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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社會研究》目次

《教育與社會研究》徵稿啟事

《教育與社會研究》稿件格式

《教育與社會研究》審稿與出版法

 《教育與社會研究》稿件修改與答辯說明

 

 

《教育與社會研究》徵稿啟事

一、「教育與社會研究」是一個公開學術討論園地,刊登有關教育與社會相關議題之學術論文,冀望透過學刊促進國內外學界從事研究交流,進一步希望結合教育學、社會學與相關領域之研究,達到科技整合的目標。本期刊涵蓋教育學、社會學及其相關領域學科,無論是單學科或跨學科,理論性或驗性的研究論文,均所歡迎。本刊初期每年發行一期,現為一年二期,以一年四期為最終目標。

二、來稿類型

來稿中、英不拘。稿件類別包括學術論文(Research Article)、研究紀要(Research Note),文獻評論(Critical Review)與書評(Book Review)。

三、論文格式

請參照本頁後之稿件格式;稿件格式未盡之處,請參考本刊已刊登稿件用例

四、所有稿件均須通過匿名評審方能刊登。

五、本刊隨時接受來稿。接受稿件之刊登時間依評審進度而定。所有評審程序以四個月之內完成為原則,未能於四個月之內完成者,將由編輯委員會以書面向作者說明原委。

六、版權事宜

(一)本刊不接受已經正式出版或一稿數投的論文。

(二)經刊登之論文,其著作財產權歸本刊所有,經本刊同意,始得轉載或轉譯。

(三)編輯單位有權以紙本、光碟或上網形式全文發行。

(四)經刊登之論文,除同意本校得以紙本或是數位方式出版外,並同意授權本校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無盡藏學術期刊資料庫」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

(五)稿件一經採用,本刊致贈當期期刊十本。

七、稿件交寄

來稿請寄紙本三份,並註明投稿類別(研究論文、研究記要、文獻評論或書評),寄至:

622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

南華大學教育社會學研究所

教育與社會研究編輯委員會 

聯絡電話:(05) 2721001 2311 何淑娟小姐,scho@mail.nhu.edu.tw

 


 

《教育與社會研究》稿件格式

1.  來稿請以電腦打字,一式三份,內容以不超過二萬字為原則。

2.  稿件順序:首頁、中英文摘要、正文(含圖表)、附錄、參考文獻。

3.  首頁請載明

(1)  中英文論文題目

(2)  中英文作者姓名

(3)  中英文職稱、服務機構(以專職為列兼職機關)

(4)  連絡作者(通訊地址、電話、傳真、email 等資料)

(5)  投稿類別(研究論文、研究紀要、文獻評論、書評)

(6)  首短題(以不超過10個字為原則)

4.  摘要頁包含題目、摘要(300字以內)與關鍵字(三∼五個),請勿書寫作者姓名。

5.  文中之章節:請依序以壹、一、(一)、1、(1)表示。標題以五層為限。

6.  分段與引文:

(1)  每段第一行第一字前空兩格。

(2)  如果直引原文時、短句可直接納入正文中,例如:

「內在的所有事物以高層次形式存在都是外在的。任何高層次心理作用的發展必定通過外在的階段。」Wertsch, 1985:61

張世雄1996297認為:「福利國家『需要管理』的失敗,部份除了是政策實施條件的變化外,也部份的顯示出這種政策本身的侷限。」

(3)  如引用之原文過長,請另行成立段落,該段落文字以斜體表之,且該段落每一行前後皆縮排五個字寬

(4)    對於正文中所引述的文句需再精確引申其涵義者,可用註腳的方式。其方式是需在正文中適當位置,以阿拉伯數字註明於欲解釋說明文句的右上角,然後在該頁下方註明註腳編號加以說明。如:

後結構主義的文化再製研究試圖結合伯恩斯坦與維高斯基兩人對於語言的論述。2

7.  表標題置於表之上方,靠左排列;圖標題置於圖之下方,居中排列。圖表一頁為原則。

8.  參考文獻:

(1) 如引用的文獻是存放於網路上的文件,請詳細列出其網址。如:

Rex, J. (1996).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Democratic Multi-Cultural State, Sociological Research Online, Vol.1, No.2, Retrived June 10, 2000, from  Http://www.socres online.org.uk/socresonline /1/2/1.html.

