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99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正取生報到注意事項

一、凡經錄取之正取生請於996月4(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 午130分至430分止,親自攜帶下列證件至各企管系辦公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本校即通知備取生依次遞補。

  (一)本通知書。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三)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力)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

  (四)半身二吋照片二張。二、應屆畢業生,凡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得於報到時向各錄取系所

     立切結書,於期限內繳交,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二、應屆畢業生,凡未取得學位證書者,得於報到時向各錄取系所立切結書,於期限內繳交,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三、錄取之新生,除重病或應召服役者外,其入學資格限該學年度有效。

四、錄取生如有兵役義務,須先辦理緩徵,應於接獲徵集令時,自行攜帶本錄取通知書向役政機關辦理延緩徵集手續,並索取役男徵額歸屬證明書,於註冊時繳交,以憑辦理緩徵。

五、備取情形,請洽詢企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