朽,這個世上什麼才不能腐朽?保祿得到的答案是那位由死中復活的耶穌帶給他的啟示。基督對保祿的愛使他開了愚昧的眼,認識了主,真正的主。耶穌透過他的門徒阿納尼雅的口,告訴保祿:「我們祖先的天主,預簡了你,叫你認識他的意願,看見那位義者(耶穌),並由他口中聽到聲音,因為你要向眾人,對你見所聞的事,為他作證人。」(宗徒大事錄22:14--15)勇士保祿這時做了他一生最重要的決定,他的舊有生活與生命隨著阿納尼雅給他施洗而流逝,往昔的罪惡也完全的清除,他活在耶穌基督之內,成為新受造的人。自此以後他的生命與生活就只有為著耶穌基督與宣傳他復活的福音而奮鬥。這種奮鬥的生活,可以讓他敢於大聲的說:「論勞碌,我更多; 論監禁,更頻繁;論拷打,過了量;冒死亡是常事。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每次四十少一下; 受杖擊三次;被石擊一次;遭翻船三次;在深海裡度過一日一夜;又多次行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由同族來的危險、由外邦人來的危險、曠野裡的危險......。」(格林多後書11:23--29)基本上保祿就是一名戰士耶穌對他的計畫就是要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讓他能「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讓他成為基督最重要的尖兵。

b. 愛的生死觀

 猶太人一向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說法,耶穌基督把他轉化為:「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

凡救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你們願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27--31)耶穌在他對門徒的臨別贈言,提到:「我給你們一條新的命令:你們應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望福音13:34--35)

 保祿將他擴伸了成為「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人如己」),他說:「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裡:『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羅馬書13:8--10)「愛」可以說是基督信徒最中心的思想與發動信仰的源頭。保祿的親身體認是:「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林多前書13:4--7)他確信,在基督信徒的信仰生活中,「現今存在的有信(正信耶穌,信德以成義)、望(希望永生)、愛(以耶穌的愛心為己心)這三樣,但其中最大的是愛。」(格林多前書13:13) (參考傅偉勳 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p.118-119)最後一個真正的基督信徒他對生與死的看法,在保祿看來就是:「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而只是因著對耶穌的信仰。....為能生活於天主;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他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迦拉達書2:16--20) 為基督奮鬥的保祿最感動的是基督為「愛」他與世人而捨身。這個愛感召了他,也讓他充滿了力量去擔起宣傳福音的任務,即使是危險就在當前他也義無反顧。

c. 歡躍復活與永生的生死觀

 保祿確信基督的受難與復活是基督信仰最根本的基礎。基督若沒有復活,一切都將是空的,沒有意義了!耶穌的十一個門徒和當日見到復活耶穌的信友們都可以做為見證,而保祿這位曾破壞基督信徒的,也在基督的顯現,認識了基督,了解到他的復活是實實在在的,所以他才會走出猶太教,領了洗,成為基督的信徒。

 保祿體認到,所謂「永生」(eternal life)就在人們相信耶穌,並領了洗就開始。他說:「我們這些死於罪惡的人,如何還能在罪惡中生活呢?難道你們(基督信徒)還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復活,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如果我們藉著同他相似的死亡,已與他結合,也要藉著同他相似的復活與他結合,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與他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好叫我們不再作罪惡的奴隸,因為已死的人,便脫離了罪惡」(羅馬書5:2--7)效法基督一起死,將來也要同基督一樣復活。這可以說是基督信徒中所期盼的永生。

 由於人有著肉身與私慾,所以「罪惡藉著一人(亞當)進入了世界,死亡藉著罪惡也進入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基督宗教的「原罪論」在保祿的詮釋下罪惡與死亡一起進入了世界,讓所有的人受到殃及。人的肉體會朽壞,一如罪惡使人朽壞一樣。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與罪惡?保祿:「感謝天主,藉著耶穌基督。」理智使我們去服從天主的法律,肉身卻是服從罪惡的法律,藉著基督,讓我們「無罪可定」。「因為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已使我獲得自由,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羅馬書8:2)因著這樣地理解,保祿告訴自己與同他一樣相信天主的人說:「如果基督在你們內,身體固然因罪惡而死,但神魂卻賴正義而生活。」(羅馬書8:10)肉體屬地上遲早要死亡,但是靈魂卻可因著基督與正義而不死。而最重要的是:「如果那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者的聖神住在你們內,那麼,那使基督從死者中復活的,也必要藉那住在你們內的聖神,使你們有死的身體復活。」(羅馬書8:11)保祿把基督與聖神內化到信徒心上,使信友們常懷感謝天主之心與天主之愛,更重要的是提醒信友們不要沈迷在肉身,不要怕肉身會死,相反地要相信藉著基督我們必可以克服死亡與罪惡,因著相信基督我們歡躍地從死亡地蔭谷走出,歡躍愉悅地迎接復活永生。