內政部統計處(2008)。重要參考指標20081010日,取自http:// www.moi.gov.tw/ stat/index.aspx/

(2) 如引用的文獻為期刊論文,則寫法如下:

玄(1994)。關係、關係空問結構與關係社會。社會與經濟,7380-8

Tsai, Shu-Ling & Chiu, Hei-Yuan. (1993). Educational attainment in Taiwan: Comparisons of ethnic groups.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3(2): 188-202.

(3) 如引用的文獻為書籍,則寫法如下:

黃應貴(編)(1995)。空間、力與社會北:中央研究院中民族學研究所。

鄒川雄(1998)。中國社會學理論。台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Wertsch, J. (1985). Vygotsky and the social formation of mind.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4) 如引用的文獻為文章的合輯或合輯中的某一篇文章,則寫法如下:

劉正、Arthur Sakamoto、楊文山(1996)。教育年數與企業規模對於薪資產生的邊際效果:以台灣地區為例的模式分析。載於陳肇男、劉克智、孫得雄、江豐富(合編),人口就業與(頁155-176)。北: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

Althusser, L. (1972).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In B. Cosin (Ed.) Education: Structure and society (pp. 243-80). London: Penguin.

(5) 如引用文獻是翻譯者,請標明「合譯」或「譯」:

鄭淑敏(譯)(1994)。P. A. McBroom著。成功的專業女性The third sex: The new professional woman。台北:遠流。

(6) 如果引用的文獻是會議論文,則寫法如下:

翟本瑞(199912月)。正式教育與非正式教育:兒童讀經運動的教育社會學反省。論文發表於臺灣教育社會學會主辦之「第二屆台灣教育社會學論壇」,台北。

(7) 技術報告

張建成、黃鴻文(1993)。光復以來台灣山胞教育成就及其家庭相關因素的探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報告(NSC81-0301-H-134-501-J1)。台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8) 如同作者同年著作兩篇以上時,於年代後加abc…區別。如:

林萬億(1991a)。社會救助法修正之研究,內政部委託研究。

林萬億(1991b)。我國社會福利事業與研究的發展。中國社會學刊,1574-119

(9)  未出版之資料(未曾於公開場所宣讀或他人無法自公開場所取得之資料),如意見調查、個人訪談等,及撰稿中或投稿中之文章不能列入參考文獻。若有必要在正文中提及,則以「釋」之方式處理。

 

 

《教育與社會研究》審稿與出版法

一、        期刊編輯委員會就來稿做初步篩選,凡符合本刊性質及形式要件者即行交付審查;其中若有爭議,經三分之二(即五位編輯委員)委員同意不送審,即不予送審。

二、        期刊論文(含學術論文、研究紀要、文獻評論與書評)審查雙匿名方式進行。

三、        就送審論文領域,由主編指派或編輯委員互推人為責任編輯,由其擬定三至四位評審人名單,決定優先排序,交由執行編輯按照排序聯絡二位評審人審查。

四、        當論文送審之二位評審人意見相左 (接受,另一拒絕),得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送第三審。

五、        評審意見分為四類:接受刊登、修改後刊登、修改後再議與不適宜刊登。

審查人

審查人二

接受刊登

修改後刊登

修改後再議

不適宜刊登

接受刊登

接受刊登

修改後刊登

修改後再議

送第三審

修改後刊登

修改後刊登

修改後刊登

修改後再議

送第三審

修改後再議

修改後再議

修改後再議

修改後再議

不適宜刊登

不適宜刊登

送第三審

送第三審

不適宜刊登

不適宜刊登

六、        為確保評審之匿名性,編輯委員會討論評審意見時,不列出評審人資料。

七、        所有評審意見得由編輯委員會送交作者。

八、        除有特殊原因,投稿人逾期交付編輯委員會要求之資料視為撤稿

九、        為縮短送審意見與作者對送審意見回應的時間,文件傳送得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

十、        每一期研究論文至少三篇,另可包含其他類別稿件(研究紀要、文獻評論與書評)。

十一、本辦法經編輯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