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99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報到注意事項
一、凡經錄取之正取生請於99年4月16(星期 五)上午9時至12時;下 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止,親自攜帶下列證件至各錄取系所辦公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本校即通知備取生依次遞補。
(一)本通知書。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證書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若為應屆畢
業生者,請攜帶學生證影印本乙份)。
(四)半身一吋及二吋照片各一張。
二、應屆畢業生,凡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得於報到時向各錄取系所立切結書,於期限內繳交,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三、錄取之新生,除重病或應召服役者外,其入學資格限該學年度有效。
四、錄取生如有兵役義務,須先辦理緩徵,應於接獲徵集令時,自行攜帶本錄取通知書向役政機關辦理延緩徵手續,並索取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於註冊時繳交,以憑辦理緩徵。
五、備取生遞補說明:為使錄取考生能依其志願序錄取第一志願系所,放榜後各相關系所倘有遞補缺額時,則由本校依錄取考生之名次及志願序再予調整,並按備取名次遞補至額滿為止。
六、錄取生僅得擇一系所報到,重複報到者,將取消二所之錄取資格。
七、備取情形,請洽詢各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