 簡單地說保祿的生命與死亡觀是和一般人所想的生死觀不同,他是相信耶穌基督的復活,並且認同天主對世人的愛就是透過無原罪耶穌的犧牲到復活而完成。這使保祿確信在世上的人都因著罪而會死,想要超克這種罪與死,只有一條路,那就是相信耶穌,讓耶穌活在你的心中,同時因著這樣的信仰而成義人,更重要的是因著自己的確信而進一步地讓更多人都知道耶穌與他復活的真義。為宣傳他的永生之道義無反顧。即使是慷慨就義也毫不畏懼。

 這也就是為何保祿在皈依耶穌之後,三次地出外幾乎環繞了整個地中海周圍的所有地方,再苦再累再危險的地方與境遇,他都甘於忍受,同時對於耶穌的相信始終不退墮,最後在被解送羅馬時,兩年的監禁時間,仍不忘與各地的教會寫信安慰他/她們,鼓勵信友精益求精不要懈怠;同時還不斷地接見新的與老的教友,與他/她們分享天主的愛。

 他像戰場上的勇士,毫不退縮,卻像耶穌一樣謙遜,更因著他深信自己活在耶穌內,所以他更確信自己也將同基督一樣地復活。所以在他臨刑前寫信給信眾強調勝利在望,他說出那段著名的話:「這場好仗,我已打完;這場賽跑,我已跑到終點;這信仰我已保持了。從今以後,正義的冠冕已為我預備下了,就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賞給我的;不但賞給我,而且賞給一切愛慕他顯現的人。」(弟茂德後書4:6--8)保祿宗徒就在這樣子歡躍迎接復活永生的心情下,於公元67年勇敢地接受羅馬帝國斬首死刑,為主殉道。(不久,宗徒之長伯多祿也在羅馬被釘上十字架,相繼殉道。天主教會訂每年6月29日為紀念兩位宗徒瞻禮)也活出一個基督信徒的榜樣。


結論

 傅偉勳先生曾指出:「耶穌說過:『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馬可福音〉〈即馬爾谷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五節)。我們不難想像,此一弔詭之語鼓舞了多少帶罪的、疲累的、苦難的世人,回頭是岸,重新做人;也誘導了多少對於生死問題具有終極關懷的世人,精神上超克了死亡。」傅先生更進一步地提醒我們將這個應用到對絕症患者身上,他說:「如果應用信從耶穌的絕症患者身上,則可以說,他(她)們臨終之前能安身立命,就在他(她)們是否體現了(保羅(祿)所強調的)「信、望、愛」。這是處於(面臨死亡的)極限境況的基督信徒的一大考驗。」(傅偉勳 死亡的尊嚴與生命尊嚴p.121-122)

 誠如傅先生所提到的保祿宗徒(即聖保羅)是「耶教神學的奠基者」(地位有如繼承孔子的孟子),自他以後迄今的耶教,始終主張,信從耶穌,必定得救。但沒有機會聽到福音者,或信奉其他宗教的人是否也可以得救,永生天國呢?傅先生認為這也正是耶教的獨斷與內在難題或矛盾之處。(傅偉勳 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 P.122)

 本文在寫作的過程中,讓作者可以進一步地檢查了耶穌與保祿等人的思想與作法。對於信仰耶穌基督的人來說,耶穌所說的:「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裡來的,永不會饑餓;信從我的,總不會渴。....因為這是我父的旨意:凡看見子,並信從子的必獲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若望福音6:35--40)耶穌自己深信,伯多祿相信,保祿相信,其他的信眾也深信。這是出自對於一個神的真信與對於像自己父親一樣的神的一種相信。(在猶太教、基督宗教、回教中我們都看到類似的堅持)

 在最後的晚餐上耶穌和他的門徒們建立起酒與餅的紀念聖體聖事。既是耶穌捨身與為眾人傾流寶血的象徵,更是他與人們立下的「新盟約」。當時門徒們對於這些並不了解,伯多祿還隨口無心地應了耶穌一句:「主,我已經準備同你一起下地獄,同去受死。」沒想到耶穌竟回他:「伯多祿,我告訴你:今天雞還未叫以前,你要三次說不認識我。」事實上照新約地記載耶穌被抓後受刑釘在十字架上,門徒就被衝散!伯多祿真的在雞鳴前三次否認認識耶穌。大難來時各顧自己的性命,誰還有時間去信耶穌所說的。人遇到危險時,不也多和伯多祿一樣先求自保呢?鮮有人會義無反顧地為他犧牲呢?

 只是,受難第三天的耶穌,真的復活!在聖經上,在婦女,在伯多祿等人見證下,他活過來,這是令人不可思議的事,因為人死怎麼可能復生,除非是魔鬼要不就是神。他的門徒多默也和眾人一樣的懷疑,同時堅持一定要親眼見到才算數。耶穌在復活後的第八天讓宗徒多默用手摸。他說:「把你的手指頭伸到這裡來,看看我的手罷!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膀,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多默見識了隨即承認,連說:「我主!我天主!」他是真的相信了!但基督對他與在場的門徒們說:「因為你是看見了我,纔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若望福音20:27--28)實事求是的多默與眾人一樣都要復活的證據才願意相信。保祿在身為掃祿時,一樣不相信人會死而復生,但在神光之下,在耶穌的現身說法下,他看到耶穌,他也像多默一樣地信了並領了洗成為基督中人。

 如果這些只能用宗教神蹟來說的話,當然就會如傅先生所說的「耶教教義充滿了內在難題與矛盾」。

 只是這樣地信仰,讓一個果敢如戰士的保祿,放棄所有他的特權,做了一個最最小的宗徒,讓他敢於面對自己族人的輕視、責難甚至暴力加身而不悔,還苦口婆心地勸化人們相信耶穌。末了還願意為耶穌,他所相信的救世主殉道。在面對人生的極限境況中,保祿所豎立的是和耶穌一樣地揹起自己的十字架,那樣地相信、期望與深愛。在現世的肉身是走向朽壞,但是這並非信仰基督者所關心的,他們最關心的還是由於耶穌的愛而使信他的人在最後的審判中將再復活。他歡躍地迎接復活永生的來臨,因此死亡對他來說毫無恐懼。這也正是傅先生所提起的基督信仰中最大的根基所在。

 作者並未想出如何解決基督信仰這個基礎對未聆福音的人與異教徒是否可以得救的問題。我所想到的是透過宗徒保祿這樣一種生命的奮鬥與對於信仰的堅持與義無反顧,在我們人生上是一個很好的啟示。在追逐名利的芸芸眾生中,如何能堅持理念勇往直前,臨了遇難不苟安,甚至於歡躍地迎接死亡毫不畏懼。面對生死大事坦然而能無憂無懼,即便是為理念或信仰而犧牲也毫不害怕。這點我們在儒家薰陶下的文天祥看到了相同的浩正氣。這也是在寫作本文中,作者最大的收穫。保祿宗徒的一生真的是多采多姿,也讓我們真的見識到孟子所言:「自反而縮,雖千萬人人吾往矣!」(孟子 公孫丑上)那種生命磅 氣象。


參考書目:

一、 英文部分:

  1. Karen Armstrong, "A History of God ", Ballantine Books. New York, 1993.
  2. Marisa Crawford & Graham Rossiter, "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From St. Paul To the Later Middle Ages ". Volume I. reprinted by Bookman Books, Ltd. Taipei, Taiwan. 1991.
  3. 3.Ian S. Markham, "A World Religions Reader",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UK 1996.

二、 中文部分:

  1. 聖經(中文版) 台灣十二版 台北市: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社,1991年。
  2. 新約聖經(中英對照)香港出版(Printed in Hongkong) ,1958年。
  3. 「示」編輯委員會 救恩史 香港:明愛印刷訓練中心,1987年。
  4. Benoit Marghon編, Dominque Cordonnier繪圖,孔惠萍譯 Saint Paul: Le Voyageur de Dieu上主的旅行家聖保祿 香港:芥子園出版社,1992年8月。
  5. 于士錚編著 百聖傳略(上、下)台北市:光啟出版社,1995年4月再版。
  6. Karen Armstrong 蔡昌雄譯 "A History of God" 神的歷史 台北市:立緒文化事業公司1996年二版 四刷。
  7. 傅偉勳 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從臨終神醫學到現代生死學 台北市:正中書局1993年7月台初版。
  8. 孟子 (斷句十三經經文)台北市:台灣開明書店,1984年7月台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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